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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F 1132-200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JF 1132-2005

中文名称:组合式角度尺校准规范

标准类别:国家计量标准(JJ)

英文名称: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for Combined Type Angle Rule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5-04-28

实施日期:2005-07-28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3700276

相关标签: 组合式 角度 校准 规范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计量学和测量、物理现象>>17.040长度和角度测量

中标分类号:综合>>计量>>A52长度计量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JJG 132-1994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计量出版社

页数:14页

标准价格:15.0 元

出版日期:2005-07-3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蒋晓岚、杨晓农、沈永

起草单位:常州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归口单位:全国几何量角度计量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标准简介

本规程适用于分度盘则量范围为0°~180°、分度值为1°,直尺的测量范围为(0~300)mm、分度值为1mm的组俣式角度尺的校准。 JJF 1132-2005 组合式角度尺校准规范 JJF1132-2005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规程适用于分度盘则量范围为0°~180°、分度值为1°,直尺的测量范围为(0~300)mm、分度值为1mm的组俣式角度尺的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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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1132—2005
组合式角度尺校准规范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for Combined Type Angle Rules2005-04-28发布
2005-07-28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JJF1132-2005
组合式角度尺校准规范
CalibrationSpecificationfor
Combined Type Angle Rules
JJF1132—2005
代替JJG132--1994
本规范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5年4月28日批准,并自2005年7月28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
起草单位:
全国几何量角度计量技术委员会常州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
本规范由全国几何量角度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范起草人:
蒋晓岚
杨晓农
JJF1132—2005
(常州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常州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常州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1
范围·
引用文献
概述·
4计量特性
4.1各测量面的平面度或直线度
4.2直尺的平行度及示值误差
4.3量角器的示值误差,
4.4角度尺的角度偏差
JJF 1132—2005
4.5直尺测量线与中心规角平分线的重合度5校准条件
5.1环境条件
5.2校准用计量标准及相应设备
6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各测量面的平面度或直线度
