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2943-199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2943-1991
中文名称:苹果无病毒母本树和苗木检疫规程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1-06-03
实施日期:1992-02-01
作废日期:2008-04-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77848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农业>>农业和林业>>65.020.20植物栽培
中标分类号:农业、林业>>植物保护>>B16植物检疫、病虫害防治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9, 字数:14000
标准价格:10.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全国植保中心
归口单位: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苹果无病毒母本树和苗木的检疫规程,适用于所有培育无病毒接穗和砧木的母本树及繁育的无病毒苗木。 GB 12943-1991 苹果无病毒母本树和苗木检疫规程 GB12943-1991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苹果无病毒母本树和苗木检疫规程Plant quarantine rules for mother treeand seedling of virus-free apple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GB 12943—91
本标推规定了苹果无病毒母本树和苗木的检疫规程,适用于所有培育无病毒接穗和砧木的母本树及繁育的无病毒苗木。
2引用标准
GB8370苹果苗木产地检规程
3术语
3.1苹果无病毒母本树
指不带本规程规定的病毒检验对象,用于提供接穗的苹果母株。3.2苹果无病毒砧木母本树.
指不带有本规程规的苹果病毒检验对象,用于提供营养系砧木的母株。3.3指示植物
指对某种病毒反应敏感,症状明显,用以鉴定病毒种类的植物。4 苹果病毒检验对巢
苹果褪绿叶斑病毒apple chlotrotic leafspot virus4. 2苹果茎痘病毒apple stem pitting virus4. 3 苹果茎沟病毒 apple atem;grooving virus4. 4苹果锈果类病毒apple scar skin yirus4.5苹果绿皱果病毒apple green crinkle virus4.6苹果花叶病毒apple mosaic virus5无病毒母本树的检疫
5.1凡准备建立苹果无病毒接穗或营养系砧木母本园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填写申报单【见附录A(补充件),经当地植物检疫机构审查批准。5.2无病毒母本园园址应距离原有苹果园50m、梨园100m以上,无病毒母本树应集中定植建园,株行距不小于 4 m×5 m,
5.3无病毒母本树的病事检验
5.3.1凡准备作为繁育苹果无病营养系砧木或接穗的母本树均应进行病毒检验。5.3.2报检母本树必须是生长健灶具有优良经济性状,外观无病毒症状的3年以上已结果植株,不带国家技术监督局1991~06-03批准1992-02-01实施
GB12943-91
有GB8370中规定的检疫对象及控制对象。5.3.3母本树的病毒检验由省级植物检疫机构或全国植保总站指定的检验单位进行。5.3.4取样:从每株待检母本树的当年生枝条上选30~40个饱满芽作为待检接穗,并将写有母本树编号的标签绑附在待检接穗上。取样、送检须在检疫机构监督下进行。5.4病毒检验方法
5.4.1苹果褪绿叶斑病毒、苹果茎痘病毒、苹果茎沟病毒、苹果花叶病毒、苹果锈果类病毒的检验,采用指示植物二重芽接鉴定法,见附录B(补充件)。5.4.2用于鉴定五种病毒的指示植物及其症状见下表:指示植物
苏俄苹果
(R 12740-7A)
(SPY227)
弗吉尼亚小苹果
(Virginia crab)
兰蓮王
(Lord Lambourne)
病毒种类
褪绿叶斑病毒
茎痘病毒
茎沟病毒
花叶病毒
·锈果类病毒
指示植物症状
褪绿叶斑、植株矮化、茎凹陷斑叶卷曲、皮层坏死、主干皮层产生不规则红褐斑
茎沟槽、嫁接口肿胀,接合部内有深褐色条纹
叶面上出现黄绿相间的斑驳、斑块、沿脉条斑、大块黄斑
苗生长到40~50cm左右时,苗中部以上叶片,由叶基部开始显著地向背面皮卷呈圆双状或圆菌状。叶柄往往从中断,致使叶片脱落,以后,病茎中上部发生不规卿的木栓化诱,
5.4.3苹果绿皱果病毒采用田间症状鉴定法:病株幼果表面出现水漫状斑块,逐渐发展成凹凸不平的畸形果,病部果皮逐渐形成木栓化,呈铁锈色。5.5出证:由送检单位所在地的省植物检疫机构根据苹果无病毒母本树鉴定证书[见附录C(补充件)】签发苹果无病毒母本树合格证,见附录D(补充件)。5.6母本树的复检应 5年进行一次。复检程序同无病毒每本树的检疫检验。5.7无病毒母本树在复检时或在繁育无病毒苗木过程中发现本规程规定的病毒检疫对象时,撤消无病毒母本树合格证。
