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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T 3602-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H/T 3602-2009

中文名称:石油化工管式炉用燃烧器试验检测规程

标准类别:石油化工行业标准(SH)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12-04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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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石油化工 管式 燃烧器 试验 检测 规程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石化出版社

标准价格:0.0 元

出版日期:2010-06-01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准简介

本规程规定了石油化工管式炉用燃烧器在试验炉内进行单台试验的要求和程序。其内容包括试验设备和测试仪器、测试项目、试验燃料及雾化介质、试验空气、燃烧器性能曲线、试验顺序、挡板或调风器泄漏试验、长明灯和点火器试验等。本规程适用于石油化工管式炉用燃烧器的试验和测试。 SH/T 3602-2009 石油化工管式炉用燃烧器试验检测规程 SH/T3602-200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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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T 3602-2009 石油化工管式炉用燃烧器试验检测规程
SH/T 3602-2009 石油化工管式炉用燃烧器试验检测规程
SH/T 3602-2009 石油化工管式炉用燃烧器试验检测规程
SH/T 3602-2009 石油化工管式炉用燃烧器试验检测规程
SH/T 3602-2009 石油化工管式炉用燃烧器试验检测规程

标准内容

ICS27.060
备案号:J1016-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SH/T3602—2009
石油化工管式炉用燃烧器试验检测规程Testing and measurements code of burner tubular heaterinpetrochemicalindustry
2009-12-04发布
2010-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一般规定·
试验设备及测试仪器·
测试项目
试验燃料及雾化介质·
试验空气
燃烧器性能曲线
试验顺序.
挡板或调风器泄漏试验·
长明灯和点火器试验
燃烧器试验
附录A(规范性附录)燃烧器试验数据表附录B(资料性附录)换算和修正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
SH/T3602—2009
SH/T3602—2009
本规程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2007年行业标准修订、制定计划》(发改办工业[200711415号),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组织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和洛阳瑞昌石油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共同编制。本规程共分13章和2个附录。其中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主要内容包括:石油化工管式炉用燃烧器的试验设备及测试仪器、测试项目、试验顺序、试验燃料及雾化介质、试验空气、燃烧器性能曲线等。本规程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设计技术中心站管理,由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负责解释。本规程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管理单位和主编单位,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管理单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设计技术中心站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21号邮政编码:100101
