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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577-201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J 577-2010

中文名称: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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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活性污泥 污水处理 工程 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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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577—2010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sequencing batch reactoractivated sludge process
2010-10-12发布
2011-01-01实施
环境保护
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2010年第73号
HJ577—2010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范污染治理工程建设与运行,现批准《酿造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等6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酿造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575一2010)二、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76一2010)三、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77一2010)四、氧化沟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78一2010)五、膜分离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79—2010)六、含油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80—2010)以上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2010年10月12日
适用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总体要求
设计流量和设计水质
工艺设计
主要工艺设备
检测与控制..
施工与验收
运行与维护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的其他变形工艺HJ577—2010
HJ577—2010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规范序批式活性污泥法在污水处理工程中的应用,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采用序批式活性污泥法的污水处理工程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检测与控制、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2010年10月12日批准。本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适用范围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77—2010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序批式活性污泥法的污水处理工程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检测与控制、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序批式活性污泥法的城镇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工程,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设计、施工、环境保护验收及设施运行管理的技术依据。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3096
GB12348
GB12801
GB18599
GB18918
GB50014
GB50015
GB50040
GB50053
GB50187
GB50204
GB50222
GB50231
GB50254
GB50268
GB50334
GB50352
声环境质量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50141
HJ/T91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247
HJ/T251
HJ/T252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竖轴式机械表面曝气装置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罗茨鼓风机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中、微孔噪气器1
HJ577—2010
HJ/T260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鼓风式潜水曝气机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旋转式滤水器HJ/T27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单级高速噪气离心鼓风机HJ/T278
HJ/T279
HJ/T353
HJ/T354
HJ/T355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推流式潜水搅拌机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建设项目峻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1)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equencingbatchreactoractivatedsludgeprocess指在同一反应池(器)中,按时间顺序由进水、曝气、沉淀、排水和待机五个基本工序组成的活性污泥污水处理方法,筒称SBR法。其主要变形工艺包括循环式活性污泥工艺(CASS或CAST工艺)、连续和间歇曝气工艺(DAT-IAT工艺)、交替式内循环活性污泥工艺(AICS工艺)等。3.2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运行周期treatmentcycle
指一个反应池按顺序完成一次进水、曝气、沉淀、排水、待机工作程序的周期。一个运行周期所经历的时间称为周期时间。
进水工序fill
指从反应池最低水位开始,充水至反应池最高水位停止的工序。进水工序可分为非限制曝气进水(进水同时曝气)和限制曝气进水(进水期不爆气)。一个运行周期内进水工序所经历的时间称为进水时间。
隔气工序aeration/react
指对反应池中的污水进行曝气处理的工序。曝气工序可根据需要选择连续噪气或间歇曝气方式。一个运行周期内曝气所经历的时间称为曝气时间。3.5
