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581-201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J 581-2010
中文名称:清洁生产标准 酒精制造业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0-06-08
实施日期:2010-09-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 .pdf
下载大小:232756
相关标签:
清洁
生产
酒精
制造业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标准价格:0.0 元
出版日期:2010-09-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酿酒工业协会酒精分会、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酒精制造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将清洁生产标准指标分成五类,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谷类、薯类、糖蜜为原料经发酵、蒸馏工业生产酒精的酒精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管理等环境管理制度。 HJ 581-2010 清洁生产标准 酒精制造业 HJ581-2010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581-2010
清洁生产标准
酒精制造业
CleanerProductionStandard
-Alcohol Industry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0—0608发布
2010—09—01实施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环境保护部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规范性技术要求
5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
6标准的实施
HJ581-2010
HJ581-2010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为酒精制造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在达到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酒精制造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分为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本标准将适时修订。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酿酒工业协会酒精分会、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0年6月8日批准。本标准自2010年9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适用范围
清洁生产标准酒精制造业
HJ581-2010
本标准规定了酒精制造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将清洁生产标准指标分成五类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未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谷类、薯类、糖蜜为原料经发酵、蒸馏工艺生产酒精的酒精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管理等环境管理制度。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1914
GB18599
GB/T2589
GB/T24001
HJ/T92-2002
HJ/T399-2007
HJ/T425-2008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清洁生产标准制定技术导则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号)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清洁生产cleanerproduction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3.2清洁生产标准cleanerproductionstandard指依据生命周期分析原理,从生产工艺与装备、资源能源利用、产品、污染物产生、废物回收利用和环境管理六个方面,对行业的清洁生产水平给出阶段性的指标要求,指导企业清洁生产和污染的全过程控制。注:引自《清洁生产标准制定技术导则》(HJ/T425-2008)3.3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pollutantsgenerationindicators(beforeend-of-pipetreatment)
即产污系数,指单位产品生产(或加工)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量(末端处理前)。废水污染物产生指标指废水处理装置入口的废水量和污染物种类、单位产品污染物产生量或浓度。本标准废水污染物产生指标主要包括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单位产品化学需氧量和单位1
产品酒精糟液产生量。
3.4酒精制造业alcoholindustryHJ581-2010
以谷类、薯类、糖蜜或其他生物质为原料,经发酵、蒸馏而生产食用酒精、工业酒精燃料乙醇的工业。
4规范性技术要求
4.1指标分级
本标准给出了酒精制造企业生产过程清洁生产水平的三级技术指标:一级: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4.2指标要求
酒精制造企业的清洁生产指标要求见表1。表1
酒精制造业清洁生产标准指标要求清洁生产指标
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
1.发酵成熟酸酒精分/%
(v/v)
2.清洗系统
3.蒸馏设备
二、资源能源利用指标
1.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折合
标准煤计算)/(kg/kL)
2.单位产
品耗电量
(kW-h/kL)
3.单位产品取水量/
(m/kL)
4.糖分出酒率/%
5.淀粉出酒率/%
三、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谷类
1.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