话:010-84877587
真:010-84878856
主编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21号邮政编码:100101
参编单位:洛阳瑞昌石油化工设备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李文辉李昌力郭玉萍孙毅魏学军何细藕王伟主要审查人:张海燕汪扬厉亚宁本规程为首次发布。
乔桂芝
夏毓芳王洪军王久征
1范围
石油化工管式炉用燃烧器试验检测规程SH/T3602-—2009
本规程规定了石油化工管式炉用燃烧器在试验炉内进行单台试验的试验设备和测试仪器、测试项目、试验燃料及雾化介质、试验空气、燃烧器性能曲线、试验顺序、挡板或调风器泄漏试验、长明灯和点火器试验等。
本规程适用于石油化工管式炉用燃烧器的试验和测试。注:对于多台燃烧器的测试,在考虑各台燃烧器之间相互影响的基础上,可参考本规程拟定测试方案,报买方确认后实施。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程,然而,鼓励根据本规程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GB/T4213气动调节阀
SH/T3036一般炼油装置用火焰加热炉3术语和定义
SH/T3036确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4一般规定
4.1每种类型和规格的燃烧器,至少应有一件产品进行试验,以证明其性能符合买方的规定。对于每一种规定的操作模式都应进行试验,例如自然通风、强制通风、空气预热和燃料类型等。如果卖方具有类似的工业使用证明,在得到买方同意后可不做试验。4.2买方应提供需要试验的燃烧器安装位置、现场条件和预期操作范围等方面的资料。这些资料可通过数据表,例如SH/T3036的数据表来提供,其内容至少应包括下列各项:a)放热量和预期的操作范围;
燃烧器和长明灯的燃料性质和操作条件;b)
c)雾化介质的性质和操作条件:d)炉膛结构、燃烧器布置和方位:e)
各种工况下的辐射段出口烟气温度;燃烧空气的组成及来源(大气、燃气轮机尾气或大气与回流烟气的混合等)、供给方式和可利用的抽力;
环保要求;
h)允许的最大和最小火焰尺寸;i)电子点火器和火焰检测设备的测试内容。4.3试验时燃烧器的布置和方位应与实际使用条件一致或相似。试验炉的炉膛温度和抽力应与买方的规定相同或相近。
4.4试验前,卖方应将试验设备、试验程序、测试仪表及试验用燃料等资料提供给买方确认。4.5对于供风方式和燃料类型是两种及以上的燃烧器,例如强制通风/自然通风或油-气联合,则应对1
SH/T3602——2009
每种供风方式和每种燃料进行燃烧器的全部试验。4.6燃烧器试验报告应包含每个试验所用燃料喷头的数量、位置及其开孔数量和孔径。4.7燃烧器或燃烧器试验系统与提交买方确认的方案相比,如果作了实质性的改动,则要求重新进行CH
燃烧器的全部试验。
5试验设备及测试仪器
典型的试验装置如图所标,试验检测设备至少应包括下列各项便于观察和测量火增特性的试验炉;a)
输送、测量、调节和控制系统;b)燃料气配制
c)燃料油调贪龙存预热、输送、测量、调节和控制系统;d)雾化介质输送:测量、调节和控制系统:e)长明灯或点火器燃料气输送、测量、调节和控制系统:烟气分析仪位使用能连续检测的仪器,推荐采用能连续记录数据的仪器,分析仪器在试验前、f)
后和试验过程中需要时应进行校准,分析仪器的量程应覆盖所有操作范围:应配备测量热通量分布和火焰尺寸的仪器。g)
6测试项目
燃料气应作流量、温度和压力测量,一还应分析其组成。如果是两种以上气体配制的燃料格计量并核算其组成变化。推荐采用在线分析仪,分析其组成或低发热量。6.2
燃料油应作流量、温度和压力测量,应分析碳氢比、低发热量和黏度等6.3
落化介质应作流量、温度和压力测量。明灯或点火器燃料气应作流量、温度和压力测量。强制通风
状态)
(来自大气、燃气轮机尾气或空气-回流烟气混合物)应作温度、压力强
混度、氧含量、通过燃烧器(包括燃烧器砖)抽力损失、调风器开度等测量。炉底抽力、辐射段出口烟气温度、炉底烟气温度测量。宜进
全组成分析,至少应分析:O
(%(摩尔分数))、NOx(标准状态)(mg/mh焰尺计测量。
6.9噪声
测量。
买规定的其他测试项目。
试验燃料及雾化介质
7.1用于燃烧器和长明灯的试验燃料和燃料油用雾化介质,应在试验前由买卖双方商定。应严
7.2试验用燃料气的组成应与买方规定的相同或相近。试验用燃料气可用多种气体配制而成。配制的燃料气发热量和体积密度应与买方规定的相同或相近(偏差不大于10%)。配制的燃料气中,严重影响燃烧性能的氢、水汽和情挂气体,应与买方规定的燃料气具有相同的体积比。配制的燃料气组成与买方规定的有差异时,应征得实方同意。7.3试验用燃料油的性质。特别是其粘度应与买方规定的相同或相近。燃科油的粘度可以用预热温度来控制。
7.4雾化介质的性质应与买方规定的相同或相近。当用蒸汽作雾化介质时,其温度和压力应与买方规定的相同。卖方应绘制和提交燃烧器在整个放热量范围内雾化介质与燃料的质量比率图,并以设计放热量所对应的比率作为燃烧器的特性指标。2
8试验空气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SH/T3602-2009