6.2直尺的平行度及示值误差
6.3量角器的示值误差
6.4角度尺的角度偏差
6.5直尺测量线与中心规角平分线的重合度7校准结果表达
8复校时间间隔
附录A专用检验圆柱的技术要求
附录B组合式角度尺测量结果不确定度分析附录C校准证书内页格式
(2)
(2)
(3)
(3)
(3)
(4)
(4)
1范围
JJF1132—2005
组合式角度尺校准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分度盘测量范围为0°~180°、分度值为1°,直尺的测量范围为(0~300)mm、分度值为1mm的组合式角度尺的校准。引用文献
本规范引用下列文献:
JJG1—1999钢直尺检定规程
JJG33一2002万能角度尺检定规程JF1001一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F1059-—1999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JJF1094—2002
测量仪器特性评定
使用本规范时,应注意使用上述引用方献的现行有效版本。3概述
组合式角度尺由角度尺、直尺、中心规、尺座、分度盘等组成,其结构如图1所示。其中尺座、分度盘、直尺可构成量角器。图1结构示意图
1-中心规;2—尺座;3—分度盘;4—直尺;5角度尺;6—水准器组合式角度尺主要用于机械加工、木模加工中的角度、长度、高度测量及中心定位等。
4计量特性
4.1各测量面的平面度或直线度
JJF1132—2005
各测量面不允许凸,直尺测量面的直线度不大于0.02mm,其他测量面平面度不大于0.02mm。
4.2直尺的平行度及示值误差
4.2.1直尺两测量面平行度:全长不大于0.03mm。4.2.2直尺的示值误差:全长及任一线纹到尺的端边或末端线纹的示值误差不超过±0.10mm。
4.3量角器的示值误差
量角器的示值误差不超过土20'。4.4角度尺的角度偏差
角度尺与直尺组成90°时,其角度偏差不超过±8;角度尺与直尺组成45°时,其角度偏差不超过±10°。
4.5直尺测量线与中心规角平分线的重合度直尺测量线与中心规角平分线的重合度不超过±0.15mm。5校准条件
5.1环境条件
5.1.1室内温度为(20±10)℃
5.1.2校准前,被校组合式角度尺及所用标准器在室内平衡时间不少于1h。5.2校准用计量标准及相应设备
校准用计量标准及相应设备的计量性能见表1。裹1校准用计量标准及相应设备的计量性能名
三等标推金属线纹尺
万能角度尺
刀口形直尺
千分尺
专用检验圆柱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6.1各测量面的平面度或直线度
计量性能
准确度等级
1000mm
(0~320)。
(0.02~1.00))mm
(0~25)mm
400mm×600mm
见附录A
JJF1132—2005
用1级力口形直尺和2级塞尺校准。当测量面宽度不大于5mm时,测量方位见图2(a)所示,距测量面端面3mm内允许塌边。
当测量面宽度大于5mm时,测量方位见图2(b)所示,距边缘1mm内允许有塌边。以3个位置中的最大值作为校准结果。H
图2平面度、直线度测量方位示意图6.2直尺的平行度及示值误差
6.2.1直尺两测量面平行度
直尺两测量面平行度用(0~25)mm1级于分尺测量,在直尺两端及中间3个位置测量其宽度,取其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作为校准结果。6.2.2直尺的示值误差
直尺的示值误差用三等标准金属线纹尺比较测量。调整直尺的刻线面与三等标准金属线纹尺的尺边在同一平面上,使三等标准金属线纹尺的首端与直尺的端边对齐,用放大镜在线纹尺上读出直尺未端及任一线纹对应的偏差,取其绝对值大者作为校准结果,直尺刻线面上、下两侧线纹的示值误差均应测量。三等标准金属线纹尺的线纹间隔按实际尺小使用。6.3量角器的示值误差
校准量角器的示值误差时装上直尺,将量角器固定在45°,90°,135°3个位置上,用分度值为2'的万能角度尺测量直尺测量面与尺座测量面构成的夹角,测得角度偏差,取偏差值最大者作为校准结果。6.4角度尺的角度偏差
角度尺装上直尺后依次组成45°,90°角并固紧,用分度值为2'的万能角度尺测量其角度,其偏差值作为校准结果。6.5直尺测量线与中心规角平分线的重合度中心规装上直尺后,用专用检验圆柱校准。校准时,把中心规两测量面紧贴专用检验圆柱,将中心规沿圆周转动,使得直尺测量面与检验圆柱基准面一端接触,用2级塞尺测量直尺则量面与检验圆柱基准面另一端的间隙A(见图3)。重合度E按下式计算:
式中:a检验圆柱基准面到圆心的实测值(见附录A),mm;3
JJF 1132-—2005
图3重合度测量示意图
1一检验圆柱;2一中心规;3一直尺;4一检验圆柱基准面A一一直尺测量面与检验圆柱基准面一端的间隙,mm。分别用半径为R,r两个检验圆柱(见附录A)按上述方法测量,由上述公式算出相应的E值,其E的绝对值大者作为校准结果。7校准结果表达
经校准的组合式角度尺出具校准证书,校准证书内容如下,校准证书内页格式见附录C。
