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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T 1002-200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C/T 1002-2006

中文名称:水泥工业用三道锁风装置

标准类别:建筑材料行业标准(JC)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6-08-19

实施日期:2006-1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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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91.110

中标分类号:建材>>建材机械与设备>>Q92水泥与水泥制品设备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标准价格:10.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沈阳重型机器有限责任公司

归口单位:国家建材工业机械标委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用三道锁风装置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建材、冶金、矿山等行业的进料系统。特别适用于粘性、水份较高的原料。 JC/T 1002-2006 水泥工业用三道锁风装置 JC/T1002-2006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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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91-J110
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JC/T1002—2006
水泥工业用三道锁风装置
Threechannelgateforcement industry2006-08-19发布
2006-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163
JC/T1002-2006
本标准根据国外引进技术及国内开发的产品中的基本技术要求而制定,对我国水泥工业用立式辊磨机的发展具有推动作用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白国家建材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沈阳重型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起草,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参加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信锐、申占民。164
1范围
水泥工业用三道锁风装置
JC/T1002-2006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用三道锁风装置(以下简称锁风装置)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建材、治金、矿山等行业的进料系统.特别适用于粘性、水份较高的原料。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699-1999
GB/T700-1988
GB/T1184-1996
GB/T1348-1988
GB/T1801-2000
GB/T1804-2000
GB/T3766-2001
GB/T3768-1996
GB/T4064-1983
GB/T7935-1987
GB/T11345-1989
GB/T13306-1991
JCrT402-1996
JC/T406-1996
JB/T5000.3-1998
JB/T5000.8-1998
型式与基本参数
3.1示意图
优质碳素结构钢
碳素结构钢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ISO2768-2:1989.MOD)球墨铸铁件
极限与配合公差带和配合的选择(ISO1829:1995,MOD)一般公差线性尺寸的公差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ISO4413NEQ)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
简易法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液压元件通用技术条件(NFPAT310.3,NEQ)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标牌
水泥机械涂漆防锈技术条件
水泥机械包装技术条件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锁风装置结构示意图1所示。
焊接件
JC/T1002-—2006
3.2基本参数
热美#
连寿口
锁风装置示意图
锁风装置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DSR-630
DSK-800
DSK-1000
DSK-1250
DSK-1400
DSK-1600
DSK-1700
DSR-2000
进料口宽度
给料粒度
热汽造道
通过能力
含水量
电机功率
3.3型号表示法
3.3标记示例
K-xxxx
进料口宽度为800的三道锁风装置:DSK-800三道锁风装置
4技术要求
4.1基本要求
进料口宽度mm
JC/T1002—2006
4.1.1锁风装置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安装和使用。4.1.2本标准未规定的原材料、外购件及加工、装配、安装等技术条件,均应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行业通用标准的规定。4.1.3图样上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a)切削加工部位应符合GB/T1804的m级:b)焊接件非切削加工部位应符合JB/T5000.3中7.3的有关规定。4.1.4
