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311-200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J/T 311-2006
中文名称: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燃气灶具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6-11-15
实施日期:2007-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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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环境
标志
产品
技术
燃气灶具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环保、保健与安全>>环境保护>>13.020.01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中标分类号:>>>>Q8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综合>>Z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环境出版社
页数:4页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2007-01-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国宝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境发展中心
提出单位: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
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局
主管部门:国家环境保护局
标准简介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燃气灶具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燃气灶具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适用于城市燃气的燃气灶具产品,其中包括:a. 单个燃烧器标准额定热流量小于 5.23kW(4500kcal/h)的灶。b. 标准额定热流量小于5.82kW(5000kcal/h)的烤箱和烘烤器。c. 标准额定热流量符合a、b规定的烤箱灶。d. 每次焖饭的最大稻米量在4L以下,标准额定热流量小于4.19kW(3600kcl/h)的燃气饭锅。使用非城市燃气的燃气灶具可参照执行。本标准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节能、低排放燃器灶具》(HJBZ19—1997)。 HJ/T 311-200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燃气灶具 HJ/T311-2006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