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4047-201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4047-2010
中文名称:帽用聚氨酯合成革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0-05-14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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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2785971
相关标签:
聚氨酯
合成革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标准价格:0.0 元
出版日期:2010-10-01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帽用聚氨酯合成革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各种布基为底基,经干、湿法聚氨酯加工工艺以及后整理工艺制成的帽用聚氨酯合成革。 QB/T 4047-2010 帽用聚氨酯合成革 QB/T4047-2010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59.080.40
分类号:Y47
备案号:28885-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047-2010
帽用聚氨酯合成革
Polyurethanesyntheticleatherforcap2010-04-2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10-01实施
QB/T4047-2010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金锋人造皮革有限公司。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山东鑫龙高科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文恒、陈伟、张国芝。本标准首次发布。
1范围
帽用聚氨酯合成革
QB/T4047-2010
本标准规定了帽用聚氨酯合成革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各种布基为底基,经干、湿法聚氨酯加工工艺以及后整理工艺制成的帽用聚氨酯合成革。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3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idtISO105-A02:1993)GB/T250—2008
5塑料拉伸性能的测定第1部分:总则(idtISO527-1:1993)GB/T1040.1-2006
塑料拉伸性能的测定第3部分:薄膜和薄片的试验条件(idtISOGB/T1040.3—2006
527-1:1993)
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IDTISO2859-1:1999)
GB/T2912.1-2001
GB/T2918—1998
GB/T3920—2008
GB/T3922-1995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第1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idtISO291:1997)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MODISO105-X12:2001)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
GB/T12704.1—2009
GB/T17593.1—2006
GB/T19942-2005
GJB2589.7—1996
QB/T1646-2007
QB/T2727—2005
QB/T2888-2007
SN 0193.1-1993
SN0704-1997
3分类
纺织品织物透湿性试验方法第1部分:吸湿法纺织品重金属的测定第1部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皮革和皮毛化学试验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军用皮革皮毛理化性能试验方法耐汗形稳定性的测定聚氨酯合成革
皮革色牢度试验耐光色牢度:氙弧聚氨酯束状超细纤维合成革
出口皮革及皮革制品中五氯酚残留量检验方法乙酰化-气相色谱法出口皮革手套中铬(VI)的检验方法分光光度法3.1产品按用途分类,分为A、B、C、D四类。3.2产品按底基分类,分为超细纤维非织造布A-1、B-1、C-1和其他布基A-2、B-2、C-2,分类明细见表1。
3.3每类产品按生态性能分为普通型和生态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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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规格
产品厚度极限偏差为*0.10mm
表1产品分类
4.1.2产品宽度及极限偏差应符合表2规定表2产品宽度及极限偏差
