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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 818.11-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MT 818.11-2009

中文名称:煤矿用电缆 第11部分:额定电压10kV及以下固定敷设电力电缆一般规定

标准类别:煤炭行业标准(MT)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12-1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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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煤矿 电缆 额定 电压 固定 敷设 电力电缆 规定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MT 818.11-1999

出版信息

出版社:煤炭工业出版社

标准价格:0.0 元

出版日期:201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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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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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 818.11-2009 煤矿用电缆 第11部分:额定电压10kV及以下固定敷设电力电缆一般规定 MT818.11-200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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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29.060.20
备案号:26911-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MT818.11—2009
代替MT818.11-1999
煤矿用电缆
第11部分:额定电压10kV及以下固定敷设电力电缆一般规定
Cablesforcoalmine
Part 11:General rules for fixed formation power cables ofratedvoltagesuptoandincluding10okv2009-12-11发布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10-07-01实施
本部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前言
MT818%煤矿用电缆》,分为13个部分:—第1部分:移动类软电缆一般规定;一第2部分:额定电压1.9/3.3kV及以下采煤机软电缆;一第3部分,额定电压1.9/3.3kV及以下采煤机屏鼓监视加强型软电缆:一第4部分:额定电压1.9/3.3kV及以下采煤机金属屏蔽软电缆;第5部分:额定电压0.66/1.14kV及以下移动软电缆;第6部分:额定电压8.7/10kV及以下移动金属屏蔽监视型软电缆;第7部分:额定电压6/10kV及以下移动屏蔽软电缆;一第8部分:额定电压0.3/0.5kV煤矿用电钻电缆;第9部分:额定电压0.3/0.5kV煤矿用移动轻型软电缆;一第10部分:煤矿用矿工帽灯线;第11部分:额定电压10kV及以下固定敷设电力电缆一般规定:-第12部分:额定电压1.8/3kV及以下煤矿用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一第13部分:额定电压8.7/10kV及以下煤矿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MT818.11-2009
本部分为MT818的第11部分,本部分代替MT818.11一1999《煤矿用阻燃电缆第2单元:煤矿用额定电压10kV及以下铜芯固定敷设阻燃电力电缆第1部分:一般规定》。本部分与MT818.11--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删除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3.6/6kV及以上产品(见1999版第4章);修改电压试验参数(见1999年版的6.2.3,6.4及本部分的6.2.3,6.4);修改冲击电压试验参数(见1999年版的6.4及本部分的6.4);修改局部放电试验参数(见1999年版的6.2.2,6.4及本部分的6.2.2,6.4);增加电缆标志依据安全标志管理要求(见7.1)。本部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提出。本部分由煤炭行业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研究院。本部分参与起草单位:上海电缆有限公司、无锡江南电缆有限公司、普睿司曼(天津)电缆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奚宏、胡占华、金鑫、滕东浩、朱欣娣、夏亚芳、张令宜。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MT818.11-1999。
煤矿用电缆
第11部分:额定电压10kV及以下固定敷设电力电缆一般规定
MT 818.11—2009
MT818的本部分规定了煤矿固定数设用额定电压10kV及以下铜芯挤包绝缘电力电缆(以下简称电缆)的定义、电缆型号及表示方法、技术要求、试验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部分适用于煤矿用固定数设交流额定电压10kV及以下铜芯挤包绝缘电力电缆。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MT818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2900.10电工术语电缆(GB/T2900.10—2001,idtIEC60050(461),1984)GB/T2951.1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第1节:厚度和外形尺寸测量—机械性能试验(GB/T2951.11997,idtIEC60811-1-1:1993)GB/T2951.2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第2节:热老化试
验方法(GB/T2951.2—1997,idtIEC60811-1-2:1985)GB/T3048.13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第13部分:冲击电压试验(GB/T3048.13一2007,modIEC60230:1966,IEC60060-1:1989)GB/T3956—1997电缆的导体(GB/T3956-—1997,idtIEC60228:1978)GB/T6995.3
IEC227:1979)
GB/T8170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第3部分:电线电缆识别标志(GB/T6995.3一1986,neg数值修约规则
GB/T12706.1-2002额定电压1kV(U.=1.2kV)到35kV(U.=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第1部分:额定电压1kV(U.=1.2kV)和3kV(U.=3.6kV)电缆(eqvIEC60502-1:1997)GB/T12706.2—2002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第2部分:额定电压6kV(U.=7.2kV)到30kV(U.=36kV)电缆(eqvIEC60502-2:1997)AQ1043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
JB/T8137(所有部分)电线电缆交货盘JB/T8996高压电缆选择导则(JB/T8996--1999,eqvIEC60183:1984)MT386煤矿用阻燃电缆阻燃性的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MT818.12—2009
力电缆
MT 818.13—2009
电力电缆
3术语和定义
煤矿用电缆第12部分:额定电压1.8/3kV及以下煤矿用聚氯乙烯绝缘电煤矿用电缆第13部分:额定电压8.7/10kV及以下煤矿用交联聚乙烯绝缘GB/T2900.10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MT818的本部分。1.
