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机械>>加工工艺>>J32锻压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页数:5页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1993-07-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潘风琴
起草单位:机械电子工业部德阳大型铸锻件研究所
提出单位:机械电子工业部德阳大型铸锻件研究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大型锻件用碳素工具钢订货、制造和验收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大型锻件一般用途的碳素工具钢。 JB/T 6394-1992 大型锻件用碳素工具钢 JB/T6394-1992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大型锻件用碳素工具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型锻件碳素工具钢的订货、制造和验收技术要求,适用于大型锻件的一般用途碳素工具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以下文件:
GB 222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方法及成品化学允许偏差
GB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 224 钢的脱碳层深度测定方法
GB 226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试验方法
GB 227 金属洛氏硬度试验方法
GB 230 金属布氏硬度试验方法
GB 231 钢材断口检验法
GB 1814 YB28 金属显微组织检验法
JB/ZQ 4000.7
3 订货要求
3.1 需方应在订货合同中写明锻件名称、类别、钢种、交货状态和供货数量。
3.2 需方应提供经双方共同审定的订货图样和相关的精加工图样。
3.3 当需方有补充试验项目或其他要求时,应双方商定。
4 制造
4.1 治炼
碳素工具钢应采用电炉或其他方法进行冶炼。
4.2 锻造
4.2.1 钢锭的头部和尾部应有足够的切除量,以保证锻件无缩孔和严重偏析。
4.2.2 锻件应在有足够能力的锻压设备上锻造成形,以保证锻件内部充分锻透。
4.3 热处理
锻件应进行退火处理或按订货合同规定的锻件交货状态进行热处理。
5 技术要求
5.1 钢号及化学成分
5.1.1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1的规定。采用离级优质钢(牌号后加A),硫含量不大于0.020%,磷含量不大于0.030%。
表1 钢材牌号及化学成分
| 牌号 | C (%)| Si (%)| Mn (%)|
| --- | ------ | ------- | ------- |
| T7 | 0.65~0.74 | 0.35 | 0.40 |
| T8 | 0.75~0.84 | 0.35 | 0.40 |
| T9 | 0.85~0.94 | 0.35 | 0.40 |
| T10 | 0.95~1.04 | 0.35 | 0.40 |
| T11 | 1.05~1.14 | 0.35 | 0.40 |
| T12 | 1.15~1.24 | 0.35 | 0.40 |
| T13 | 1.25~1.35 | 0.35 | 0.40 |
注:钢中余元素含量:铬不大于0.25%,镍不大于0.20%,铜不大于0.30%。
5.1.2 锻件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 JB/ZQ4000.7 的规定。
5.2 硬度
5.2.1 锻件硬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锻件硬度
| 牌号 | 退火状态 | HB |
| ----- | --------- | ----- |
| T7 | 187 |
| T8 | 187 |
| T9 | 192 |
| T10 | 197 |
| T11 | 207 |
| T12 | 207 |
| T13 | 217 |
5.3 表面缺陷与清除
锻件表面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折叠、结疤和夹杂,当锻件表面有周部缺陷时可以清除,清除深度不得大于加工余量的75%,并与周围表面光滑过渡。
5.4 形状与尺寸
锻件的形状与尺寸应符合锻件订货图样的要求。
6 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6.1 锻件检验由供方进行。
6.2 同一炉、同一尺寸和同一热处理炉次的锻件抽检时的试样数量、取样部位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取样要求和试验方法
| 试验项目 | 试验方法 |
| -------- | -------- |
| 化学成分 | GB 223 |
| 火硬度 | GB 231 |
| 淬火硬度 | GB 230 |
注:附带试料是指每炉批锻件单独锻制的试料。
7 验收
7.1 当锻件化学成分、硬度、外观尺寸符合订货合同要求时,应予验收。
7.2 当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允许复试并取双倍试样。复试不合格可以重新热处理,并重新取样试验,重新热处理次数不超过3次,回火次数不限。
8 合格证书
锻件出厂时应附带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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