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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6481-199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B/T 6481-1992

中文名称:蓄电池车辆用直流斩波器

标准类别:机械行业标准(JB)

英文名称: DC chopper for battery vehicle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2-08-06

实施日期:1993-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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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电工>>电气设备与器具>>K63牵引电气设备

关联标准

采标情况:neq IEC 60411-4:1986

出版信息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页数:7 页

标准价格:12.0 元

出版日期:1993-01-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朱新贺、赵俊库

起草单位:常州开关厂、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沈阳自动控制研究设计院、沈阳电工专用

归口单位:机械电子工业部湘潭牵引电气设备研究所

提出单位:机械电子工业部湘潭牵引电气设备研究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蓄电池车辆(蓄电池为能源的工业车辆及其它道路车辆)用直流斩波器(以下简称斩波器)的使用条件、技术要求和试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蓄电池车辆用斩波器,该斩波器作为蓄电池车辆主牵引(行走)电动机调速之用.原则上也适用于蓄电池车辆上的辅助(油泵和转向)电动机用斩波器. JB/T 6481-1992 蓄电池车辆用直流斩波器 JB/T6481-1992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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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6481-92
蓄电池车辆用直流波器
1992-08-0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1993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蓄电池车辆用直流波器
本标准参照采用IEC411一4(1986)《车辆用直流斩波变流器》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JB6481-
本标准规定了蓄电池车辆(露电池为能源的工业车辆及其它道路车辆)用直流斩波器(以下简称斩波器)的使用条件、技术要求和试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器电池车辆用斩波器,该波器作为蓄电池车辆主牵引(行走)电动机调速之用。原则上也适用于蓄电池车辆上的辅助(油泵和转向)电动机用斩波器。2·引用标准
GB6104
GB2900.33
GB7677
JB3974
ZBK63002
ZBK63003
JB3136
JB3137
JB3085
使用条件
电气设备额定电流
机动工业车辆名词术语
电工名词术语·变流器
半导体直接直流变流器
蓄电池车辆用直流电器基本技术条件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牵引电器基本技术条件
牵引电器基本试验方法
电力传动装置用印刷电路板装焊技术规范电力传动控制装置用印刷电路板技术条件装有电子器件的电力传动控制装置的产品包装与运输规留正常使用条件
斩波器在下列环境下应能正常工作。3.1.1海拨高度不超过1200m。
3.1.2环境温度为一25~40℃,且年平均温度不超过25℃:3.1.3最湿月的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为.90%,同时该月月平均最低温度不大于25℃,短时最大相对湿度允许达100%。
3.1.4相应于蓄电池车辆的垂向、横向和纵向具有频率为1至50Hz的正弦振动,其报幅不大于A,A为:
3.1.5最大冲击加速度
纵向(车辆行进方向)
机械电子工业部1992—08--06批准当f为:1至10Hz时
当f为10至50Hz时
1993—01-01实施
*3—1
10m/st
JB6481-92
垂直方向
3.1.6在下列环境中使用时,应对斩波器加以防护;a.wwW.bzxz.Net
腐蚀性气体或导电尘埃;
雨水或滴水场地;
有足以导致电子器件损坏,系统失控的无线电干扰源或放射性剂量。e
3.1.7蓄电池电源电压波动范围为额定电压的70%~110%。3.2使用条件超出4.1正常使用条件者,由用户与制造单位商定。4技术要求
4.1额定输入电压值等级
蓄电池电源电压的额定值为斩波器的额定输入电压值即24,48,72(80),96V。超出以上电压范围者由用户与制造单位商定。4.2、.额定输出电流值等级
斩波器的额定输出电流值为50,100,160,200,250,315A。超出以上额定电流值范围者由用户与制造单位商定。并在GB762中选取。4.3过载能力
斩波器的过载能力按表1数据。
过载持续时间
瞬时(5s)
注:le—斩波器额定输出电流值,括号内的值仅限于老产品。4.4斩波器频率
斩波器斩波频率由产品技术条件规定。4.5:输出电压(调压)范围
过载倍数
1.6Te;(1.4 le),(1.2 le)
3Ies(2.5Te):(2 Te)
5 le;(4 Te)
波器的输出电压与输入电压之比(即调压比)不得低于10%~90%的范围,并连续可调。4.6斩波器应具备短路、失控保护功能。需增加其它功能时由用户与制造单位商定。4.7斩波器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由产品技术条件规定,但不得少于3000h。4.8斩波器在额定负载下运行时,其音频噪声应不大于60dB(A)。折波器装置的最小电气间隙和最小爬电距离按ZBK63002规定执行。4.9