8.1燃烧空气的供给可采用自然通风强制送风、平衡通风和引风四种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而供给燃烧的氧气可以是来自大气的空气燃气轮机尾气和回流烟气与大气的混合物。另外,燃烧空气可以在环境温度和预热两种情况下提供。试验空气应符合买方规定的模式。8.2预热空气可以用非烟气热源,但空气预热温度应与买方规定的相同。预热空气可以是直接加热,也可以是间接加热。
确定燃烧器污染物排放指标时,应采用间接加热。采角直接加热时,应对空气中的氧含量进行修正
8.3燃气轮机尾气利向流烟气与大气的混合物均是低氧空气,可用掺兑试验炉烟气,在风道内设置燃值氧含量应符合买方的规定。
烧器等办法来模痧
燃烧器性能曲线
9.1卖方应提供规定的每种燃料压力与燃烧器放热量之间的关系曲线,并应标明操作范围,即稳定燃烧的上限和下限,如果分级燃料燃烧器可以单独使用一级燃料,还应提供该燃烧器在单独使用一级燃料燃烧时的性能曲线。
读方应提供燃烧器供风性能曲线,即在设计过剩空气量下,抽力损失(空气通过燃烧器的压力降)9.2
系曲线。该曲线应包括环境温度(或标准温度)、设计温度、空气预热的各种温度等工况,与放热量的关
其所包含的试验点应与9.1-条相同。当试验地大气压与使用地太气压不同时,供风性能应的修正
试验顺序
试验的详细内容应由买方规定。推荐的试验顺序如下:挡板/调风器泄漏试验:
6)长明灯稳定性试验;
燃烧器单一燃料燃烧试验:
气联合燃烧器双燃料同步燃烧试验。挡板或调风器泄漏试验
还应进行相
然烧器自带的挡板或调风器属于调节型,对泄漏量没有严格要求,泄漏量由结构设计保证,不用进行泄漏试验。
漏试验
如果买方规定泄漏量小于0/5%,则应按GB/4213的规定或买卖双方同意的方法进行泄长明灯和点火器试验
12.1用于试验的长明灯或点火器应与燃烧器所用的相同。除非买方规定长明灯间断式操作,长明灯应在燃烧器试验期间连续工作。
12.2长明灯燃料应符合买方规定。如用主燃烧器燃料替代,应征得买方认12.3在试验燃烧器之前,应进行长明灯稳定性试验。经稳定性试验证明其可靠性后,方可用于燃烧器试验。
12.4用点火器(例如便携式高能电点火器)点燃的长明灯,应按下述条件进行稳定性试验:强制送风、平衡通风和引风四种方式中a)把点燃的长明灯置手规定的通风条件下(自然通风的一种或多种),冷炉试验其燃烧稳定性;将挡板或调风器从全关缓慢移到全开,反复数次(由买方规定。如果买方没有规定,至少应b)
反复三次。下同),火焰不熄灭;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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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将挡板或调风器从全关迅速移到全开,反复数次,火焰不熄灭;d)挡板或调风器在全开的情况下,将长明灯燃料量从设计值迅速降至25%,反复数次,火焰不熄灭。12.5不用点火器点燃,在炉外人工点燃后再插入燃烧器的便拆式长明灯,除按12.4条进行稳定性试验外,还应按下述条件进行插入式稳定性试验:在长明灯插入孔(孔深不小于80mm)前后压差至少应等于燃烧器安装位置最大抽力的条件下,将点燃的长明灯插入和抽出,反复数次,火焰不熄灭。12.6对于安装有离子火焰监测棒的长明灯,将长明灯迅速点燃一熄灭,反复数次,考核离子火焰监测棒的灵敏性、可靠性及其安装位置是否正确。12.7在所有规定的点火条件下,长明灯必须可靠地点燃主火焰。此项试验可与燃烧器试验同步进行。12.8点火器应进行点燃长明灯或主火焰的验证性试验。试验应在12.4条规定的通风条件下,挡板或调风器全开和全关都能可靠地点燃长明灯或主火焰。13燃烧器试验
13.1燃烧器试验应在买方规定的燃料和操作条件下进行,买方还应规定试验点的数量和每个试验点测试的项目。如果买方没有明确规定,试验点数和测试项目至少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13.2图2所示和13.3条描述的是推荐的试验点。这些试验点基本上涵盖了所有规定的和安全的操作范围。
注:由于试验炉的操作条件不可能做到与实际操作的加热炉完全一样,所以推荐用这些试验点来确认实际加热炉试运转期间和开工初期的安全操作范围。13.3所有试验点的测试项目均应在试验炉炉底抽力达到设计抽力时进行。推荐的试验点(见图2)描述如下:
在设计过剩空气量下,正常放热量:b)
调风器开度与点A相同,最小放热量;c)
调风器开度与点A相同,火焰稳定但CO浓度(标准状态)已达到限制值(313mg/m)时的最小放热量,或出现火焰不稳定时的最小放热量;点D—-设计最小放热量,通过调节调风器达到设计过剩空气量:注:试验点D用于确定燃烧器在设计过剩空气量下的操作弹性。对于低NOx燃烧器此试验点要求的放热量可以比规定的最小值大,即图2中的点D。从D试验点得到的数据可以确定低NOx燃烧器安全操作范围。e)点E一一设计放热量,通过调节调风器达到设计过剩空气量:f)点F一一火焰稳定但CO浓度(标准状态)已达到限制值(313mg/m)时的最大放热量,或出现火焰不稳定时的最大放热量;注:试验点F是在调风器开度与点E相同火焰稳定时的最大放热量。如果买方规定,该试验点调风器开度也可以在点A或点G。点F可以认为是燃烧器更安全的操作上限,也可以作为稳定燃烧和CO可能超标的临界点。
