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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T 999-200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C/T 999-2006

中文名称:水泥工业用组合式选粉机

标准类别:建筑材料行业标准(JC)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6-08-19

实施日期:2006-1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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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水泥 组合式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91.110

中标分类号:建材>>建材机械与设备>>Q92水泥与水泥制品设备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标准价格:15.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中天仕名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国家建材工业机械标委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适用于水泥工业用组合式选粉机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分选矿物类粉状物料产品的选粉机,主要适用于水泥工业的生料、煤粉的圈流粉磨系统,也可用于水泥、电力、化工、冶金等工业。 JC/T 999-2006 水泥工业用组合式选粉机 JC/T999-2006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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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91-110
备案号:18412—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JC/T999—2006
水泥工业用组合式选粉机
Composite separator for cement industry2006-08-19发布
2006-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前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产品分类.
4技术要求...
5试验方法,
6检验规则.
7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JC/T999—-2006
JC/T999--2006
本标准根据国外引进的产品技术和国内开发的产品技术的基础要求而制定。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中天仕名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材国际南京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成都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天仕名(淄博)重型机械有限公司、镇江恒益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建设路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中国建材装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铁忠、宁长存、吴涛、敬清海、徐兴国、宋玉祥、王定华。本标准于2006年8月首次发布。
1范围
水泥工业用组合式选粉机
JC/T 999—2006
本标准规定适用于水泥工业用组合式选粉机(以下简称“选粉机”)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分选矿物类粉状物料产品的选粉机,主要适用于水泥工业的生料、煤粉的圈流粉磨系统,也可用于水泥、电力、化工、冶金等工业。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699—1999优质碳素结构钢
GB700—1988碳素结构钢
GB/T1031—1995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GB/T1804—2000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公差GB/T1184—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GB3768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简易法GB/T6402钢锻件超声波检验方法GB7233铸钢件超声探伤及质量评级方法GB/T8163—1999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263—1999抗磨白口铸铁件GB9239—1988平衡质量的确定
GB9444-1988铸钢件磁粉探伤及质量评级方法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B11352—1989
GB/T 13306—1991标牌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铸铁
JB/T5000.4—1998
3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铸钢件补焊JB/T5000.7—1998
3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锻件
JB/T 5000.8—1988
JC/T401.4—1991
建材机械用铸钢件交货技术条件JC/T4021991水泥机械涂漆防锈技术条件JC/T406—1991水泥机械包装技术条件JC532—1994建材机械钢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3产品分类
选粉机按照料气分离的方式分为:a)有料气分离功能,上喂料和下进风,料、风混合喂料形式(用于生料);b)有料气分离功能,下进风,料、风合一的喂料形式(用于生料);c)没有料气分离功能,下进风,料、风合一的喂料形式(用于煤粉)。4技术要求
JC/T9992006
4.1基本要求
4.1.1选粉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产品型号和基本参数应符合第3章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凡本标准、图样和技术文件未规定的技术要求,均执行建材、机械行业有关通用技术条件规定。
4.1.2图样上线性尺寸的一般公差执行GB/T1804-2000中的规定,切削加工的尺寸执行GB/T1804一2000中M级的规定。
4.1.3图样上形状公差未注公差值执行GB/T1184—1996中K级的规定。图样上表面粗糙度参数数值执行GB/T1031~--1995中Ra的规定。4.1.4
4.1.5所有焊接件应符合如下要求:焊接接头表面质量应不低于JC5321994中Ⅲ级的规定;a
焊接件的尺寸极限偏差和角度极限偏差应不低于JC532-1994中C级的规定:b)
