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T 1003.3-200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MT/T 1003.3-2006
中文名称:滚筒采煤机大修规范第3部电气部分
标准类别:煤炭行业标准(MT)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6-05-12
实施日期:2006-1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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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采矿和矿产品>>采矿设备>>73.100.01采矿设备综合
中标分类号:矿业>>矿山机械设备>>D90矿山机械设备综合
关联标准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煤炭科学总院上海分院等
归口单位:煤炭工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委会
标准简介
MT/T 1003的本部分规定了滚筒采煤机电气部分大修的一般原则,大修后电动机、电控装置及电气调速装置的要求和试验。本部分适用于需要大修的滚筒采煤机电气部分。 MT/T 1003.3-2006 滚筒采煤机大修规范第3部电气部分 MT/T1003.3-2006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73.100.01
备案号:18115—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MT/T1003.3—2006
滚筒采煤机
大修规范
第3部分:电气部分
Shearer-SpecificationofoverhaulPart 3:Electrical part
070109000014
2006-05-1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11-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一般原则
电控装置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电气调速装置的要求和试验方法电动机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参考文献
MT/T1003.3—2006
MT/T1003.3—2006
MT/T1003《滚简采煤机大修规范》分为三个部分:一第1部分:总则和整机部分;
第2部分:机械部分;
一第3部分:电气部分。
本部分为MT/T1003的第3部分。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提出。本标准由煤炭行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究州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晋城无烟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森祥、刁怀扣、冯泾若、张纯、陈怀道、米朝阳。1范围
滚筒简采煤机大修规范
第3部分:电气部分
MT/T1003.3-2006
MT/T1003的本部分规定了滚筒采煤机电气部分大修的一般原则.大修后电动机、电控装置及电气调速装置的要求和试验。
本部分适用于需要大修的滚简采煤机电气部分。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MT/T1003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755—2000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idtIEC60034-1:1996)GB/T1032一1985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GB3836.1—2000
GB3836.2--2000
GB3836.3—2000
GB3836.4—2000
GB3836.13-1997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eqvIEC60079-0:1998)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eqvIEC60079-1:199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eqvIEC60079-7:1990)香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eqvIEC60079-11: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修(neqIEC79-19:1993)
GB/T14048.1—2000
JB/T7123--1993
IEC72-1)
第13部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检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总则(eqvIEC60947-1:1999)YCT系列电磁调速电动机
技术条件(机座号112~355)(neqIEC34-1,MT/T661-1997
