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9333-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9333-2009
中文名称:船舶电气设备 船用通信电缆和射频电缆 一般仪表、控制和通信电缆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03-19
实施日期:2009-1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 .pdf
下载大小:4708586
相关标签:
船舶
电气设备
船用
通信
电缆
射频
仪表
控制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电气工程>>电线和电缆>>29.060.20电缆
中标分类号:电工>>电工材料和通用零件>>K13电缆及其附件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0
标准价格:21.0 元
计划单号:20073921-T-604
出版日期:2009-12-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8-06-11
起草人:叶清华、郭毅、刘震、陈莉等
起草单位:上海电缆研究所、中船重工集团第七○四研究所、中船重工集团第七一五研究所等
归口单位: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非重要通信用电话电缆及船用一般仪表、控制和通信设备用通信电缆的规格、结构、性能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船用非重要通信用电话电缆及船用一般仪表、控制和通信设备用通信电缆。本标准规定的电缆主要使用于交流或直流60V 及以下的工作系统,但在故障情况下也能在交流或直流电压250V 及以下时正常工作。 GB/T 9333-2009 船舶电气设备 船用通信电缆和射频电缆 一般仪表、控制和通信电缆 GB/T9333-200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29.06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9333--2009
代替GB/T9333.1—1988
船舶电气设备
船用通信电缆和射频电缆
一般仪表、控制和通信电缆
Electrical installation in ships-Shipboard telecommunication cables and radio-frequency cables-General instrumentation,controland communication cables(IEC 60092-374:1977,Electrical installation in ships-Shipboard telecommunication cables and radio-frequency cables-Telephonecablesfornon-essential communication services,IEC60092-375:1977,MOD)
2009-03-1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9-12-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概述·
导体·
绝缘·
成缆元件
屏蔽·
10护套·
电缆标识
成品电缆·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章条编号对照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异及其原因
产品命名和代号
GB/T 9333-2009
本标准章条编号与IEC60092-374:1977及IEC60092-375:1977·11
本标准与IEC60092-374:1977及IEC60092-375:1977技术性差· 12
GB/T9333—2009
本标准修改采用IEC60092-374:1977《船舶电气设备船用通信电缆和射频电缆非重要通信用电话电缆》(英文版)和IEC60092-375:1977《船舶电气设备船用通信电缆和射频电缆一般仪表、控
制和通信电缆》(英文版)。
本标准对IEC60092-374:1977和IEC60092-375:1977做了下列修改:删除了IEC60092-374:1977和IEC60092-375:1977的前言;增加了国家标准的前言;
