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6286-199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B/T 6286-1999
中文名称:喷风式碾米机
标准类别:机械行业标准(JB)
英文名称: Air jet rice mill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9-09-17
实施日期:2000-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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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农业>>农用建筑物、结构和装置>>65.040.20农产品加工和贮存用建筑物和装置
中标分类号:农业、林业>>农、林机械与设备>>B93农副产品与饲料加工机械
相关单位信息
归口单位: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简介
JB/T 6286-1999 本标准是对 JB/T 6286-92《喷风式铁辊碾米机 技术条件》的修订,主要技术内容改变如下: ——标准名称改为“喷风式碾米机”; ——增加了试验方法和稻出白的质量指标,同时也增加了砂辊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喷风式碾米机的性能指标、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单风道和双风道喷风式碾米机。 本标准于 1992 年 6 月 10 日首次发布。 JB/T 6286-1999 喷风式碾米机 JB/T6286-199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65.04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6286-1999
喷风式碾米机
Jet-airwhiteningmachine
1999-09-17发布
国家机械工业局
2000-01-01实施
JB/T6286-1999
本标准是对JB/T6286-92《喷风式铁辊碾米机技术条件》的修订。本标准与JB/T6286—92相比,主要技术内容改变如下:1)标准名称:由“喷风式铁辊碾米机技术条件”改为“喷风式碾米机”;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单风道、双风道喷风式碾米机;3)标准内容:增加了碾米机试验方法和双风道喷风式碾米机出白的质量指标,同时也增加了砂辊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JB/T6286--92。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粮油加工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日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义龙、张文松、陈克民、吴国贤、牟敦山、王东岳、白杨。本标准于1992年6月10日首次发布实施。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喷风式碾米机
Jet-air whitening machine
本标准规定了喷风式碾米机的性能指标、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单风道和双风道喷风式碾米机(以下简称碾米机)。2引用标准
JB/T6286—1999
代替JB/T6286—92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1184—1996
GB1350—1986
GB1354—1986
GB/T 1804---1992
GB/T2828—1987
GB/T3943—1983
GB/T5490~5539-1985
GB/T6414—1986
GB/T9239—1988
GB/T133061991
ZBB22003—1985
3技术要求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
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
一般公差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圆孔和长孔筛片
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
铸件尺寸公差
刚性转子平衡品质许用不平衡的确定标牌
3.1碾米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3.2碾米机在加T.符合ZBB22003规定的二等糙米和GB1350规定的三等稻谷时,性能应分别符合表1(单风道)和表2(双风道)的规定。3.3主要零部件的技术要求
筛片应按GB/T3943的规定制造,表面平整、不得有裂纹。3.3.1
3.3.2辑筒使用寿命:
a)加T糙米时不低于300h:
b)加.T.稻谷时不低于250h。
国家机械工业局1999-09-17批准2000-01-01实施
大米加!精度
糙山白率
总碎米率
小碎米率
含谷量
大米中含糠粉率
增碎率
吨料电耗
粉尘浓度
成品温升
标定单位功率生产率
大米加1精度
当量出米率
总碎米率
小米率
含谷量
大米中含糠粉率
大米中糠片、谷嘴含量
吨料电耗
粉尘浓度
成品温升
标定单位功率生产率
粒/kg
kw·h/t
kg/(kW ·h)
粒/kg
kW·h/t
kg/(kW·h)
JB/T6286-1999
单风道喷风式碾米机性能指标表早釉
≥100
符合GB1354中规定的标准一等
≥100
双风道喷风式碾米机性能指标表早糖
符合GB1354中规定的标准一等
砂辑上粘结的金刚砂,在砂辑直径最小处线速度不小于15m/s的条件下,做持续10min的运转3.3.3
试验,不允许有剥落现象。