注:特殊宽度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4.2每卷段数和最小段长
产品的每卷段数和最小段长应符合表3规定。表3每卷段数和最小段长
卷长度/(m/卷)
>25~<40
注:每卷每增加一段长度应增加0.1m。4.3长度偏差
产品的长度偏差不允许负偏差。4.4外观
产品外观应符合表4要求。
4.5产品物理力学性能
产品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5规定。4.6生态性能
生态型产品的生态性能应符合表6的规定。2
每卷段数
极限偏差
单位为毫米
最小段长/m
色泽、光雾度
针孔、脱层、气泡
拖线、道痕、皱褶、
丝路等连续性缺陷
破洞、脏物、浮斑、
杂质等分散性疣点
拉伸负荷/(N/3cm)
断裂伸长率/%
撕裂负荷/N
剥离负荷/(N/3cm)
表面颜色牢度/级
表面耐汗渍色牢度
透湿量/(g/m-d)
吸水度/%
耐热黏着性/级
耐汗形稳定性/%
耐折牢度
不明显
不应存在
表4外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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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两侧边缘5cm以内允许一侧存在,幅宽内允许出现1条宽度≤2cm的线形缺陷0.02m2以下缺陷,每段允许有三处,间隔应≥1m,但整卷革不应超过5处,0.02m以上缺陷不允许存在
产品的物理力学性能
经纬向
经纬向
经纬向
经纬向
干摩擦
湿廉擦
23℃10万次
-10℃
耐水解性
耐光性
2.5万次
无裂口
无裂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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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生态型产品的生态性能
可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mg/kg)2
六价铬/(mg/kg)
甲醛/(mg/kg)
五氯苯酚/(mg/kg)
镍(可萃取量)/(mg/kg)
镉(可萃取量)/mg/kg)
不应被检出(<30)
不应被检出(<0.5)
注:若客户对生态型产品的生态性能有其他特殊要求时,具体指标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5
试验方法
试样的裁取
从产品上沿经向裁取0.6m作为物理力学性能试验的样品,同时取0.2m作为生态性能试验的样品。物理力学性能试样在样品纬向两端各除去宽50mm后制备试样,试样尺寸及数量见表7。表7
试样尺寸及数量
试样名称
拉伸负荷及断裂伸长率
撕裂负荷
剥离负荷
表面颜色牢度
表面耐汗渍色牢度
透湿度
吸水度
耐热黏着性
耐汗形稳定性
耐折牢度
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环境
干摩擦
湿摩擦
试样尺寸(长×宽)/(mm×mm)200×30
200×30
150×30
150×30
150×30
150×30
220×25
220×25
220×25
220×25
$70±2
90×60
50×50
70×45
70×45
数量/片
按GB/T2918一1998的规定,在温度(23土2)℃、相对湿度(50土10)%的标准环境与一般偏差范围进行试样状态调节,时间不少于4h,并在此条件下进行试验。4
5.3规格
5.3.1厚度
5.3.1.1仪器
百分表测厚仪
a)测力:0.8N~1.5N;
b)测头直径:7mm~10mm;
c)分度值:0.0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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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2试验步骤
用百分表测厚仪沿产品宽度方向左、中、右三点测量,测量结果以算术平均值表示,精确至0.01mm。5.3.2宽度
用精度为1mm的钢卷尺或仪表沿长度方向任意测量3处,结果取最小值,精确至1mm。5.3.3长度
用合适的量具或仪表测量,结果精确至1cm。5.4外观检查
在自然光线下进行目测和用相应的量具测量。5.5拉伸负荷及断裂伸长率
拉伸试验机应符合GB/T1040.1-2006中5.1.2~5.1.5的规定,试验步骤及结果按GB/T1040.3-2006中的第9章规定进行,其中样品标线间距离为100mm,试验速度为(200±10)mm/min。试验结果以经、纬向各三块试样的算术平均值表示,拉伸负荷精确至0.1N,断裂伸长率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5.6撕裂负荷
在试样宽度的中心线处沿平行于长度方向切开75mm,将切开的两端成相反方向夹在符合5.5规定的拉伸试验机夹具上,以(200±10)mm/min速度进行试验,记录试样最大撕裂负荷,试验结果以经、纬向各三块试样的算术平均值表示,精确至0.1N。5.7剥离负荷
5.7.1仪器
a)符合GB/T1040.1一2006规定的拉伸试验机;b)带鼓风装置的恒温烘箱。
5.7.2试验步骤
取试样三块,用适量黏结胶将涂层与同类革涂层粘贴在一起(试样必须黏合牢固),再将贴合好的试样置于(135土5)℃,恒温2h后,对贴合处理后的试样进行手剥,试样的涂层与基布分开至50mm,再将分开的两端分别夹在拉伸试验机的夹具上,以200mm/min的速度进行剥离,记录试样剥离的最大负荷。试样涂层若全部断裂,以最大读数为该试样的剥离负荷。5.7.3试验结果
