WS 196-200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WS 196-2001
中文名称:结核病分类
标准类别:卫生行业标准(W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1-07-20
实施日期:2002-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医药卫生技术>>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中标分类号:>>>>C59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2-14170
页数:3页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2004-04-23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端木宏谨、屠德华、王忠仁、李拯民、宋文虎
起草单位:卫生疗结核病控制中心
提出单位:卫生部疾病控制司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结核病的分类。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卫生防疫、医疗保健机构对结核病的诊断、治疗、预防。 WS 196-2001 结核病分类 WS196-2001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WS196--2001
本标准参考了国际结核病分类的新观点和概念,紧密结合我国结核病临床与防治的实践,根据我国结核病控制的需要而制定。
本标准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卫生部疾病控制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卫生部结核病控制中心。本标雄主要起草人:端木宏谨、屠德华、王忠仁、李拯民、宋文虎。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卫生部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351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结核病分类
Classification of tuberculosis本标准规定了结核病的分类。
wS 196—2001www.bzxz.net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卫生防疫、医疗保健机构对结核病的诊断、治疗、预防。2结核病分类
2.1原发性肺结核
原发性肺结核为原发结核感染所致的临床病症。包括原发综合征及胸内淋巴结结核。2.2血行播散性肺结核
包括急性血行播散性肺结核(急性粟粒型肺结核)及亚急性、慢性血行播散性肺结核。2.3继发性肺结核
继发性肺结核是肺结核中的一个主要类型,包括浸润性、纤维空洞及干酪性肺炎等。2.4结核性胸膜炎
临床上已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胸膜炎。包括结核性干性胸膜炎、结核性渗出性胸膜炎、结核性脓胸。2.5其他肺外结核
其他肺外结核按部位及脏器命名,如:骨关节结核、结核性脑膜炎、肾结核、肠结核等。3病变部位、范围
肺结核病变部位按左、右侧、双侧,范按上、中、下记录。4痰菌检查
痰菌检查是确定传染和诊断、治疗的主要依据。痰菌检查阳性以(十)表示,阴性以(一)表示。需注明痰检方法,如涂片(涂)、培养(培)等,以涂(十),涂(一),培(十),培(一)表示。当病人无痰或未查痰时,则注明(无痰)或(未查)。
5化疗史
分为初治与复治。
初治:凡既往未用过抗结核药物治疗或用药时间少于一个月的新发病例。复治:凡既往应用抗结核药物一个月以上的新发病例、复发病例、初治治疗失败病例等。6病历记录格式
6.1按结核病分类、病变部位、范围,痰菌情况、化疗史程序书写。如:原发性肺结核 右中涂(一),初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1-07-20批准352
2002-01-01 实施
继发性肺结核
涂(十),复治
原发性肺结核
(无痰),初治
继发性肺结核右土(未查),初治WS196—2001
结核性胸膜炎,左侧涂(一),培(一),初治2血行播散性肺结核可注明(急性)或(慢性);继发性肺结核可注明(浸润性)、(纤维空洞)或(干酪性6.2
肺炎)等。并发症(如自发性气胸、肺不张等),并存病(如矽肺、糖尿病等),手术(如肺切除术后、胸廓成形术后等)可在化疗史后按并发症,并存病,手术等顺序书写。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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