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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1952.1-201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1952.1-2012

中文名称:软体家具 沙发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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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1952.1-2012 软体家具 沙发 QB/T1952.1-2012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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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97.140
分类号:Y81
备案号:37963-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1952.1—2012
代替QB/T1952.1-2003
软体家具
Upholsteredfurniture-Sofa
2012-11-07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03-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QB/T1952.1—2012
本标准代替QB/T1952.1一2003《软体家具沙发》,与QB/T1952.1-200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增加、更新了部分引用标准(见第2章,2003年版的第2章);修改了产品分类要求(见第4章,2003年版的第4章):增加了产品用料一致性要求(见5.2表2):删除了底脚平稳性(见5.1表1,2003版的5.1表1);-修改了木材含水率要求(见5.2表2,2003年版的5.1表1)-修改了面料外观要求的部分内容:修改了饰面外观要求的部分内容(见5.3表3,2003年版的5.1表1):
增加了饰面外观要求的金属件要求(见5.3表3);-修改了金属件表面涂层耐腐蚀要求(见5.4.1表4,2003年版的5.1表1);删除了铬层厚度要求(见2003年版的5.1表1);-增加了纺织面料耐酸汗渍色牢度要求(见5.4.2.2):增加了纺织面料耐碱汗渍色牢度要求(见5.4.2.3):-修改了产品标志(见5.7,2003年版的5.1表1);一修改了试验方法。增加了用料一致性判定的试验方法,修改了金属件表面涂层理化性能试验方法,删除了金属件表面电镀层铬层厚度的试验方法,修改了纺织面料和人造革色牢度试验方法,增加了纺织面料耐汗渍色牢度的试验方法(见第6章)。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家具及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深圳市德胜家具有限公司、深圳市左右家私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市榆堡集美家具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绍兴花为媒集团有限公司、湖北联乐床具集团有限公司、泉州汇丰傢俬有限公司、强力家具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全友家私有限公司、博洛尼家居用品(北京)有限公司、烟台吉斯家具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欧宝家具有限公司、敏华家具制造(深圳)有限公司、江苏斯可婴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刘曜国、万毅、孔庆媛、许俊、顾江生、郑秋伟、宋传江、金庆荣、雷顺辉、赵建国、蔡明、周德文、张友全、潘行胜、陈伟明、胡卫东。本标准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B/T3661.1-1999(原ZB/TY81002.1—1989)、QB/T1952.1—1994;QB/T1952.1—1999。