MT818.11—2009
标称值nominalvalue
指定的量值并经常用于表格之中。在本部分中通常根据标称值引申出的量值规定公差,通过测量进行检验。
[GB/T12706.1—2002,定义3.1.1]3.2
近似值approximatevalue
个既不保证也不检查的数值,例如用于其他尺寸值的计算。[GB/T12706.12002,定义3.1.2]
假设值fictitiousvalue
按GB/T12706.1附录A及GB/T12706.2附录A计算所得的值。注:改写GB/T12706.1—2002,定义3.1.4。4电缆型号及表示方法
4.1电缆型号组成
电缆型号的组成和排列顺序如下: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第四部分
外护层型号
护套(内村层)材料代号
绝缘材料代号
系列代号M
第一部分:用大写字母M表示煤矿用阻燃电缆的系列代号。第二部分:用大写字母V表示聚氟乙烯绝缘材料的代号,用大写字母YJ表示交联聚乙烯绝缘材料代号。
第三部分:用大写字母V表示聚氯乙烯护套(内衬层)材料代号。当电缆有外护层时,本部分表示内衬层的材料代号。
第四部分:电缆外护层型号,应按铠装层和外被层所用的结构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每一数字表示所采用的主要材料。在一般情况下,由两位数字组成。本部分所涉及的铠装层和外被层所用材料的数字及含义应符合表1的规定。铠装层和外被层所用材料的数字及含义表1
4.2电缆表示方法
铠装层
双钢带
细圆钢丝
粗圆钢丝
电缆用型号、电压等级、规格及标准编号表示。4.2.1电缆型号
电缆常用型号为:MVV、MVV22、MYJV、MYJV22、MYJV32、MYJV42。2
外被层或外护套
聚氯乙烯外套
4.2.2电压等级
额定电压等级,用U。/U表示,单位为kV。本部分中电缆的额定电压U。/U(U.)表示方法如下:MT818.11—2009
U。/U(U.)=0.6/1(1.2)1.8/3(3.6)—3.6/6(7.2)-6/6(7.2)—6/10(12)8.7/10(12)kV。在电缆的电压表示U。/U(U.)中:U。:电缆设计用的导体对地或金属屏蔽之间的额定工频电压;U:电缆设计用的导体间的额定工频电压;U。:设备可承受的最高系统电压”的最大值。电缆的额定电压应适合电缆所在系统的运行条件。为了便于选择电缆,将系统划分为下列三类:A类:任一相导体与地或接地导体接触时,能在1min内与系统分离。-B类:可在单相接地故障时作短时运行,根据JB/T8996规定接地故障时间不宜超过1h,对于本部分包括的电缆允许更长的带故障运行时间,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宜超过8h,每年接地故障总持续时间不宜超过125h。
C类:包括不属于A类、B类的系统。用于三相系统的电缆,U。的推荐值列于表2。表2额定电压U。推荐值
系统最高电压U.
