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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5431-199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5431-1995

中文名称:微电路模块总规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microcircuit modules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5-01-06

实施日期:1995-08-01

作废日期:2005-10-14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284723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电子学>>31.200集成电路、微电子学

中标分类号: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微电路>>L55微电路综合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作废;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11569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9, 字数:14千字

标准价格:10.0 元

出版日期:2004-08-10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上海无线电七厂

归口单位:全国半导体器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信息产业部(电子)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微电路模块的技术要求和质量评定程序。本标准适用于模块的研制、生产和采购。 GB/T 15431-1995 微电路模块总规范 GB/T15431-1995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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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微电路模块总规范
Generic specification for
microcircult modules
1主面内容和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微电路模块(以下简称模块)的技术要求和质量评定程序。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模块的研制、生产和采购。2引用标准
GB3100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GB3431.1半导体集成电路文字符号电参数文字符号GB9178集殿电路术语
GB/T15297微电路模块机械和气候试验方法IEC410计数检查捆样方案和程序IS02015周的编号
3 术语,单位和符号
3.1术语
术语应尽可能从下列文件中选取:GB 9178
GB/T 154311995
3.1.1微电路模块microcircuitmodule一种微电路组件或微电路与分立元器件的组件。这种组件是为实现一种或多种电子线路功能而设计和制造的,并且在规范规定的试验,销售以及维修上均认为其结构是不可分的。注,组成微电踏模块的微电路和分立元露件在组装和封前可分别进行试验和筛选。3.2单位和符号
单位和符号应尽可能从下列文件中选取:GB3100
GB 3431. 1
当需要任何其他单位和符孕时,应根据以上所列文件的原则导出。4要求
4.1详细规范
各种模块的要求应符合本规范及有关详细规范的规定。详细规范可以引入一些附加试验或比本规回家技术监督局1995-01-06批准1995-08-01实施
GB/T 15431 1995
范规定的条件更严格的检验方案。如本规范的要求与详细规范相抵触,应以详细规范为准。4.2温度优选值
有关温度应从下列数值中优先选取。—65,-55,—40,—25,—10,0,25,40,45;55,60,70.85,100,125,150,175,200℃。4.3检验批
检验批应由任何一次提交作质量一致性检验的同一型号的全部模块组成。4.4结构相似性
在考虑中。
4.5鉴定
按本规范提供的模块应经过合格鉴定(见5.3条)。4. 6 材料、元器件
模块生产所用的材料及元器件应符台有关文件的规定。4.7设计和结构
模块应符合本规范及有关规范规定的设计,结构及外形尺寸要求。应在详细规范中给出详细外形图。
4.7.1电气要求
