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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T 154.1-201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MT/T 154.1-2011

中文名称:煤矿机电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第1部分:导则

标准类别:煤炭行业标准(MT)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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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煤矿 机电产品 型号 编制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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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T 154.1-2011 煤矿机电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第1部分:导则 MT/T154.1-2011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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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73.010
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MT/T154.12011
代替MT151.1-1992
煤矿机电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第1部分:导则
The model dcsignation of clectromechanical product for coal minePartl:Directive
2011-04-12发布
2011-09-01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前言
MT/T154《煤矿机电产品型号编制方法》按部分发布,拟分为17个部分:第1部分:导则;
第2部分:电器产品型号编制方法:第3部分:刨煤机型号编制方法;第4部分:带式输送机型号编制方法;第5部分:液压支架型号编制方法:第6部分:矿灯型号编制方法:
第7部分:煤用分选设备型号编制方法;第8部分:辅助运输设备型号编制方法;第9部分:煤用筛分设备型号编制方法:第10部分:安全仪器仪表产品型号编制方法:第11部分:滚筒采煤机型号编制方法;第12部分:通信、自动化产品型号编制方法:第13部分:煤矿机车型号编制方法:第14部分:矿灯充电架型号编制方法:第15部分:装煤机型号编制方法;第16部分:刮板输送机型号编制方法;第17部分:悬臂式掘进机型号编制方法。MT/T 154.1-2011
本部分为MT/T154的第1部分。本部分代替MT/T154.1-1992《煤矿机电产品型号的编制导则和管理办法》。
MT/T154是对煤炭行业各类煤矿机电产品型号编制方法的整合。整合后,除了MT/T154原有的第1~10部分,其第11~15部分将分别代替MT/T83-2006《滚筒采煤机产品型号编制方法》、MT/T286-1992《煤矿通信、自动化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MT/T333-1993《煤矿机车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MT/T455-1993《矿灯充电架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和MT/T473-1993《装煤机型号编制方法》,第16~17部分为新增加的。本部分与MT/T154.1-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范围(1992年版的第1章;本版的第1章);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增加了“企业代号不应编入产品型号规定(见3.5);改“主参数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为“主体部分中的主参数应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增加的主参数宜用阿拉伯数字表示。”(1992年版的5.2;本版的5.1.2、5.2.3);删除了有关产品型号管理的内容(1992年版的5.2、第6章、附录A和附录B)。本部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煤炭行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由煤炭行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起草。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乐卫良、杨轶、冯泾若、祁世原、吴明桂。I
YKNiKa
1范围
煤矿机电产品型号编制方法第1部分:导则MT/T154.1-2011
MT/T154的本部分规定了煤矿机电产品型号(以下简称“产品型号”)的编制原则、组成和排列方式,以及编制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MT/T154标准预计结构中各部分标准的编写,其它煤矿机电产品型号编制方法标准的编写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MT/T154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15663(所有部分)煤矿科技术语3产品型号的编制原则
3.1产品型号力求简明,易予识别。3.2产品型号由大写的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及其他符号组成。同类型不同产品,不应出现相同的产品型号。3.3
3.4相同产品,不宜出现不同的产品型号。3.5企业代号不应编入产品型号。4产品型号的组成和排列方式
4.1产品型号组成
4.1.1产品型号由主体部分和补充部分组成。4.1.2产品型号中应有主体部分。产品型号的主体部分由该产品的产品类型代号和一个主参数表示,4.1.3当仅有主体部分难以区分时,则可增加补充部分。产品型号的补充部分包括:第一特征代号、第二特征代号、补充特征代号和设计修改序号;还可以适当增加主参数的数目。4.2产品型号的排列
产品型号的排列方式如下:
0
设计修改序号
补充特征代号
主参数
第二特征代号
第一特征代号
产品类型代号
上图中,实线框为产品型号的主体部分,虚线框为产品型号的补充部分。5产品型号的编制方法
5.1产品型号的主体部分
MT/T154.1-2011
5.1.1产品型号主体部分中的“产品类型代号”以产品的类别划分,可视产品发展的范围来确定,具体如何划定范围由各归口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决定。“产品类型代号”的具体表示方法由MT/T154的其它部分予以规定。
5.1.2产品型号主体部分中的“主参数”应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当所用的主参数表示配用n个相同动力或器件时,应用“n×”符号表示。主参数不应出现小数点(国家标准规定的除外),其位数以达到最小为限。
5.2产品型号的补充部分wwW.bzxz.Net
5.2.1产品型号补充部分中的“第一特征代号”和“第二特征代号”的作用是:当产品类型、主参数均相同,而产品的特征(使用场所、结构、性能)不同,需要区分时,作识别之用。5.2.2产品型号补充部分中的“补充特征代号”的作用是:当产品类型、主参数,第一、第二特征均相同,而需要区分时,作识别之用。“补充特征代号”根据需要可设若干个,但仍应简明,以能区分为限。5.2.3若需增加主参数以表示和区分时,则增加的主参数宜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当用两个以上主参数时,参数与参数之间应用符号“”隔开。5.2.4允许在“产品类型代号”之前(或后)增加“序号”,“序号”以阿拉伯数字表示。5.2.5允许在主参数之前(或后)加一横短线,以便于区分。5.3产品型号中的代号表示方法
5.3.1产品型号中的类型代号及特征代号应用汉语拼音的大写字母表示;但不能用其中的I、O两个字母。
5.3.2产品型号中“设计修改序号”应用加括号的大写汉语拼音字母(A)、(B)、…依次表示。5.3.3产品型号中的数字、字母和产品名称的汉字字体的大小要相仿,不得用角标。5.4产品型号编制方法的参考示例示例1:酸性矿灯
多灯丝(补充特征代号)
蓄电池额定容量,单位为安培小时(Ah)(主参数)铅酸蓄电池(第一特征代号)
矿灯(产品类型代号)
示例2:真空电磁起动器
QBZ1—2X315/660
主电路数×额定电流,单位为安培(A)/额定电压,单位为伏特(V)(主参数)
第一次登记(序号)
真空(第二特征代号)
隔爆型(第一特征代号)
起动器(产品类型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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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3:滚筒采煤机
750/1815
示例4:煤矿用带式输送机
产品型号的应用
电气调速牵引(补充特征代号)无链式(补充特征代号)
高型(补充特征代号)
MT/T154.1-2011
台截割电机功率/装机总功率,单位为千瓦(kW)(主参数)滚简式(第一特征代号)
采煤机(产品类型代号)
第二次修改设计(设计修改序号)向上输送(补充特征代号)
主参数:带宽,单位为厘米(cm)(分段功率,单位为千瓦(kW)钢架(第二特征代号)
可伸缩(第一特征代号)
煤矿用带式输送机(产品类型代号)产品型号加上产品名称是产品的全称。产品名称应符合GB/T15663(所有部分)的规定。在正式文件第一次出现时,应写出产品全称。以后,在不致引起误解的前提下,可以仅用产品型号或产品名称,也可用产品名称的简称来代替产品的全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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