1范围wwW.bzxz.Net
软体家具沙发
QB/T1952.1-2012
本标准规定了沙发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使用的沙发。当有具体的产品标准时,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732漆膜耐冲击性测定法
GB/T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3252008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920-20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
GB/T3922-1995
GB/T4689.201996皮革涂层粘着牢度测定方法GB/T4893.4家具表面漆膜附着力交叉切割测定法GB/T4893.7
家具表面漆膜耐冷热温差测定法GB/T4893.8
家具表面漆膜耐磨性测定法
家具表面漆膜抗冲击测定法
GB/T4893.9
消费品使用说明第6部分:家具
GB/T6343一2009泡沫塑料及橡胶表观密度的测定GB/T6669—2008软质泡沫聚合材料压缩永久变形的测定GB/T6670-2008软质泡沫聚合材料落球法回弹性能的测定GB/T6739-2006色漆和清漆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9286
GB/T13667.1-2003钢制书架通用技术条件GB17927(所有部分)软体家具弹簧软床垫和沙发抗引燃特性的评定QB/T2537一2001皮革色牢度试验往复式磨擦色牢度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沙发sofa
以木质、金属或其他刚性材料为主体框架,表面覆以包覆弹性材料或其他软质材料构成的座具。3.2
嵌线inserting line
面料缝合时夹入的线条。
围边edge
沙发的座、背和扶手的周边部分。QB/T1952.1-2012
蛇簧zigzagspring
用弹簧钢丝弯曲成连续S形的弹簧。3.5
压缩量compressionamount
在沙发座面上的一个检测位置上,通过圆形垫块的中心分别施加两个垂直向下的力,测得沙发座面沿受力方向的一段位移差值。
背松动量relaxingamountofback在力学耐久性试验前,沙发处于原始自由状态时,测得的背后面中心线与基面之间的角度,经耐久性试验后,在保载条件下,在同一测量部位测得的角度,其差值为背松动量。3.7
量relaxingamountofarimrest
扶手松动量
在力学耐久性试验前,沙发处于原始自由状态时,在两个扶手前沿任选同一水平线上的两固定点之间测得的距离,经耐久性试验后,在保载条件下,再次在原两个固定点之间测得的距离,其差值为扶手松动量。
背剩余松动量
residual relaxing amount of back力学耐久性试验后,在卸载条件下,在背后面中心线与基面再次测得的角度,与耐久性试验前原始自由状态时测得的角度,其差值为背剩余松动量。3.9
扶手剩余松动量residualrelaxingamountofarmrest力学耐久性试验后,在卸载条件下,原两个固定点之间再次测得的距离,与耐久性试验前原始自由状态时测得的距离,其差值为扶手剩余松动量。3.10
座前宽
the front width of seat
沙发的扶手前沿内侧座面的最宽处,若无扶手则为座面前沿的最宽处。3.11
depthof seat
沙发的座面前沿中心点至座面与背面前交接处中心点的距离,3.12
座前高
the front height of seat
沙发的座面前沿中心点至地面的垂直距离。3.13
heightofback
沙发的背上沿中心点至地面的垂直距离。2
4产品分类
4.1按产品的包覆材料分类:
皮革沙发:
布艺沙发:
布革沙发。
4.1.1皮革沙发
根据天然动物皮革与人造革的使用比例、使用部位,皮革沙发分为3类:全皮沙发:外表(除座面底部外)均使用天然动物皮革包覆的沙发:QB/T1952.1-2012