当详细规范要求时,模块应经受符合下述程序的碘处理。预处理应在25℃电气检验之前完成。模块应经受3个完整的非工作状态的温度循环。每饮循环包括低温(TT..)和高温a.
(7Tm)。在每:种温度中的暴露时间取决于模块的温度时间常数,在模块达到热平衡后至少停留15min。两种温度之间的转换时间应少于3min。循环可于任一温度下开始。b。在温度循坏完成后,模块应满足详细规范规定的初始电特性要求。4.7.2机械牢固性要求
模块经机械牢固性试验后应能满足有关详细规范规定的要求面不出现机械性能降低的现象。4.7.3热要求
模块能满足详细规范及有关规范中规定的热婴求。模块应能在详细规范规定的最高工作温度下工作而不超过模块内任何单·个微电路和元器件的最高工作温度。
4.7.4封装材料要求
选用模快封装材料时应考虑模映的散热、抗电磁干扰、阻燃及材料之间热匹配等性能要求,并在有关文件中作出规定。
4.8环境要求
模块经受环境试捡后,应能满足有关详细规范规定的要求。环境试验方法应按GB/T15297的规定。GB/T15297末规定的试验方法,应在详细规范中具体规定。
4.9标志
a。在模块上的标志应包括以下各项内容。(1)引出端识别标志,
(2)型号;
(3)制遣单位名称或商标;
(4)检验批识别代码;
(5)适用时的特殊标志
如因尺寸限制不能标出上述全部标志时,详细规范应接上述顺序规定至少应有的项日。GB/T 15431—1995
b,在初始包装上的标志应包括以下各顶内穿,(1)除出端标志之外的1.9条a所列的全部标志(2)详细规范号:
(3)特殊注意事项,例如“静电敏感标记等。4. 9. 1 引出端识别标志
详纠规范应在外形图或基座图中规定识别引出端的位置。4.9.2型号
模块型号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包括品种代号、参数分档、温度范围等内容。4.9.3制造单位名称或商标
应能根据标志,方便地道溯到模块的制造单位。4.9.4检验批识别代码
检验批识别代码用ISO2015号标准规定的周的编号之前加上年份的最后两位数字来表示(例如:9204表示1992 年第 4周)。确定代码的日期是批提交检验时的日期。5质量评定程序
5.1检验责任
除非另有规定,制造单位应负责执行本规范和有关详细规范中规定的全部试验和检验。5.2检验分类
本规范规定的捡验分为:
a.鉴定检验;
质量一致性检验
5.3鉴定检验
鉴定检验应在主管部门认可的试验室中进行。鉴定检验应按表1及有关详细规范的规定进行。5. 3. 1检验程序
鉴定时,模块应经受本规范表1 及有关详细规范规定的试验。除了允许使用电特性不合格的模块作为样本的试验项日外,所有经受试验的模块应再先通过预处理和电特性检测。再将经过0组检验合格的样本分至 1~~5 组进行各项试验。5.3.2抽拦
鉴定用试样应是预处理合格的模块。试样应在提交的鉴定检验批中随机抽取。同一详细规范中所包括的同一型号的几种规格模块间时进行鉴定时.鉴定检验批应由提交鉴定的这些规格中最高规格的模块组,
5. 3.3合格判据
鉴定检验后,只有各项检验都能满处表1的要求,鉴定检验才被认为合格:表 1 鉴定检验
检验或试验
01分组
外部月检
02分组
引用标谁
GB/T 152971.1. 2.1
GH/1 15297
检验要求规范值
按详细规范规定:10
接详细规范规定
3分组
检验或试验
25C下静态,动态电特性
04分组
GB/T 15431-1995
续表1
引用标推
按详细规范规定
本规范6.1
按详细规范规定
最高和最低 工. 作温度下主要静本规范 6. 1
态或动态电特性
1组!
可焊性
引线强度:
标志耐久性
易燃性(适用时》
耐焊接热
温度快速变化
稳态湿热“
最后测量
扳动或冲击
稳态加速度
最后测量
低蕴贮存
商温院存
最后测量
电耐久性(500h)
最后测量
CB/T 15297 4, 2. 3
GB/T 152974. 2. 1
GB/T 152974.2.2
GB/r 15297 4.4.2
GH/T 152974.4.1
GR/T15297:4.2.4
GB/T 152974. 3. 1
GR/T 152074. 3. 5
GB/T 152974.2.5或 4. 2. 6
GA/T 15297 4. 2. 7
GB/T 152974. 3. 3
GR/T 15297±4. 3. 2
本规范6.3
样本大小
合格判定数。
1)可用同一检验批中电特性不合格品,2)非密封块可删去此项试验。
3仪用于空封模块
4)安装茶件按详细规范规定。
5. 4 质量一致性检验
按详细规范规定
按详细规范规定
按详细规范规定
按详细规范规定
按详细规范规定
质量一致性检验由 A 组、B 组逐批检验及 C 组周期检验组成。5.4. 1检验组和分组的划分
检验要求规范值
按详细规范规定
按详细规范规定
同03分组
同03分组
按详细规范现定
GB/T15431—1995
制订详细规范时,应遵循以下原则。5. 4. 1. 1A 组检验
A组检验应逐批进行。A组检验由外观和电特性测量组成,样本应从检验批中随机抽取,其抽样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检验批在提交前应百分之百经受预处理(见4.7.1条)。A组检验和分组见表2表 2 A 组检验
检验或试验
A1分组