将“本出版物”改为“本标准”;删除了IEC60092-374:1977和IEC60092-375:1977的前言;用小数点符号“”代替小数点符号“,”;引用了等同于国际标准的我国标准而非国际标准;将一些适用于国际标准的表述改为适用于我国标准的表述:勘误了IEC60092-374:1977中绝缘电阻规定为不小于45M·km,改为8Mα·km。本标准代替GB/T9333.1一1988《船用对称式通信电缆一般规定》。本标准与GB/T9333.1-1988相比有如下变化:更改了标准名称,与IEC60092-375:1977相一致;增加了前言,符合GB/T1.1—2000的相关规定;更改了适用范围,涵盖了IEC60092-3741977和IEC60092-3751977的适用范围(1988年版的第1章;本版的第1章);
更改了部分引用标准,采用等同国际标准的我国标准(1988年版的第2章;本版的第2章);更改了GB/T9333.11988中第3章:定义,改为术语和定义。符合GB/T1.1—2000的规定(1988年版的第3章;本版的第3章);删除了GB/T9333.1一1988中第4章:产品命名及代号,此章内容移人资料性附录A中,本版的第4章改为\概述”(1988年版的第4章;本版的第4章);修改了GB/T9333.1-1988中第5章:导体,此章内容按照IEC60092-374:1977和IEC60092-375:1977的规定进行表述(1988年版的第5章;本版的第5章);修改了GB/T9333.1-1988中第6章:绝缘,此章内容按照IEC60092-374:1977和IEC60092-375:1977的规定进行表述(1988年版的第6章;本版的第6章);—修改了GB/T9333.11988中第7章:缆芯,改为成缆元件,此章内容按照IEC60092-374:1977和IEC60092-375:1977的规定进行表述(1988年版的第7章;本版的第7章);修改了GB/T9333.1--1988中第8章:护层,改为成缆,此章按照IEC60092-374:1977和IEC60092-375:1977的规定进行表述,护层见第10章护套(1988年版的第8章;本版的第8章);修改了GB/T9333.1-1988中第9章:成品电缆,改为屏蔽,此章按照IEC60092-374:1977和IEC60092-375:1977的规定进行表述,成品电缆见第12章(1988年版的第9章;本版的第9章);厨除了GB/T9333.1一1988中第10章:交货长度,改为护套,此章按照IEC60092-374:1977和IEC60092-375:1977的规定进行表述(1988年版的第10章;本版的第10章);删除了GB/T9333.1—1988中第11章:试验和验收,改为电缆标识,此章按照IEC60092374:1977和IEC60092-375:1977的规定进行表述(1988年版的第11章;本版的第11章);——删除了GB/T9333.1—1988中第12章:包装,改为成品电缆,此章按照IEC60092-374:1977m
GB/T9333—2009
和IEC60092-375:1977的规定进行表述(1988年版的第12章;本版的第12章);修改了绝缘材料为符合IEC60092-351:2004规定的混合物;修改了护套材料为符合IEC60092-359:1999规定的混合物。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13)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电缆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赛克力光电缆有限公司、中船重工集团第七O四研究所、中船重工集团第七一五研究所、上海南洋电缆有限公司、上海南洋电材有限公司、关津德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八益电缆有限公司、天津塑力线缆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起草人:叶清华、郭毅、刘、陈莉、于晶、张弘、谭金岚陈安元、李彦弘、周叙元、孟庆和、高欢、任小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9333.1-1988。
1'范围
船舶电气设备
船用通信电缆和射频电缆
般仪表、控制和通信电缆