g)点G—调风器全开时的最大放热量。如果分级燃料燃烧器可以单独使用一级燃料,还应试验燃烧器单独使用一级燃料燃烧时的性能。试验点与上述相同,即单独使用一级燃料的点A、D、E。13.4在任何操作条件下,燃烧都应是稳定的。不允许出现下列不稳定燃烧现象:a)火焰跳动或颤动、燃烧器或加热炉振动:b)火焰形状不可控制地波动;
c),烟气中有大量的可燃物,例如CO浓度超过限制值;d)预混式燃烧器出现回火,即火焰闪回到文丘单管内:4
e)一个或多个喷头出现脱火,或火焰脱离稳定燃烧点。SH/T3602—2009
13.5达到稳定操作条件所需的时间取决于测试的顺序。对于特别复杂的燃烧器系统或特殊的操作条件,测试程序应由买卖双方商定。下列推荐的测试程序可以尽快地收集到测试数据:a)根据实践经验准备试验炉、试验燃料和测试仪器:进行长明灯稳定性试验;
验证点火效果和燃烧器的冷炉燃烧稳定性,记录点火时的燃烧器燃料压力;增加放热量,按设计放热量所需条件打开调风器和烟肉挡板,即试验点E,记录所需数据:d)
调风器开度与点E相同,增加放热量至CO浓度(标准状态)达到限制值(313mg/m).而火焰e)
稳定的最大放热量,即试验点F,记录所需数据:调风器全开,如果在设计抽力下过剩空气量超过设计值,就增加放热量直至达到设计过剩空气量,f
确定最大放热量,即试验点G,记录所需数据:建立正常操作点即试验点A的操作条件,测试烟气氧含量,应不大于正常操作时规定的氧含g
量,记录所需数据;
不调整调风器开度,快速减少放热量至规定的最小值(试验点B),确认燃烧器和长明灯在较h)
大抽力时仍可稳定燃烧:
不改变燃烧器其他设置,改变燃料量至规定的最小放热量和火焰稳定的最小放热量,分别是i
试验点B和试验点C,每个点均记录所需数据;j
按比例调整空气和燃料,在设计过剩空气量下达到最小放热量(试验点D),记录所需数据:k)
关闭燃烧器燃料,确定长明灯的稳定性,迅速开启和关闭燃烧器燃料,反复数次,确定长明灯点燃主火焰的可靠性;
根据需要按各种燃料重复各试验点测试。1)
13.6油-气联合燃烧器应按13.5条的测试流程分别对油和气进行试验,然后进行混合燃料试验。混合燃料试验应由买方规定分别在试验点E、试验点A和试验点B的气:油(放热量比),如果买方没有规定,可按气:油=25:75和50:50进行试验。13.7火焰特性的检测
13.7.1良好的火焰应是无烟、不混浊、无火星、无闪灼物的。不允许碳化物和油污沉淀在燃烧器喷头、燃烧器砖喉口和炉壁上。对于很难目测其火焰质量和形状的超低NOx燃烧器和内部烟气回流燃烧器,建议以烟气分析cO极限含量(标准状态)2500mg/m定义的火焰边界来确定火焰形状和尺寸。13.7.2火焰形状应是稳定的,其轴线应与燃烧器轴线一致或符合规定的倾斜度,火焰长度和直径(或宽度、厚度)应在规定的范围内。13.7.3各个试验点均应记录火焰尺寸、形状和质量(颜色、亮度、透明度等)以及买方规定的其他测试项目,也应记录试验炉的尺寸(长、宽、高)13.8在试验点E处应测试并记录燃烧器的噪声。对于自然通风的燃烧器,测试位置应在燃烧器进风口中心标高上,距燃烧器1m处。考虑到多台燃烧器噪声和其他噪声的叠加效应,单台燃烧器试验时测量的噪声水平应低于加热炉规定的噪声水平。13.9包括燃料性质和各试验点的试验结果都应有详细记录。典型的燃烧器试验数据表见附录A。数据处理时,可以采用附录B提供的方法进行换算和修正。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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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油
长明灯磨料
雾化介质
注:FI-流量测量
燃烧空
燃烧器
温度测量:PI一压力测量:AI分析仪。典型的燃烧器实验装置
图2燃烧器性能试验点
最大放势量
火焰稳定条件下
的最友放兼量
SH/T3602-—2009
SH/T3602—2009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燃烧器试验数据表
燃烧器试验数据表的格式见表A.1,气体燃料数据表和燃料油数据表的格式分别见表A.2和A.3。表A.1
燃烧器试验数据表
试验号
试验员
燃烧器
放热量(hr),MW
气体燃料
压力,kPa
温度,℃
流量(标准状态),mh
燃烧器
制造商
设计点
低发热量(标准状态),kJ/m
相对密度
燃料油
压力,kPa
温度,℃
流量,kg/h
雾化介质
雾化介质类型
压力,kPa
温度,℃
流量,kg/h
燃烧空气(空气、燃气轮机尾气、空气-烟气混合物)压力,Pa
温度,℃
0,(干/湿),%(摩尔分数
长明灯
放热量(h),kW
燃料类型
燃料压力,kPa
挡板或调风器
试验炉
辐射段出口烟气温度,℃
炉底温度,℃
燃烧器处抽力、Pa
0.(干/湿),%(摩尔分数)
co(标准状态),mg/m
NO.(标准状态),mg/m
火焰特性
长度,m
直径(宽度、厚度),m
长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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