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F 1261.3-201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JF 1261.3-2010
中文名称:家用电磁炉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规则
标准类别:国家计量标准(JJ)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0-06-10
实施日期:2010-08-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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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家用
能源
效率
标识
计量
检测
规则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计量出版社
标准价格:0.0 元
出版日期:2010-08-01
标准简介
JJF 1261.3-2010 家用电磁炉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规则 JJF1261.3-2010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1261.3—2010
家用电磁灶能源效率标识
计量检测规则
Rules of Metrology Testing for Energy Efficiency Label ofHouseholdInductionCookers
201006-10发布
2010-08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JJF1261.3—2010
家用电磁灶能源效率标识
计量检测规则
Rules of Metrology TestingforEnergyEfficiency Label of Household Induction CookersJJF1261.3-—2010
本规范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0年6月10日批准,并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参加起草单位: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东莞市步步高家用电器有限公司本规范由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JJF1261.3—2010
周雪芬(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杜洪钧(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参加起草人:
杨彦彰(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韩瑞国(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朱广(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张庆锋(东莞市步步高家用电器有限公司)2
引用文献·
术语和定义…
计量要求
能源效率标识标注:
能源消耗量·
5.3能源效率等级
检测条件:
6.1环境条件·
测量设备…
测量不确定度.
检测项目和方法
7.1抽样原则和方法·
样本检测
原始记录.·
7.4数据处理…
8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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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消耗量计量检测结果合格判据:8.1
8.2检测结果评定准则..
8.3检测报告
附录A
附录B
附录C
附录D
附录E
平底标准锅及锅盖尺寸和要求
家用电磁灶能源效率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实例家用电磁灶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抽样单(格式)家用电磁灶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原始记录(格式)家用电磁灶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报告(格式)(1)
(2)
(3)
(3)
(4)
(4)
(6)
JJF1261.3-2010
家用电磁灶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规则为了规范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的家用电磁灶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工作,依据《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规则》(JJF1261.1一2010)的要求,制定本家用电磁灶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规则(以下简称“规则”)。1范围
本规则规定了由一个或多个加热单元(包括组合式器具中的电磁灶单元),每个加热单元的额定功率为700W~2800W组成的家用电磁灶(以下简称电磁灶)的能源效率标识的计量要求、计量检测程序、计量检测方法、计量检测结果评定准则和检测报告等内容。
本规则适用于电磁灶能源效率标识计量监督检测。委托检测可参考本规则进行。生产和销售电磁灶产品的单位亦可参照本规则进行检测。本规则不适用于商用电磁灶、工频电磁灶和凹灶。接受检测的电磁灶应是生产者白检合格的产品,或者是销售者进口、销售的商品。2引用文献
JJF1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1071-—200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1261.1一2010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规则GB/T2829-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GB21456一2008家用电磁灶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T23128—2008电磁灶
使用本规则时,应注意使用上述引用文献的现行有效版本。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则。3.1加热单元heatingunit
电磁灶台面上可放置器血的具有完全独立烹调加热功能的部分。3.2电磁灶待机状态inductioncookerstandbymode电磁灶连接到供电电源上且处于等待状态(电磁灶的待机状态一般是指开关处于“断”或“OFF状态”),不产生加热磁场,使用者可以使用直接或间接的信号,将其转换到“工作/加热”状态。
3.3电磁灶能效限定值minimumallowablevaluesofenergyefficiencyforinductioncooker电磁灶在额定工况和规定条件下,热效率的最小允许值(%)和最大待机状态功率(w)。
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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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灶是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的产品,是利用电磁感应现象进行加热的器具。5计量要求
5.1能源效率标识标注
电磁灶产品的显著位置应正确使用能源效率标识。能源效率标识标注的信息应包括生产者名称或简称、规格型号、能源效率等级、热效率、待机状态功率、依据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等内容。
能源效率标识的样式应符合电磁灶产品能源效率标识标注的要求,计量单位的标注应符合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要求。5.2能源消耗量
5.2.1热效率
热效率标注值应符合GB21456一2008对能效限定值的要求。额定功率小于或等于1200W加热单元的热效率限定值为表1中5级对应的热效率值,额定功率大于1200W加热单元的热效率限定值为表1中4级对应的热效率值。电磁灶所包含的所有加热单元均应满足相应要求。
5.2.2待机状态功率
待机状态功率标注值应符合GB21456一2008对能效限定值的要求。额定功率小于或等于1200W加热单元的待机状态功率限定值为表1中5级对应的待机状态功率,额定功率大于1200W加热单元的待机状态功率限定值为表1中4级对应的待机状态功率。电磁灶所包含的所有加热单元均应满足相应要求。5.3能源效率等级
电磁灶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标注的能源效率等级应符合GR21456--2008对能源效率等级的要求。电磁灶的能源效率等级指标见表1。表1电磁灶能源效率等级指标
能源效率等级
热效率/%
待机状态功率/W
注:各等级的热效率值应不小于表1的规定,待机状态功率值应不大于表1的规定。对于多个加热单元的电磁灶,不考虑同时工作的热效率,但其每个加热单元均应符合以上要求。根据热效率、待机状态功率实测值确定的能源效率等级不应低于标注的能源效率等级。
6检测条件
6.1环境条件
6.1.1环境温度:20℃±2℃。
6.1.2相对湿度:45%~85%。
6.1.3大气压:86kPa~106kPa.