焊接件应符合JB/T5000.3中的有关规定。锻件应符合JB/T5000.8中的有关规定。球墨铸铁件应符合GB/T1348中的有关规定。未注形状和位置公差应符合GB/T1184中A级的有关规定。整机性能要求
整机主要技术参数应适应于系统设备的要求。设置必要的密封装置,保证设备各轴承内不进入灰尘。各润滑、液压应密封良好无渗漏。耐磨衬板使用寿命不低于一年。壳体各密封处应密封良好,不应泄漏粉尘应配有监控联锁保护装置。
电器设备的设计应符合GB/T4064的有关规定。同型号规格的易损件应具有互换性,并容易更换。主要零部件要求
JC/T1002-2006
轴承座铁件材料应不低于GB1348中的QT500-7的有关规定轴承壳体铸铁件材料应不低于GB1348中的QT500-7的有关规定连杆铸铁件材料应不低于GB1348中的QT500-7的有关规定4.3.4主轴
4.3.4.1材料应不低于GB/T699中的35号钢的有关规定,并做相应的热处理。4.3.4.2轴的基准尺寸公差等级不低于GB/T1801的k6级,表面粗糙度不低于Ra3.2um。4.3.5连接拍
材料应不低于GB/T699中的45号钢的有关规定,并做相应的热处理。4.3.6壳体
4.3.6.1壳体焊缝质量应不低于GB/T11345中I.B级有关规定。4.3.6.2钢板材料应不低于GB/T700中有关Q235-A的规定。4.3.7液压与润滑
4.3.7.1液压元件应符合GB/T7935中有关规定。4.3.7.2液压系统应符合GB/T3766中有关规定。4.4
装配和安装要求
阀门与阀门体的相关部位应紧密贴合,不应有漏风现象产生。安装时应保证阀门开关灵活,与其它零件不应有碰撞现象。锁风装置与主机和储料仓之间的安装误差不得超过10mm。锁风装置滚动轴承与关节轴承定期加入润滑脂。液压缸运动要平稳,不应有漏泊、蠕动现象和明显噪音。液压缸及液压系统应进行打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25倍,保压120min压降不得超过试验压力的10%。
锁风装置工作噪声不超过90dB(A)。4.4.7
4.5试运转要求
空负荷试运转要求
4.5.1.1空负荷试运转前进行全面检查,锁风装置内部不得有任何杂物。检查所有的紧固件与密封件,不应有松动与漏风现象。4. 5.1. 2
4.5.1.3检查轴承密封装置是否有效。锁风装置各滚动轴承的温升应不超过30℃。4.5.14
4.5.1.5锁风装置空负荷试运转在现场进行,运转时间不少于2h。4.5.2
负荷试运转要求
4.5.2.1负荷试运转应在空负荷试运转合格后进行。锁风装置负荷试运转在现场进行,运转时间不少于8h。4. 5.2.2
锁风装置滚动轴承的工作温度应不超过65℃。4.5.2.3
各液压、润滑系统应运转正常。4.5.2.44
4.5.2.5负荷运转时漏风率应小于5%。4.5.2.6应保证三个阀板周期性的控制时间。4.6涂漆防锈要求
锁风装置涂漆防锈应符合JC/T402的规定。168
试验方法
JC/T1002—2006
盘车试验检查各转动部分的转动灵活性,盘车试验不得少于三转且无卡阻现象。空负荷试车检查闸板的开度与起动顺序。空负荷试车检验
用测温仪表检测轴承的温度并符合4.5.1、4的规定。用压力表检查液压缸密封并符合4,4,5的规定。现场观查锁风情况应符合45.1:2的规定。喉声检查按GB3768规定的方法进行。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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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荷试车现场检验
通过能力测试以现场设备正常运转值为准。5.4.2用测温仪表检测轴承温度并符合4.5、2.3的规定,用控制室仪表检测控制时间应符合452,6的规定。5.4.3
5.4.4用液压站中的仪表检查液压与润滑情况的并符合4.5.2.4的规定。5.4.5现场观查漏风情况应符合4.5.2.5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锁风装置应在制造厂进行组装,检验装配质量,应符合本标准4.4.1~4.4.6的规定。6.2产品零部件应经制造厂检验部门逐件检验,外购件、外协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具有合格证。
6.3出厂检验应按本标准4.1~4.2.8、7.1~7.4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签发产品合格证书。6.4需现场检验的项目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6.5型式检验应检验本标准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试制或首台产品:
b)结构设计,重新恢复生产时:c)长期停产,重新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前次型式检验有明显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6判定规则
6.6.1出厂检验项目按本标准6.3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判定该台产品为合格:检验不合格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
6.6,2型式检验项目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一台,检验合格判定该台产品为合格:检验不合格判定该台产品为不合格。
7、标志、包装、运输、购存
7.1标牌应固定在产品的明显位置,其型式与尺寸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标牌内容应包括:a)制造厂名称:
b)产品型号与名称:
c)产品主要技术参数:
d)产品编号:
e)出厂日期bzxz.net
7.2产品包装应符合JC/T406的规定169
JC/T1002—2006
7.3随整机出厂必须提供的技术文件:a)装箱单:
b)产品合格证书:
e)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含易损件表):d)产品安装图、基础图。
7.4产品按装箱单分类包装,外露加工面应涂防锈油并包扎好,对于出口产品应满足外贸定货的要求。
7.5电气设备、成套附件等均应包装成箱。7、6包装应满足水路、陆路运输的要求,产品整装、分装均不得超限。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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