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 20982-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J 20982-2008
中文名称:雷达、通讯设备升降杆(塔)通用规范
标准类别:电子行业标准(SJ)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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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电信、音频和视频技术>>无线通信>>33.060.20接收和发射设备
中标分类号:通信、广播>>雷达、导航、遥控、遥测、天线>>M53雷达、导航设备与系统
关联标准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SJ 20982-2008 雷达、通讯设备升降杆(塔)通用规范 SJ20982-200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FL1200
SJ20982-2008
雷达、通讯设备升降杆(塔)通用规范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lifting device ofradar system and communication equipment2008-04-15发布
2008-06-30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批准前言
本规范由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四研究所归口。本规范起草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陆利民、王文胜、赵宏伟、沈文军、杨振宙。irKAoNiKAca=
SJ209822008
1范围
雷达、通讯设备升降杆(塔)通用规范本规范规定了雷达、通讯设备升降杆(塔)的要求、质量保证规定和交货准备等。SJ20982—2008
本规范适用于雷达、通讯设备升降杆(塔)(以下简称升降杆(塔))的设计、生产和验收。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有关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后的任何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都不适用于本规范,但提倡使用本规范的各方探讨使用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凡不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894安全标志
GJB74A-1998军用地面雷达通用规范GJB145A-1993防护包装规范
GJB150.3-1986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高温试验GJB150.4-19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低温试验GJB150.7-19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太阳辐射试验GJB150.8-19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淋雨试验GJB150.9-19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湿热试验GJB150.10-19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霉菌试验GJB150.11-19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盐雾试验
GJB150.12-19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_砂尘试验GJB179A-1996计数抽样检验程序及表GJB2072维修性试验与评定
3要求
3.1结构
3.1.1操纵系统
升降杆(塔)操纵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a)手动升降杆(塔)举升额定举升重量时,操作手柄操作力不大于80N;b)电动、气动、液压升降杆(塔)操作按钮应具有互锁功能,确保操作按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手柄应具有防误操作的防护装置。3.1.2传动系统
升降杆(塔)传动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a)具有任意升降位置自锁功能:b)电动、液压型升降杆(塔)均应具有手动和自动升降功能。3.1.3接口
