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溶解乙炔气瓶用回火防止器
Arrester for dissolved acetylene cylinders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GB 12136—89
本标准规定了溶解乙炔气瓶用回火防止器(以下简称回火防止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溶解乙炔气瓶用回火防止器。引用标准
GB 1220
GB3863
GB3864
GB4425
GB5232
GB 6819
基本结构
不锈钢棒
工业用气态氧
工业用气态氮
铅黄铜棒
加工黄铜 化学成分和产品形状溶解乙炔
回火防止器主要由单向阀、火焰熄灭器组成,其结构见图1。3.11
单向阀:仅允许气体向一个方向流动的阀。3.2
火焰熄灭器:利用微孔散热熄灭火焰的装置。4基本参数
回火防止器最高工作压力为0.15MPa。4.1
注:本标准所指压力均为表压。4.2工作环境温度为-20~60℃。
4.3回火防止器进气端与出气端螺纹均为M16×1.5左一6g,螺纹有效长度均为8mm。国家技术监督局1989-12-29批准570
1990-10-01实施
5技术要求
5.1材料
5.1.1金属材料:
GB 12136--89
1—单向阀,2火焰熄灭器
5.1.1.1铜合金零件含铜量(按质量计)必须小于70%,其化学成分应符合GB5232,机械性能应符合GB4425。
5.1.1.2不锈钢材料的化学成分及机械性能应符合GB1220。5.1.2非金属材料:
制造回火防止器非金属零件的材料必须使用对乙炔气、氧气和丙酮有足够物理及化学稳定性的材料。
5.2性能要求
5.2.1回火防止器在6.1条规定下,应连续试验5次均应保证止火,每次试验时间间隔不大于40s,但不小于20s。
5.2.2回火防止器压力损失应满足图2流量~压力特性曲线,其出口压力应不低于图中所示曲线相应流量下的压力值。
5.2.3回火防止器单向阀关闭压力pe为:6×10-4MPa
回火防止器壳体应能承受6MPa液压而不产生变形和渗漏。5.2.5
5.2.6回火防止器在6.6条规定下,应连续试验1000次均应保证止火,每次试验时间间隔不大于40s,但不小于20s。
试验方法
止火性能试验
GB12136—8.9
2.5 Q/(m*/)
将试样安装在试验装置上,其试验系统示意图见图3,打开阀门A、B、:C、D,先用氮气吹扫系统,然后充人压力为0.05MPa的氧-乙炔混合气体1)(按体积计乙炔气含量20%~30%),当压力表1显示0.05MPa时,把B、C关上,启动点火装置,观察火焰探测器是否有火焰通过。注:1)氧气应符合GB3863,乙炔气应符合GB6819,氮气应符合GB3864的规定。正常气流方向
1一压力表1,2一压力表2,3-回火管(管内孔孔径为10mm);4一点火装置,5—试样,6一火焰探测器GB 12136—89
6.2流量一压力损失试验
将试样安装在试验装置上,其试验系统示意图见图4:在进气端压力为0.05MPa时,打开阀A,充人符合6.8条规定的试验气体,调节阀B,同时观察压力表1、压力表2和流量计示值,以5个试样实测值的平均值作出流量一压力曲线,其曲线应不低于图2中的相应曲线,5个试样实测值的分散度应不大于±10%。
在进气端压力分别为0.08MPa、0.10MPa和0.15MPa时,重复上述同样的试验。口
正满气流方向
1压力表1,2—压力表2,3流量计,4—试样6.3单向阀试验
将试样安装在试验装置上,其试验系统示意图见图5,打开阀G、F、A,充人符合6.8条规定的试验气体,当压力表显示0.15MPa时,关闭阀G,逐渐打开阀C,至60s时U型压力计I示值即为关闭压力值,接着关闭阀C,打开阀D、E,从试样反向充人符合6.8条规定的试验气体至5倍的关闭压力值,并保压60s,U型压力计I的示值应保持关闭压力值不变。正带气流方向
1U型压力计I,2-U型压力计Ⅱ,3—压力表,4-气源,5—试样573
6.4气密性试验
GB 12136—89
将试样安装在试验装置上,从试样出气口充人符合6.8条规定的试验气体,加压至0.25MPa,将试样浸人水中,保压30s。
6.5壳体强度试验
将回火防止器壳体安装在液压试验装置上,加压至6MPa,保压5min,而不产生变形和渗漏。6.6止火性能耐用性试验
试验方法按6.1条规定进行。
6.7试验用仪器精度:
压力表精度应不低于1.0级;
流量计精度应不低于2.5级,
U型压力计精度应不低于2.5级。6.8试验气体
下列试验用的试验气体为不含油脂类的干燥空气或氮气,空气与乙炔气的体积换算比为1.049:1,氮气与乙炔气的体积换算比为1.031:1。a.
流量-压力损失试验,
单向阀试验;
气密性试验。
检验规则
7.1出】检验
7.1.1逐个检验
凡出厂的回火防止器应按表1中规定项目进行逐个检验,若三项检验项目全部通过,则判定7.1.1.1
该产品为合格,若有-项检验项目(含一项)以上通不过,则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表1
批量检验(型式检验)
检验项目
气密性检验
流量-压力损失检验
单向阀检验
止火性能检验
壳体强度检验
止火性能耐用性检验
重复气密性检验
注:检验次序按序号大小进行。574
试验方法
逐个检验
第一组Www.bzxZ.net
第二组
第三组
判定依据
7.1.2批量检验
GB 1213689
7.1.2.1分批、抽样及分组:对相同设计、相同工艺、相同材料连续生产的产品,以每5000个为一批,批量检验用的试样从逐个检验合格品中抽取,每批产品抽试样10个,分为三组进行检验,第一组5个,第二组3个,第三组2个。
7.1.2.2凡出厂的回火防止器,应按表1中规定的项目进行批量检验,若全部检验项目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当止火性能耐用性检验不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当止火性能耐用性检验合格,其余检验项自若有一项检验项目(含一项)以上检验不合格时,允许一次加倍抽检,若仍有一项检验项目(含一项)以上检验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2型式检验
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
当产品的设计、工艺或所用的材料有变更时,停产6个月以上再次恢复生产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型式检验用的试样抽取数、分组按7.1.2.1中有关规定进行。型式检验项目应按表1规定,其检验结果判定按7.1.2.2规定进行。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每个回火防止器标志应具有下列内容制造厂名或注册商标,
产品型号,
使用时气体流向符号,
质量检验合格印记和封记,
制造日期或生产批号。
8.2包装
每个回火防止器出厂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8.2.2回火防止器进出气口螺纹应保证清洁,不准油封。8.2.3包装箱应标明产品型号、产品名称、数量、重量、体积和制造厂名。8.3运输
回火防止器运输时应轻装轻放,注意防潮。8.4贮存
回火防止器应贮存在不含易燃、易爆和油脂类物品的干燥通风室内。57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GB12136-—89
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本标准由杭州焊割工具厂、上海劳动阀门厂、上海减压器厂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国华、毛建宏、付光仁、汤于柏。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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