煤矿井下用电器设备通用技术条件MT/T1003.2一2006滚筒采煤机大修规范第2部分:机械部分3一般原则
3.1电气部分的范围
滚筒采煤机大修的电气部分包括:电动机、电控装置、行走驱动装置中的电气调速装置、机内电缆等。
3.2部件的拆卸、清洁和检测
3.2.1部件的拆卸必须按规定的拆卸工艺、采用专用拆卸工具进行。3.2.2拆下的电气零件按规定清洁干燥后做好标记妥善存放。检测工作应由专业检测人员使用符合要求的检测仪器、设备和精度符合要求的专用检测工具3.2.3
进行。
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分类。
3.3防爆结构和性能
3.3.1防爆结构的大修应遵循GB3836.1--2000、GB3836.2--2000、GB3836.3—2000、1
MT/T1003.3—2006
GB3836.4-2000、GB3836.13—1997中的相关规定。3.3.2
隔爆外壳及零部件符合以下要求的可继续使用:隔爆接合面符合GB3836.2—2000的要求,隔爆外壳无损伤;接线端子(包括接地端子)符合GB3836.1一2000和GB3836.2一2000中的相关要求;电缆引入装置符合GB3836.1一2000中第16章和GB3836.2—2000中第12章的要求;观察窗的透明件和透明件结构符合GB3836.2一2000中第8章的要求。隔爆接合面可进行适当整修,整修应符合GB3836.2一2000、GB3836.13--1997的规定,并按GB3836.2一2000的规定进行磷化处理或防锈蚀处理。隔爆腔内应做防锈蚀处理。3.3.4
损坏的隔爆零件(包括不符合GB3836.2一2000规定的)应更换。电缆引入装置和观察窗的密封件应更换。电气部件的本质安全电路应符合GB3836.4一2000的规定。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电气部件的接线腔内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GB3836.3一2000的规定,不同电位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见表1。接线腔内所选用的绝缘材料应为Ⅱ级以上。3.4.2
电气部件主腔内不同电位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见表2。电气部件本质安全电路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GB3836.42000的规定。电气部件接线腔内本安电路接线端子与非本安电路接线端子的距离应不小于50mm。本安电路接线端子与接地端子及与外壳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6mm。表1电气部件接线腔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最小爬电距离
工作电压U
U≤15
153060U≤110
11017527542055075011002200材料级别
注:1类电气设备额定电压1140V的最小爬电距离和最小电气间隙值可用线性内插法计算。5冷却
最小电气间隙
3.5.1电气部件的冷却水道应进行疏通和清洗,并进行压力和流量试验,保证冷却水道的耐压和冷却水流量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原涂有导热硅脂的表面应清理和涂脂。工作电压U
U≤15
15306011017525040055075011002200表2电气部件主腔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最小爬电距离
材料级别
MT/T1003.3—2006
最小电气间隙
注:1类电气设备额定电压1140V的最小爬电距离和最小电气间隙值可用线性内插法计算。3.5.3风扇应检修或更换。
3.6连接导线
电气部件连接导线(含电缆、母排及控制导线和接插件)应逐一检查,根据损坏情况应部分或全部更新,并重新接线,编号正确、清晰,保证连接正确,连接紧固,接触良好。更新的导线(电缆)规格和颜色应与原设计一致。
3.7电气元器件
电气部件的电气元器件包括:电气调速装置的主变压器、调速器和行走电动机,电控装置中的可编程控制器(微计算机控制器)、变送器、工控机、显示器、隔离开关、接触器、无线电遥控器、端头控制站及其他具有检测、控制、显示、通讯功能的电气元器件。3.7.1电气调速装置的主变压器一般可对绕组紧固件和连接导线加以紧固,进行清洁干燥,并对三相阻值进行检测。当变压器三相绕组的直流电阻值不平衡或绕组绝缘电阻降低出现异常时,应送原制造厂进行修理。
3.7.2电气调速装置的调速器可通过试验检查其运行是否正常,若试验中发现异常或故障应送原制造厂进行修理或更换。
3.7.3按照采煤机使用说明书试验检查可编程控制器(微计算机控制器)运行是否正常,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送原制造厂进行修理或更换。3.7.4造成采煤机起动、停止、保护、显示、通讯功能不能正常工作的元器件应进行修理或更换,关键的(影响主要性能)元器件、电路板以及本安回路相关器件应送原制造厂进行修理或更换。3.7.5隔离开关、真空接触器及中间继电器应进行清洁,并进行触头磨损程度、真空开关管真空度、三相触头闭合同步性检查。触头磨损严重的隔离开关、中间继电器应更换;真空度降低、三相触头闭合同步性不良、使用时间较长、真空开关管壁明显发黑的真空接触器应更换。3.7.6机体损坏的元器件应全部更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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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机械联锁机构和紧固件
