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708-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J 708-2014
中文名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钢铁建设项目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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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环境影响
评价
技术
钢铁
建设项目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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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HJ 708-201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钢铁建设项目
HJ708-2014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708-201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钢铁建设项目
Technical guideline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ironandsteelconstructionprojects(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4-10-30发布
环境保护部
2015-01-01实施
HJ708-2014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则
5工程分析
6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分析,
7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8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9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0环境风险评价
11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12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13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4产业政策符合性、规划相容性分析15厂址选择及总图布置合理性分析16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17公众参与
18结论及建议
附录A(资料性附录)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矩阵表次
附录B(资料性附录)钢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因子参考表.附录C(资料性附录)环境影响报告书专题设置.H
HJ708-2014www.bzxz.net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保护环境,规范钢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钢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原则、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附录A、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4年10月30日批准本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HJ708-2014
1适用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钢铁建设项目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一般原则、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的钢铁建设项目。本标准不适用于独立炼焦企业的建设项目、钢铁行业非主体工程、钢铁行业冶金矿山采矿和选矿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钢铁企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322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28662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HJ2.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环境空气和废气二嗯英类的测定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钢铁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导则清洁生产标准钢铁行业(铁合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1
HJ/T25
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基准清洁生产标准炼焦行业
HJ/T126
HJ/T166
HJ/T169
HJ/T318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清洁生产标准钢铁行业(中厚板轧钢)HJ708-2014
HJ/T365
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二嗯英排放监测技术规范HJ/T426
清洁生产标准钢铁行业(烧结)HJ/T427清洁生产标准钢铁行业(高炉炼铁)HJ/T428清洁生产标准钢铁行业(炼钢)《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年第3号公告)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境保护部2013年第14号公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2013年第36号公告)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手本标准。3.1
钢铁建设项目
指含有烧结/球团、炼焦、钢铁治炼及压延加工、铁合金冶炼等建设内容的建设项目。
3.2金属平衡
指运用质量守恒原理,说明某种金属元素在各工序中投入、产出、流失之间的平衡关系。3.3金属回收利用率
指生产全过程,最终产品中某种金属元素质量与原料中投入的该种金属元素质量的比值,以百分数表示。
3.4有毒有害元素平衡
指运用质量守恒原理,说明各生产工序输入与输出物料中硫、氟、铬、镍等元素质量之间的平衡关系。
3.5水平衡
指以工序及全厂为单元,在考虑水质、水温等工艺要求的基础上,说明输入、输出水量之间的平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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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煤气平衡
指以全厂为单元,焦炉煤气、高炉煤气、转炉煤气、熔融还原炉煤气和发生炉煤气的产生量与使用量、损耗量、放散量之间的平衡关系3.7生产用新鲜水量
指钢铁建设项目生产所需的新鲜水量。包括从城市自来水取用的水量、从地表水体(江、河、湖、库)和水井取用的水量、以及外购中水水量,不包括企业收集的雨水、取用的海水和城市污水水量。
4总则
4.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4.1.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包括施工期和运营期。4.1.2环境影响因素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应从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海洋、声环境、土壤、陆域/水生生物、土地利用等方面进行识别。4.1.3在调查区域环境特征和分析建设项目污染特征的基础上,应重点考虑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持久性和累积性影响。