试验区域无明显空气对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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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不存在影响测量的机械振动与电磁干扰6.2测量设备
6.2.1主要测量设备
6.2.1.1水银温度计
a)测量范围:0℃~100℃;
b)分度值:0.05℃;
c)最大允许误差:士0.1℃。
6.2.1.2数字功率计(具有有功功率积分功能)a)功率测量范围:oW~3kW;
b)功率测量最大允许误差:土(0.1%的读数十0.1%的量程):c)电能量测量最大允许误差:土(功率测量最大允许误差十0.1%的读数);d)时基信号最大允许误差:士0.05%。6.2.1.3电子天平
a)测量范围:0kg~6kg;
b)分辨力:1g;
c)最大允许误差:±3g。
6.2.1.4电磁灶能源效率测量仪表均应具有有效的检定、校准证书。6.2.2辅助设备
6.2.2.1平底标准锅
符合附录A平底标准锅及锅盖尺寸和要求。6.2.2.2测量用水
蒸馏水。
6.2.2.3游标卡尺
a)测量范围:0mm~300mm;
b)分度值:0.1mm;
c)最大允许误差:土1.0mm。
6.2.2.4读数望远镜
放大倍数:5倍以上;最小读数值:0.02mm。6.2.2.5供电电源(供电磁灶使用)电压:220(1士1%)V;频率:(50士1)Hz;电压总谐波失真≤3%。3
6.3测量不确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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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热效率计量检测结果相对扩展不确定度应优于0.7%(k=2)。6.3.2待机状态功率计量检测结果相对扩展不确定度应优于1.0%(k=2)。7检测项目和方法
7.1抽样原则和方法
电磁灶的计量检测样本应在生产者自检合格的产品或者是销售领域的商品中随机抽取。
对检测批计量检测的,按GB2829一2002中一次抽样方案抽取样本。在生产企业成品仓库内或生产线末端抽样时,批量原则上应不少于50台。随机抽样的样本量5台,其中1台用于确定热效率测量功能挡位和加热线圈盘有效直径,2台用于检测,2台用作备样。
对样本计量检测的,在生产企业成品仓库内或生产线末端抽样时,批量可少于50台。随机抽样的样本量3台,其中1台用于确定热效率测量功能挡位和加热线圈盘有效直径,1台用于检测,1台用作备样。在销售领域抽样时,批量应不少于3台,随机抽样的样本量3台,其中1台用于确定热效率测量功能挡位和加热线圈盘有效直径,1台用于检测,1台用作备样。
抽样时应填写家用电磁灶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抽样单(抽样单格式见附录C)。7.2样本检测
7.2.1标识标注的检查
根据5.1的要求对电磁灶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进行检查。7.2.2能源消耗量检测
7.2.2.1热效率的测量
a)测量准备
1)被测电磁灶应外观完好,无明显的机械损伤、变形或破损。2)被测电磁灶能够正常工作。
3)选取检测样本中的一台电磁灶,按照电磁灶使用说明书要求,运行电磁灶各项功能,选择确定作为热效率测量功能挡位的最大额定功率挡。4)确定最大待机状态功率测量状态。5)打开电磁灶后盖,测量并记录加热线圈盘的有效直径。6)选取检测样本中的另一台电磁灶用于热效率和待机状态功率测量。b)热效率测量方法
1)测量前确认被测电磁灶处于冷态,一般被测电磁灶断电后在规定的实验室环境·条件下静置时间不少于4h。
2)根据7.2.2.1a)测得的电磁灶加热线圈盘有效直径,参照表2选择可以覆盖加热区域的最小规格平底标准锅(平底标准锅底部有效直径应大于加热线圈盘有效直径),并记录用电子天平称量的加盖标准锅的质量m?。4
标准锅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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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平底标准锅标称尺寸及添加水的质量底部有效直径/mm
内口径/mm
高度/mmwwW.bzxz.Net
添加水质量/kg
3)在选定的平底标准锅内装入表2中规定质量的水,水温为15℃土1℃,加盖,水银温度计从锅盖孔中置于锅内中心位置,水银感温部分浸人水中且底端距离锅底10mm,待读数稳定后记录水银温度计读数t1。测量温度ti时,应保证平底标准锅底部与电子天平台面隔热。
4)将平底标准锅迅速置于被测电磁灶加热单元中心,水银温度计从锅盖孔中置于锅内中心位置,水银感温部分浸入水中且底端距离锅底10mm。启动电磁灶,迅速将功能挡位调节到7.2.2.1a)确定的热效率测量功能挡位,并同步启动数字功率计开始累计电磁灶消耗的电能量。
5)当水银温度计的温升接近75K时,切断电磁灶供电电源,同时终止数字功率计累计电能量,记录电能量E,并读取1min内水银温度计的最高温度读数t,温升△AT(△t=t一t)在(75土1)K范围内测量结果为有效。根据公式(1)计算第1次测量的电磁灶热效率。
注:热力学温度用T表示,摄氏温度用t表示。6)重复步骤1)至4),以初次记录的电能量E,作为再次测量的依据,在终止数字功率计累计电能量时,同步切断电磁灶供电电源,记录实际指示的电能量,并读取1min内水银温度计的最高温度读数t,温升AT(At=t2一t)在(75士1)K范围内测量为有效。根据公式(1)计算第2次测量的电磁灶热效率n。7)重复步骤6)。根据公式(1)计算第3次测量的电磁灶热效率n3。8)计算3次测量的电磁灶热效率平均值作为电磁灶检测样本的热效率值。电磁灶器具有多个加热单元时,按照加热单元逐个进行测量。c)热效率计算方法
