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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6154-199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6154-1996

中文名称:家用炊事 水暖煤炉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6-01-22

实施日期:1996-06-01

作废日期:2005-1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21753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厨房设备>>97.040.20炉灶、工作台、烤箱和类似器具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家用电器、日用机具>>Y68炊事机具、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GB 16154-2005代替

出版信息

页数:6

标准价格:8.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中国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

归口单位:农业部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炊事水暖煤炉的技术要求、环境要求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以煤为燃料的家用炊事水暖煤炉、家用水暖煤炉。 GB/T 16154-1996 家用炊事 水暖煤炉通用技术条件 GB/T16154-1996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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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家用炊事水暖煤炉通用技术条件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domesticcooking-water heating coal stoves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炊事水暖煤炉的技术要求、环境要求和检验规则。GB/T 16154-1996
本标准适用于以煤(蜂窝煤或散煤)为燃料的家用炊事水暖煤炉、家用水暖煤炉。2引用标准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灰铸铁分类及技术条件
GB3095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GB9078工业炉窑烟尘排放标准
GB9079工业炉窑烟尘测试方法
GB/T12468焊接质量保证对企业的要求GB/T16155家用炊事水暖煤炉热性能试验方法JB2759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3术语
3.1吸热水套
吸收煤燃烧放出的热量,并将此热量传递给水的部件。3.2壳体
保护和固定吸热水套、炉瓦和保温材料等部件的外壳。3.3炉瓦(胆)
盛放煤并形成煤炉燃烧室的部件,用耐火材料制成。燃用蜂窝煤的为炉瓦,燃用散煤的为炉胆。3.4其他术语
见GB/T16155。免费标准bzxz.net
4型号表示方法
4.1型号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4.2型号由四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表示煤炉的主要用途;a.
第二部分表示煤炉的燃料种类;b.
第三部分表示煤炉的额定供热量;第四部分表示煤炉的改进序号。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01-22批准294
1996-06-01实施
4.3型号各组成部分的符号及意义GB/T 16154-1996
4.3.1第部分:用汉语拼音字母C、N表示;C——表示煤炉具备炊事能力;
N—表示煤炉具备采暖能力。
1.3.2第二部分:用汉语拼音字母F或S表示;F—表示煤炉燃用蜂窝煤;
S—表示煤炉燃用散煤。
4.3.3第三部分: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煤炉额定供热量,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4.3.4第四部分: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煤炉的改进序号。在第三、第四部分之间加短划_”。4.3.5示例
表示煤炉的改进序号
表示煤炉的额定供热量为6.9kW
表示煤炉燃用蜂窝煤
表示煤炉具备炊事、采暖能力
表示该煤炉是燃用蜂窝煤的三型炊事水暖煤炉,额定供热量为6.9kW。5技术要求
5.1总体要求
5.1.1结构
炉具结构应设计合理,操作方便,热性能稳定,使用寿命不低于五年,封火性能好,使用安全可靠。5.1.2外观要求
外观除应保证煤炉的各项性能指标外,要求造型美观,无毛边、毛刺,表面光滑清洁、防锈、防火、无毒,保温材料不外露。
5.1.3煤炉在正常燃烧和封火期间内不得有烟气泄漏。封火能力应大于10h。5.1.4家用炊事水暖煤炉的热性能指标必须符合下列规定;5.1.4.1炊事水暖煤炉
a.上火速度:Vi≥0.6℃/min#
b.炊事火力强度:P。≥0.7kW;热效率:n≥50%;
d.封火后上火速度:V。≥o.8℃/min。5.1.4.2水暖煤炉
热效率:≥55%。
5.2炉瓦(胆)
炉瓦不能有裂痕或残缺,要求能耐1200℃高温,不变形,炉瓦尺寸可根据各地区蜂窝煤规格而定。5.3水套
5.3.1焊缝要求平整、均匀,表面无裂纹、弧坑、气孔,不得有烧穿、未焊透等缺陷。铸铁水套应表面光滑,无砂眼。
5.3.2水套必须进行压力试验,试验压力不低于0.2MPa,持续1min后,水套金属壁无塑性变形和没有渗漏为合格。
5.3.3水套外表面要作防锈处理。GB/T16154—1996
5.4炉瓦与水套间的隔热保温材料,要求能耐1000℃以上高温。5.5炉体制造要求
5.5.1铸造件应符合GB976的要求。5.5.2焊接件应符合GB/T12468的要求。5.5.3
冲压件边缘不得有裂纹、起皱、飞边等缺陷。5.5.4
钣金件表面要求平整,无裂纹、皱折、凸凹等缺陷。机械加工件表面不得有磕、碰、划伤、锈蚀等缺铆接件应牢固,铆钉不得松动、歪斜。5.5.6
外壳要做防锈处理,要求防锈层不易脱落、防水。水套进、出水管通径按表1执行。5.5.7
额定供热量
>3. 5~12. 0
>12.0~16.0
5.5.8烟气对居住环境的污染应低于GB3095中二级标准。5.5.9烟尘排放应符合GB9078的规定。6试验方法
6.1热性能
按GB/T16155执行。
6.2烟尘
按GB9079测试方法执行。
检验规则
进、出水管通径
产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出厂检验指外观、零配件的检查和检漏试验。型式试验还包括煤炉的热性能试验。7.1出广检验
每台煤炉出厂前均应进行出广检验,出厂检验的项目及要求见表2。表2
检验项目
零配件
技术要求
所属本标准章、条
检验方法
5.1.2,5.5. 6
5.3.1,5.3.3
5. 5.3,5. 5.4,5.5.5
7.2煤炉在下列情况下进行型式检验,每次不少于二台。7.2.1批量生产的产品每年必须进行一次。7.2.2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煤炉性能时。296
直观法
直观法
5. 5.1,5. 5.2,5. 5.7
7.2.3新产品和改型产品正式投产时。7.2.4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GB/T 16154
7.2.5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7.2.6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1996
7.3型式检验除包括所有出厂检验项目外,尚应进行表3所列项目。表3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炊事水暖炉热性能
水暖煤炉热性能
采暖火力强度
封火能力
烟气排放
所属本标准章、条
大于等于额定供热量
5.5.8.5.5.9
检验方法
7.4型式检验的每个项目,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如有项指标不合格时,可抽双倍数量煤炉进行复试。如仍有不合格项时,则认为该批煤炉不合格。8标志、包装、贮存
8.1产品标志
8.1.1煤炉应在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志。煤炉标志的基本内容:
制造厂名;
煤炉名称;
商标;
型号:
额定供热量;
制造日期。
8.2包装的技术要求
包装应符合JB2759的规定。
8.2.2包装的指示标志应符合GB191的规定。8.2.3炉具在近距离和小批量运输时,在保证产品不受损坏的情况下,根据合同允许采用简易包装。8.3贮存
8.3.1产品应该贮存在库房内或临时存放在篷库房内。8.3.2贮存场所不能漏雨和受潮。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本标准由中国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东北农学院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明松、安洪萍、崔远勃、陈荣耀、刘建禹。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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