4.2.3电缆规格
A类、B类
额定电压U。
电缆规格由芯数与截面组成。电缆芯数及标称截面积用阿拉伯数字分别表示,二者之间以“×”连接。标称截面积单位为平方毫米(mm)。型号与电压之间用“_”连接。
4.2.4举例
煤矿用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额定电压0.6/1kV,三芯,标称截面240mm,表示为:
MVV-0.6/13X240MT818.12—2009煤矿用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额定电压6/6kV,三芯,标称截面150mm,表示为:
MYJV22-6/63X150MT818.13—20095技术要求
5.1导体
要求。
导体应符合GB/T3956一1997中的第1种或第2种退火铜导体或镀金属层退火铜导体的5.1.2导体表面应光洁、无油污,无损伤屏蔽及绝缘的毛刺、锐边,无凸起或断裂的单线。5.1.34芯电缆的截面有等截面和不等截面(3十1芯)两种,不等截面的第4芯截面应符合表3的规定。
MT818.11-2009
主线芯
5.2绝缘
第4芯
主线芯
第4芯截裁面选用表
第4芯
主线芯
第4芯
主线芯
第4芯
单位为平方套米
主线芯
第4芯
绝缘应符合MT818.122009和MT818.13—2009的规定,电缆绝缘材料可采用下列材料:5.2.1
聚氯乙烯绝缘料,代号PVC/A;
交联聚乙烯绝缘料,代号XLPE
绝缘厚度符合MT818.12—2009和MT818.13--2009的规定,绝缘厚度平均值应不小于标称5.2.2
值;最薄处厚度应不小于标称值的90%减去0.1mm。厚度测量结果应按GB/T8170的规定修约。导体和绝缘外面的任何隔离层或半导电屏蔽层的厚度应不包括在绝缘厚度内。5.2.3绝缘线芯的识别标志应符合GB/T6995.3的规定。5.3屏蔽
导体屏蔽、绝缘屏蔽或金属屏蔽应符合后续部分MT818.12一2009和MT818.13—2009的规定。5.4多芯电缆的缆芯、内村层及填充物5.4.1各种具有铠装层、同心导体或金属屏蔽层的多芯电缆,在缆芯上一般应有一内衬层。2既无铠装层,又尤同心导体或绕包金属屏敲层的0.6/1kV多芯电缆,以及1kV以上分相金属5.4.2
屏蔽电缆只要外形圆整,且绝缘线芯与护套不粘接,可以省去内衬层。如缆芯中圆形绝缘线芯的导体截面不超过10mm,其热塑性护套允许嵌入绝缘线芯间。假如仍加内衬层,其厚度可不按规定考核。5.4.3
额定电压0.6/1kV电缆只有当金属带标称厚度不超过0.3mm时,金属带才可直接绕包在缆芯上而省去内衬层,且成品电缆应符合6.4.3.12规定的特殊弯曲试验要求。5.4.4
内村层和填充物应符合下述规定:内村层可以挤包或绕包,非铠装电缆内衬层厚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铠装电缆内衬层厚度应符合5.5的规定;
缆芯假设直径d
253540内村层厚度
内衬层厚度近似值
挤包型
绕包型
圆形绝缘线芯电缆只有在绝缘线芯间的间隙被密实填充时,才可采用绕包内刺层;内衬层及填充物应与电缆的工作温度相适应,并对绝缘材料无有害影响;缆芯在挤包内衬层前允许采用合适的带子绕包扎紧。5.5铠装
5.5.1金属铠装类型
本部分铠装类型如下:
钢丝铠装;
b)钢带铠装。
5.5.2材料
钢带应采用热轧或冷轧镀锌钢带。钢丝应采用低碳镀锌钢丝
5.5.3电缆直径与铠装层尺寸的关系MT818.11—2009
铠装钢丝的标称直径和铠装钢带的标称厚度应分别不小于表5和表6规定的数值。表5铠装钢丝标称直径
铠装前假设直径d
1015≤25
2535铠装前假设直径d
30<≤70
5.5.4要求
铠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细锅丝
钢丝标称直径
粗钢丝
铠装铜带标称厚度
钢带标称厚度
铠装钢丝和钢带的尺寸不能高于5.5.3中规定的标称尺寸的量值:钢丝:5%;
钢带:10%
钢带铠装应螺旋绕包两层,外层钢带的中间大致在内层钢带间隙上方,钢带间隙应不大于钢带宽度的50%;
钢丝铠装应紧密,总间隙不大于本身装铠的一根钢丝直径。包带垫层
采用钢带铠装时,内衬层厚度除应按表4的规定选用外,还应同时采用包带垫层加强。如果铠装钢带厚度为0.2mm,内衬层和附加包带垫层的总厚度应按表4的规定值再加0.5mm;如果铠装金属带厚度大于0.2mm,内衬层和附加包带垫层的总厚度应按表4的规定值再加0.8mm。内衬层和附加包带垫层的总厚度不得小于规定值的80%减去0.2mm。如果有隔离套或挤包的内衬层并且满足5.5.6的规定时,则不必加包带垫层。5
MT818.11—2009
5.5.6隔离套
当铠装下的金属层与铠装材料不同时,必须用符合5.6.1规定的材料,挤包一层护套将其隔开。如果在铠装层下采用隔离套,可以由其代替内衬层或附加在内衬层上。挤包隔离套的标称厚度T,应按式(1)计算:T,=0.02D+0.6