(m2/kL)
2.单位产品化学需氧量
(COD)产生量/(kg/kL)
3.单位产品酒精糟液产生
量/(m/kL)(综合利用前)
四、废物回收利用指标
1.酒精糟液综合利用率/%
2.冷却水循环利用率/%
五、环境管理要求
自动清洗系统(CIP)
差压蒸馏
≤350
≤120
≤250
≤250
≤800
≤600
≤550
≤450
≤260
≤150
≤300
≤300
≤1000
人工清洗
常压蒸馏
≤800
≤550
≤380
≤170
》350
≤350
1.环境法律法规标准
2.组织机构
3.环境审核
4.生产过程环境管理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6.相关方环境管理
注:单位产品指折算95%(vol)的酒精5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
5.1采样和监测方法
HJ581-2010
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专门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环境管理制度健全、
原始记录及统计数
按照GB/T24001建立并有效运行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文件齐备,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按照《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的要求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并经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评估验收,持续实施清洁生产
据齐全有效:按照
《清洁生产审核暂
行办法》的要求完成
了清洁生产审核,并
经省级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评估验
收,持续实施清洁生
有原材料质检制度和原材料消耗定额管理制度,对能耗水耗有考核,对产品合格率有考核,各种人流、物流包括人的活动区域、物品堆存区域等有明显标识:管道、设备无跑、冒、滴、漏,有可靠的防范措施
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废物处置方法处置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按照
GB18599相关规定执行
购买有资质的原材料供应商产品,对原材料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包装和运输环节提出环境管理要求本标准各项指标的采样和监测按照国家规定的监测方法执行,见表2废水污染物产生指标是指末端处理之前的指标,应分别在监测各个车间或装置后进行累计。所有指标均按采样次数的实测数据进行平均表2化学需氧量指标监测采样及分析方法监测项目
化学需氧量
测点位置
生产车间排放口或废水
处理设施入口
注:每次监测时须同时监测废水流量5.2统计方法
分析方法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酸盐法》(GB11914-19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
消解分光光度法》(HJ/T399-2007)监测及采样额次
每半月监测一次,每次监测采
样按照HJ/T92-2002执行。
企业的原材料、新鲜水及能源消耗、产品产量等均以法定月报表或者年报表为准。所有公式中酒精产量统一折算成95%(vol),一定计量时间指一个生产年度。5.3计算方法
5.2.1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综合能耗按公式(1)计算:
生产每千升酒精的综合能耗(按标准煤折算),kg/kL;式中:Eu
E在一定计量时间内综合能耗的消耗量(按标准煤折算),kgQ一同一计量时间内酒精产量,kL。(1)
HJ581-2010
注:综合能耗是在一定计量时间内,对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为次能源后的总和。综合能耗主要包括一次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如蒸汽、电力等)和直接用于生产的能耗工质(如冷却水、压缩空气等),但不包括用于动力消耗(如发电、锅炉等)的能耗工质,具体综合能耗按照GB/T2589计算。5.2.2单位产品耗电量
生产每千升酒精消耗的电量,按公式(2)计算:W_W
式中:W每千升酒精耗电量,kW-h/kL;W—在一定计量时间内酒精生产耗电量,kW-hO—同一计量时间内酒精产量,kL。5.2.3单位产品取水量
生产每千升酒精需要从各种水源所取得的水量,按公式(3)计算9
式中:Vui生产千升酒精的取水量,m/kL:V在一定计量时间内酒精生产取水量,m:9—同一计量时间内酒精产量,kL。5.2.4糖分出酒率
若干重量糖分生产95%(vo1)酒精产量的百分率,按公式(4)计算:α×100%
式中:R-糖分出酒率,%:
Da在一定计量时间内消耗的原料糖分的总量,t:Q一同一计量时间内酒精产量,t。5.2.5淀粉出酒率
若干重量淀粉生产95%(vo1)酒精产量的百分率,按公式(5)计算:0×100%
式中:R。淀粉出酒率,%;
Sa在一定计量时间内消耗的原料淀粉的总量,t;Q同一计量时间内酒精产量,t。5.2.6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
废水产生量以单位产品的废水产生量来表示,按公式(6)计算:y,=
式中:V—废水产生量,m/kL:
Vw—在一定计量时间内废水产生量,m:Q同一计量时间内酒精产量,kL。5.2.7单位产品化学需氧量(COD)产生量HJ581-2010
化学需氧量(COD)产生量以单位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COD),按公式(7)计算:
C=C×V×10-3
式中:C—化学需氧量(COD)产生量,kg/kL:Cp—在一定计量时间内废水中COD平均浓度,mg/L:Vw—同一计量内废水产生量,m;O—同一计量时间内酒精产量,kL。5.2.8单位产品酒精糟液产生量
单位产品酒精糟液产生量,按公式(8)计算:R, =
式中:R酒精糟液产生量,m/kL
V。在一定计量时间内酒精糟液产生总量,m:9同一计量时间内酒精产量,kL。5.2.9酒精糟液综合利用率
单位产品产生糟液的综合利用量与产生总量之比,按公式(9)计算:R.
Re×100%
式中:R酒精糟液综合利用率,%:R在一定计量时间内单位产品产生糟液的综合利用量,m\/kL;R同一计量时间内单位产品糟液产生总量,m/kL。5.2.10冷却水循环利用率
在一定时间内,酒精生产的冷却水重复利用水量总和与取冷却水量和冷却水重复利用水量总和之比的百分率。按公式(10)计算:R=
式中:R一冷却水循环利用率,%V
×100%
V在一定计量时间内冷却水重复用水量,m;V同一计量时间内冷却水取水量,m。6标准的实施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10)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