GB/T9333—2009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非重要通信用电话电缆及船用一般仪表、控制和通信设备用通信电缆的规格、结构、性能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船用非重要通信用电话电缆及船用一般仪表、控制和通信设备用通信电缆。本标准规定的电缆主要使用于交流或直流60V及以下的工作系统,但在故障情况下也能在交流或直流电压250V及以下时正常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2951.11一2008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第1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厚度和外径尺寸测量-机械性能试验(IEC60811-1-1:2001,IDT)GB/T3956—2008电缆的导体(IEC602282004,IDT)GB/T12269-—1990射频电缆总规范(idtIEC60096-1)GB/T18380.12-2008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第12部分:单根绝缘电线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1kW预混合型火焰试验方法(IEC60332-1-2:2004,IDT)GB/T18380.22一2008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第22部分:单根绝缘细电线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扩散型火焰试验方法(IEC60332-2-2:2004,IDT)GB/T18380.33一2008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第33部分:垂直安装的成束电线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A类(IEC60332-3-22:2000,IDT)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
GB/T19666—2005
GB/T20637一2006船舶电气装置船用电力电缆一般结构和试验要求(IEC60092-350:2001,IDT)
船舶电气设备第351部分:船用及海上平台用动力、控制、仪器、通信及数IEC60092-351:2004
据电缆用绝缘材料
IEC60092-359:1999船舶电气装置船用电力电缆和通信电缆用护套材料IEC60189-1:1965聚氯乙烯绝缘和聚氯乙烯护套的低频电绳和电线第1部分:一般试验和测量方法
IEC60189-1:2007聚氯乙烯绝缘和氟乙烯护套的低电缆和电线第1部分:一般试验和测量方法
IEC60189-2:2007聚氟乙烯绝缘和聚氮乙烯护套的低频电缆和电线第2部分:内部装置用双芯、三芯、四芯和五芯电缆
GB/T9333-2009
3术语和定义
GB/T20637一2006确立的以及下列名词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对线组单元pairunit
由两根线芯绞合而成的单元,可具有或无空隙填充材料或绕包带。3.2
三线组单元tripleunit
由三根线芯绞合而成的单元,可具有或无空填充材料或绕包带。3.3
四线组单元
quadunit
由四根线芯绞合而成的单元,可具有或无空隙填充材料或绕包带。4概述
船用一般仪表、控制和通信电缆应由许多对绝缘线对经绞合成缆,由包带或内护套加屏蔽和外护套组成。
船用一般仪表、控制和通信电缆也可采用三线组或四线组。线芯应采用铜丝织总屏蔽。
5导体
导体应是符合GB/T3956一2008规定的第二种非紧压绞合圆形导体。当绝缘采用PVC/A、S95或HFS95时,导体宜采用不镀锡丝;当绝缘采用其他符合IEC60092351:2004规定的绝缘混合物时,导体应采用镀锡铜丝,除非导体和绝缘之间有一层隔离层。5.1导体标称截面积
导体标称截面积应为0.35mm2、0.50mm2、0.75mm、1.0mm、1.50mm。5.2导体性能
导体断裂伸长率应至少是15%。
镀锡导体应符合IEC60189-1:2007的7.8规定的镀锡导体的焊接试验要求。6绝缘
6.1绝缘材料
绝缘材料应是符合IEC60092-351:3004规定的绝缘混合物:可采用S95型混合物加上玻璃丝编织或玻璃纤维带。
6.2绝缘标称厚度
绝缘应连续,厚度应尽可能均匀,最小厚度应按GB/T2951.11一2008规定的方法测量。标称厚度不小于表5的规定值,测量的最小厚度与绝缘标称厚度之差的绝对值应不大于标称厚度的10%十0.1mm。对于导体标称截面积为0.35mm2的电缆,绝缘最小厚度为0.20mm。对于S95型混合物加上玻璃丝编织或玻璃纤维带组合的绝缘,原S95型混合物绝缘层厚度不变,玻璃丝编织层或玻璃纤维带的厚度应另增加0.2mm。