单次测量的电磁灶热效率:
= (cm+gm:)AT× 100%
式中:n
单次测量的电磁灶热效率(i1,2,3),%(W/W);水的比热容,取4.18,kJ/(kg·K);水的质量,kg;
锅身和锅盖的比热容,取0.46,kJ/(kg·K);锅身和锅盖的总质量,kg;
-消耗的电能量,kWh;
温升,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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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换算常数,为3.6×103,s/h。根据公式(2)计算电磁灶热效率值:-t+
式中:7
电磁灶热效率值,%(W/W);
第1次测量的电磁灶热效率,%(W/W);第2次测量的电磁灶热效率,%(W/W);第3次测量的电磁灶热效率,%(W/W)。7.2.2.2待机状态功率的测量
待机状态功率的测量采用平均功率法。(2)
a)被测电磁灶以额定电压供电,处于功耗最大的待机状态,数字功率计读数稳定后(大约90min)开始测量,测量所用时间t为0.5h;记录测量所用时间和消耗的电能量。
b)待机状态功率的计算
待机状态功率按公式(3)计算:P=Ew
-待机状态功率,W;
式中:P—
测量的消耗电能量,Wh;
t—测量的持续时间,h。
7.2.3能源效率等级的确定
根据热效率和待机状态功率实测值,按5.3的要求确定能源效率等级。(3)
注:应用热效率和待机状态功率实测值确定能源效率等级时,应考虑计量检测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
7.3原始记录
计量检测的原始记录应包含电磁灶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所要求的必要信息,记录中列出的项目应准确填写。观测结果、数据和计算应在检测时予以记录。记录应包括检测执行人员和结果核验人员的签名。原始记录格式见附录D。7.4数据处理
按本规则规定的样本检测要求测量和计算电磁灶的热效率和待机状态功率并按以下要求进行数据修约。
a)热效率保留一位小数;
b)待机状态功率保留一位小数。8检测结果
8.1能源消耗量计量检测结果合格判据8.1.1合格判据原则
热效率、待机状态功率计量检测结果的合格评定采用宽限判据原则。6
8.1.2合格判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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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效率、待机状态功率计量检测结果的合格评定考虑测量不确定度U(=2)的影响,实测值位于下述区间的判定为合格:a)热效率:实测值≥标注值U(n);b)待机状态功率:实测值≤标注值十U(P)。8.2检测结果评定准则
8.2.1能源效率标识标注评定准则能源效率标识标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定为能源效率标识标注不合格。a)未在电磁灶产品的显著位置正确使用能源效率标识的;b)未按规定的标识样式和内容进行标注的;c)未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8.2.2能源消耗量评定准则
8.2.2.1热效率评定准则
热效率标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定为热效率不合格。a)热效率标注值不符合5.2.1对热效率限定值要求的;b)热效率实测值不符合8.1规定的。8.2.2.2待机状态功率
待机状态功率标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定为待机状态功率不合格。a)待机状态功率标注值不符合5.2.2对待机状态功率限定值要求的;b)待机状态功率实测值不符合8.1规定的。8.2.3能源效率等级评定准则
能源效率等级标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定为能源效率等级不合格。a)标注的能源效率等级不符合5.3对能源效率等级要求的;h)根据热效率、待机状态功率实测值确定的能源效率等级低于标注的能源效率等级的。
8.2.4检测批评定准则
根据CGB/T2829一2002,取不合格质量水平RQL=40,判别水平I,选择一次抽样方案,确定合格判定数Ac=0,不合格判定数Re=1。2个检测样本中若有1个不合格的,评定为检测批不合格。
8.2.5备用样本检测
当样本检测不合格时,允许对备样进行检测,检测结论按备样检测结果作出。8.3检测报告
应准确、客观和规范地报告检测结果,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包括足够的信息,报告中的结论应按8.2检测结果评定准则的规定出具。检测报告应由检测执行人员、报告审核人员和报告批准人员签名(检测报告格式见附录E)。检测报告中的总体结论应根据检测结果并按下列情况给出:a)能源效率标识的标注、热效率标注值、待机状态功率标注值和标注的能源效率等级均评定为合格的,则总体结论为合格;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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