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煤炭行业标准(MT) > MT 389-1995 煤矿用平巷人车技术条件
MT 389-199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MT 389-1995

中文名称:煤矿用平巷人车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煤炭行业标准(MT)

英文名称: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horizontal tunnel man-carriages in coal mines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5-08-22

实施日期:1994-11-01

作废日期:2007-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211097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矿业>>矿山机械设备>>D93提升、贮运设备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MT 389-2007替代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标准价格:8.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

标准简介

MT 389-1995 煤矿用平巷人车技术条件 MT389-1995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煤矿用平巷人车技术条件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MT389—1995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用平巷人车(以下简称人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平巷和平响运送人员的人车。2引用标准
GB4786.1矿山窄轨车辆开式轮对3技术要求
3.1一般要求
3.1.1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3.1.2主要零件的材料应有合格证明,并应经复验或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3.1.3外购件、外协件应有合格证明,并应经复验或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3.2整机要求
3.2.1焊接体要求焊缝均匀、平整,不得有裂纹、夹渣、气孔、烧穿和假焊等缺陷。3.2.2人车车厢涂防锈漆和面漆,漆层要均匀,不得有漏涂,流挂、堆积、起泡和脱落等缺陷。3.2.3人车车厢的乘人舒适系数不得小于0.3m2/人,人均占有座位宽度不得小于420mm。舒适系数按下式计算:
式中:A一车厢底面积,m\;
一额定乘人数。
3.2.4组装好的人车车厢长度(不包括碰头)偏差不应大于土10mm,宽度偏差不应大于士5mm。高度偏差不应大于士5mm。
3.2.5转向器相对于车厢底架纵向中心线,在水平方向上应有不小于10°的旋转角度。3.2.6用手转动车轮,每个车轮均不得有卡滞或不转动现象。3.2.7转向器的轮对,要求同轴上的两个车轮相对于平直轨面,在垂直方向的摆动量不应小于20mm。3.2.8组装好的人车放在平直轨道上,转向器的车轮应与水平轨面平稳接触。允许每组转向器中有一个车轮与轨面之间存在间隙,但不得大于2mm。3.2.9转向器两边的旁边枕座与车厢底架横梁上平衡块之间的间隙,空载时应为3~4mm。3.2.10联接器牵引拉杆的中心到轨面的牵引高度偏差不应大于±5mm。3.2.11联接器牵引拉杆的中心线应对称于车厢底架上平面的纵向中心线,其偏差不应大于士5mm。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1995-08-22批准378
1995-10-01实施
MT389—1995
3.2.12安装制动闸的人车,制动闸应操作方便,动作灵活、可靠。3.2.13运行中的人车意外脱钩时,采用制动闸制动,其制动距离不得超过20m。3.2.14单台人车在通过设计规定最小曲率半径的水平弯道时,其转向器轮对的突出部分与底架间的间隙不应小于10 mm。
3.2.15组列时,当牵引三环链拉紧后,两台人车的碰头弹簧被压缩到极限负荷时,应能通过设计最小曲率半径的水平弯道。