7成缆元件
成元件应是对线组、三线组或四线组。见图1。2
对线组
对线组线芯分别定名为a线及b线。三线组
图1成缆元件
三线组线芯分别定名为a线、b线和c线。四线组线芯分别定名为a线、b线、c线和d线。GB/T9333—2009
四线组
成缆元件的节距应不大于120mm。为了减少申音,相邻各对应采用不同的节距,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减少干扰,有必要使用较短的节距。8成缆
8.1绞合方式
8.1.1同心式绞合
所有成缆元件同心式成缆,成缆元件的相邻层间可采用非吸湿性材料扎带相互隔离。8.1.2单元式绞合
成缆元件的单元应由20个成缆元件束绞而成,如有必要也可以5个或10个成缆元件束绞成分单元,然后将单元或分单元(如有的话)绞合在一起。仅允许由标称截面积0.35mm的绝缘线芯构成的绞线可采用单元式绞合成缆。8.2总绞对数wwW.bzxz.Net
8.2.1成缆元件中绝缘线芯标称截面积为0.35mm时,当电缆由30及以下的元件数构成时,优先采用的总元件数应是5的倍数。当电缆由大于30且小于60的元件数构成时,优先采用10的倍数,当电缆由大于60的元件数构成时,优先采用20的倍数。在电缆中可增加一根作为计量用的单芯绝缘线芯;它的直径最好与其他线芯直径相同,而绝缘应着有红白色。
8.2.2成缆元件中绝缘线芯标称截面积为其他尺寸时,总绞对数应为:对线组1,4,7,10,14,19,24,30,37和48三线组:1;
四线组:1。
8.3绝缘线芯的识别
8.3.1绝缘线芯标称截面积为0.35mm时,绝缘线芯应由一种颜色或两种不同颜色的组合来识别,识别方法应符合IEC60189-2:2007中4.8和4.9的规定。8.3.2绝缘线芯标称截面积为其他尺寸时,绝缘线芯的识别方法应符合下述规定。8.3.2.1方法1打印数字
通过线芯上的数字来识别,编号从中心开始,同一成缆元件中的绝缘线芯应来用相同的数字标识。数字标识应是沿用绝缘线芯,以有规则的间隔重复面构成。每个标识包括:数字标识是用1~48的阿拉伯数字表示,并总是从1开始;短划线放在数码标识的下面并表示数字阅读的方向。标识的排列:
GB/T9333—2009
两个连续的标识应总是相互颠倒放置的,标识的排列如图2所示。12
线芯的标称直径:
标识的最小宽度;
数字的效小高度:
标识中两个相邻数字之间及数字与短划线之间的近似间隔;两个相邻标识之间的最大间隔。图2数字标识排列
当数字标识为个位数时,短划线放置其下,若数字标识为两位数时,个位数字放在十位数字下面,短划线放在个位数字下面。
标识的间距和尺寸如表1所示。
表1标识的间距和尺寸
当数字是1时,其最小宽度等于表中所给尺寸的一半。mm
标识应清晰,其额色与芯线的颜色应有明显的差异,多芯电缆绝缘线芯的所有标识应是同一种颜色。
8.3.2.2方法2:色码
对线组、三线组或四线组通过用数码标识的带子来识别。成缆元件应通过表2规定的色码来识别。表2
单元成分
对线组
三线组
四线组
绝缘剥离性能
成缆元件中绝缘线芯的识别色码b线
绝缘应容易从导体上剥离而不损伤绝缘、导体以及镀锡层,并应按IEC60189-1:2007中6.4规定的方法来进行检测。
8.5导体过热后的绝缘收缩
当焊接导体时绝缘应不过度收缩,收缩率应不大于4%,试验应按IEC60189-1:1965中4.6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本条适用于绝缘线芯标称截面积为0.35mm2的PVC绝缘电缆。8.6包带
8.6.1成缆元件中绝缘线芯标称截面积为0.35mm2时,电缆的绞合线芯应绕包一层非吸湿性材料的保护层,例如绕包一层或多层聚酯带。8.6.2成缆元件中绝缘线芯标称截面积为其他尺寸时,在屏蔽层下面有内护套的情况下,绞合线芯可绕包一层非吸湿性材料保护层,例如一层或多层聚酯带。4
GB/T9333—2009
在屏蔽层下面没有内护套的情况下,绞合线芯外面应有一层衬垫保护层,它由至少绕包二层最小总厚度为0.1mm的非吸湿性材料(例如聚酯带)的带子组成。9屏蔽
屏蔽层应编织在包带外面。屏蔽层由无镀层或镀锡铜丝均匀编织面成,编织层的单线标称直径应符合表5的规定,也可使用较大直径的单线。其余电缆结构尺寸应由用户和生产单位协商确定。编织层的接头应焊接,并绞或编织到里面,整个编织层不应有接头露出,编织层应平整。为了使编织屏蔽层容易连接,可在编织层的下面放置一根或多根无镀层铜线或镀锡铜线。当护套是SE1或SH时,为了防止普通铜线腐蚀,除非有特殊预防外,否则应使用镀锡铜线编织。屏蔽层填充系数按GB/T12269-1990中3.3.2的规定进行测试,至少为0.6。10护套
10.1护套材料
护套材料应是符合IEC60092-359:1999规定的混合物。当护套采用SE1和SH时,在屏蔽编织层和护套之间可有一隔离层。10.2护套厚度