外部目检
A2 分组
25忙下静态、动态电特性
A3分组
最高和最低工作溢度下的静态
或动态电特性(适用时)
引用标雅
GB/T 152974. 1.2.1
本规范 6.1
本规范 6. 1
按详细规范规定
检验要求规范值
按详细规范规定
持详细规范规定
按洋细规范规定
按详细规范规
5. 4. 1. 2B组检验
B组检验应逐批进行,以检验模块的外形尺寸和评定模块引线易于焊接的能力。样本应从检验批中随机抽取,其抽样要求应符合表3的规定。B组检验和分组见表3。表 3 3 组检验
检验或试验
B1分组
B2 分组
可焊性”www.bzxz.net
引用标催
GB/T 152974. 1. 2. 2
GB/T 152974. 2, 3
注:1)可用同一检验批中电特性不合格品。5. 4. 1. 3 C 组检验
检验要求规范值
按详细规范规定
按详细规范规定
C组检验为每六个月进行一次的周期试验,包括机械,气候和电耐久性试捡,用以验证制造厂正任制造的模块能否符合本规范和有关详细规范规定的全部要求。所用样本应从质量一致性检验中已通过A组、B组检验的征-个或儿个检验批中随机抽取。C组检验和分组见表4。表中标有(D)的试验为被坏性试验。除详细规范另有规定外,经受破坏性试验的模块不应放在父货批中。而经受其他试验的模块,如果按A1、A2分组和B组试验的要求重新检验,并满足要求时,该模块可以交货。
表 4C组检验
检验或试验
C1分组
最高和最低工作温度下的主要
静态或动态电特性
引用标推
本规范6.1
按详细规范规定
检验厚求规范值
按详细规范规定
检验或试验
C2分组(D)
引线强度:
标志耐久性
C3分组(D)
耐焊接热
温度快速变化
稳态湿热”
最后测量
4分组3
振动或冲击
稳态加速度
最后测量
C5分组
概温些存
高温贮存
最后渊量
C6 分组
电耐久性(500h)
最后测通
C7分组(D)
易燃性\(适用时)
GB/T15431—1995
续表4
引用标准
按详细规范规定
GB/T 152974. 2. 1
GB/T 15297± 4. 2. 2
GR/T15297
GB/T 15297
按详细规范规定
GB/T 13297
CB/T15297
按详细规范规定
GB/T 15297
4. 2. 5 或 4. 2. 6
G3/T 15297
按样细规范规定
GB/T 15207 4. 3. 3
CB/T 15297 4. 3. 2
按详细规范规定
本规范6.3
按详细规范规定
GB/T 15297
注:1)叮用同一检验批中电特性不合格品。2)非密封棋块可删去此项试验、3)仅用于空封模块。
4)安装条件按详细规范规定。
5.4.2检验批不合格判据
在A组、B组和C组检验中,不能满足其分组检验要求的批应判作不合格,5.4.3不合格批的重新提交
检验要求规范值
按详细规范规定
按详细规范规定
间 A2 分组
同A2分组
按详细规范规定
当提交质盘一致性检验的任一检验批不符合要求,且确认通过整批重新筛选或返工能有效地排除缺陷时,则允许重新提交一次。A组,B组检验不合格,重新提交按一次加严抽样方案抽取样本。C组不合格时,对失效分组重新提交试验,应加倍抽取样本,判据不变。重新提交的检验批应清楚地标明为重新提交批,并与其他检验批分开。6试验和测量程序
下述条款为制订详细规范所要求的试验和测最程序提供广依据。GB/T 15431—1995
县体的试舱和测量程序均成在详细规范中规定。6.1电测其方法
在详细规范中应规定电特性的测试原理及测量方法。6-2机械和气候试验方法
按RT15297的规定。
6.3电谢久性试验方法
本试验的目的是验证模块在规定的加电工作条件下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应按下述要求确定电耐久性试验的条件。功耗、工作温度和电源电压的选择应按以下顺序或程序:a.
模块的功耗应为详细规范所允许的最大值;环境温度或参考点温度应是本条a规定的功耗下详细规范所允许的最大值;如果没有ε或b的限制,电源电压应为详细规范所允许的最人值。试验条件和要求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7包装
模块包装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包装容器应能够防雨、防潮和防震,以保证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充分的保护,不致锈蚀,退化或受到机械损伤。8说明事项
8.1.订货资料
采购文件应规定下列内容:
模块的型号和名称:
详细规范的名称和编号,
防护及装箱要求;
要求的其他识别标志。
附加说明:
本标准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标准山上海无线电七厂和国营永红机器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曾广绎、陈裕,秦礼敏,李国华、沈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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