升降杆(塔)的安装接口以及安装固定上装设备的接口应符合产品规范的规定。3.2性能
SJ209822008
最大展开高度
升降杆(塔)最大展开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a)最大展开高度在18m以下(含18m)的升降杆(塔),应优先采用以下尺寸系列的展开高度:4m、6m、8m、10m、12m、15m、18m;b)最大展开高度在18m以上的升降杆(塔),其最大展开高度由产品规范规定。最大收缩高度
升降杆(塔)最大收缩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展开高度4m、6m的机动式升降杆(塔),其最大收缩高度为2m;a
展开高度8m、10m、的机动式升降杆(塔),其最大收缩高度为2.2me
展开高度12m的机动式升降杆(塔),其最大收缩高度为2.3m;展开高度15m的机动式升降杆(塔),其最大收缩高度为2.6m;d)
展开高度18m的机动式升降杆(塔),其最大收缩高度为2.8m;展开高度在18m以上的机动式升降杆(塔)以及其它类型的升降杆(塔),其最大收缩高度应f)
由产品规范规定。
3.2.3额定举升重量
升降杆(塔)的额定举升重量由产品规范规定。3.2.4扭转精度
升降杆(塔)的扭转角度一般应不大于土2.5°,有特殊要求的由产品规范规定。3.2.5升降速度
手动型或额定举升重量较大的升降杆(塔)举升额定举升重量时,平均升降速度应不低于1.2m/min;其它类型的升降杆(塔)平均升降速度应不低于2.4m/min。3.2.6架设和撤收时间
升降杆(塔)的架设和撤收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a)一般情况下,机动式升降杆可由1~2人完成架设和撤收,架设和撤收时间为:当1人完成时应不大于15min,当2人完成时应不大于8min;b)其它类型升降杆(塔)的架设和撤收时间由产品规范规定。3.3可靠性
升降杆(塔)承受额定举升重量时,能承受连续往复升降30次,各部分不应出现损坏和永久变形。3.4维修性
升降杆(塔)中的易损件和常拆件应拆装方便,在维修中常拆的紧固件、零部件一般采用手动或通用工具即可维修,维修时间不大于30min。3.5安全性
3.5.1机械安全
升降杆(塔)的机械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a)升降杆(塔)应具有升降限位功能,即在升、降到极限位置时能自动切断动力源;b)升降杆(塔)应在醒目处贴警示及功能铭牌,以防误操作。3.5.2电气安全
升降杆(塔)的电气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a)电动升降杆(塔)应具有电机过载保护功能:电动升降杆(塔)的电源输入端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2;b
c)高压器件应具有安全警示标识,安全警示标识应符合GB2894。3.5.3液压、气动系统安全
升降杆(塔)的液压、气动系统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2
rKAoNrKAca=
a)升降杆(塔)液压、气动传输系统应采取良好的密封措施,严防油、气泄漏:b)升降杆(塔)液压、气动系统应有过压保护,以免冲击压力和失压引起危险;SJ20982--2008
c)升降杆(塔)液压、气动系统应设置安全阀,以避免供压油路和气路突然爆裂失压面产生危险。3.6环境适应性
3.6.1高温
升降杆(塔)在下列环境条件下,不应出现卡滞、自锁失灵、手柄操作力增大、零件变形、润滑油失效和涂层脱落等现象:
a)最高工作温度为55℃;
b)最高贮存温度为70℃。
3.6.2低温
升降杆(塔)在下列环境条件下,不应出现卡滞自锁失灵、手柄操作力增大、零件变形、润滑油失效和涂层脱落等现象:
a)最低工作温度为-40℃:
b)最低贮存温度为-55℃。
3.6.3盐雾
升降杆(塔)外部涂层和零部件应具有良好的抗盐雾腐蚀的能力,应能承受4.6.6.3规定的盐雾试验,其试验条件按GJB150.11-1986中第2章的规定。3.6.4湿热
升降杆(塔)应能承受GJB74A-1998表4中规定的温度35℃,租对湿度95%~98%,试验时间48h的湿热试验。
3.6.5淋雨
电动升降杆(塔)应能承受4.6.6.5规定的淋丽试验。淋雨后电源输入端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符合3.5.2b)的规定。
3.6.6霉菌
升降杆(塔)上的有关零部件和材料应具有抗霉能力,应能承受4.6.6.6规定的霉菌试验,其试验条件按GJB150.10-1986第2章中的规定,长霉等级为一级。3.6.7砂尘
升降杆(塔)应能承受4.6.6.7规定的砂尘试验,其试验条件按GJB150.12-1986中第2章的规定。暴露在砂尘环境中的升降杆(塔)应能正常工作,不应出现卡滞、自锁失灵、润滑油失效、涂层脱落等现象。
3.6.8抗风力
升降杆(塔)的抗风能力应符合GJB74A-1998中3:13.13的规定。3.6.9跑车