护套应连续,厚度应尽可能均匀。标称厚度应不小于表5的规定值,最小厚度与规定的标称厚度之差应不大于标称厚度的15%十0.1mm,其余电缆结构尺寸应由用户和生产单位协商确定。护套的标称厚度和最小厚度应按GB/T2951.11—2008的方法进行测量。11电缆标识
11.1产地标识和规格
电缆应有制造厂的识别标志。产地标识(制造厂名或商标)、电缆结构(对线组、三线组或四线组的数量以及导体截面)可以印刷、凸印或凹印在外护套上。标志的示例如下:示例1:厂名或商标7×2×0.5mm2”,示例2:“厂名或商标3×0.5mm2”。11.2连续性
如果一个标志的末端与下一个标志的始端之间的距离不超过下列数值,则认为制造商或商标的标志是连续的:
护套上的距离为550mm;
其他情况下距离为275mm。
11.3清晰度
制造商名或商标的标志应清晰。标志识别线的颜色应容易识别或易于辨认。必要时,可清洗处理。12成品电缆
12.1导体电阻
导体电阻应按GB/T20637一2006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和修正,测试结果应不超过表3规定的数值。
12.2介电强度
介电强度试验应按IEC60189-1:2007中8.2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试验电压值应是:交流1500V或直流3000V。试验应在成品电缆整根长度上进行,并在规定的试验电压下保持5min。对于绝缘线芯标称截面积为0.35mm2的电缆,应在规定的试验电压下保持1min。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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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截面
12、3
3绝缘电阻
表3导体电阻
20C时镀锡导体电阻
20C时无层导体电阻
20C时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表4的规定值,绝缘电阻测量方法应按GB/T20637一2006中10.4的规定进行测试。
导体裁面
绝缘材料
桑氯乙烯/A
无卤交联聚烯烃85
交联乙烯(无卤交联聚乙烯)
聚氯乙烯/A
乙丙橡胶(无卤乙丙橡胶)
硬质乙丙橡胶(无卤硬质乙丙橡胶)交联聚乙烯(无卤交联聚乙烯)无卤交联聚烯烃85
聚氧乙烯/A
乙丙橡胶(无卤乙丙橡胶)
硬质乙丙橡胶(无卤硬质乙丙橡胶)交联璨乙烯(无卤交联桑乙烯)无卤交联聚烯烃85
硅橡胶加玻璃丝编织
聚氯乙烯/A
乙丙橡胶(无卤乙丙橡胶)
硬质乙丙橡胶(无卤硬质乙丙梭胶)交联乙烯(无卤交联聚乙烯)
无卤交联烯烃85
聚氯乙烯/A
乙丙橡胶(无卤乙丙橡胶)
硬质乙丙梭胶(无卤硬质乙丙梭胶)交联聚乙烯(无卤交联桑乙烯)
无卤交联烯烃85
绝缘电阻
Mo·km
标称绝缘厚度
20℃时绝缘电阻
Mo·km
12.4工作电容
工作电容的测量方法应按IEC60189-1:2007中8.4的规定进行测试。所测得的任意一对绝缘线芯的工作电容值应不超过下列规定值:对于PVC/A型混合物:150nF/km。对于其他类型的混合物:120nF/km。12.5电容不平衡
电容不平衡应按IEC60189-1:2007中8.5的规定方法进行测试。任意一对绝缘线芯之间的电容不平衡值应不超过1006pF/500m。GB/T9333—2009
如果被试电缆长度为L,而不是500m时,则测量值应除以修正系数,修正系数计算见式(1):1L
2(500+
12.6阻燃性能
成品电缆应不延燃或不筋燃。
应按GB/T18380.12--2008或GB/T18380.22--2008规定的方法进行单根电缆的阻燃性能试验并符合要求;
应按GB/T18380.33一2008规定的方法进行成束电缆的阻燃性能试验并符合要求。表5电缆结构尺寸
导体标称
电缆规格
5×2×0.35
10×2×0.35
15×2×0.35
20×2×0.35
25×2×0.35
30×2×0.35
40×2×0.35
50×2×0.35
60×2×0.35
80×2×0.35
100×2×0.35
1×2×0.5
4×2×0.5
7×2×0.5
10×2×0.5
14×2×0.5
19×2×0.5
24X2×0.5
30×2×0.5
37×2×0.5
48×2×0.5
1×3×0.5
截面积
绝缘标称
绕包带
标称厚度
编织屏蔽
层单线
标称直径
外护套
标称厚度
内护套
标称厚度
编织屏蔽
层单线
标称直径
外护套
标称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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