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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TY/T 1002.2-2009

中文名称:体育照明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 第2部分:综合体育馆

标准类别:体育行业标准(TY)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02-16

实施日期:2009-04-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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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体育 照明 使用 检验 方法 综合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建筑材料和建筑物>>91.160照明

中标分类号:工程建设>>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P31建筑物理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4页

标准价格:24.0 元

出版日期:2009-04-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林若慈、张文才、汪猛、植田庆幸、冯金虎

起草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设施建设和标准办公室等

提出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设施建设和标准办公室

发布部门:国家体育总局

主管部门:国家体育总局

标准简介

TY/T 1002的本部分规定了体育照明使用要求、检验方法及合格判定规则等。本部分适用于综合体育馆。 TY/T 1002.2-2009 体育照明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 第2部分:综合体育馆 TY/T1002.2-2009

标准内容

ICS91.160
备案号:25945-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行业标准
TY/T1002.2—2009
体育照明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
第2部分:综合体育馆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for venues lightingPart 2.Lighting for multipurpose stadiums2009-02-1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总局
2009-04-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照明要求
照明设备及附属设施
灯具布置
照明配电与控制
测量方法
判定规则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附录B(资料性附录)
附录C(资料性附录)
照度计算和测量网格及摄像机位置金属卤化物灯的光、色参数与电压关系测量记录
TY/T1002.2—2009
TY/T1002《体育照明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由下列部分组成:第1部分:室外足球场和综合体育场;—第2部分:综合体育馆;
本部分为TY/T1002的第2部分。
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设施建设和标准办公室提出。本部分由国家体育总局经济司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设施建设和标准办公室。TY/T1002.2—2009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东芝照明(北京)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体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林若慈、张文才、汪猛、植田庆幸、冯金虎。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1范围
体育照明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
第2部分:综合体育馆
TY/T1002的本部分规定了体育照明使用要求、检验方法及合格判定规则等。本部分适用于综合体育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TY/T1002.2—2009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TY/T1002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7000.1-2002灯具—般安全要求与试验(IEC60598-1:1999,IDT)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JGJ31体育建筑设计规范