式中:
T,一一挤包隔离套的标称厚度,单位为毫米(mm);D—挤包该隔离套前的假设直径,单位为毫米(mm)。(1)
计算按GB/T12706.1—2002附录A或GB/T12706.2-2002附录A所述进行,计算结果修约到0.1mm
隔离套的标称厚度应不小于1.2mm,但粗钢丝铠装层隔离套应不小于2.0mm。5.6非金属护套
5.6.1材料
非金属护套材料采用黑色聚氯乙烯护套料,分为ST1、ST2两类:ST1——用于正常运行导体最高额定温度为80℃的电缆;ST2—用于正常运行导体最高额定温度为90℃的电缆。材料的确定应根据后续部分MT818.12—2009和MT818.13—2009中的规定选择。5.6.2厚度
若无其他规定,挤包护套标称厚度T,应按式(2)计算:T,=0.035D+1.0
式中:
T,一一挤包护套标称厚度,单位为毫米(mm);D一一挤包护套前电缆的假设直径,单位为毫米(mm)。(2)
计算按GB/T12706.1附录A和GB/T12706.2附录A所述进行,计算结果修约到0.1mm。电缆护套的标称厚度应不小于1.8mm。5.6.3要求
非金属护套隔离套的厚度,其最小值应不低于规定标称值的80%减去0.2mm。5.7交货长度
根据用户需要,交货长度由双方协商确定。长度计量负偏差应不超过0.5%。6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6.1试验条件
6.1.1交流电压试验的频率为49Hz~61Hz,电压波形基本上应是正弦波形。6.1.2冲击电压试验波形规定波首为1μs~5uμs,波尾为40us~60us.6.2例行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R)产品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所有例行试验项目合格并附质量检验合格证后方能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制造厂名称;
b)产品型号、电压及规格;
长度(m);
制造年月及生产批号;
标准编号:
安全标志标识。
6.2.1导体直流电阻试验
1导体直流电阻应符合GB/T3956中的第1种、第2种导体的规定。6.2.1.1
6.2.1.2导体直流电阻试验应在成盘的所有导体上进行。6.2.2局部放电试验
MT818.11-2009
额定电压U。为3.6kV及以上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应进行局部放电试验。局部放电试验应在电缆的所有绝缘线芯上进行。施加交流电压1.73U。时,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放电量应不大于10pC。6.2.2.3
6.2.3电压试验
试验可采用交流电压,也可采用直流电压。电缆按6.2.3.2中的规定施加电压,持续5min,6.2.3.1
试验过程中绝缘应不发生击穿。6.2.3.2交流耐压试验电压按下列规定确定:额定电压U。为3.6kV以下电缆:2.5U。+2,kV;额定电压U。为3.6kV及以上电缆:3.5U。,kV。对应各额定电压的单相试验电压值见表7。表7例行试验电压
额定电压U。
试验电压
若用三相变压器对三芯电缆进行试验时,相间试验电压应为表7规定值的1.73倍。采用直流电压试验时,其数值应为表7规定值的2.4倍。6.3抽样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S)6.3.1抽样检验规则
6.3.1.1结构及表面标识检查应在同一型号和规格电缆中的一根制造长度的电缆上进行,抽样应按表8进行。
6.3.1.2除结构、表面标识及阻燃性能外,其余试验按商定的质量控制协议,在制造长度上取样进行试验。若无协议,对于总长度大于2km的多芯电缆测试按表8进行。表8抽取样品数量
结构及表面标识
电缆盘数N
510余类推
除结构、表面标识及阻燃性能外的其余试验电缆长度L
2L≤10
1020<≤30
余类推
样品数
尔类推
6.3.1.3单根垂直燃烧试验和负载燃烧试验,在企业正常生产且材料、配方无变化时,同一型号规格的产品,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试验,材料、配方发生变化后,应重新进行试验。6.3.1.4抽样试验结果不合格时,应从同一批中再取两个附加试样就不合格项目重新试验。必须两个附加试样都合格,则该批电缆才可被认为符合本标准要求。如果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认为该批电缆不符合本标准要求。
