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煤炭行业标准(MT) > MT/T 1003.1-2006 滚筒采煤机大修规范第1部总则和整机部分
MT/T 1003.1-200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MT/T 1003.1-2006

中文名称:滚筒采煤机大修规范第1部总则和整机部分

标准类别:煤炭行业标准(MT)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6-05-12

实施日期:2006-1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2958869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采矿和矿产品>>采矿设备>>73.100.01采矿设备综合

中标分类号:矿业>>矿山机械设备>>D90矿山机械设备综合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标准价格:10.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煤炭科学总院上海分院等

归口单位:煤炭行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委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标准简介

MT/T 1003的本部分规定了滚筒采煤机大修的总则和整机部分的要求、试验方法和验收。本部分适用于需要大修的滚筒采煤机。 MT/T 1003.1-2006 滚筒采煤机大修规范第1部总则和整机部分 MT/T1003.1-2006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73.100.01
备案号:18113—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MT/T1003.1-2006
滚筒采煤机
大修规范
第1部分:总则和整机部分
Shearer-SpecificationofoverhaulPart 1:General principles and whole the machine070109000016
2006-05-1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11-01实施
试验方法
参考文献·
MT/T1003.1—2006
MT/T1003.1-2006
MT/T1003《滚筒采煤机大修规范》分为三个部分:一第1部分:总则和整机部分;
一第2部分:机械部分;wwW.bzxz.Net
第3部分:电气部分。
本部分为MT/T1003的第1部分。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提出。本标准由煤炭行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究州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晋城无烟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泾若、刁怀扣、王勇、陈汉英、吴兴利。E
1范围
滚筒采煤机大修规范
第1部分:总则和整机部分
MT/T1003.1—2006
MT/T1003的本部分规定了滚筒采煤机大修的总则和整机部分的要求、试验方法和验收。本部分适用于需要大修的滚筒采煤机(以下简称采煤机)。2总则
2.1采煤机大修的定义
在采煤机使用到大修周期或发现采煤机不能长期正常工作时,有计划地进行的全面修理,修理后的采煤机基本恢复原技术性能,能够继续安全、正常地使用到下一次大修的修理工作。2.2大修费用
采煤机一次大修费用一般为设备原值的20%~40%,超过70%不值得大修。2.3大修的范围
包括采煤机机体的所有部分(包括非机载电牵引采煤机放置在工作面巷道的电气调速装置以及外牵引采煤机放置在工作面两端的行走装置),不包括拖电电缆、水管、电缆夹板和易损消耗件(如截齿)。2.4大修周期
采煤机的大修周期按厂商在合同中的承诺确定或参考表1的规定。表1中以整机一次大修周期的回采面积(m2)为基准,给出了主要零部件的大修周期。采煤机大修周期
部件大修周期
整机大修周期
摇臂轴承
摇臂齿轮
行走减速箱
行走减速箱轴承
行走减速箱齿轮
行走轮箱
齿轮行走轮
链轮行走轮
行走轮箱齿轮
破碎机
大修周期的
回采面积
10°m2
104156
104156
截高1.5m
100~150
100~150
100~150
200~300
100~150
100~150
200~300
100~150
100~150
75~113
大修周期的割煤量
截高3m
200300
200~300
200~300
400~600
100150
200~300
200~300
400~600
200~300
100~150
200~300
150~225
截高4.5m
300~450
300~450
300~450
600~900
150~225
300~450
300~450
600~900
300~450
150~225
300~450
225~338
截高6m
400~600
400~600
400~600
800~1200
200~300
400~600
400~600
800~1200
400~600
200~300
100~150
400~600
300~450
MT/T1003.1—2006
部件大修周期/
整机大修周期
破碎滚简
截割电动机
行走电动机
破碎电动机
泵站电动机
电控箱
大修周期的
回采面积
10°m2
表1(续)
截高1.5m
100~150
100~150
100~150
100~150
大修周期的割煤量
截高3m
100~150
200~300
100~150
150225
200~300
150~225
200~300
200~300
截高4.5m
150~225
300450
150~225
225338
300~450
225~338
300~450
300~450
注1;表中割煤量是按回采面积、截割高度、煤的容重(1.35)、回收率(0.95)换算圆整的。注2:表中的数值可根据采煤工作面的煤质坚固性、夹研的厚度和硬度以及断层的情况适当修正。注3:第一次大修以后的大修周期可根据具体条件确定。注4:大修一般在采完一个或几个工作面,采煤机升井以后进行,大修周期可酌情缩短或延长。2.5大修承担单位
截高6m
200~300
400~600
200~300
300~450
400~600
300~450
400~600
400~600