6无病毒苗木的检疫
6.1无病毒苗木的繁育单位或个人,必须填写申报单,见附录E(补充件),经当地植物检疫机构审查批推。
6.2繁育无病毒苗木的苗圃要选择地势平整,土壤疏松,有灌水条件的地块:苗周圖100m以内不得栽植梨树。
6.3无病囊苗木使用的接穗,必须采自无病毒母本树,附有苹果无病毒母本树合格证本(复印件)。6.4无病毒苗木使用的砧木,必须是从未嫁接过的实生砧木,或无病毒营养系砧木。无病毒营养系本须附有苹果砧木无病寒母本树合格证的副本(复印件)。不得使用苹果种子实生砧木。6.5嫁接必须在植物检疫机构的监督下避行,并进行登记。嫁接应按无病毒母本树编号排列,嫁接工具要专管专用。
6.6无病毒苗木的检疫检验
GB12943—91
6.6.1无病毒苗木生长期间进行田间检疫检验并进行记录。记录表见附录F(补充件)。6.6.2在检验中发现带有本规程中的应检病毒对象或可疑病株时,对来源于同一母本树的全部嫁接苗不得发给无病毒苗木合格证。
6.6.3发现GB8370中规定的检疫对象和控制病害时,按该规程处理。6.6.4田间检验发现的可疑病株送上级植物检疫部门鉴定。6.7检疫合格的无病苗木由当地检疫机构签发无病苗木产地检疫合格证,见附录G(补充件),并发给苹果无病毒苗木标签,见附录H(补充件),销售无病毒苗木时应挂牌销售。苗木调运时,需向当地检疫机构办理植物检疫证书。
申报单位(个人)
建园地址
报检母本树品种
砧木类型
种植地周围苹果和梨
树裁培情况及其距离
检疫机构审批意见
GB 12943—91
附录A
苹果无病毒母本园建园申报单
(补充件)
种植母本树株数
母本树来源
母本树树龄
植检字第
检疫员:
(检疫机构盖章)
注:本单一式三份,一一份送检验单位,一份留当地检疫部门,一份留申报单位(个人)。附录B
二重芽接婆定法
(补充件)
年月日
B1砧木的准备:挑选生长整齐一致的无病毒砧木苗定植于鉴定苗圆中,每行50~~100株,株行距不小于 15cm×60 cm。
B2从指示植物母本树上剪取当年生枝条作为鉴定接穗,其数量与待检接穗相同。B3首先把待检母树的芽片嫁接在砧木的基部,每株砧木嫁接1~2个待检芽,一株待检母树在同一行砧木上嫁接4~5株,并按母本树的编号,把标签挂在第一株砧木上。B4削取指示植物的芽片,嫁接在待检芽的上方,两芽相距 1~2 cm。每一行砧木嫁接同一种指示植物。B5嫁接后的15~20d检查芽接成活情况,指示植物芽未成活的应立即进行补接。第二年春苗木发芽前,在指示植物接芽的上方1.0cm处剪除砧木,检查编号的标签是否遗失,并把标签挂在剪下的砧木上,插于第一株砧苗的地面,苗木发芽后摘除待检芽抽发的新梢,促进指示植物的生长。B6及时除萌除草和防治病虫害,要特别注意防治食叶性害虫,以免影响苗木健壮成长和鉴定结果。从5月下旬开始至9月末,观察指示植物的症状反映,作好症状记录。根据指示植物的症状反应确B7
定母本树是否带病毒。
送检单位(个人)
送检母本树来源
检验方法
检验结果
GB 12943---91
附录C
苹果无病毒母本树鉴定证书
(补充件)
送检时间
砧木类型
注:本单一式三份,一份送主管检疫机构,一份交送检单位(个人),一份留检验单位。附录D
苹果无病毒母本树合格证
(补充件)
品种名称
砧木类型
检验单位
母本树保存单位
监定证书编号
母本树来源
检验时间
种植地址
准予作为紫髓率巢芜瓣葬苗术的每苯衡,特发此证。注:本证一式二联,第一联交母本树保存单位(个人),第二联为存根,附录E
苹果无病寒苗木繁声申报单
(补充件)
申请单位(个人)
接穗品种
接穗来源
黏木类型
育苗地点
隔离条件
检疫机构意见
注:本单一式二联,第一联交育苗单位,第二联为存根。联系人
母本树合格证编号
育茵时间
植检字第
检验单位盖章
年月日
证书编号:
检疫机构盖章
。年月日
编号:
检疫机构盖章
年月日
繁育单位(个人)
繁育地点
隔离条件
接穗品种
接穗来源
黏木类型
嫁接株数
各阶段调查项目
成活株数
病囊显症株数
检疫对象发生情况
调查日期
调查人
苗木繁育单位(个人):
育苗时间:19年月
日至19年
产地检疫结果:
审定意见:
GB12943—91
附录F
苹果无病毒苗木的田间调查记录表(补充件)
母本树合格证编号
育苗时间
嫁接期
附录G
生长期
苹果无病毒苗木产地检疫合格证(补充件)
植检字第
检疫机构(盖难)检疫员(盖章)
年月日
注:本证书有效期一年。本证书一式二联,一联交苗木繁育单位,一联留存检疫机构。36
GB 12943—91
附录H
苹果无病毒苗木标签
(补充件)
H1无病毒苹果苗本合格证标签见图H1。O
无病毒草巢菌木bzxz.net
合格证
品种,
黏木类型,
发证日期,
植保植检站
有禁期一年
2合格证用牛皮纸制做。
H3产地检疫合格后,合格证标签一次性发齐,每株无垂苗发一个H4标签内的内容由植检站用签字笔填写。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农业部全国植保总站、辽宁省农业厅植保总站、山东省农业厅植保总站、陕西省农业厅植保总站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钱菊梅、刘万仁、吕佩慧、孙炳香、王福祥。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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