JGJ153-—2007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JGJ/T119—2008建筑照明术语标准CIENo.67体育照明装置的光度规定和测量指南CIENo.83彩色电视和电影系统用体育比赛照明指南GAISF一2006室内外体育场馆人工照明指南(Guidetotheartificiallightingofindoorandout+door sports venues)
3术语和定义
JGJ/T119—2008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3.1
(光)照度illuminance
物体表面上某点的照度是人射在包含该点面元上的光通量d@除以该面元面积dA之商。符号为E,单位为勒克斯(1x),11x=1lm/m。3.2
水平照度horizontalilluminanceE
水平面上的照度。场地表面上的水平照度用来确定眼晴在视野范围内的适应状态,并用作凸显目标(运动员和物体)的视看背景。3.3
垂直照度
verticalilluminance
垂直面上的照度。垂直照度用来模拟照射在运动员面部和身体上的光,对摄像机、摄影机和视看者能提供最佳辨认度,并影响照射目标的立体感。1
TY/T1002.2—2009
初始照度initialilluminance
照明装置新装时在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3.5
使用照度serviceilluminance
照明装置在使用周期内,通过维护在规定表面上所要求维持的平均照度。3.6
维护系数maintenancefactor
照明装置在使用-·定周期后,在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或平均亮度与该装置在相同条件下新装时在规定表面上所得到的平均照度或平均亮度之比。3.7
照度均匀度uniformityratioof illuminanceU
规定表面上的最小照度与最大照度之比(U)及最小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U)。均匀度用来控制比赛场地上照度水平的变化。
均匀度梯度
uniformity gradient
均匀度梯度用某一网格点与其八个相邻网格点的照度比表示。均勾度梯度用米控制照度水平在网格点间的变化。
色温(度)colourtemperature
当光源的色品与某一温度下黑体的色品相同时,该黑体的绝对温度为此光源的色温。色温用来表述一种照明呈现多暖(红)或多冷(蓝)的感受或表观感觉,符号为T。,单位为开尔文(K)。3.10
correlated colour temperature相关色温(度)
当光源的色品点不在黑体轨迹上时,光源的色品与某一温度下黑体的色品接近时,该黑体的绝对温度为此光源的相关色温,符号为T。。3.11
显色指数colourrenderingindex光源显色性的度量。以被测光源下物体颜色和参照光源下物体颜色的相符合程度来表示,符号为R。
一般显色指数generalcolourrenderingindex光源对国际照明委员会(CIE)规定的八种标准颜色样品特殊显色指数的平均值,符号为R,通称显色指数。
眩光glare
由于视野中的亮度分布或亮度范围的不适宜,或存在极端的亮度对比,以致引起不舒适感觉或降低观察细部或目标能力的视觉现象。3.14
眩光指数glarerating
用于度量室外体育场或室内体育馆和其他室外场地照明装置对人眼引起不舒适感觉主观反应的心2
理物理量,也称眩光值。
频闪效应stroboscopiceffect
TY/T1002.2—2009
在以一定频率变化的光照射下,使人观察到物体运动显现出不同于其实际运动的现象。3.16
应急照明emergencylighting
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应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3.17
疏散照明escape lighting
用于确保疏散通道被有效地辨认和使用的照明。3.18
安全照明safetylighting免费标准bzxz.net
用于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安全的照明。3.19
备用照明stand-bylighting
用于确保正常活动继续进行的照明。3.20
月TVemergencylighting
TV应急照明
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为确保比赛活动和电视转播继续进行而启用的照明。4总则
4.1照明系统应为使用者创造良好的光环境,确保视觉辨认的快速、准确、安全、舒适。为保证良好的视看条件,应根据不同使用目的对照明指标提出要求。4.2照明设计应选择合适的照明设备、照明方式及照明控制系统,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安全,便于维护与管理。
4.3照明设施在保证满足各种赛事和活动的同时,还应尽量做到节省能源,保护环境,充分考虑赛时和赛后的综合利用,避免光污染,实施绿色照明。5照明要求
5.1体育馆场地照明应满足使用功能和电视转播的要求,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1和表2的规定。注:表1、表2系依据GB50034、JGJ153—2007、CIENo.83和GAISF—2006的相关内容制定。表1无电视转播的照明标准值
水平照度/
运动项目
篮球、排球、手球、室内足球、柔道、摔政、武术、跆拳道、空手道、举重、学校运动