为保障大修质量,大修承担单位应是具备大修资质的(集团)公司总机厂或检修中心,最好是采煤机的原生产企业。
3要求
3.1整机装配
3.1.1用于整机装配的所有部件都应是新件或经过大修并试验合格。3.1.2用于整机装配的所有外购元件应和原设计型号相同,尽可能用原制造厂的产品。3.1.3用于整机装配的联接件和紧固件应完好,螺纹联接件的螺纹牙形完整、无损伤,规格尺寸应和原设计完全相同,液压螺母应更换密封件后通过打压试验,联接销轴和轴套的材质、热处理、尺寸公差和配合精度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3.1.4螺纹紧固件应拧紧,或按原设计要求的拧紧力矩拧紧。3.1.5用于整机装配的电缆、油管和水管的规格、性能和长度应完全符合原设计,油管和水管应清洗干净,装配时排列整齐。
3.1.6用于整机装配的附件(导向滑靴、滑靴、拖缆架等)应符合原设计要求。3.1.7整机装配后按规定的油质和油量加油。3.2技术性能
3.2.1原则
参照MT/T82-1998中2.1的规定,大修后的采煤机整机技术性能应满足以下各条要求(或按采煤机合同中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3.2.2空载跑合
空载跑合时滚筒转速、破碎滚筒转速、最大牵引速度值应符合原设计要求;各电动机空载功率接近原采煤机出厂检验报告值;各部分运转平稳,无异常噪声、无异常振动和异常温升;各密封处均应密封良好,不得有渗漏现象。
3.2.3操作系统
MT/T1003.1—2006
操作手把(按钮、旋钮)操作灵活,各受控部位动作准确,不得有任何误动作;预告信号和延时起动时间均应符合原设计要求;显示清楚,显示值符合原设计要求。3.2.4空运转噪声
空运转噪声不超过表2的规定。
表2采煤机空运转噪声
截割(主)电动机功率,kW
电气调速采煤机噪声,dB
液压调速采煤机噪声,dB
3.2.5摇臂调高系统
>55~110
>110~220
>220~550
>550~900
左右摇臂升降均匀,无抖动现象;最大截割高度和下切深度应符合原设计要求;升降全行程所需时间应符合原设计要求;安全阀开启压力应符合原设计要求;摇臂置于近水平位置,16h后滚筒中心下降量不得大于25mm。
3.2.6破碎滚筒升降系统
破碎滚简升降平稳,无抖动现象;破碎滚筒在最高位置和最低位置时滚简底端距输送机中部槽中板的垂直距离应符合原设计要求;破碎滚筒置于最高位置,16h后滚筒中心下降量不得大于15mm。3.2.7空载行走
空载行走运行平稳,无卡滞现象。3.3外观
3.3.1大修后的采煤机应清洗干净表面污物和锈蚀,重新涂漆,涂漆层应均匀,无明显缺陷。3.3.2大修后的采煤机,其标志、标牌应齐全、清晰、正确,安装牢固,防爆标志应醒目。4试验方法
4.1技术性能试验
4.1.1试验条件
采煤机整机安装在配套刮板输送机中部槽上,行走部驱动装置输出轴空转,按设计要求供电、供冷却水(水温不低于10℃),各油池按规定的油质和油量加油。4.1.2空载跑合试验
依次起动各电动机(供少量冷却水),牵引速度给定在最大工作牵引速度位置,两摇臂分别处于最高和最低位置,空运转30min;将牵引速度给定在反向最大工作牵引速度位置,两摇臂的最高和最低位置交换后,再运转30min。运转过程中测量并记录(以下简称测录)各电动机的输入功率、滚简转速、破碎滚筒转速和正反向最大工作牵引速度各3次;观察各部分运转和温升情况;以及所有管路系统和各结合面的密封情况。
4.1.3操作系统试验
依次操作采煤机(包括无线电随机控制和巷道控制)的所有机械、电气、液压操作手把(按钮、旋钮各5次。观察各受控部位的动作准确性和可靠性(包括预告信号和延时起动)及各显示器(显示屏、表、光柱等)的显示。
4.1.4空运转噪声测定
依次起动各电动机(供少量冷却水),牵引速度给定在最大工作牵引速度位置,将声级机分别放置在采煤机中部和机身两端水平距离1m处,测录3处的空运转噪声值。4.1.5摇臂调高系统试验
起动摇臂调高系统电动机,滚筒不转动。操作调高手把,使摇臂在最高位置和最低位置之间往复摆3
MT/T1003.1—2006
动3次,观察运行情况;将摇臂停在最高位置,测录最大截割高度;将摇臂停在最低位置,测录下切深度(可在没有滚筒的情况下进行);将摇臂由最低位置升至最高位置测录上升全行程所需时间;将摇臂由最高位置降至最低位置测录下降全行程所需时间;摇臂处于最低位置或最高位置时,继续操作调高手把直至安全阀开启动作,测录安全阀开启压力;将摇臂置于近水平位置,16h后测录滚简中心的下降量。左、右摇臂均需分别完成以上试验。4.1.6破碎滚筒升降系统试验
起动破碎滚筒升降系统电动机,破碎滚筒不转动。操作破碎滚筒升降手把,使破碎滚筒上下升降3次,观察运行情况;将破碎滚筒停在最高位置,测录破碎滚筒底端距输送机中部槽中板的垂直距离;将破碎滚筒停在最低位置,测录破碎滚筒底端距输送机中部槽中板的垂直距离;将破碎滚筒置于最高位置,16h后测录破碎滚筒中心的下降量。4.1.7空载行走试验
行走部的行走轮(或主链轮)与行走轨(或牵引链)啮合,采煤机依次以1/5最大工作牵引速度和1/2最大工作牵引速度在直线铺设的输送机中部槽上往返行走各3次,观察运行情况。4.2外观检查
目检采煤机外观质量。
5验收
由采煤机大修委托单位、承担单位和用户共同根据本标准的规定进行验收。[1]
煤矿安全规程
2004年版
参考文
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电气部分)1987
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煤矿电气试验操作规程
MT/T1003.1--2006
煤设协字2004-12号文“关于发布煤矿主要设备检修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MT/T82—1998
滚筒采煤机
出厂检验规范
MT/T1003.1—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
行业标
滚筒采煤机
大修规范
第1部分:总则和整机部分
MT/T1003.1—2006
煤炭工业出版社
(北京市朝阳区药药居35号100029)网址:www.cciph.com.cn
北京房山宏伟印刷厂
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
开本880mm×1230mm1/16
字数9千字
2006年10月第1版
印张5/8
印数1—300
2006年10月第1次印刷
5020·175
社内编号5760
定价10.00元
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本书如有缺页、倒页、脱页等质量间题,本社负责调换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