4.1.4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可采用矩阵法,矩阵表可参考附录A。4.2评价因子筛选
4.2.1根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结果,结合工程特点和排污特征,确定建设项目污染因子(参考附录B),再结合区域环境特征,筛选各环境要素评价因子。4.2.2应明确给出污染源评价因子、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因子、环境影响预测因子和总量控制因子。
4.3评价等级
按照HJ2.1、HJ2.2、HJ/T2.3、HJ2.4、HJ610、HJ19、HJ/T169中的相关规定,分别确定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地下水、生态、环境风险评价等级。4.4评价范围及环境保护目标
按照HJ2.1、HJ2.2、HJ/T2.3、HJ2.4、HJ610、HJ19、HJ/T169中的相关规定,分别确定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地下水、生态、环境风险的评价范围。按环境要素说明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在图中标注,并列表给出其与建设项目边界或生产设施的距离、相对位置、特征及保护要求。4.5评价标准确定
4.5.1根据评价范围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功能区划,确定各评价因子所采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及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于项目所在地没有明确环境功能区划的,其执行标准须经项目所3
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认。HJ708-2014
4.5.2对于国家及地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污染物,可参照国内其他标准、国外或国际标准,并须经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认。4.6专题设置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钢铁建设项目,其专题设置可参考附录C,顺序及内容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
5工程分析
5.1工程分析主要内容
5.1.1项目概况
5.1.1.1主要内容
描述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建设规模、建设性质、建设地点、项目组成、产品方案、总平面布置、占地面积、占地类型、建设周期、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说明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基本情况,以及供水、供电、运输等外围条件。5.1.1.2技术要求
项目概况描述应全面、清晰,以文字或图表形式给出以下内容(表中量纲应采用国标计量单位,图中须标明方向标、风玫瑰、比例尺及图例等基本信息):a)按照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给出项目组成一览表,表中需明确主要装备名称、数量、规格及能力等内容1)主体工程:烧结球团、炼焦、炼铁、炼钢、压延加工、铁合金冶炼等;2)辅助工程:码头、原料场、石灰及白云石焙烧设施、氧气站、空压站、自备电厂等:
3)公用工程:供配电、给排水、燃气、热力、仓储、机修、检化验、总图运输等:4)环保工程:主要除尘、脱硫及脱硝设施、全厂污水处理厂、固废处置及综合利用设施等。
b)总平面布置图,图中应标明主要环保工程设施位置,c)全厂及主要工序技术经济指标表,表中须明确工艺指标、原材料消耗指标、能源消耗指标(工序能耗、动力消耗指标、二次能源回收指标)、作业制度等内容。d)主要原辅材料、燃料种类、消耗量、来源、运输方式、主要成分及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并附有资质单位出具的主要原、燃料全组分检测报告。5.1.2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染物排放量5.1.2.1主要内容
按工序描述生产工艺流程,分析产污环节,明确污染防治措施,核算正常和非正常工况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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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源强。
5.1.2.2技术要求
以文字结合图表形式给出以下内容:a)主要物料流向图应给出输入、输出物料量。b)金属平衡应给出各工序铁及其他主要金属元素平衡,明确投入、产出物料量及其金属含量(%)、金属量,并给出金属平衡表。c)煤气平衡应给出煤气种类、煤气量、煤气热值及其单位产品产生量,包括外购、外销气体燃料:明确各种煤气产生量、使用量、损耗量和放散量,并给出煤气平衡表。d)有毒有害元素平衡:
1)硫平衡:应按工序明确输入、输出物料量及其含硫率(%)、含硫量,并给出硫平衡图、表;
2)氟平衡:应明确输入、输出物料量及其含氟率(%)、含氟量,并给出氟平衡表;3)其他有毒有害元素平衡:根据原、燃料全组分检测报告,确定需开展平衡分析的元素种类,明确输入、输出物料量及其有毒有害元素含量(%)、数量,并给出平衡表e)涉及酸洗工序,应按酸的种类分别平衡,酸平衡应明确投入量、再生量、消耗量、损失量及酸浓度,并给出酸平衡图、表。f)水平衡应按工序及全厂分别平衡,明确总用水量、净循环水量、浊循环水量、生产取水量、回用水量、损耗量和外排水量等。炼焦工序水平衡还应考虑原料煤带入水和反应生成水。给出各工序水平衡图、全厂水平衡图和表。g)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分析应包括主体、辅助及环保工程,并给出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h)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分析应按工序给出有组织排放源名称、烟气量、年工作小时数、污染物种类、污染控制措施、捕集效率、净化效率、排放浓度、排放量、烟窗高度、出口内径和烟气温度,无组织排放源名称、面积(长×宽)、源高、污染物种类、排放量。给出废气污染源排放一览表、各工序及全厂主要废气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汇总表。i)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分析应按工序给出污染源名称、废水量、污染物种类、产生浓度、废水处理工艺、净化效率、出水水质、水量及去向。给出焦化酚氰废水、煤气湿法净化废水、冷轧废水、全厂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废(污)水处理系统及中水深度处理系统工艺流程图、进出水水量、出水水质及去向。给出全厂废(污)水污染物排放量一览表。j)固体废物产生及综合利用分析应按固体废物类别、属性给出固体废物名称、产生源、产生量、厂内暂存方式及处置措施、最终处置及利用方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和处置率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应对综合利用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如项目建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设施、贮存场所和设施,应对该设施的环境影响及污染治理措施进行简要分析。固体废物外委利用处置的须附委托协议,危险废物外委利用处置的还应提供外委单位处理能力证明(危险废物5
经营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等)。给出固体废物产生及综合利用一览表,HJ708-2014
k)噪声源及其治理措施分析应按工序给出噪声源名称、数量、排放特性、控制前源强、控制措施及其削减量等。给出噪声源及其治理措施一览表。1)非正常工况分析应包含污染物产生环节、原因、发生频率、持续时间及预防措施等以表格形式给出非正常工况排放源、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5.1.3其他要求