照度均匀度
眩光指数
TY/T1002.2—2009
运动项目
室内田径、体育舞蹈、体操、艺术体操、技巧、蹦床
室内网球
羽毛球、乒乓球、击剑、曲棍球注:表中I
表1(续)
水平照度/
照度均匀度
低水平比赛和娱乐活动,少量观众和短距离观看;Ⅱ众和中等距离观看;Ⅲ-
运动分级
国家比赛
重大比赛
电视转播
摄像机
移动摄像机
固定摄像机
慢镜头回放
HDTV转播
TV应急
眩光指数
中等水平,地区和俱乐部比赛,有中等观高水平,国家和国际比赛,有大量观众和长距离观看。表2
照度/
1000~2000
1500~3000
1500~3000
1500~3000
15003000
注1HDTV指高清晰度电视。
有电视转播的照明标准值
照度均匀度
注2:表中移动摄像机和慢镜头回放的照明值为参考值,应根据具体项目确定。U,
≥4000
>4 000
眩光指数
5.2本部分所规定的场地应包括场地划线范围内的比赛区和运动项目中规定的无障碍区,照度值应为场地参考平面上的使用照度值,其照度均匀度应为最低值,参考平面的高度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5.3照明设计时,应按选用的照明设备、空间环境和确定的维护方案给出维护系数。!照明计算时维护
系数值宜取0.8。
5.4:有电视转播时主赛区平均水平照度宜为平均垂直照度的0.75倍~1.5倍;比赛场地平均水平照度宜为平均垂直照度的0.75倍~2.0倍。4
5.5水平照度和垂直照度均匀度梯度应符合下列规定:TY/T1002.2-—2009
a)有电视转播时:当照度计算与测量网格<5m时,每2m不应大于10%当照度计算与测量网格≥5m时,每4m不应大于20%;
b)无电视转播时:每5m不应大于50%5.6比赛场地每个计算点四个方向上的最小垂直照度和最大垂直照度之比不应小于0.3,HDTV转播重大国际比赛时,该比值不应小于0.6。5.7重要比赛应考虑混合区照明和升旗区照明,其摄像机方向的垂直照度不应小于10001x。5.8观众席座位面的平均水平照度值不宜小于1001x,主席台面的平均水平照度值不宜小于2001x。有电视转播时,大、中型体育馆观众席前12排的垂直照度值宜为场地垂直照度值的10%~30%,后面观众席的垂直照度值逐渐递减。5.9观众席和运动场地安全照明的平均水平照度值不应低于201x。5.10体育馆出口及其通道的疏散照明最小水平照度值不应低于51x。6照明设备及附属设施
6.1光源选择
光源功率应与比赛场地大小、安装位置及高度相适应。宜采用中功率金属卤化物灯。6.1.1
6.1.2灯具安装高度较高的体育馆,光源宜采用金属卤化物灯。6.1.3顶棚较低、面积较小的体育馆,宜采用直管荧光灯和小功率金属卤化物灯。6.1.4特殊场所光源可采用卤素灯,如击剑的临时照明装置。6.1.5应急照明应采用能瞬时、可靠点燃的光源。当采用金属卤化物灯时,应保证光源工作不间断或快速启动。
6.1.6光源应具有良好的显色性、适宜的色温、高光效、长寿命和稳定的点燃及光电特性。6.1.7体育设施光源适用的色温范围应在3000K~6500K之间。光源的相关色温、显色性及应用可按表3、表4确定。
表3光源的相关色温及应用
相关色温/
3300~5300
显色指数(R.)范围
90>R,>80
80>R,≥60
6.2灯具及附件
中间色
表4光源的显色性及应用
体育馆应用
小型训练场所,非比赛用公共场所比赛场所,训练场所
在体育馆的应用
重大国际比赛,需要彩电转播
国际比赛,需要彩电转播
一般比赛和训练场所,不需要彩电转播不能用于比赛场地的照明
6.2.1灯具及其附件的安全性能应符合GB7000.1的规定。5
TY/T1002.2--2009
6.2.2灯具的防触电保护等级:应选用I类或Ⅱ类灯具。灯具效率不应低于表5的规定。
表5灯具效率
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
格栅式荧光灯灯具/%
透明保护罩荧光灯灯具/%
灯具宜具有多种配光形式。体育馆投光灯灯具可按表6进行分类。表6投光灯灯具分类
光束类型
光束张角范围/(°)
70~100
100~130
130及以上
注:按光束分布范翻1/10最大光强的张角分类。65
光束分类
窄光束
中等光束
宽光束
5灯具配光应与灯具安装高度、位置及照明要求相适应。体育馆宜选用中光束和宽光束灯具。6.2.5
6灯具宜具有防眩光措施。
灯具及其附件应能满足使用环境的要求。灯具应强度高、耐腐蚀。灯具电器附件应符合耐热等级的要求。
6.2.8金属卤化物灯具外壳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5,不便于维护或污染严重的场所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
应采用节能型镇流器并满足相关能效标准的要求6.2.10
灯具的开启方式应确保在维护时不改变其瞄准角度。安装在高空中的灯具宜选用重量轻、体积小的产品。灯具应自带或附带调角度的指示装置。灯具锁紧装置应能承受在使用条件下的最大风荷载。灯具及其附件应有防坠落措施。6.2.13
6.3马道及设置要求
要求。
体育馆宜按需设置马道,马道设置的数量、高度、走向和位置应满足照明设计和照明装置的相关马道应留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其宽度不应小于650mm,并应设置防护栏杆。6.3.3马道的安装位置应避免建筑装饰材料、安装部件、管线和结构件等对照明光线的遮挡。6.4照明设备的维护管理
6.4.1基本要求
维护系数是由光源光通量衰减、灯具光学部件光衰减和灯具表面受环境污染程度所决定的。光源光通量的衰减与光源的点燃时间以及灯具、环境的维护有关,换灯时间直接影响维护系数的取值。在照明系统的运行中,应强调对照明设备的维护管理。6
6.4.2维护管理