皮沙发:外表的座面、靠背前面及上沿面、扶手内侧面及上沿面部位(硬质材料扶手除外)均使用天然动物皮革包覆,其他外表部位(除座面底部外)可使用人造革材料的沙发;人造革沙发:主要外表(除座面底部外)使用人造革包覆的沙发。4.1.2布艺沙发
外表使用毛料、麻料、棉料、化纤或混纺等纺织面料包覆的沙发4.1.3布革沙发
外表使用纺织面料与天然动物皮革或人造革等包覆(部位不论)的沙发。4.2按产品使用功能分类:
普通沙发:只具备座具功能的沙发;多功能沙发:除具有座具功能外,还兼有如睡床等其他功能的多用沙发。要求
5.1主要尺寸及外形对称度
产品主要尺寸及外形对称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主要尺寸及外形对称度
主要尺寸。
检验项目
座前宽B
(功能尺寸)
外形对称度
座深T
座前高H
背高H2
座面对称度
背面对称度
相同扶手对称度
围边对称度
单人沙发≥480:双人沙发≥960:双人以上沙发≥1440
480~600
340~440
≥600
对角线长度界限
≤1000
≤1000
厚度差≤5
允许差值
单位为旁米
项目分类
当有特殊要求或合同要求时,产品的主要尺寸由供需双方商定,并在合同和产品使用说明中明示。一般
QB/T1952.1-2012
5.2产品用料、加工
产品用料、加工应符合表2的规定。序号
检验项目
表2产品用料、加工
产品中主要使用的包覆材料(包括软质包覆材料、硬质包覆材料)、用料一致性
木制件
木材含水率”W
金属件/mm
铺垫料
表观密度/
(kg/m2)
回弹性
能(除慢回
弹泡沫塑
料外)
框架材料、弹性材料、其他材料及其使用部位,应与产品标识、使用说明中明示的一致
内部用料不应使用:(1)贯通裂缝材:(2)昆虫尚在俊蚀的木材;(3)轻微腐朽材面积超过零部件面积15%的木材:(4)腐朽材深度超过材厚25%的木材:(5)有轻微裂缝或节子,影响结构强度的木材:(6)带有树皮的木材
内部木制件应经刨削处理,粗光外表用料:(1)针阔叶树种在同一胶拼件中不应混用;(2)材色和纹理应相似
外表用料不应使用:(1)贯通裂缝材:(2)昆虫尚在侵蚀的木材:(3)腐朽材:(4)死节材:(5)未经处理带有树脂凳的木材:(6)脱胶的人造板材:(7)带有树皮的木材外表用料不应使用:(1)节子宽度超过材宽1/3的木材:(2)节子直径超过12mm的木材
外表用料正视面不应:(1)有裂纹;(2)有缺校外表用料侧视面裂纹、缺棱应进行修补加工8%≤W≤产品所在生产地区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b+1%各种管材或异型管材,其受力部件的管壁厚度不应小于1.2圆度
金属管弯曲处直径≤25
金属管弯曲处直径>25
麻毡(布)、棕毡、棉毡、棉(或化学)絮用纤维等铺垫材料应(1)干燥;(2)无带烂变质及刺鼻异常气味:(3)光夹含泥砂及金属物等杂质:(4)目视无检出危害健康的节足动物或蟑蟀卵夹等座面
其他部位
TiKAoNKAca
≥45%
≥40%
≥35%
项目分类
检验项目
压缩永
久变形
防锈处理
摩擦声
表2(续)
内部的金属件和各类型弹簧等配件均应经防锈处理,不应有锈蚀徒手压座面和背面,应无异常的金属件摩擦或撞击等响声QB/T1952.1-2012
项目分类
注:凡有“*”记号表示该单项中有2个以上(含2个)检验项日,若有1个检验内容不符合要求时,应按1个不合格计数。
“合同另有要求时,应在合同中明示。b产品所在生产地区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见附录A。5.3外观性能
产品的外观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产品外观性能
检验项目
缝纫和包覆
金属件
面料应保持清洁,无破损
纺织面料应:(1)同一部位绒面的绒毛方向应一致;(2)无明显色差:(3)无残疵点
皮革面料应:(1)无明显色差:(2)无表面龟裂面料缝线应:(1)无跳针或明显浮线:(2)无断线或脱线现象或外露线头
嵌线应圆滑顺直及圆弧处均匀对称外露泡钉应:(1)排列整齐、间距基本相等:(2)无松动脱落;(3)无明显敲扁或脱漆
面料的包覆应:(1)平服饱满无明显皱折:(2)松紧均匀无明显松弛现象;(3)对称工艺皱折线条应对称均匀弯曲处圆弧应圆滑一致
金属件铆接处应端正圆滑,无明显锤印金属件铆接处不应有漏铆或脱铆金属件焊接处应牢固
管材表面接缝处应:(1)焊缝均匀:(2)无毛刺;(3)无锐棱:(4)无飞溉;(5)无裂纹;(7)无明显登缝金属件焊接处不应有:(1)脱焊:(2)虚焊:(3)毛刺:(4)焊穿;(5)锐棱:(6)咬边或飞溅;(7)裂纹基本
