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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575-201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J 575-2010

中文名称:酿造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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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酿造 工业废水 治理 工程 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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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575-2010
酿造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Brewing Industry Wastewater Treatment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0—10—12发布
2011-01—01实施
环境保护部发布
http://foodmajate.net/
适用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污染负荷.
总体要求
工艺设计
工程设计参数与技术要求
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
检测与过程控制
构筑物及辅助工程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
施工与验收
运行与维护
全品伙伴网httr
HJ575-2010
HJ575-2010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止酿造工业废水污染,规范酿造工业废水治理工程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酿造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的技术要求。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0年10月12日批准。本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http://foodmate.net/1适用范围
酿造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575-2010
本标准规定了酿造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的污染负荷、总体要求、工艺设计、设计参数与技术要求、工艺设备与材料、检测与过程控制、构筑物及辅助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酿造工业废水治理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环境管理,可作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及设施建成后运行等环境管理的技术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本标准。
GB3836.1~17
GB8978
GB12348
GB12801
GB12999
GB16554
GB50011
GB50014-2006
GB50015
GB50016
GB50040
GB50046
GB50052
GB50053
GB50054
GB50057
GB50069
GB50194
GB5022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bt
HJ575-2010
GB/T18883
GB/T18920
CJJ31-89
HJ/T91
HJ/T242
HJ/T245
HJ/T246
HJ/T247
HJ/T250
HJ/T251
HJ/T252
HJ/T259
HJ/T260
HJ/T262
HJ/T263
HJ/T277
HJ/T278
HJ/T279
HJ/T280
HJ/T281
HJ/T283
HJ/T335
HJ/T336
HJ/T369
NY/T1220.1
NY/T1220.2
室内空气质量标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工业企业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带式压榨过滤机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悬挂式填料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悬浮填料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机械表面曝气机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旋转式细格栅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罗茨鼓风机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中、微孔曝气器