MT818.11—2009
6.3.2结构检查
结构检查应按照GB/T2951.1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6.3.34h交流电压试验
额定电压U。为6kV及以上电缆应进行4h交流电压试验。除终端外,成品电缆试样长度应不小于5m,按表9规定施加交流电压,持续时间4h。试验过程中绝缘应不发生击穿。
表9电压试验
颖定电压U。
试验电压
6.3.4热延伸试验
交联聚乙烯绝缘应进行热延伸试验。试验条件及要求应符合表17的规定。6.3.5阻燃性能试验
电缆应进行单根垂直燃烧试验和负载燃烧试验。试验条件及要求应符合MT386的规定。6.4型式试验(T)
6.4.1额定电压U。为3.6kV及以上的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的电气性能试验6.4.1.1试样
6.4.1.1.1试样为一段成品电缆,除附件外,试样长度应为10m~15m。6.4.1.1.2除第6.4.1.3条规定外,所有6.4.1.2条规定的试验应依次在同一试样上进行。电缆的每次试验或测量应在所有的绝缘线芯上进行。6.4.1.1.3
6.4.1.1.4对半导电屏蔽层电阻率的测量应单独另取试样进行。6.4.1.2试验顺序
正常试验顺序规定如下:
局部放电试验;
弯曲试验后的局部放电试验;
额定电压G/1okV及以上电缆的tang试验;加热循环试验及随后的局部放电试验:冲击电压试验及随后的工频电压试验;4h交流电压试验;
导体直流电阻试验。
6.4.1.3特殊规定
6.4.1.3.1试验项目c)、g)可以不在第6.4.1.2条中所规定正常试验程序的试样上进行,可以另取试样进行试验。
6.4.1.3.2试验项目f)可以另取试样,但试样应已预先进行过b)和d)两项试验。6.4.1.4局部放电试验
试验应在短段电缆试样上进行。施加交流电压1.73U。时,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的放电量应不大于5pC。
6.4.1.5弯曲试验后的局部放电试验在室温下试样应围绕试验圆柱体(例如线盘的筒体)至少绕一整圈,然后松开展直,再在相反方向上重复此过程。
此操作循环应进行三次。
圆柱体的直径应按式(3)计算:
式中:
15(d+D)±5%
一电缆试样实测外径,单位为毫米(mm);D-
d-—导体的实测直径,单位为毫米(mm)。如果导体不是圆形,则d应按式(4)计算:d=1.13s
式中:
d一—导体的实测直径,单位为毫米(mm);S标称截面,单位为平方毫米(mm2)。MT818.11—2009
·(3)
·(4)
弯曲试验完成后,应在试样上进行局部放电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6.4.1.4的规定。6.4.1.6额定电压6/10kV及以上电缆的tang试验成品电缆试样应采用下述方法之一加热:试样应放置在液体槽或烘箱中,或者在试样的金属屏蔽层或导体或两者都通电流加热。
试样应加热至导体温度超过电缆正常运行时导体最高温度5℃~10℃。每一方法中,导体的温度或者通过测量导体电阻确定,或者用放在液体槽、烘箱内或放在屏蔽层表面上,或放在与被测电缆相同的另一根基准电缆上的测温装置进行测量。在交流电压不低于2kV和上述规定温度下进行tano测量。测量数值应不高于80×10-4。
6.4.1.7加热循环试验及随后的局部放电试验将经过上述各项试验后的试样放在试验室的地板上,并在试样导体上通以电流.加热导体直至达到稳定温度,此温度应高于电缆正常运行时导体最高温度5℃~10℃。三芯电缆的加热电流应通过所有导体。加热循环应持续至少8h,在每一加热过程中,导体达到规定温度后至少应维持2h,并随即在空气中自然冷却至少3h。
此循环应重复20次,
第20个循环后,试样应进行局部放电试验并应完全符合6.4.1.4的规定。6.4.1.8冲击电压试验及随后的电压试验试验应在高于电缆正常运行时导体最高温度5℃~10℃的温度下进行。按GB/T3048.13规定的步骤施加冲击电压,其电压峰值列于表10。表10冲击电压
额定电压
试验电压(蜂值)
电缆的每一个绝缘线芯应在经受10次正极性和10次负极性冲击电压后不击穿。8.7
在冲击电压试验后,电缆试样的每一个绝缘线芯在室温下应经受工题电压试验15min。试验电压见表7规定,绝缘应不发生击穿。6.4.1.94h电压试验
试验应在室温下进行,并应在试样的导体和屏蔽之间施加工频电压4h。试验电压应为4U。,对应于标准额定电压的试验电压见表11。电压应逐渐升高至规定值,绝缘应不发生击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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