项目分类
QB/T1952.1—2012
检验项目
木制件
五金件及其
配件安装
表3(续)
人造板制成的零部件外露部位应封边处理,封边应平整无脱胶、无漏胶
外表木制件应平整精光:(1)无头:(2)无创痕;(3)无崩茬:(4)无逆纹;(5)无沟纹
外表木制件应:(1)倒楞均匀:(2)圆角和弧度及线条对称均匀:(3)频直光滑
外表木制件车木线型应:(1)对称部件对称一致;(2)无刀痕、砂痕等缺陷
烘漆或喷塑涂层应:(1)无明显流挂;(2)无凹凸疙瘩:(3)无皱皮:(4)无飞漆;(5)无漏喷:(6)无锈蚀电镀层应:(1)表面无烧焦:(2)无明显针孔:(3)无划痕:(4)无毛刺:(5)无露底:(6)无起泡:(7)无泛黄;(8)展
无花斑:(9)无磕碰伤
金属五金件及其配件应:(1)表面细密:(2)无锈蚀:(3)无氧化膜脱落:(4)无刃口;(5)无锐校;(6)无毛刺:(7)无黑斑
涂层饰面应无明显色差及裂纹或脱落漆膜涂层应:(1)无明显流挂:(2)无针孔;(3)无皱皮或无涨边:(4)无明显积粉或杂渣:(5)无明显制毛:(6)无明木
显色差
漆膜涂层应:(1)无漏漆;(2)无明显鼓泡:(3)无涂层脱落或裂纹
安装应配合严密牢固
安装固定孔(选择孔除外)不应漏打连按操丝或少件项目分类
基本分级
五金件及其配件使用应灵活
注:凡有“*”记号表示该单项中有2个以上(含2个)检验项目,若有1个检验内容不符合要求时,应按1个不合格计数。
5.4理化性能
5.4.1表面涂层理化性能
产品表面涂层理化性能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表面涂层理化性能
检验项目
木制件
漆膜涂层
附着力(交
叉切割法)
KAONiKAa
项目分类
基本分级
检验项目
附着力(交
叉切割法)
木制件
漆膜涂层
金属件
表面涂层
金属件
电镀层
耐磨性
1000次磨转
耐冷热温差
抗冲击
冲击强度
附着力
耐腐蚀
耐腐蚀
表4(续)
3周期应无鼓泡、裂纹和明显失光冲击高度50mm,≥3级
≥3.92J,无剥落、裂纹等
100h内,观案溶剂中样板上划道两侧3mm以外,应无气泡产生
100h后,检查划道两侧3mm以外,应无锈迹、剥落、起皱、变色和失光现象
盐雾试验1周期,锈点应≤20点/dm2,其中直径≥1.5mm,锈点不超过5点
覆面材料理化性能(以下为基本项目)各种面料颜色干摩擦牢度不应小于4级。5.4.2.1
纺织面料耐酸汗渍色牢度不应小于3级。5.4.2.2
5.4.2.3纺织面料耐碱汗渍色牢度不应小于3级。5.4.2.4皮革涂层粘着牢度不应小于2.5N/10mm。5.5力学性能
产品经力学性能测试后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5产品力学性能
检验项目
沙发座、背及
扶手耐久性
背松动量
60.000次
40000次
20.000次
经各相应等级测试后,沙发座、背及扶手的面料应完好无损,面料缝纫处无脱线或开裂,垫料无移位或破损,弹无倾斜、无松动或断贫,纽带无断裂损坏或松动,骨架无永久性松动或断裂2
QB/T1952.1-2012
项目分类
项月分类
QB/T1952.1-2012
检验项目
背剩余松动量
扶手松动量/mm
扶手剩余松动量
压缩量/mm
表5(续)
单人沙发≤20,双人以上(含双人)沙发≤10单人沙发≤10,双人以上(含双人)沙发≤5座面压缩量a≥55
座面压缩量≤110
5.6安全性能(以下为基本项目)5.6.1沙发在正常使用中应无尖锐金属物穿出座面或靠背等部位。5.6.1座面与扶手或靠背之间的间隙缝内,徒手伸入后应无刃口、毛刺等。外露部件应无刃口或毛刺。
5.6.1产品抗引燃特性应符合GB17927的要求。5.7使用说明(基本项目)
产品应附有使用说明,使用说明的编写应符合GB5296.6的规定,内容应至少包括:a)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执行标准编号:b)产品主要尺寸、使用场合;
c)产品要原、辅材料名称;
d)有害物质限量指标(当相关国家标准实施后);e)产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f)产品保养方法。
6试验方法
主要尺寸及外形对称度
项日分类
检查产品图纸中标注的设计尺寸或实物样品的实测值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规定。产品的尺寸标注见图1和图2。
KAoNrKAca
6.1.1座前高H