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转刷曝气装置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鼓风式潜水曝气机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格栅除污机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射流曝气器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旋转式灌水器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单级高速曝气离心鼓风机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推流式潜水搅拌机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转盘曝气装置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散流式曝气器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式过滤机和板框过滤机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污泥浓缩带式脱水一体机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潜水排污泵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水处理用加药装置沼气工程技术规范第1部分:工艺设计沼气工程技术规范第2部分:供气设计《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国家计委计建设[1990]215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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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术语和定义
3.1酿造brewing
指利用微生物或酶的发酵作用将农产品原料制成风味食品饮料的过程。3.2酿造工业brewing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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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食品工业中从事啤酒、白酒、黄酒、葡萄酒、酒精等酒类和醋、酱、酱油等调味品制造的工业行业。
3.3酿造废水brewingwastewater指酿造工业排放的生产废水,以及固体、半固体废弃物和废液等综合利用时产生的废渣水。
酿造过程中特定生产工艺的某一生产工序排放的尚未与其他废水混合的废水称为酿造工艺废水(brewingprocesswastewater)。酿造产品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各类废水的混合废水称为酿造综合废水(brewingcomprehensivewastewater)。
酿造废水根据酿造产品的不同,可分为啤酒废水、白酒废水、黄酒废水、葡萄酒废水、酒精废水等,以及制醋废水、制酱废水和酱油废水等。3.4洗涤废水washingwastewater指清洗酿造产品包装瓶、糖化锅、发酵罐等容器及管路时产生的废水。3.5锅底水bottompotwater
指白酒生产中蒸酒工序产生的蒸煮锅底残液。4污染负荷
4.1废水收集
酿造废水应遵循“清污分流,浓淡分家”的原则,根据污染物浓度进行分类收集。4.1.1
4.1.2酿造废水可参照表1的规定进行收集。表1酿造废水分类收集要求
葡萄酒
需单独收集并进行回收处理或预处理的高浓度工艺废水
麦糟滤液,废酵母滤液,容器管路各一次洗涤废水。
锅底水、黄水、一次洗锅水,
米浆水(包括浸米水)、一次冲米水、酒糟滤液、洗带糟坛水等
糟渣滤液、蒸馏残液,一次洗罐水。废液、酒精糟滤液、一次洗罐水。可混合收集并进行集中处理的
中低浓度工艺废水
浸麦、容器管路洗涤废水、冷却等废水原料浸泡废水,容器管路洗涤废水、冷凝水洗滤布水、(洗棉、硅藻土)过滤水、洗米水、杀菌水、容器管路洗涤废水。
容器管路洗涤废水等。
原料浸泡水、酒精糟蒸馏水、酒精蒸馏及DDGS蒸发冷凝水、容器管路洗涤废水等。酱油等」发酵滤液,一次洗罐水。原料浸泡水,洗罐和包装容器管路洗涤废水注:高浓度工艺废水也包括酒糟渣液经固液分离综合利用后排出的滤液。综合利用或预处理后,其处理出水可混入综合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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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负荷
确定酿造废水的污染负荷应符合以下规定:(1)各个生产工序排放的各种工艺废水应逐一进行废水排放量测量和水质取样化验:(2)在工厂废水排放总口对综合废水排放总量和废水水质进行实际测量和取样化验;(3)根据实际测量和检测取得的数据,分别计算各个生产工序的污染负荷和工厂排放总口的污染总负荷。
4.2.2酿造废水也可根据生产实际进行物料平衡和水平衡测试确定污染负荷。4.2.3酿造废水排放量测量和水质取样化验应符合HJ/T91的要求4.2.4新建的酿造废水治理工程,可类比现有同等生产规模和相同生产工艺酿造工厂的排放数据确定酿造废水污染负荷。4.2.5
葡萄酒
酱油、
酱、醋
在无法取得污染数据时,可参照表2中的数据取值。表2
高浓度
高浓度
高浓度
高浓度
高浓度
高浓度
高浓度
单位产品
废水产生量