升降杆(塔)应能承受4.6.6.9规定的跑车试验。3.6.10太阳辐射
升降杆(塔)应能承受4.6.6.10规定的太阳辐射试验,其试验条件按GJB150.7-1986中第2章的规定。
3.7重量
升降杆(塔)的重量由产品规范规定。3.8产品标志
按本规范制造的升降杆(塔)应具有产品标志铭牌,铭牌的大小、位置、制作方法由产品规范规定。铭牌应包含下列内容:
a)产品型号、名称
:SJ20982—2008
自重和额定举升重量:
c)出厂日期;
d)出厂编号;
e)生产厂家。
3.9外观质量
升降杆(塔)所有的外表面应平整、光滑、均匀、完好,不允许有翘曲、裂纹、破损、涂镀层脱落、划痕、锈迹等缺陷。
升降杆(塔)所有的连接件、紧固件应无锈、无损伤、无松动、无永久变形。4质量保证规定
4.1检验分类
本规范规定的检验分类如下:
a)鉴定检验(见4.3):
b)质量一致性检验(见4.4)。4.2检验条件
检验条件应符合如下规定:
a)除另有规定外,检验应当在当地自然环境条件下进行;检验用的设备、仪器和仪表应在周期检定有效期内,其精度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如标准未b)
作规定,其精度应不低于试验参数允许误差的三分之一4.3鉴定检验
4.3.1检验时机
一般在产品设计定型和生产定型时进行,但在产品的主要设计、工艺、元器件及材料有重大改变而影响产品的重要性能,使原来的鉴定结论不再有效时,也应进行鉴定检验。鉴定检验应在订购方或上级鉴定机构认可的试验室或试验场(所)中进行。4.3.2检验项目及顺序
鉴定检验的检验项目及检验顺序见表1。4
rKAONiKAca=
检验项目
操纵系统
传动系统
最大展开商度
最大收缩高度
额定举升重量
扭转精度
升降速度
架设和撤收时间
可靠性
维修性
安全性
抗风力
太阳辐射
产品标志
外观质量
防护包装
鉴定检验
检验项目
质量一致性检验
章条号
注;“”表示必做项目;“○”表示订购方和承制方协商检验项目;“一”表示不检项目。样品数量
除另有规定外,
用于鉴定检验的样品为一套完整的升降杆(塔)。合格判据
各项检验项目均满足第3章和第5章的要求时,则判为鉴定检验合格。SJ209822008
检验方法
章条号
当鉴定检验发现不合格项目时,应暂停检验,承制方应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分析,找出原因,采取改进措施后,重新进行鉴定检验。若所有检验项目符合规定要求,则仍判鉴定检验合格;若继续检验仍有某个项目不符合规定要求,则判鉴定检验不合格。4.4质量一致性检验
4.4. 1检验分组
+SJ20982—2008
质量一致性检验分A、B、C和D四组进行。4.4.2批的构成与提交
批的构成与提交应符合GJB179A-1996中5.4.6的规定。4.4.3缺陷分类
4.4.3.1致命缺陷
产品有严重变形,绝缘电阻下降,油、气过压保护失灵,安全阀失灵,对产品的使用性能有致命影响,以及对产品的使用、维修或保管等有关人员会造成危害或不安全的缺陷。4.4.3.2严重缺陷
产品有自锁、限位、过载保护失灵,油、气泄漏,影响产品使用性能的缺陷。4.4.3.3轻缺陷
产品有轻度的变形、底层脱落、掉漆、发霉,但不影响产品使用性能的缺陷。4.4.4A组检验
4.4.4.1检验项目及顺序
A组检验的项目及顺序见表1。
4.4.4.2抽样方案
对每批产品百分之百进行A组检验。4.4.4.3合格判据
根据检验结果,满足以下条件判为合格:a)未发现致命缺陷:
b)未发现严重缺陷:
c)允许出现一个轻缺陷。
4.4.4.4重新检验
A组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承制方应对其进行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证实已纠正所有缺陷后重新提交检验。若重新检验合格,仍判该产品A组检验合格,否则,则判该产品A组检验不合格,拒收。4.4.4.5样品处理
已通过A组检验的检验批中,对有缺陷的产品经修复后,达到规定的要求,则可按合同规定交付。4.4.5B组检验
4.4.5.1检验项目及顺序
B组检验应在A组检验合格批的产品中进行,其检验的项目及顺序见表1。4.4.5.2抽样方案
从每个提交批中抽取两套进行B组检验。4.4.5.3合格判据
检验结果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则判为合格。4.4.5.4重新检验
B组检验中任一项不合格,则承制方应对该批全部产品进行返修后,以加倍数量重新做B组检验,若重新检验合格,仍判该批B组检验合格;若重新检验仍不合格,则判B组检验不合格。4.4.5.5样品处理
B组检验合格的样品,做必要的修复并达到规定要求,则可按合同规定交付。4.4.6C组检验
4.4.6.1检验周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C组检验:a)产品连续生产2a:
b)停产1a以上再生产,
rKAoNiKAca-
)产品的结构、材料、工艺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升降杆(塔)性能时。4.4.6.2检验项目及顺序