4.10新波器的电联接点和紧固件都必须牢靠。相同型号斩波器的安装尺寸和备件(配件)具有互换性。4.12斩波器的主要电器元件必须符合JB3974的相应规定。同时还应满足相应专业技术标准。4.1
斩波器的控制单元电路板的设计、制造必须符合JB3137和JB3136的有关规定。5试验要求
5.1轻载试验
此项试验在额定电压,不小于10%的额定电流下进行。目的是为验证斩波器的接线是否正确,其静态控制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5.2输出电压(调压)范围试验
JB6481--92
进行此项试验,斩波器的输入端和输出端均接上0.5级的直流电压表和电流表。5.2.1最低输入电压试验
输入70%额定电压和输出4.3条表1项2所规定的最大电流,斩波器的输出电压值应不小于90%的输入电压值
5.2.2最高输入电压试验
输入110%额定电压和输出10%的额定电流,斩波器的输出电压值应不大于10%的输入电压值。5.3重复起动试验
在额定负载下,输入70%额定电压,重复起动5次,每次间隔3$。5.4温升试验
试验在规定负载,等效工况和规定的冷却条件(由产品技术条件具体规定)下运行至平衡温度,斩波器各电器零部件的温升极限值见表2。项
导电发热体名称
用螺钉连接的电接触部分(铝质)用爆钉连接的电接触部分(铜质)功率半导体器件外壳
电子控制单元
换流电感(线图)(紫铜)
温升极限
5.5换流能力(短时过载)试验
斩波器达到平衡温度后,输入70%额定电压、输出4.3条表1项2所规定的最大电流且脉动率最大的条件下进行。持续时间1min。对由门极关断晶闻管(GTO)、巨型功率晶体管(GTR)构成的斩波器换流能力试验要求由产品技术条件规定。
5.6长时过载试验
本试验用以检验斩波器承受长时间过载能力。斩波器达到平衡温度后,输入额定电压,输出4.3条表1项1所规定电流,持续时间5min,且调压比在90%的条件下进行。
5.7音频噪声试验
斩波器在额定负载下运行时的音额噪声不应大于60dB(A)。波器所传播的音题噪声应在离斩波器外壳水平距离1m处进行测定。
5.8高温试验
斩波器置于高温箱内,使温度由环境温度逐渐升至40士2℃下,升温时间不小于0.5h,在40士2℃下保持2h后,斩波器接通电源进行试验,斩波器应能满足5.3和5.5条的要求。5.9低温试验
波器置于低温箱内,使箱内温度逐渐地降低到一25土2℃,降温时间不小于0.5h,并在一25士2℃时保持2h后接通电源进行试验,斩波器应能满足5.3和5.5条的要求。5.10振动冲击试验
斩波器在第3.1.4和第3.1.5条的振动冲击条件下,不应产生机械损伤,紧固件松脱等现象,斩波器应能正常工作。
5.11短路试验
斩波器输入电压为1.1倍额定电压,等效负载,输出电流为规定的最大值,通电1min后闭合与电阻33
JB6481-92
负载并联的短路接触器,保护环节应可靠动作。待短路排除后,斩波器应能重新起动工作。5.12失控保护试验
斩波器工作中如发生失控,其失控保护环节应能在200ms内可靠分断被控电机电源,故障排除后能重新起动工作。
5.13耐潮试验
斩波器按GB2423.4高温40℃C试验周期为6天。试后产品的绝缘性能应能满足下列要求:斩波器的绝缘电阻不低于0.5Ma;a.
耐压性能应满足第5.14条及表3规定值的85%;b.
零部件不应出现明显锈斑和镀层脱落、起泡现象。c.
5.14绝缘耐压试验
斩波器的绝缘应能承受表3规定的交流50Hz正弦试验电压(有效值)1min,应无击穿或闪络现象。表3
额定电压
31~300
施加电压的部位
相互绝缘的带电部分之间及对地福互绝缘的带电部分之间及对地试验电压
5.15瞬时过载试验
波器输入额定电压,输出4.3条表1项3所规定的瞬时最大电流,瞬时为55,且调压比在90%的条件下进行。
6试验验收规则
斩波器的试验分为型式试验、出厂试验。6.1型式试验
6.1.1符合下列情况,必须进行部分或全部型式试验。a.
新产品试制及转产试制;
产品的结构、工艺或材料的更改足以影响其基本性能时;b.
批量生产的斩波器,应定期进行型式试验,期限不超过五年。c.
6.1.2型式试验样机不少于2台,且每台、每项试验均应合格。进行6.1.1条C项试验时,从批量产品检查合格的产品中任意抽2台。试验中如有不合格的试验项目,则加倍数量的产品对此项目进行复试,如加倍试验中仍有一台此项目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作不合格论。
6.2出厂试验
6.2.1每台产品出厂,由制造厂进行出厂试验。6.2.2当用户提出要求时,可选择部分或全部型式试验项目,对产品进行考核,因此而涉及的具体事项由供需双方协商。
6.3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除本标准中具体规定外,其余按ZBK63003进行。6.4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按表4进行。3—4
检试项目
一般检查
轻载试验
输出电压范围试验
重复起动试验
温升试验
换流能力试验
长时过载试验
音额噪声试验
高温试验
低温试验
振动冲击试验
短路试验
失控保护试验
耐潮试验
绝缘耐压试验
瞬时过载试验
JB6481—92
型式试验
5.6(推荐性的)
出厂试验
某些特殊要求试验项目,如可靠性强化试验,由用户与制造单位商定进行试验或装车考核。标志
7.1产品标志
产品必须装有固定可靠、使用耐久的名牌标志:产品名牌应安装在便于观察的位置。7.2
产品名牌内容
产品名称、型号;
额定电压、额定电流;
标准编号;
出厂序号:
产品重量;
制造厂名;
制造年、月。
产品的包装、运输、保管和保用期8.1斩波器采用单台方式包装。包装箱须符合JB3085的规定,以适应各种运输手段和运输环境,确保产品完好无损。
8.2在用户遵照产品的保管和使用方法的条件下,从制造厂发运日起的年内,产品因质量不良而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免费为用户修理或更换部件。3—5
随同产品应附的文件
产品合格证,
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
JB6481—92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机械电子工业部湘潭牵引电气设备研究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机械电子工业部湘潭牵引电气设备研究所负责起草。参加起草单位:常州开关厂、北京起重运输机械研究所、沈阳自动控制研究设计院、沈阳电工专用设备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新贺、赵俊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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