焊接件的直线度和平面度公差应不低于JC532--1994中G级的规定。c)
4.1.6铸造尺寸公差执行JB/T5000.4—1998中CT12级的规定。4.2整机要求
4.2.1钢结构焊接件焊缝和法兰联接处应严密,不允许漏风。4.2.2耐磨件使用寿命不低于15000h,无脱落现象。4.2.3各轴承使用寿命不低于25000h。4.2.4选粉机有润滑脂及润滑油两种润滑方式。润滑油管必须进行酸洗、中和、清洗、烘干,(采用润滑脂时)充填满润滑脂后与轴套装配。4.3主要零部件要求
4.3.1主轴材料的机械性能应不低于GB/T699—1999中45钢的有关规定,调质硬度为217HB~255HB4.3.2轴套材料的机械性能应不低于GB11352一1989中ZG270—500铸造碳钢件的有关规定,主轴套焊后须经消除应力热处理,执行JC532--1994附录B的规定(也可采用中间钢管焊接结构)。4.3.3笼子水平格板上的矩形孔应分布均匀,其位置度公差为0.5mm。两块以上的格板必须叠合-起加工矩形孔。穿圆钢管的孔亦应一起加工。4.3.4反击锥耐磨件要求经时效处理,以消除应力。4.4装配要求
4.4.1所有零件必须经检查合格,外购件、外协件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或经质量检验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装配。
4.4.2主轴与主轴套装配后,主轴转动应灵活,采用润滑油润滑时,在主轴套内须进行油压试验,不得有渗漏现象。
4.4.3笼轮装配后须做动平衡,平衡精度等级执行GB9239-1988中的G6.3级规定。4.4.4耐磨件装配应符合如下要求;a)耐磨件与贴合件之间的间隙不大于3mm;b)耐磨件之间的间隙不大于3mm。4.4.5壳体内的导向叶片装配应符合如下要求:a)符合图纸要求的方向:
b)每片导向叶片的角度偏差不大于20”。4.5外观要求
4.5.1整机表面不应有锈蚀、锤痕、凹凸和粗糙不平的缺陷,并应进行喷沙处理。4.5.2各接合面边缘应整齐均称,不得有扭曲变形,错边量士1.0mm。4.5.3所有裸露的型钢、钢板的切割边缘应光滑平整,粗糙度Ra50。4.5.4各接合面螺栓孔位置应准确,其偏差不得影响螺栓的装配,螺栓尾部突出螺母外长度应为2~4倍螺距:定位销应略突出部件的外表。2
4.5.5涂漆防锈应符合JC/T402—1991的规定。4.6试组装要求
4.6.1制造厂对传动支架、传动底座、壳体上部、回转部分应进行试组装。JC/T999—2006
4.6.2笼轮与密封装置间的间隙按图纸要求进行调整并检验。4.6.3回转部分与传动支架间的装配要求,通过调整上壳体与各支架底面之间的调整垫板来保证传动支架上表面的平行度公差值0.05mm。4.6.4试组装调整完毕手动盘车,保证笼轮转动灵活。合格后打上明显组装标记。4.7试运转要求
4.7.1现场试运转前应先手动盘车,要求笼轮转动灵活,不允许有磨擦、卡碰等现象。4.7.2点动电动机,观察转向是否正确。4.7.3开动电动机,在对应于5赫兹的转速时起动笼轮逐步提高至最高转速,连续运转2小时(同时打开风门逐渐增大至100%)。应满足以下要求:a)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和噪音;b)各轴承温升不超过40℃,密封无漏油现象:润滑油管畅通,保持良好润滑状态;c
选粉机主体工作时,噪声不超过85dB(A)。d)
5试验方法
5.1零部件试验
5.1.1对4.3.1的规定,按GB/T699-1999的规定进行检测。5.1.2对4.3.2的规定,按GB11352--1989的规定进行检测。5.1.3对4.3.3的规定,用常规量具测量。5.1.4对4.3.4的规定,按GB/T8263—1999的规定进行检测。5.2装配试验
5.2.1对4.4.2的规定,试验压力为0.6MPa,保压10min应无渗漏。5.2.2对4.4.3的规定,在动平衡机上进行试验。5.2.3对4.4.4和4.4.5的装配间隙,用常规量具测量。5.3外观要求
对4.5的规定,由检验人员用手感目测进行检验,其中错边量用常规量具测量。5.4安装试验
对4.6.3表面的平行度用水平仪检测。6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6.1.1出厂检验应对4.2.1、4.2.4、4.3、4.4、4.5、4.6的规定进行检验。6.1.2选粉机应经供货商质量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书及相关零部件的检验报告方可出厂。6.2型式检验
6.2.1选粉机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
产品累计生产100台或连续生产两年时;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f)
JC/T999-2006
6.2.2型式检验项目按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进行检验。6.3判定规则
6.3.1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要求则判为出厂检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6.3.2型式检验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一台进行检验,检验中若有一台不合格,则应加倍抽样进行复检。如复检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如仍有一台不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7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7.1标志
产品应在适当而醒目的部位固定标牌,其规格型式应符合GB/T13306一1991中的相关规定,标明下列各项内容:
a)产品名称、型号、商标:
供货商名称、厂址:
主要参数;
制造日期和出厂编号:
执行标准号。
e):
7.2包装
7.2.1产品包装应符合JC/T406一1991的规定,包装中对产品的外露加工表面应涂防锈油,油封的有效期不少于六个月。
7.2.2包装箱外和裸装件应有文字标记和编号标明下列各项内容:a)
收货单位及厂址;
产品名称、型号和规格:
出厂编号和箱号;
外形尺寸、毛重和净重;
供货商名称。
随机附带的技术文件:
装箱单:
产品合格证书;
c)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
d)产品安装图;
e)标准件的订货文件及随机文件。7.3运输及贮存
7.3.1产品适合陆路、水路运输,应符合有关运输部门的规定。7.3.2产品在安装使用前,供需双方应将零、部件妥善保管,存放在防锈、防腐及无振动的场所。放置时应考虑防挤压变形和本身重力导致的变形,贮存期长的应定期检查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材行业标准
水泥工业用组合式选粉机
JC/T 999—2006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出版
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原国家建筑材料二业局标准化研究所)发行新华书店北次发行所发行各地新华书店经售坦矿经研院印刷厂印刷
叛权所有不得翻印
开本880×1230
印张0.75字数16千字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2006年12月第一版
反2006年12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80227.048
编号:0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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