校准证书应至少包括以下信息:a)标题,如“校准证书”;
b)实验室名称和地点;
c)证书或报告的惟一性标识(编号),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d)送校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e)被校对象的描述和明确标识;f)进行校准的日期,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关时,应说明被校对象的接收日期;
g)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关时,应对抽样程序进行说明;h)对校准所依据的技术规范的标识,包括名称及代号;i)本次校准所用测量标准的溯源性及有效说明;i)校准环境的描述;
k)校准结果及其测量不确定度的说明:1)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签发人的签名、职务或等效标识,以及签发日期;m)校准结果仅对被校对象有效的声明;n)未经实验室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印证书或报告的声明。8复校时间间隔
复校时间间隔根据使用的具体情况确定,建议一般为1年。4
附录A
A.1专用检验圆柱的尺寸
见图A.1所示。
so.o.stro
A.2技术要求
JJF 1132—-2005
专用检验圆柱的技术要求
检验圆柱
锐边倒钝
A.2.1专用检验圆柱共二只,其直径分别按式(A.1)、式(A.2)计算:D,=2R=2(L-5)mm
D,=2r=25mm
式中:L—中心规边长,mm。
A.2.2检验圆柱基准面到圆心的距离为α(0.15*9.0s);A.2.3检验圆柱直经尺寸公差为IT10。(A.1)
附录B
JJF 1132—2005
组合式角度尺测量结果不确定度分析B.1直尺示值误差测量结果不确定度分析B.1.1测量方法
校准组合式角度尺直尺的示值误差时,参照JJG1一1999《钢直尺检定规程》中的检定方法,用三等标准金属线纹尺与直尺进行比较测量,将测得的偏差值作为校准结果。
B.1.2测量模型
直尺的示值误差△L:
AL=L-Lo
式中:AL——直尺的示值误差,mm;L一—直尺示值,mm;bzxz.net
L。兰等标准金属线纹尺的示值,mm。B.1.3灵敏系数
a= -1;
c =aL。
B.1.4不确定度来源
校准直尺示值误差时,标准不确定度主要来源于:1)三等标准金属线纹尺的示值误差引起的不确定度分量(L。);2)测量重复性引起的不确定度分量u(L)。(B.1)
因直尺和三等标准金属线纹尺在等温的环境下测量,经分析温度对直尺示值误差的测量影响很小,可忽略不计。
B.1.5标准不确定度评定
B.1.5.1三等标准金属线纹尺示值误差引起的不确定度分量u,(L。)用三等标准金属线纹尺与直尺进行比较测量时,采用三等标准金属线纹尺的实际值,根据JJG71一1991《三等标准金属线纹尺检定规程》三等标准金属线纹尺的示值误差的测量不确定度为0.015mm(置信概率99.7%),其k值为3,因此其示值误差引起的标准不确定度u,(L)为
u;(Lo) = 0-915 = 0.005(mm)
B.1.5.2测量重复性引起的不确定分量u2(L)用不确定度的A类方法进行评定。以被测直尺在100mm处比较测量为例(用三等标准金属线纹尺),在同等条件下连续独立测量10次(测得值见表B.1),得L=99.948。
其标准不确定度分量u,(L)为
z(L) =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u。为
JJF1132—2005
直尺示值测得值
~0.015(mm)
。=(c,u,)2+(c2uz)2=0.0052+0.015~0.016(mm)B.1.7扩展不确定度
按正态分布,取包含因子k=2,则扩展不确定度U,为U, = ku。=2×0.016=0.032~0.03 (mm)B.2量角器示值误差的测量结果不确定度分析B.2.1测量方法
校准组合式角度尺量角器的示值误差时,装上直尺,将量角器固定在某个角度位置上,用分度值为2'的万能角度尺测量直尺测量面与尺座构成的测量面的夹角,测得的偏差作为校准结果。
B.2.2测量模型
量角器的示值误差公:
式中:△Φ一量角器示值误差(\);一量角器示值,(');
。——分度值为2'的万能角度尺的示值,(\)。B.2.3灵敏系数
ad= -1;
B.2.4不确定度来源
测量量角器示值误差的误差源主要来源于:C2 =
1)万能角度尺示值误差引起的不确定度分量u,(Φ。);2)测量重复性引起的不确定度分量u2()。1
被校准量角器尺座测量面的平面度及直尺测量面的直线度不超过0.02mm,经分析其对量角器示值误差的影响很小,故忽略不计。B.2.5标准不确定度评定
B.2.5.1万能角度尺示值误差引起的不确定度分量u,(Φ。)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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