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农业、林业>>农、林机械与设备>>B91农机具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小型饮水设备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劝机和水泵联成一体,提取井水的自动和非自动运行式饮水设备。 JB/T 6273.2-1992 农村小型饮水设备 技术条件 JB/T6273.2-1992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 6273.2—92 农村小型饮水设备 技术条件 1992-06-10发布,1993-07-01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小型饮水设备(以下简称饮水设备)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机和水泵联成一体,提取井水的自动和非自动运行式饮水设备。
2 引用标准
本标准引用了以下标准:GB755,GB1182~1184,GB1804,GB5117,GB5171,GB9239,GB3216,GB/T13006,GB/T3214,GB/T12785,GB9651,GB2828,JB741,ZBK20002,JB/TQ367,JB/T6273.1 型式与基本参数。
3 型式与基本参数
饮水设备的型式与基本参数应符合JB/T6273.1的规定。
4 技术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饮水设备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1.2 饮水设备在下列使用条件下应能连续正常运行:
- 落没深度不小于1m;
- 配水泵为潜水泵时水温不高于20℃,配其他水泵时水温不高于50℃;
- 水中含固体杂质的体积比不超过0.01%,粒度不大于0.2mm。
4.1.3 饮水设备在运行期间,电源电压和频率的变化应符合GB755的规定。
4.1.4 压力罐的制造厂必须持有劳动部门发给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方可生产。
4.2 材料要求
4.2.1 制造饮水设备所用与水接触的材料不得对水质有污染。
4.2.2 饮水设备的主要零部件推荐采用性能不低于下表中规定的材料制造,若采用其他材料时,应经过现场运转试验。
4.3 主要零部件制造要求
4.3.1 零部件的形位公差应符合GB1182~1184的规定,一般径向跳动不低于8级精度,端面圆跳动不低于7级精度。
4.3.2 零部件切削加工末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按GB1804的规定执行,一般孔用H14,轴用h14,长度用Js14。
4.3.3 泵的铸件质量应符合JB/TQ367的规定。
4.3.4 压力罐的焊缝应均匀、无缺陷,表面平整、光滑,并符合JB741的规定。所用焊条性能应不低于GB5117中T42-2的规定。
4.3.5 用普通碳钢制造的螺栓、螺母等零件应进行镀锌或其他防锈处理。
4.3.6 叶轮应作静平衡试验,静平衡品质等级为GB9239中规定的G6.3级,静平衡允许的不平衡力矩应小于下式中的计算值:
M = egG
其中,M为允许的不平衡力矩,N·m;G为叶轮的重量,kg;e为许用质量偏心矩,m;g为重力加速度,m/s²。
当计算的叶轮允许不平衡力矩小于0.03R时,则按0.03R计算,其中R为叶轮的半径,单位为m。
4.3.7 泵壳、射流泵体、喉管、压力错等承受水压的零部件应进行1.5倍工作压力但不低于0.25MPa的水压试验。试验用常温清水,持续至少5min,不得有渗漏等现象。
4.3.8 机械密封应能承受住磨损及机械冲击,其寿命应不低于4500小时。在使用期间,其泄漏量以24小时计,不得大于2mL。
4.3.9 压力继电器的压力调整范围:
- 起动压力:0.1~0.12MPa
- 停机压力:0.18~0.21MPa
在起动、停机压力范围内,压力继电器应动作灵活、可靠。
4.4 电动机性能要求
4.4.1 配套潜水电动机的电气性能应符合ZBK20002的规定,其他电动机的电气性能应符合GB5171的规定。
4.4.2 配套电动机的绝缘等级为B级,当环境温度不超过40℃时,电动机的温升限值(电阻法):对潜水电动机不超过25K,对其他电机不超过80K。
4.5 水泵性能要求
4.5.1 水泵的性能参数应符合JB/T6273.1的规定。
4.5.2 水泵流量、扬程的偏差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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