3.2.16在坡度为3%~5%的平直轨道上,额定重载的人车相对碰撞时,不得出现脱轨掉道。在弹力作用下碰头能迅速恢复到原位,人车各部不得产生松动、裂纹和变形。焊缝不得产生开焊、断裂。3.3主要部件要求
3.3.1车厢底架应平直,直线度不应大于2/1000,平面度不应大于1.5/1000,底架对应边应互相平行,其平行度不应大于3/1000。3.3.2转向器组装后,应保证两组轮轴中心线相互平行,其一侧的间距与另一侧的间距之差不应大于1.5mm。
3.3.3轮对轮缘距的极限偏差应符合GB4786.1的规定。3.4主要零件要求
3.4.1牵引拉杆、销轴和三环链经拉伸试验,其最小破断拉力不应小于最大静负荷的13倍。3.4.2转向器、联接器和碰头的减震弹簧(圆柱螺旋弹簧)应在试验负荷下压缩三次,其永久变形不得大于自由高度的0.5%。
3.4.3减震弹簧尺寸的极限偏差如下;弹簧高度的极限偏差为自由高度的土2%;a.
弹簧外径的极限偏差为士0.015D(D为弹簧中径);b.
两端圈制平或磨平的压缩弹簧,在自由状态下,其轴心线对两端面的垂直度不得超过0.05Hc.
(H为自由高度)。
3.5设计要求
3.5.1车厢前、后端应开设望窗口。3.5.2车厢内要装设表面光滑的座椅和靠背,靠背应易于拆卸。3.5.3车厢出入口应装设摘挂方便的保护链或保护栏杆,运行中不应自行脱落。3.5.4车厢内不得有足以碰伤人员的尖锐棱角或凸出物。车厢底板应采用花纹钢板或木板封住。3.5.5车厢一端的端板应开设可供载有伤员担架进出的活动窗口或在车厢体的一侧装有可开启的侧门,必要时能迅速打开或取下。3.5.6人车车厢应设前后端板和金属顶棚,钢板厚度不得小于2mm。3.5.7联接器的销轴应有防串销的闭销结构。3.5.8联接器的结构应不影响列车解体和单台人车换向后的组列使用。3.5.9转向器、联接器和碰头均应设减震装置。3.5.10联接器的主要受力件(牵引拉杆、销轴和三环链)应采用含碳量不大于0.4%的优质碳素钢或合金结构钢制造。
3.5.11使用在坡度大于15%(含15%)以上的人车,应装设机动制动闸或手动制动闸。3.5.12人车的正常使用寿命不少于5a。4试验方法
4.1尺寸测量用下列量具:
a.分度值为1mm的钢板尺和钢卷尺;b.分度值为0.02mm的游标卡尺;379
c.塞尺;
d.环规;
e.宽座角尺。
4.2试验设备
MT 389-1995
a.材料试验机:准确度不低于土1%,最小分度值不大于2kN;b.弹簧试验机:准确度不低于士1%,最小分度值不大于0.1kN。4.3整机试验
4.3.1用目视检查焊缝质量。
4.3.2用自视检查漆层质量。
4.3.3测算车厢底面积,除以额定乘人数,计算出每个人所占面积。并实测人均占有座位宽度4.3.4将组装好的人车置于平直轨道上,沿车体长度方向测量车体长度(不包括两端碰头,两侧各测量一次)和车厢底架的宽度。以底架下平面为基准测量车厢的高度。4.3.5将人车底架两端水平放置在支架上,转向器处于水平位置,使其纵向中心线与人车底架中心线平行。在上、下芯盘迥转面上分别标出一组相对应的基点,以此点为基准沿水平方向转动转向器,达到车轮凸缘与人车底架槽钢相接触位置时,测得上、下芯盘上两基点间的尺寸(圆的弦长),计算出对应的转角。
4.3.6用手转动两组转向器的全部车轮,检查转动灵活性。4.3.7将人车置于平直轨道上,以一组转向器车轮为支点,用起重器慢速顶起人车底架一端,使另一组转向器车轮逐渐抬离轨面,在保证该转向器内侧一对车轮仍与轨面接触状态下,测量外侧一对车轮抬离轨面的极限高度。
4.3.8将人车置于平直轨道上,用塞尺分别测量前、后两组转向器的车轮踏面与轨道平面间的间隙。4.3.9分别测量两组转向器旁边枕座与底架横梁上平衡块间的间隙,求出两边间隙的平均值。4.3.10在平直轨道上,以轨面为基准,分别测得人车两端联接器的牵引拉杆中心到轨面的垂直高度,求出平均值。
4.3.11以联接器牵引中心为基准,分别测量由牵引中心到底架上平面两侧的距离。4.3.12将装有制动闸的人车置于平直轨道上,在静止状态下用手搬动手闸,检查制动闸各部动作情况。
4.3.13将装有制动闸的人车置于坡度15%的平直轨道上,以设计运行速度向下运行,手动搬闸制动,测量从手动搬闸开始到人车停止所滑行的距离。4.3.14用人力推动单台空载人车,通过设计规定的最小曲率半径水平弯道。并测量转向器车轮轮缘凸出部分到底架边缘的间隙量
4.3.15用人力推动两台空载组列人车,通过设计规定的最小曲率半径水平弯道,检查三环链、碰头的工作状况和组列人车的运行状态。4.3.16在坡度为3%~5%的平直轨道上,用-台额定载重的人车以2m/s速度沿斜坡下行向另一台额定载重的人车碰撞,反复进行二次。4.4主要部件测试
4.4.1将组焊好的车厢底架置于平台上,分别测量底架两侧的直线度、平行度和底架下平面的平面度。4.4.2将组装好的转向器翻转放置(轮对面向上)在平台或平直轨道上,以两根轴的中心线与轮缘内侧凸缘交点为基准,分别测出两侧的轴距。4.4.3测量转向器两组轮对的轮缘距。4.5主要零件测试