3.8.1机械联锁机构允许用整形、熔焊、硬钎焊等方法修复,以保证符合GB3836.1一2000的有关规定。
3.8.2紧固件在非重要部件又无损伤的可继续使用,其余应更换3.9电动机
3.9.1电动机的拆卸按3.2的规定3.9.2电动机的防爆结构按3.3的规定。3.9.3电动机的轴承、传动轴、密封圈、紧固件按MT/T1003.2一2006中3.4、3.5、3.6的规定3.9.4电动机绕组若无损坏并且绝缘电阻、直流电阻符合原设计要求,可清洁干燥后继续使用。3.9.5电动机绕组若发生损坏或经检测发现绝缘电阻低于表6的规定值,并经清洁干燥后仍低于表6的规定值以及直流电阻不符合原设计要求,应由原制造厂或具有修理能力的单位修理。修理应符合原设计要求(包括设计参数、原材料、零部件和主要工艺),其中绕组的绝缘等级应不低于原规定的绝缘等级。
3.10各类标志
3.10.1各类标志包括:防爆标志、“MA”安全标志、接线腔和主腔内线端标志、接地标志、各类联锁标志、警示标志以及铭牌。
3.10.2应对各类标志加以清洁,缺损的应更换补齐。3.11更换件
3.11.1外购的更换件(包括标准件)可由原采煤机制造厂提供,也可由大修承担单位组织采购,产品型号和规格应和原设计一致。
3.11.2非外购的更换件可由原采煤机制造厂提供,也可由大修承担单位按原设计图纸要求组织生产,产品质量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3.11.3一些机械类的更换件也可采用经修复并检验合格的零件或元件。3.12修理单位
修理单位应符合GB3836.13—1997中4.1.4和4.4的规定。4电控装置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4.1要求
4.1.1防爆结构和性能
4.1.1.1隔爆外壳应符合GB3836.2—2000的规定。4.1.1.2本质安全电路应符合GB3836.4--2000的规定。4.1.1.3接线端子应符合GB3836.1—2000和GB3836.2-2000的规定4.1.1.4电缆引入装置应符合GB3836.1一2000中第16章和GB3836.2一2000中第12章的规定。
4.1.1.5观察窗结构应符合GB3836.2一2000中第8章的规定,透明件的耐冲击要求应符合GB3836.1—2000中23.4.3.1的要求。4.1.1.6接线腔内接地连接件应完好,并有明显清晰的标志。4.1.2外观
4.1.2.1所有黑色金属部件(电磁铁的工作表面除外)均应有可靠的防锈蚀措施。金属零部件不得有裂纹,塑料零件表面应光滑,不得有气泡、开裂及麻点。4.1.2.2所有紧固件均应有防止自行松脱的措施。4.1.3介电性能
4.1.3.1电控装置的绝缘电阻见表3。4
额定绝缘电压,V
绝缘电阻,Ma
电控装置的绝缘电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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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2电控装置的工频耐压试验应符合MT/T661--1997的规定,能承受交流50Hz表4所列工频试验电压(有效值),历时1min无击穿或闪络现象(电子电路除外)。表4电控装置的工频耐压试验值
额定绝缘电压
60U300
300U690
690U800
800≤U,≤1000
工频试验电压
4.1.3.3本质安全型电路介电性能应符合GB3836.4--2000中的规定。4.1.4操作
单位为伏特
4.1.4.1电控装置(电控箱)控制采煤机起动、停止(兼闭锁)、急停,刮板输送机停止(兼闭锁),截割电动机起动、停止,摇臂升降,破碎装置升降等动作应正确可靠。4.1.4.2端头控制站的操作控制功能应正确可靠。4.1.4.3无线电遥控器的操作控制功能应正确可靠。4.1.4.4隔离开关(包括辅助触头)动作应正确可靠。4.1.5控制
截割电动机恒功率自动控制功能应符合原设计要求。4.1.5.2截割电动机严重超载反向行走控制功能应符合原设计要求,4.1.6保护wwW.bzxz.Net
4.1.6.1瓦斯报警功能和瓦斯断电功能应符合原设计要求,动作正确可靠。4.1.6.2
截割电动机热保护功能应符合原设计要求。显示功能
显示功能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4.2试验方法
4.2.1防爆结构检查及性能试验
隔爆结合面检查按GB3836.2一2000的规定,4.2.1.1
4.2.1.2本质安全型电路检查按GB3836.4--2000的规定。4.2.1.3接线端子检查按GB3836.1一2000的规定。4.2.1.4电缆引入装置检查或试验按GB3836.1--2000和GB3836.2—2000的规定。4.2.1.5观察窗及透明件检查或试验按GB3836.1-2000和GB3836.2-2000的规定。4.2.2介电性能试验
4.2.2.1绝缘电阻测试按MT/T661-1997中附录A的规定。4.2.2.2工频耐压试验按GB/T14048.1—2000中8.3.3.4的规定。5
MT/T1003.3—2006
4.2.3操作、控制、保护及显示功能试验4.2.3.1操作采煤机起动、停止(兼闭锁)、急停,刮板输送机停止(兼闭锁),截割电动机起动、停止,摇臂升降,破碎装置升降等手把、按钮、旋钮各3次,动作正确可靠,无误动作。4.2.3.2操作端头控制站和无线电遥控器的试验方法和4.2.3.1相同。4.2.3.3操作隔离开关3次,主触头和辅助触头动作正确可靠,无误动作。截割电动机恒功率自动控制试验用模拟电动机超载、欠载信号输入的方法进行。4.2.3.4
截割电动机严重超载反向行走控制功能试验用模拟严重超载信号输入的方法进行。4.2.3.6瓦斯报警功能和瓦斯断电功能试验采用模拟动作信号输人的方法进行截割电动机热保护功能试验,用埋设在电动机内部的测温元件(热敏电阻)对应电动机过热时4.2.3.7