试验结果取每组试样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1N。5.8表面颜色牢度
按GB/T3920一2008的规定进行,试验结果按GB/T250一2008的规定进行评定。5.9表面耐汗渍色牢度
按GB/T3922一1995的规定进行,分别以每组试样试验结果的最低级表示。5.10透湿量
按GB/T12704.1一2009的规定进行。试验结果按公式(1)计算:
WVT=24-△m/S-t
QB/T4047—2010
式中:
WVT一—每平方米每天(24h)的透湿量,单位为克每平方米每天(g/m2-d);Am——同一试验组合体两次称量之差,单位为克(g);S—试样试验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一试验时间,单位为小时(h)。样品透湿量为三个试样透湿量的算术平均值[修约到10g(md)]。5.11吸水度
按QB/T1646一2007中5.13的规定进行。试验结果计算按公式2计算,取两个试片测试结果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至整数位。V
式中:
Q—吸水度,%;
V一—试样浸泡规定时间后的吸水量,单位为毫升(mL):一试样浸泡之前的质量,单位为克(g)。5.12耐热黏着性
5.12.1仪器
带鼓风装置的恒温烘箱。
5.12.2试验步骤
取试样六块,涂层与涂层对合共三组。将三组试样分别夹在两块60mm×60mm×3mm的玻璃夹片中,并在夹片上压10N载荷的重物,放入温度为(80土2)℃的带鼓风装置的恒温烘箱中,恒温3h后取出试样,置于室温下30min,然后用手揭开对合的试样。5.12.3试验结果
试验结果的判定按以下方法进行。5级:能轻轻剥开。
4级:稍用力剥开。
3级:用一定的力才能剥开,表面未破坏。2级:在重力下剥离,并出现不完整剥离。1级:不能剥离。
取三组试样的最低值作为试验结果。5.13耐汗形稳定性
按GJB2589.1-1996的规定进行。5.14耐折牢度
按OB/T1646-2007中5.10.的规定进行。5.15耐水解性
按QB/T2888-2007中附录B的规定进行。5.16耐光性
按QB/T2727一2005的规定进行。曝晒方法采用方法3,以3个试样中变褪色程度最严重的作为最终的变褪色等级予以记录。
5.17生态性能
5.17.1可致癌芳香胺偶氨染料
按GB/T19942一2005的规定进行。5.17.2六价铬
按SN0704一2001的规定进行。
5.17.3甲醛
按GB/T2912.1一2001的规定进行。5.17.4五氮苯酚
按SN0193.1-2001的规定进行。
5.17.5镍(可萃取量)
按GB/T17593.1一2006的规定进行。5.17.6镉(可萃取量)
按GB/T17593.1-2006的规定进行。6
检验规则
6.1组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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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应按批验收,同一原料、同一规格、同一工艺的产品为一批,每批数量不超过15000m。6.2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4.1.1和表2、表3、表4的全部项目及表5的1、2、3、4、5、7、9项。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4.1.1和表2、表3、表4的全部项目和表5中111项,生态型产品还需检验表6的全部项目。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鉴定:b)正式生产后,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c)正常生产十二个月时;
d)停产六个月再生产;免费标准bzxz.net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较大差异时。6.4抽样
规格及外观的检验采用GB/T2828.12003中规定的-般检验水平I,一次抽样方案,接收限AQL为6.5见表8,物理力学性能和生态性能为每交付批随机抽取一卷进行检验。表8抽样表
接收质量限AQL=6.5
批量范围/卷
91~150
151~280
281~500
5011200
样本大小/卷
接收数Ac
拒收数Re
QB/T4047-2010
6.5判定规则
6.5.1合格项的判定
规格、外观以卷为样本单位,分别按表2、表3及表4的规定进行,样本单位的检验结果若符合表9的规定,则判规格外观合格。
物理力学性能和生态性能检验结果中如有不合格项,应在原批中重新双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物理力学性能和生态性能合格。6.5.2合格批的判定
检验结果全部项目合格,则判该批产品合格。若有不合格项,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每卷产品包装应有下列标志:
a)制造厂名称及地址;
b)产品名称、产品类别及标准号;c)产品规格(厚度、宽度、长度、颜色、花纹等);d)生产日期及生产批号:
e)商标;
f)检验员代号:
g)防压、防潮等标志。
7.2包装
产品一般用卷芯卷成整齐圆卷,用塑料薄膜或包装纸包装。7.3运输
产品运输中要轻装轻卸,不能重压、切勿日晒雨淋,保持包装完整。7.4贮存
产品应在通风、干燥的仓库内贮存,防挤压、防震、远离热源。产品自生产之日起,贮存期为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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