C组检验应在A组和B组检验合格批的产品中进行,其检验的项目及顺序见表1。4.4.6.3抽样方案
批量在10套以下(含10套)者任意抽取一套,10套以上者抽样2套,进行C组检验。4.4.6.4合格判据
检验结果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则判为合格。4.4.6.5重新检验
SJ20982-2008
如果样品未通过C组检验,则应停止产品的验收和交付。承制方应将不合格情况通知合格鉴定单位。在采取纠正措施后,应根据合格鉴定单位意见,重新进行全部试验或检验,或只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试验或检验。若重新检验合格,仍判该批C组检验合格,若重新检验仍不合格,则判C组检验不合格,并将不合格的情况通知合格鉴定单位。4.4.6.6样品处理
除另有规定外,经受并通过C组检验的样品,承制方应将关键器件(如限位开关等)和发现的潜在的损伤件修复或更换,再次经A组和B组检验合格后,可按合同规定或订单交付。4.4.7D组检验
4.4.7.1检验周期
当产品的结构、材料、工艺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升降杆(塔)性能时,应进行D组检验。4.4.7.2检验项目及顺序
D组检验应在A组和B组检验合格批的产品中进行,其检验的项自及顺序见表1。4.4.7:3抽样方案
从每个提交批中抽取一套进行D组检验。4.4.7.4合格判据
检验结果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则判为合格。4.4.7.5重新检验
如果样品未通过D组检验,则应停止产品的验收和交付。承制方应将不合格情况通知合格鉴定单位。在采取纠正措施后,应根据合格鉴定单位意见,重新进行全部试验或检验,或只对不合格的项进行试验或检验。若重新检验合格,仍判该批D组检验合格:若重新检验仍不合格,则判D组检验不合格,并将不合格的情况通知合格鉴定单位。4.4.7.6样品处理
除另有规定外,经受并通过D组检验的样品不能作为产品交付。但若订购方同意,承制方应将关键器件(如限位开关等)和发现的潜在的损伤件修复或更换,再次经A组和B组检验合格后,可按合同规定或订单交付。
4.4.8不合格
如果样品未通过C组或D组检验,则应停止产品的验收和交付。承制方应将不合格情况通知合格鉴定单位。在采取纠正措施后,应根据合格鉴定单位意见,重新进行全部试验或检验,或只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试验或检验。若试验仍不合格,则应将不合格的情况通知合格鉴定单位。4.5包装检验
4.5.1检验项目及检验顺序
包装检验项目及检验顺序按表1规定,4.5.2抽样方案
对每批产品百分之百进行包装检验。4.5.3合格判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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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结果符合本规范第5章规定时,则判包装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4.5.4不合格处理
如果产品未通过包装检验,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重新包装,并重新检验,直至合格为止。4.6检验方法
4.6.1结构
4.6.1.1操纵系统
手动操作手柄操作力的检验方法如下:将力矩扳手一端固定在手动操作手柄上:然后匀速起升承载额定举升重量的升降杆(塔),在起升全过程中记录指示盘读数。电动、气动、液压升降杆(塔)操作按钮互锁功能和操作手柄防护装置的检验方法如下:用目测和手动操作方法进行。
4.6.1.2传动系统
用目测和手动操作方法检查传动系统功能。4.6.1.3接口
用相应精度的量具测量接口尺寸。4.6.2性能
4.6.2.1最大展开高度
将升降杆(塔)上升至规定的最大展开高度,用相应精度的量具测量最大展开高度。4.6.2.2最大收缩高度
将升降杆(塔)收缩至闭合状态,用相应精度的量具测量最大收缩高度。4.6.2.3额定举升重量
将承载额定举升重量载荷的升降杆(塔)在全行程内往复升降两次,通过目测检查升降杆(塔)在升降过程中各部分不应出现损坏和永久变形。4.6.2.4扭转精度
将固定牢固的升降杆(塔)上升至最大展开高度,在升降杆(塔)顶端施加规定的扭转力矩,用相应精度的量具测算扭转角度。
4.6.2.5升降速度
将承载额定举升重量载荷的升降杆(塔)匀速展开至最大高度,用相应精度的秒表记录展开时间。记录两次,取平均值测算升降速度。4.6.2.6架设和撤收时间
将升降杆(塔)由行军状态架设室工作状态,用相应精度的秒表记录架设时间。接着将升降杆(塔)由工作状态撤收至行军状态,记录撤收时间。上述操作进行两次,计算平均架设时间和撤收时间。4.6.3可靠性