沉淀工序settle
指反应池在停止曝气后进行静置沉淀,使泥水分离的工序。一个运行周期内沉淀工序所经历的时间称为沉淀时间。
排水工序drawn
指将沉淀后的上清液撤除,至反应池最低水位的工序。一个运行周期内排水工序所经历的时间称为排水时间。
灌水decanting
指在不扰动沉淀后的污泥层、挡住水面的浮渣不外溢的情况下,将上清液从水面撤除的操作。2
待机时间idle
指从一个周期停止排水到下一个周期开始进水所经历的时间。反应时间reactiontime
指一个运行周期内进水工序和曝气工序中曝气停止所经历的时间。3.10
生物选择区biologicalselectorHJ577—2010
指设置在反应池的前端,使回流污泥和未被稀释的污水混合接触的预反应区。生物选择区的类型有好氧、缺氧和厌氧。
区mainreactionzone
主反应区
指CASS或CAST反应池内生物选择区以后的好氧反应区。3.12
预处理pretreatment
指进水水质能满足SBR工艺生化要求时,在SBR反应池前设置的处理措施。如格栅、沉砂池、初沉池、气浮池、隔油池、纤维及毛发捕集器等。3.13
前处理preprocessing
指进水水质不能满足SBR工艺生化要求时,根据调整水质的需要,在SBR反应池前设置的处理工艺。如水解酸化池、混凝沉淀池、中和池等。3.14
标准状态standardstate
指大气压为101325Pa、温度为293.15K的状态。4总体要求
4.1SBR法宜用于中、小型城镇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工程。4.2应根据去除碳源污染物、脱氮、除磷、好氧污泥稳定等不同要求和外部环境条件,选择适宜的SBR法及其变形工艺。
4.3应充分考虑冬季低温对SBR工艺去除碳源污染物、脱氮和除磷的影响,必要时可采取如下措施:降低负荷、减少排泥(增长泥龄)、调整厌氧及缺氧时段的水力停留时间、保温或增温等。4.4应根据可能发生的运行条件,设置不同的SBR工艺运行方案。4.5SBR污水处理厂(站)应遵守以下规定:a)污水处理厂厂址选择和总体布置应符合GB50014的有关规定。总图设计应符合GB50187的有关规定。
b)污水处理厂(站)的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城镇防洪标准,且有良好的排水条件。c)污水处理厂(站)建筑物的防火设计应符合GBJ16和GB50222的规定,d)污水处理厂(站)区堆放污泥、药品的贮存场应符合GB18599的规定。e)污水处理厂(站)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及其他污染物的治理与排放,应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的有关规定,防止二次污染。f)污水处理厂(站)的噪声和振动控制设计应符合GBJ87和GB50040的规定,机房内、外的噪声应分别符合GBZ2和GB3096的规定,厂界噪声应符合GB12348的规定。3
HJ577—2010
g)污水处理厂(站)的设计、建设、运行过程中应重视职业卫生和劳动安全,严格执行GBZ1、GBZ2和GB12801的规定。污水处理工程建成运行的同时,安全和卫生设施应同时建成运行,并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4.6城镇污水处理厂应按照GB18918的相关规定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其他污水处理工程应按照国家或当地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验收和运行应符合HJ/T353、HJ/T354和HJ/T355的相关规定。5设计流量和设计水质
设计流量
5.1.1城镇污水设计流量
城镇早流污水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Q=Q+om
式中:Qa—旱流污水设计流量,L/s;2——综合生活污水设计流量,L/s;om
工业废水设计流量,L/s。
5.1.1.2城镇合流污水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g=+g,
式中:Q——污水设计流量,L/s;-旱流污水设计流量,L/s:
9,——雨水设计流量,L/s。
5.1.1.3综合生活污水设计流量为服务人口与相对应的综合生活污水定额之积。综合生活污水定额应根据当地的用水定额,结合建筑物内部给排水设施水平和排水系统普及程度等因素确定,可按当地相关用水定额的80%~90%设计。
5.1.1.4综合生活污水量总变化系数应根据当地实际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资料确定,没有测定资料时,可按GB50014中的相关规定取值,见表1。表1
平均日流量/(L/s)
总变化系数
综合生活污水量总变化系数
5.1.1.5排入市政管网的工业废水设计流量应根据城镇市政排水系统覆盖范围内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统计调查资料确定。
5.1.1.6雨水设计流量参照GB50014的有关规定。5.1.1.7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应考虑入渗地下水量,入渗地下水量宜根据实际测定资料确定。5.1.2工业废水设计流量
5.1.2.1工业废水设计流量应按工厂或工业园区总排放口实际测定的废水流量设计。测试方法应符合HJ/T91的规定。
5.1.2.2工业废水流量变化应根据工艺特点进行实测。HJ577—2010
5.1.2.3不能取得实际测定数据时可参照国家现行工业用水量的有关规定折算确定,或根据同行业同规模同工艺现有工厂排水数据类比确定。5.1.2.4在有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合并处理时,工厂内或工业园区内的生活污水量、沐浴污水量的确定,应符合GB50015的有关规定。5.1.2.5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设计流量的确定可参照城镇污水设计流量的确定方法。5.1.3不同构筑物的设计流量
5.1.3.1提升泵房、格栅井、沉砂池宜按合流污水设计流量计算。5.1.3.2初沉池宜按旱流污水流量设计,并用合流污水设计流量校核,校核的沉淀时间不宜小于30min。5.1.3.3反应池宜按日平均污水流量设计;反应池前后的水泵、管道等输水设施应按最高日最高时污水流量设计。
5.2设计水质
城镇污水的设计水质应根据实际测定的调查资料确定,其测定方法和数据处理方法应符合5.2.1
HJ/T91的规定。无调查资料时,可按下列标准折算设计:a)生活污水的五日生化需氧量按每人每天2550g计算;b)生活污水的悬浮固体量按每人每天40~65g计算;c)生活污水的总氮量按每人每天5~11g计算:d)生活污水的总磷量按每人每天0.7~1.4g计算。5.2.2工业废水的设计水质,应根据工业废水的实际测定数据确定,其测定方法和数据处理方法应符合HJ/T91的规定。无实际测定数据时,可参照类似工厂的排放资料类比确定。5.2.3SBR进水应符合下列条件:a)水温宜为12~35℃C、pH值宜为69、BOD,/COD的值宜不小于0.3;b)有去除氨氨要求时,进水总碱度(以CaCO,计)/氨氮(NH-N)的值宜不小于7.14,不满足时应补充碱度;
c)有脱氮要求时,进水的BOD/总氮(TN)的值宜不小于4.0,总碱度(以CaCO,计)/氨氮的值宜不小于3.6,不满足时应补充碳源或碱度;d)有除磷要求时,进水的BOD/总磷(TP)的值宜不小于17;e)要求同时脱氮除磷时,宜同时满足c)和d)的要求。5.3污染物去除率
SBR污水处理工艺的污染物去除率按照表2计算。表2SBR污水处理工艺的污染物去除率设计值污染物去除率/%
污水类别
城镇污水
工业废水
主体工艺
初次沉淀+SBR
预处理+SBR
悬浮物
五日生化需氧
量(BOD,)
化学耗氧量
注:*应根据水质、SBR工艺类型等情况,决定是否设置初次沉淀池。氨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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