铸件尺寸公差应按GB/T6414中规定的10级精度制造。3.3.4
3.3.5机械加.T.件未注形状和位置公差应符合GB1184的规定,其直线度、平面度、同轴度、对称度的公差值为L级。
JB/T6286-1999
3.3.6机械加.T.件未注尺寸公差的极限偏差应按GB/T1804规定的m级制造。3.3.7风机叶轮应做静平衡试验,其精度应不低于GB/T9239规定的G16级。3.4装配要求
所有零部件(包括外购件、外协件)必须经检验合格方可进行装配。3.4.1
整机装配后,结合面应密合良好,不允许有漏糠现象。3.4.2
装配完毕,用手平稳地转动带轮,各转动部件应灵活可靠,不允许有卡阻现象。3.4.3
碾米机负载时,轴承温升不得高于20℃。3.4.4
3.5外观质量
铸件表面应光洁不允许有影响铸件机械性能和影响外观质量的铸造缺陷。钣金件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允许有锤击痕迹。3.5.2
3.5.3焊接部位不允许有烧穿和漏焊现象。3.5.4漆膜附着力质量应不低于本标准附录A(标准的附录)规定的.2级。3.5.5涂层牢固、外表平整,无剥落、皱皮、流痕。3.6安全要求
3.6.1运转件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3.6.2碾米机与电机配套销售的,运转件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3.6.3碾米机不配电机销售的,必须说明如何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并在机体上留有安装孔。3.7三包要求
在遵守制造厂规定的安装、使用和保管条件下,自购货日期起一年内,产品确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厂方应负责包修、包换、包退。4试验方法
4.1试验原则
本方法的基础是将碾米机调整到正常、稳定的工作状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试验测定。4.2试验条件和准备
4.2.1要有满足要求的场地,并配备固定的试验人员。4.2.2试验用仪器、仪表均应校验合格;投料、接料及取样工具等应准备齐全。4.2.3性能试验用原粮应经去铁处理,同一试验的原粮应混合均匀。稻谷符合GB1350中三等稽谷的规定;糙米应符合ZBB22003中二等糙米的规定。4.2.4试验一律采用Y系列电动机,其配套功率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试验电压的偏差应不大于±5%额定电压。
4.2.5试验的样机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安装并调试到正常的工作状态。同时记录样机的结构参数配套电机的额定功率。
4.3性能试验
4.3.1要求
4.3.1.1每台样机试验两次,每次时间不少于30min,对所得数据取算术平均值。4.3.1.2试验中电机平均输出功率不允许超过标定功率的10%。JB/T62861999
4.3.1.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该次试验无效:a)出机各物料总质量大于人机原粮总质量:b)物料损失率大于1%;
c)出机成品精度显著不一:
d)更换电动机或发生意外情况而停机。4.3.2原粮的检验
检验方法按照GB/T5490~5539有关部分进行。4.3.3空载试验
机器运转正常后,测定电流、电压和各轴转速,并记录。4.3.4负载试验
将准确称的原粮加人料斗,先开机,然后打开进料口闸门,迅速操作,使成品精度达到要求。操作时间不超过5min。开始时出机精度略低的成品,于第三次取样完毕后回机,要求原粮全部碾净。待碾米机停止出米后停机。
4.3.4.1电流、电压和转速
试验开始后,每5min测量一次电流、电压:试验正常后,每次试验测量两次转速,并记录4.3.4.2时间和电能消耗量
进料口闸门打开,计时开始。原粮全部通过进料口闻门的瞬间,计时结束。同时记录相应时间的电度表初、末读数。
4.3.4.3米温
用点温计测量原粮温度及试验开始后50min,在成品筐中测量成品温度。4.3.4.4轴承温度
用点温计测量试验开始和试验结束时轴承外壳表面温度。4.3.4.5粉尘浓度
测定在室内进行。试验开始后10min,用粉尘采样器在上料工位和收集糠栖工位操作者活动范闹内选取两个测点进行采样,并且测定其粉尘浓度。测点水平位置距机组表面1m,距地面高度1.5m:4.3.4.6噪声
测定时声级计的传声器的水平位置距机器表面1m、距地面高度为1.5m,测前、后、左、右四个点。
在噪声测试前应先测出背景噪声。测量时,使声级计的传声器朝着噪声源方向。声级计的读数值取接近指示数值的整数值,当指针摆动大时可选取指针摆动的平均值。当相邻测点测出的声级相差超过5dB(A)时,应在其间增加测点。机组的噪声值应取各测点的算术平均值。
背景噪声应比所测得的机组噪声级低10dB(A)以上。当不能满足上述规定、其差值小于3dB(A)时、测量无效,在差值为3~9dB(A)时,应进行修正。4.3.4.7各种物料质量
分别称量原粮、出机米。
成品质量检验
JB/T6286—1999
成品取样应在试验正常后,分开始、中间、终了三次进行,总质量不少于2kg。每次从粮流中横断接取,每次数量均勾,三份混合即为该次试验的成品样品。成品的质量检验方法按照GB/T5490~5539有关部分进行。4.4几项指标的计算
4.4.1物料损失率按式(1)计算:)x100%
式中:-物料损失率
Q.-出机物料总质量,kg;
2.人机原粮总质量,kg。
4.4.2出米率按式(2)计算:
式中:——出米率;
Qa——成品米总质量,kg。
4.4.3当量出米率
当量出米率即把稻谷碾米机的实际出米率换算为稻出糙率相当于76%,梗稽出糙率相当于79%时的出米率。按式(3)、式(4)计算:稻:
梗稻:
式中:当量出米率;
g----试验用原粮的实际出糙率,%。4.4.4增碎率按式(5)计算:
式中:&---增碎率,%;
——出机白米碎米率,%;
.一—进机糙米碎米率,%。
4.4.5糙出白率按式(6)计算:式中:糙出白率;
2——进机糙米质量,kg。
4.4.6吨料电耗按式(7)计算:S
×100%
式中:G.—吨料电耗,kW·h/t;Ga耗电量,kW·h。