4.5.1牵引拉杆、销轴和三环链在材料试验机上进行破断拉力试验,测出破断拉力值。4.5.2将转向器、联接器和碰头的减霆弹簧用试验负荷(弹簧允许承载的最大负荷)在弹簧试验机上压380
MT 389-1995
缩三次,分别测量第二次和第三次压缩后自由高度的变化值。4.5.3测量弹簧尺寸
用钢板尺测量弹簧在自由状态下的高度:a.
用环规或游标卡尺测量弹簧外径;用钢板尺和宽座角尺测量弹簧的垂直度。在无负荷状态下将弹簧一端的外圆母线紧靠宽座角尺垂直面上,自转一周,测出弹簧外圆端部(与端头1/2圈的相邻圜位置)到角尺垂直面的最大尺寸。然后再检查另一端。测出垂直度的最大值△,如下图:弹簧垂直度测量图
5检验规则
5.1出厂检验
5.1.1产品应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出厂。5.1.2出厂检验分为抽检和全检,检验项目按表1的规定进行。5.2型式检验
5.2.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正常生产时,每隔三年进行一次;正常生产后,如结果、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出厂检验结构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停产二年以上,再恢复生产时,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5.2.2型式检验项目按表1的规定进行。5.3抽样
5.3.1型式检验抽取整机二台,用于4.3.15和4.3.16两项试验。其余整机试验项目抽取其中一台进行。
5.3.2零、部件测试抽取数量如下:a.
牵引拉杆二件
销轴二件
三环链二件
弹簧各二件
转向器二组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f.车厢底架 组 
MT389-1995
5.3.3型式检验应从出厂检验合格品中抽样5.3.4出厂检验的抽检,应在同批量产品中抽样,其数量与型式检验项目相同。5.4判定规则
5.4.1表1中3.2.13、3.2.15、3.4.1共三项为关键项目。如有一件项不合格,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5.4.2表1中3.2.5、3.2.7、3.2.10、3.2.12、3.2.14、3.2.16共六项为主要项目。各项中有一件项不合格,应对不合格项目加倍数量复验,如仍不合格,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5.4.3表1中3.2.1、3.2.2、3.2.3、3.2.4、3.2.6、3.2.8、3.2.9、3.2.11、3.3.1、3.3.2、3.3.3、3.4.2、3.4.3共十三项为次要项目。各项中有三件项不合格,应对不合格项目加倍数量复验,如再有二件项不合格,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
检验类别
技术要求条款
注:“√\表示检验,“-\表示不检。382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标志
MT389—1995
6.1.1每台人车应在端板上部明显位置固定铭牌,铭牌应采用黄铜板或铝板制成,6.1.2
铭牌内容如下:
产品名称、型号,
主要技术参数;
产品编号;
出厂日期;
制造厂名称。
6.2包装
人车一般不包装,对于座椅、靠背板等易拆件,根据用户要求可进行捆扎包装。6.2.2
人车出厂时应附有下列文件,并用塑料袋封装。使用说明书;
产品合格证;
易损件明细表;
交货清单。
6.3人车在运输中应放置平稳,固定牢固、可靠,防止碰撞损伤。6.4人车应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内。存放期超过两年,应进行定期检查,对锈蚀和脱漆较重的人车出厂前重新除锈涂漆。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提出。本标准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归口和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永安。
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负责解释。383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