QB/T1952.1-2012
将直径100mm硬质圆形垫块置于沙发座面中心线上,使垫块的端面与沙发座面前沿边平齐,对于弧形座面则使垫块置于沙发座面前沿刚好不会掉下之处且不悬空,通过垫块垂直向下施加75N力(含垫块白重),测出垫块上表面与水平地而距离的实测值,减去垫块厚度即为座前高。6.1.2座前宽B
测量两个扶手内侧的水平距离。6.1.3座深T
测量从座面前沿垂直线上测量到靠背的垂直距离。6.1.4背高H2
测量沙发靠背顶端到地面的垂直距离。6.1.5座面和背面对称度
在座面和背面上,分别测量出两个对角线的长度值,然后计算出其差值。6.1.6相同扶手对称度
在两只相同的扶手正视面作为一个四边形的两边对称时,分别测量其四边形的对称边的两个对角线长度值,然后计算出其差值。
6.1.7围边对称度
测量相对于沙发对称轴两边对应相同的围边的厚度值,计算其差值。6.2产品用料、加工
6.2.1用料一致性
一般情况下,通过感官对产品使用的包覆材料(包括软质包覆材料、硬质包覆材料)、框架材料、弹性材料、其他材料及其使用部位,同产品标识、使用说明中的明示信息进行核实,记录检查结果。必要时,采取材料对应的产品标准进行材料检验。6.2.2木材含水率
按GB/T3324一2008中5.3.4的规定进行。6.2.3金属件用料
使用精度不低于0.02mm的游标卡尺在沙发金属件断面进行测量。6.2.4圆度
用精度不低于0.05mm的卡尺测量圆管弯曲段中部最大管径和最小管径,其差值即为圆度评定值。6.2.5泡沫塑料
6.2.5.1表观密度的测定按GB/T6343—2009的规定进行。9
QB/T1952.1-2012
6.2.5.2回弹性能的测定按GB/T6670一2008的规定进行,试验采用方法A。取样部位为试件的座面,也可以在与检验样品相同的材料上取样。6.2.5.3压缩永久变形的测定按GB/T6669一2008的规定进行,试验采用方法A。取样部位为试件的座面,也可以在与检验样品相同的材料上取样。6.2.5.4其他
按6.3的规定进行,必要时,使用直尺或游标卡尺。6.3外观性能
在自然光下或光照度为3001x~6001x的近似自然光(例如40W日光灯)下,视距为700mm~1000mm。存在争议时,由3人共同检验,以多数相同结论为检验结果。6.4理化性能
6.4.1木制件表面漆膜涂层理化性能试验按GB/T4893.4、GB/T4893.7、GB/T4893.8、GB/T4893.9的相应规定进行。
6.4.2金属件表面涂层理化性能试验中的硬度按GB/T6739一2006的规定进行:冲击强度按GB/T1732的规定进行;附着力按GB/T9286的规定进行,以多数相同值作为评定结果;耐腐蚀按GB/T13667.1一2003中7.3.3.7的规定进行。
6.4.3金属件表面电镀层理化性能试验按GB/T3325一2008的规定进行。6.4.4皮革颜色摩擦牢度试验按QB/T2537一2001的规定进行,试验采用干擦法。纺织面料摩擦色牢度试验按GB/T3920一2008的规定进行。取样部位为试样的座面、扶手或靠背。如果这些部位的材料不同,则分开取样,取最差检验结果为评定值。也可以在与检验样品相同的材料上取样,6.4.5纺织面料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按GB/T3922一1995的规定进行。取样部位为试样的座面、扶手或靠背。如果这些部位的材料不同,则分开取样,取最差检验结果为评定值。也可以在与检验样品相同的材料上取样。
6.4.6皮革涂层粘着牢度试验按GB/T4689.20-1996的规定进行。取样部位为试样的座面、扶手或靠背。如果这些部位的材料不同,则分开取样,取最差检验结果为评定值。也可以在与检验样品相同的材料上取样。
6.5力学性能
按附录B的规定进行。
6.6安全性能
6.6.1抗引燃性能
按GB17927的规定进行。
6.6.2其他
按6.3的规定进行。
6.7使用说明
查看产品的相关使用说明,看其给出的内容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规定。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7.1.1型式检验
7.1.1.1型式检验项目
第5章规定的所有项月。
TKAoNrK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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