6.4.2.1灯应能保持全亮。按需要及时更换光源并擦反射器。6.4.2.2灯具外部每年至少清洁一次。6.4.2.3经常检查灯具、灯架、配线及开关有无损坏并及时检修。6.4.2.4
做维修检查记录。
7灯具布置
7.1基本要求
TY/T1002.2—2009
7.1.1灯具布置和安装高度应综合考虑运动项目的特点和比赛场地的特征,并与建筑空间和建筑结构相协调。
7.1.2灯具安装位置、高度、投射角应满足降低眩光和控制干扰光的要求。7.1.3对有电视转播比赛场地的灯具布置应满足对主摄像机及辅摄像机垂直照度及均匀度的要求。7.2布置方式
7.2.1灯具宜采用下列布置方式:a)顶部布置:灯具布置在场地上方,光束垂直于场地平面的布置方式;b)
两侧布置:灯具布置在场地两侧,光束非垂直于场地平面的布置方式:c)混合布置:顶部布置和两侧布置相结合的布置方式;d)间接照明灯具布置:灯具向上照射的布置方式。7.2.2灯具布置应符合下列使用要求:a)顶部布置宜选用对称型配光的灯具,适用于主要利用低空间,对地面水平照度均匀度要求较高,且无电视转播要求的体育馆。灯具可按JGJ153--2007图6.3.2-1布置;两侧布置宜选用非对称型配光灯具布置在马道上,适用于垂直照度要求较高以及有电视转播b)
要求的体育馆。两侧布置时,宜以带形布置在比赛场地边线两侧,并且长度应超出比赛场地端线;灯具瞄准角(灯具的瞄准方向与垂线的夹角)不应大于65°,见图1。灯具可按JGJ153——2007图6.3.2-3布置。≤65
图1两侧布置灯真瞄准示意图
c)混合布置宜选用具有多种配光形式的灯具,适用于大型综合性体育馆。灯具的布置方式为顶部布置和两侧布置相结合。灯具可按JGJ153—2007图6.3.2-4布置。间接照明灯具布置宜采用具有中、宽光束配光的灯具,适用于层高较低、跨度较大及顶棚反射d
条件好的建筑空问,或对眩光限制严格且无电视转播要求的体育馆。灯具可按JGJ153-2007图6.3.2-3布置。
7.2.3依据运动项目的特点,有电视转播时灯具布置应符合表7的规定。7
TY/T1002.2—2009
表7体育馆灯具布置
灯具布置
宜以带形布置在比赛场地边线两侧,并应超出比赛场地端线,灯具安装高度不应小于12m;以篮筐为中心直径4m的圆区上方不应布置灯具。排球
羽毛球
手球、室内足球
乒乓球
柔道、摔跋、跆
道、武术、空
宜布置在比赛场地边线1m以外两侧,并应超出比赛场地端线,灯具安装高度不应小于12m。宜布置在比赛场地边线1m以外两侧,并应超出比赛场地端线,灯具安装高度不应小于12m。宜以带形布置在比赛场地边线两侧,并应超出比赛场地端线,灯具安装高度不应小于12m。宜在比赛场地外侧沿长边成排布置及采用对称布置方式,灯具安装高度不应小于4m;灯具瞄准宜垂直于比赛方向。
宜采用两侧布置方式,灯具瞄准角不宜大于60°宜布置在拳击场上方,灯具组的高度宜在5m~7m;附加灯具可安装在观众席上方并瞄向比赛场地。
宜采用顶部或两侧布置方式;用于补充垂直照度的灯具可布置在观众席上方,瞄向比赛场地。宜布置在比赛场地的正前方。
宜沿长台两侧布置,瞄准点在长台上,灯具瞄准角宜为50~60,主摄像机侧的灯具间距为其相对一侧的1/2。
宜平行布置于赛场边线两侧,布置总长度不应小于36m;灯具瞄准宜垂直于赛场纵向中心线,灯具瞄准角不应大于65°。
照明配电与控制
照明配电
照明负荷等级和供电方案应符合JGI31的要求有电视转播的比赛场地照明,宜由两个及两个以上相互独立的电源同时供电。8.1.2
仅在比赛期间使用的照明宜设置单独变压器供电。8.1.3
8.1.4当电压偏差或波动不能保证照明质量或光源寿命时,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条件下,可采用有载自动调压电力变压器、调压器或专用变压器供电。8.1.5有电视转播的体育比赛,在比赛期间电源电压变化应在士5%之间,同时从电源配电盘到灯具接线端的线路电压降不应大于10V。8.1.6
6气体放电光源宜采用分散方式进行无功功率补偿,补偿后的功率因数不应小于0.858.1.7
三相照明线路各相负荷的分配宜保持平衡,最大相负荷电流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电流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8.1.8
TV应急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同时使用时,其配电线路及控制开关应分开装设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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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T 1002.2-2009 体育照明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 第2部分:综合体育馆 TY/T 1002.2-2009 体育照明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 第2部分:综合体育馆 TY/T 1002.2-2009 体育照明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 第2部分:综合体育馆 TY/T 1002.2-2009 体育照明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 第2部分:综合体育馆 TY/T 1002.2-2009 体育照明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 第2部分:综合体育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