扩建和技术改造项自因涉及现有工程,应说明现有工程(包括已建和在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履行情况;明确与现有工程的依托关系,分析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以新带老”措施;给出现有工程、拟建工程、“以新带老”工程及工程实施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变化情况。当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导致现有工程产品产量变化,或造成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时,其所涉及现有工程的工程分析应参照5.1.2执行。5.2工程分析方法
以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方案等工程设计资料为依据,采用物料衡算法、类比法、实测法和经验公式计算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工程分析。6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分析
6.1清洁生产分析
6.1.1主要内容
说明建设项目采取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等情况。判定建设项目清洁生产等级及水平。扩建、技术改造项目还须对比其实施前后清洁生产指标变化情况。6.1.2技术要求
按照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录、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自录及准入条件等相关要求,分工序描述所采取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等情况。对照HJ/T126、HJ/T318、HJ/T426、HJ/T427、HJ/T428、HJ470和《钢铁行业清洁牛产评价指标体系》等清洁生产相关标准,明确其所达到的清洁生产等级及水平。对于三级及以下指标应分析原因并提出合理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建议。清洁生产相关标准未做规定的工序,须与国内外同类生产工艺的先进指标进行对比,并说明指标来源。6.2循环经济分析
6.2.1主要内容
参照HJ465,从企业内部、区域上下游产业链等方面分析论述建设项目的资源、能源及废物综合利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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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技术要求
说明项目所采取的循环利用措施、途径和效果,明确主要金属回收利用率,生产用新鲜水量和水重复利用率,余热、余压、煤气的回收量或利用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等,与国内外同类生产工艺的先进指标进行对比,并说明指标来源。从循环经济角度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7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区域污染源调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执行HJ2.1、HJ2.2、HJ/T2.3、HJ2.4、HJ19、HJ/T169、HJ610、HJ/T25、HJ/T166中相关规定。对包含有烧结或电炉炼钢的建设项目,应增加二嗯英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其中,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应在厂址上、下风向各设1个监测点,具体监测点位可根据局地地形条件、风频分布特征以及环境功能区、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做适当调整,至少取得3天日平均浓度监测值;土壤监测应在厂址及其主导风向上、下风向各设1个监测点。对于排放特征污染因子的建设项自,可从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点中选取部分距离址较近的点进行特征污染因子监测。
扩建、技术改造项目涉及无组织排放的应进行厂界无组织监测。8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执行HJ2.1、HJ2.2、HJ/T2.3、HJ2.4、HJ19、HJ610中相关规定。排放重金属大气污染物的项目应进行土壤累积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9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按照固体废物种类分别给出其物化特性,说明并分析贮存场所位置、贮存能力及采取的防止二次污染措施是否符合GB18597、GB18599等标准及其修改单相关规定10环境风险评价
执行HJ169中相关规定。
11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依据GB13223、GB13271、GB13456、GB16171、GB16297、GB28662、GB28663、GB28664、GB28665、GB28666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2013年第14号)等,对废气、废水污染源进行达标排放分析。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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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原料场无组织排放、烧结/球团脱硫脱硝、高炉/焦炉/转炉煤气净化、焦化酚氰废水处理、含重金属废水处理、全厂废水循环利用、不锈钢钢渣、电炉除尘灰综合利用及主要除尘系统等重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论证。采用环保新技术的污染防治措施须提供相应的技术和经济可行性论证材料。给出建设项目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投资估算,分析项目环保投资的合理性,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12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根据工程分析中现有工程、拟建工程、“以新带老”工程及工程实施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按国家或地方总量控制及环境管理要求,给出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13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参考HJ2.1相关内容开展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14产业政策符合性、规划相容性分析依据国家和地方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行业准入条件等相关规定分析建设项目的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与产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的符合性15厂址选择及总图布置合理性分析15.1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
新选厂址的建设项目,需结合行业准入条件,从自然条件、环境保护目标分布、环境制约因素、原辅料及产品运输条件等方面进行多方案厂址比选,综合分析建设项目厂址选择合理性。
15.2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根据厂界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和环境防护距离,以及无组织排放源、重大风险源、主要噪声源的布置,分析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并提出相应调整建议。16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16.1环境管理
提出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环境管理要求和施工期环境监理要求,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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