各类酿造废水的污染负荷
废水中各类污染物的浓度
(mg/L)
20000~
10000~
100000
70000~
150000
30000~
14000~
(mg/L)
30000~
20000~
(mg/L)
90~170
80~250
(mg/L)
(mg/L)
白兰地与
其他果酒
糖蜜为原
玉米与薯
类为原料
盐1%~5%
色度80~
注1:高浓度废水指表1列举的各类高浓度工艺废水的混合废水。注2:综合废水指表1列举的各类中、低浓度工艺废水的混合废水,以及高浓度工艺废水经厌氧预处理后排出的消化液和生产厂家自身排放的生活污水等,注3:本表中的污染物负荷数据是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排污系数手册》和酿造工业污染物排放实际情况综合评估给出,仅供在工程设计前无法取得实际测试数据时参考。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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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enet:
4.3水量和水质的设计参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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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设计水量和进水水质等设计参数应根据污染负荷的加权统计数据确定,或类比同等同类工厂确定。
4.3.2酿造综合废水治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应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管理要求和处理出水排放去向,选择适用的排放标准,如:GB8978、相关地方排放标准和酿造行业污染排放标准等,并符合标准的规定。4.3.3本标准的技术基础支持酿造废水污染治理设施的处理出水满足GB8978一级(B)标准规定的各项水质限值。当排放要求严于GB8978的规定时,可调整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增加处理单元。
4.3.4设计水量、设计水质的取值宜在污染负荷原数值上增加设计裕量。处理出水的各项水质指标的运行控制值宜低于相应排放标准限值的10%~20%。5总体要求
5.1一般规定
5.1.1酿造废水治理工程设计除应遵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规定。
5.1.2酿造生产工序排放的酒糟、废酵母、废硅藻土等固体物和废渣水严禁直接混入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应另行进行综合利用或减量化与无害化处理处置。5.2项目构成
5.2.1酿造废水处理厂(站)的工程项目主要由废水处理构(建)筑物与设备、辅助工程和配套设施等构成。
5.2.2废水处理构(建)筑物与设备包括:前处理、厌氧处理、好氧处理、沼气处置与利用、污泥处理、恶臭处理、排放与监测、废水回用等单元。5.2.3辅助工程和配套设施包括:厂(站)区道路、围墙、绿地工程,独立的供电工程和供排水工程等;专用的化验室、控制室、仓库、修理车间等工程和办公室、休息室、浴室、食堂、卫生间等生活设施
5.2.4废水处理厂(站)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设置规范化排污口。5.3建设规模
酿造废水治理工程的建设规模以处理设施每日处理的综合废水量(m/d)计。5.3.1
5.3.2酿造废水治理工程的建设规模按以下规则分类:一小型酿造废水治理工程的日处理能力<1000m/d;一中型酿造废水治理工程的日处理能力1000m/d~3000m/d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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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型酿造废水治理工程的日处理能力3000m/d~10000m/d一特大型酿造废水治理工程的日处理能力≥10000m/d。5.3.3应根据建设规模确定酿造废水治理工程的建设要求,并符合表3的规定表3酿造废水治理工程建设要求
酿造废水治理
工程建设规模
特大型
废水治理工程主体
构(建)筑物与设备
按规范设计建设
按规范设计建设
按规范设计建设
按规范设计建设bZxz.net
废水治理工程一般
构(建)筑物与设备
根据需要选择
根据需要选择
按规范设计建设
按规范设计建设
厂站辅助工程
根据需要选择
厂站配套设施
按规范设计建设根据需要选择
注1:本表中的“规范”指本标准、CJ31-89和GB50014-2006。注2:“一般构(建)筑物与设备”指废水处理构(建)筑物与设备中生物处理以外的构(建)筑物5.4厂(站)选址和总平面布置
5.4.1大型和特大型新建酿造废水治理工程选址应符合GB50014-2006中第6.1节的规定。5.4.2工程的平面布置应布局合理、节约用地;高程设计应降低水头损失,减少提升次数。5.4.3工程宜按双系列布置,构筑物及设备之间应留有一定空间5.4.4废水处理厂(站)周围可根据场地条件进行适当的绿化或设置隔离带。5.4.5沼气利用等需要防火防爆的设施应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区域,并考虑一定的防护距离。6工艺设计
酿造废水污染治理技术路线