4.4.7纯工作小时生产率按式(8)计算:式中:E纯T.作小时生产率,kg/h;T—试验用时间,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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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标定单位功率生产率按式(9)计算:式中:E。标定单位功率生产率,kg/(kW·h);P配套电动机的标定功率,kW。
4.4.9,电动机负荷程度按式(10)、式(11)计算:P
式中:6—电动机负荷程度:
P电动机的负载功率,kW;
n—电动机的标定效率,%。
4.5生产试验
4.5.1目的
考核机器的使用经济性、使用可靠性、性能稳定性、地区适应性、调整保养方便性、主要件和易损件的耐用性以及劳动条件和安全性。4.5.2要求
批量生产前投人生产试验的样机,不少于2台,分点试验。其中1台纯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00h、另1台纯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00h。批量生产的产品抽查试验至少1台样机,纯工作时间不少于150h:电动机平均负荷程度不得低于80%。4.5.3测定的项目和方法
4.5.3.1生产试验中应对样机至少做开始、中间、终了的三次性能测定,其目的和方法与本标准性能试验相同。
4.5.3.2生产试验全过程均应做好记录,并将测定数据整理汇总。4.5.3.3对易损件,试验前后或更换前后分别在同一部位进行技术测量,并做好记录,必要时拍摄照片。
4.5.3.4试验中主要零部件因损坏、更换则试验纯T.作时间需要重新计算。主要件变形或损坏情况做好记录。
4.5.3.5生产试验过程中,应对样机进行不少于连续三个班次的生产查定。每个查定班次作业时间不少于6h
并做好记录
4.5.4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
JB/T6286-1999
4.5.4.1纯T作小时生产率按式(12)计算:E.
式中:E——纯T作小时生产率,kg/h;Eh
Qeb--生产查定的班次加工量(原粮),kg;T一—生产查定班次纯T作时间,h。4.5.4.2班次小时生产率按式(13)计算:29
式中:E一一班次小时生产率,kg/h;Q—一生产考核期间的班次产量(原粮),kg;T.—--生产考核期间班次时间,h。4.5.4.3吨料电耗按式(14)计算:G.
式中:.G.吨料电耗,kW·h/t;EG.
一生产查定班次电能消耗量,kW·h4.5.4.4.使用可靠性按式(15)计算:K
式中:K一-使用可靠性;
T--生产考核期间的作业时间,h;ET.
ZT,+ET
T,—生产考核期间每班次的故障排除时间,h。4.5.4.5班次时间利用率按式(16)计算:Kb
式中:K一—班次时间利用率。
5检验规则
·(t3)
· (16)
5.1产品出厂前应逐台检查外观及装配质量,进行空运转试验,空运转时间不少于20min,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a)机器运转正常、平稳,不得有异常现象;b)各联接件、紧固件不得松动;c)调整装置应灵活可靠。
5.2·碾米机须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方可出厂。5.3成批生产的产品,在正常生产的条件下,每半年至少抽取2台进行型式检验,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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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订货单位有权按GB/T2828的规定对出厂产品进行抽检,抽检的形式、批量及AQL值由订货单位与制造厂协商决定。
6标志、包装、运输和存
6.1产品应在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产品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内容包括:a)产品名称及型号;
b)配套功率;
c)主轴转速;
d)纯.T.作小时生产率;
e)质量;
f)出厂编号、日期:
g)制造厂名称。
6.2产品在适合运输、装卸及保证完整不受损的情况下,供需双方协商选择适当的材料、方法包装。出口产品按外贸部门的要求包装。6.3随机文件、备件和附件:
a)产品使用说明书;
b)产品检验合格证;
c)装箱单;
d)备件和附件等(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提供)。6.4产品应存放在平整的地面和通风良好的室内,并注意防潮、防蚀、防锈。A1材料和仪器bZxz.net
18号缝纫机针
三角板或刻度尺
四倍放大镜
8号绘图笔
A2试验方法
JB/T6286-1999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漆膜附著力测定方法
漆膜于燥(按油漆产品说明书中规定)后,借助三角板或刻度尺,用18号缝纫机针在漆膜上划出六道平行的划痕(划痕间距:当漆膜厚度大于60μm时,间距等于2mm;当漆膜厚度小于60μm时,间距等于1mm)。划痕时划针应垂直于被划表面,并以平稳均匀的压力进行。划口应穿透整个漆膜、然后再划相同间距的划痕六道,与前者垂直,划针磨钝后应予更换。划后用绘图笔沿着格子图形的对角线方向轻轻向前、后各刷5次,除去漆膜剥落部分,用四倍放大镜观察结果。
等级分为四级(见表AI)。通常应在部件的非正视表面选取三个不同位置进行划痕检验,以不少于两处达到2级以上为通过,2级以下为不通过。表A1
涂层在划痕交叉处有少许剥落,其落面积不大于5%涂层沿划痕边缘或划痕交叉处剩落,其剩落面积不大于15%涂层沿划衰边缘,部分和全部剥落,其剥落面积不大于35%涂层沿划痕边缘,大碎片剥落,其刺落面积大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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