升降杆(塔)承载额定举升重量载荷,连续进行30次升降杆(塔)举升试验。试验过程中应及时观察和记录有无下滑、卡滞、松旷、损坏和永久变形。4.6.4维修性
按GJB2072的规定进行。
4.6.5安全性
4.6.5.1机械安全www.bzxz.net
机械安全检验方法如下:
a)在升降杆(塔)升、降到极限位置时,目测检查是否符合3.5.1a)的要求:b)目测检查是否符合3.5.1b)的要求。4.6.5.2电气安全
电气安全检验方法如下:
rKAONrKAca-
在电动升降杆(塔)过载的情况下,目测检查是否符合3.5.2a)的要求;用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检查是否符合3.5.2b)的要求;c
目测检查是否符合3.5.2c)的要求。4.6.5.3液压、气动系统安全
液压、气动安全检验方法如下: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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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承载额定举升重量载荷的升降杆(塔)升至一定高度保持24h后,用相应精度的量具测量升降杆(塔)下降位移量,一般情况下位移量应不大于10mm;在升降杆(塔)过压的情况下,目测检查是否符合3.5.3b)的要求;自测检查是否符合3.5.3c)的要求:4.6.6环境适应性
4.6.6.1高温
高温试验按GJB150.3-1986中第4章规定的方法进行。4.6.6.2低温
低温试验按GJB150.4-1986中第4章规定的方法进行。4.6.6.3盐雾
盐雾试验按GJB150.11-1986中第4章规定的方法进行4.6.6.4湿热
恒定湿热试验按GJB74A-1998中4.7.12.3.2规定的方法进行4.6.6.5淋雨
淋雨试验按GJB150.8-1986中第4章规定的方法进行。4.6.6.6霉菌
霉菌试验按GJB150.10-1986中第4章规定的方法进行。4.6.6.7砂尘
砂尘试验按GJB150.12-1986中第4章规定的方法进行。4.6.6.8抗风能力
采用模拟风载的方法进行升降杆(塔)的抗风能力试验,具体方法如下:a)选择平坦的场地进行试验,场地风速不大于3m/s;将承载额定举升重量载荷的升降杆(塔)安装牢固,上升至测试高度:b)
在升降杆(塔)顶端施加一水平拉力F,F由公式(1)确定:c)
F-WhlH:
式中:
F一施加在升降杆(塔)顶端的水平拉力,N:h一额定举升重量载荷的几何中心至地面距离,mH一水平拉力距离地面的距离,m;严一风载荷作用力,N;其大小由公式(2)确定:W=Kpv?A..
式中:
K一风速的高度修正系数;
p-空气密度,N·S/m;
V-风速,m/s;
A一载荷的迎风面积,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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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水平拉力施加时间为15min:实验时应在额定举升重量载荷的任一端面上设一铅锤吊线,用以观察升降杆(塔)的倾斜情况。4.6.6.9跑车
公路跑车试验按GJB74A-1998中4.7.12.7.2规定的方法进行。4.6.6.10太阳辐射
太阳辐射试验按GJB150.7-1986中第4章规定的方法进行。4.6.7重
用相应精度的衡器测量升降杆(塔)重量。4.6.8产品标志
目测检查。
4.6.9外观质量
自测检查。
包装检验方法
4.6.10.1防护包装
根据5.1的要求,按照产品规范、包装设计文件和工艺文件,对照实物进行检查和试验。4.6.10.2装箱
根据5.2的要求,按照产品规范、包装设计文件和工艺文件、装箱图和装箱清单等,对照实物进行“包装材料、包装容器、装放内容”的常规检查和实际测量。4.6.10.3标志
目测检查。
5交货准备
5.1防护包装
验收合格的升降杆(塔)及其附件表面应擦洗干净,传动部分应涂润滑油,暴露的非喷涂部位应涂防锈油,按收缩状态或分段进行牢固的捆绑和简易包装。防护包装应符合GJB145A-1993第3章的规定。5.2装箱
每套升降杆(塔)与其附件以及合格证等随机文件应一同装箱(或按合同要求装箱),对箱内物件要分隔、缓冲和固定,并与箱壁保持一定距离:箱内应附有装箱清单:装箱后应进行编号、标志。5.3运输和贮存
5.3.1运输
升降杆(塔)可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运输。5.3.2贮存
升降杆(塔)应存放在通风、防潮,周围无酸、碱和其它腐蚀性气体环境中。5.3.3标志
包装箱上应有符合GB/T191包装储运标志。6说明事项
6.1预定用途
本规范规定的升降杆(塔)预定用于雷达标校和天线架设、移动式通信系统天线架设以及作为避雷系统的支撑载体等。
6.2分类
-IKAONiK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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