6.1.1依靠先进的管理技术、实用的治理技术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实现全过程控制(1)贯彻全过程控制,从源头削减污染负荷,控制污染物的产生并减少排放:(2)优先采用处理效率高、节省建设投资的处理工艺,追求运行费用、能耗、物耗最小化;
(3)保证酿造废水治理设施稳定达标、可靠、安全运行,且易于操作和维护;(4)保证处理工艺流程完整,不减少处理单元、简化工程设计、缺省污染治理工程;工程设计应按照当地环境保护管理要求设置在线监测系统。(5)重视防治二次污染,工程设计应考虑生产事故等非正常工况的污染防治应急措施。6.1.2实行清洁生产,加强生产工艺的用水管理和排放管理,减少废水产生量和排放量。(1)加强对冷却水和冲洗水等低浓度工艺废水的循环利用和工艺套用:(2)冲洗罐、釜、槽、坛、瓶等设备、容器和管路时,应采用“少量、多次”的冲洗方法或逆流漂洗方法;
(3)浓度高的酸性废液和性废液应单独收集并处置,不得形成冲击性排放:(4)尽可能利用酸性工艺废水与碱性工艺废水之间的酸碱度实现废水的自然中和,并使混合后形成的综合废水的pH值符合系统进水要求。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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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采取削减有机污染负荷的工艺废水单独收集、处理措施,控制综合废水处理系统的进水水质。
(1)含有大量固体物质(糟渣、酵母)的固态、半固态污染物应单独收集并回收处理:(2)浓度较高且具有资源回收价值的工艺废水应单独收集并优先进行回收处理(3)浓度较高、但没有资源回收价值且超出综合废水集中处理系统进水要求的工艺废水应分别收集,在混入综合废水之前应进行污染负荷削减的处理;(4)回收处理产生的尾水如污染物浓度仍较高,宜经过预处理后再混入综合废水进行集中处理:
(5)符合综合废水集中处理系统进水要求的工艺废水,应直接混入综合废水进行集中处理;
(6)酸性、碱性洗水应优先用于综合废水的pH调整,或经过中和处理后混入综合废水进行集中处理;
(7)数量少、非间歇排放,或不易分别收集的高浓度工艺废水(如啤酒行业的麦糟滤液、废酵母滤液、一次洗涤水等),在不影响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进水水质要求的前提下,宜直接混入综合废水集中处理。
6.1.4酿造废水总体上应采取“资源回收一厌氧生物处理一生物脱氮除磷处理一回用或排放”的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技术路线,其各部分的技术选用原则如下:(1)资源回收一般采用固液分离、干燥等处理技术:(2)厌氧生物处理宜采用两级厌氧处理技术,其中,一级厌氧发酵处理针对高浓度有机废水和废渣水;二级厌氧消化处理针对酿造综合废水:(3)生物脱氮除磷处理一般采用“厌氧+缺氧+好氧+二沉过滤”的污水活性污泥处理技术:
(4)废水回用的深度处理宜采用凝聚、过滤、膜分离等物化处理技术:(5)污染负荷较低的脾酒等行业的酿造综合废水,宜采用一级厌氧生物处理:当两级厌氧生物处理不能满足酿造综合废水的处理要求时,应组合不同厌氧处理技术形成“多级庆氧”的厌氧组合工艺:
(6)资源回收产生的滤液、生物处理产生的剩余污泥、厌氧处理产生的沼气、沼液和沼渣,均应要善处置和利用。
6.2酿造废水污染治理工艺流程组合6.2.1各类酿造制品产生的工艺废水的水质差异较大,应结合生产实际,根据废水水质、污染性质和污染物浓度,决定资源回收的需要,选择厌氧生物处理的级数,优化酿造综合废水污染治理工艺流程和适宜的废水处理单元技术。6.2.2酿造废水污染治理工艺流程组合总框架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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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某一特定酿造废水进行工艺设计时,应依据图1进行有取舍的专门设计。各类酿造产品厂各生产车间排放的工艺废水实行清污分流、分别收集+
厂区生
活污水
综合废水
低浓度
工艺废水
调节均质
高浓度
工艺废水
半固体糟渣、
酒糖渣水固液分离
级厌氧发酵生物处理
消化液固液分离
蒸馏锅底水
发酵糟渣
冷凝水
蒸馏回收
回用于厂区绿化等
再生水供水
固形物利用
饲料或肥料
沼气利用
沼气收集处理
二级厌氧消化/水解酸化生物处理厌氧送往CSTR处理
图例:
剩余污泥存储池
废水:
燃烧或发电
AAO生物脱氮除磷处理
余活性污泥
污泥浓缩池
固形物;
沼气:
污泥脱水机
图1酿造废水治理工艺流程组合总框架图6.3废水的资源回收与循环利用
6.3.1固形物回收
废水排放
泛泥外运。
(1)各类酒糟、葡萄酒渣和白酒锅底水等宜采用“蒸馏”工艺优先回收酒精:(2)啤酒废水应回收麦糟和酵母,酵母废水和麦糟液应采取“离心”或“压榨”或“过滤”等固液分离方法回收酵母和麦糟并干燥制成饲料:(3)采用固态发酵的白酒和酒精行业应回收固体酒糟,应采用“压榨+干燥”等工艺制高蛋白饲料:
(4)半固态发酵工艺产生的酒糟渣水,可采用“过滤+离心/压榨+干燥”工艺制高蛋白饲料:
(5)液态发酵工艺产生的废液,尤其是以糖蜜为原料的酒精废液,宜采用“蒸发/浓缩+干燥/樊烧”工艺制有机肥或无机肥;(6)悬浮物浓度较高的工艺废水(如一次洗水),宜采用“混凝+气浮/沉淀”工艺进行固液分离,固形物经干燥,可回收利用制作饲料;(7)葡萄渣皮、酒泥等经发酵可回收利用制成肥料:(8)各类酒糟、酒糟渣水如不适宜回收饲料、肥料,可采取厌氧发酵技术集中回收沼气能源。沼气可替代酿造工厂燃煤的动力消耗:(9)回收固形物产生的压榨滤液应送往一级厌氧反应器进行处理,湿酒糟等含水固形物可以采用厌氧生物处理产生的沼气进行烘干;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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