的电阻值,模拟过热信号输给电控装置进行试验。4.2.3.8以上试验过程中,同时观察显示功能。4.2.4外观和标志检查
目检外观质量和标志。
5电气调速装置的要求和试验方法5.1要求
5.1.1防爆结构和性能按4.1.1的要求。5.1.2介电性能按4.1.3的要求。5.1.3调速器在额定工况下,能拖动额定负载的行走电动机长期运行。5.1.4电气调速装置在行走电动机的转速0~n。(额定转速)范围内呈恒转矩特性,在额定转速和1/5额定转速工况下额定转矩应符合设计值,误差不得大于士5%,当超过额定转矩时转速自动下降。行走电动机的转速在ne~nmax(最大转速)范围内呈恒功率特性,在最大转速工况下,行走电动机输出转矩应符合设计值,误差不得大于士5%,当超过设计转矩时转速自动下降。具有四象限运行特性的电气调速装置在行走电动机额定转速下的制动转矩应符合设计值,误差不得大于士5%,并运行稳定。
5.1.5供电电压波动允许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低于此范围欠电压保护动作,超出此范围过电压保护动作。
5.1.6漏电闭锁动作值见表5。
表5漏电闭锁动作值
额定电压,V
绝缘电阻,kn
7(+20%)
15(+20%)
22(+20%)
40(+20%)
5.1.7电气调速装置的外观和标志应符合设计要求,紧固件均应齐全完好并有防止自行松脱的措施。5.2试验方法
5.2.1防爆结构检查和性能试验
按4.2.1的规定。
5.2.2介电性能试验
按4.2.2的规定。
5.2.3电气调速装置调速特性试验给定在行走电动机额定转速工况,行走电动机输出轴缓慢加载,直到转速开始自动下降,然后缓慢减载直到完全卸载,测录行走电动机的输出转速和转矩;给定在行走电动机1/5额定转速工况,试验方法同上。反向以完全相同的方法试验。并观察运行稳定性。具有恒功率特性的电气调速装置,给定在行走电动机最大转速位置,行走电动机输出轴缓慢加载,6
MT/T1003.32006
直到转速开始自动下降,然后缓慢减载直到完全卸载,测录行走电动机的输出转速和转矩。具有四象限运行特性的电气调速装置给定在行走电动机额定转速,行走电动机输出轴的加载装置!整为原动机工况,缓慢增加制动转矩直到设计值。5.2.4电气调速装置供电波动范围试验行走电动机额定转速下空载运行,改变供电电压,当供电电压低于规定值时欠电压保护动作,当供电电压高于规定值时过电压保护动作。5.2.5漏电闭锁保护动作试验
把可变电阻接于调速器输出回路与接地端子之间,模拟调速器输出回路的绝缘电阻,减少可变电阻值直到调速器漏电闭锁保护动作,此时可变电阻阻值即漏电闭锁保护动作值。5.2.6外观和标志检查
目检外观和标志。
6电动机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6.1要求
6.1.1防爆结构和性能
6.1.1.1电动机的外壳、轴和轴承、端盖应符合GB3836.2一2000的要求。6.1.1.2接线端子应符合GB3836.1—2000和GB3836.2—2000的要求。6.1.2绝缘电阻
电动机绕组对外壳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表6的规定值。表6电动机绕组对外壳的绝缘电阻额定电压
6.1.3耐电压试验
绝缘电阻
电动机绕组和机壳之间应能承受表7规定的交流工频试验电压,历时1min,无击穿或闪络现象。表7电动机绕组和机壳之间的试验电压电动机修理情况
完全重绕的绕组
部分重绕的绕组
绕组未重绕仅进行清洁和烘干
6.1.4运行性能
试验电压(有效值)
1000+2倍额定电压
(1000+2倍额定电压)×75%
1.5倍额定电压(丈1000)
6.1.4.1电动机运转时,轴承应平稳轻快,无停滞现象,声音均匀,不带异常杂音。6.1.4.2当三相电源平衡时,在额定电压下三相异步电动机三相空载电流中任何一相与三相平均值的偏差不大于三相平均值的10%。
6.1.4.3三相异步电动机在大修时,若绕组完全重绕,则应进行温升试验,绕组的温升限值(电阻法)应符合表8的规定。轴承的容许温度应不超过95℃。MT/T1003.3—2006
绝缘等级
温升限值
表8定子绕组的温升限值(电阻法)F
单位为开
6.1.4.4电磁调速电动机大修后应符合JB/T7123-1993中3.7、3.8、4.5、4.10和4.11的要求。6.1.4.5电磁调速电动机在大修时,若绕组完全重绕,则应进行温升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JB/T7123—1993中4.4的要求。
6.1.4.6开关磁阻调速电动机大修后,应符合原设计要求。6.2试验
6.2.1防爆结构检查和性能试验
按4.2.1的规定。
6.2.2绝缘电阻的测定
按GB/T1032—1985中第3章的规定。6.2.3耐电压试验
在被试绕组和机壳之间施加试验电压。试验时电动机的所有部件均应安装就位,如同正常工况,试验电压应为工频电压,并尽可能具有正弦波形。试验应从不超过电压全值的一半开始,然后均匀地或以每步不超过全值的5%逐步增至全值,电压从半值增至全值的时间应不少于10S。全值试验电压值应维持1min。
6.2.4运行性能试验
6.2.4.1三相异步电动机空载电流测定按GB/T10321985中2.2和第6章的规定。2三相异步电动机温升试验按GB755一2000中第7章和GB/T1032一1985中第8章的规定。6.2.4.2
3电磁调速电动机试验按JB/T7123—1993中5.2、5.9和5.11的规定。6.2.4.3
7验收
开关磁阻调速电动机大修后的试验按其原设计的规定。由采煤机大修委托单位、承担单位和用户共同根据本标准的规定进行验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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