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1464-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B/T 11464-2013
中文名称:印刷机械 叶片翻页式烘干机
标准类别:机械行业标准(J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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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印刷
机械
叶片
烘干机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JB/T 11464-2013 印刷机械 叶片翻页式烘干机
JB/T11464-2013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37.100.10
备案号:44009-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11464—2013
印刷机械
叶片翻页式烘干机
PrintingmachineryPaddleflippingdryer2013-12-31发布
2014-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前吉
规范性引用文件
3型式、基本参数
基本参数.
3.3型号与名称
4要求
般要求,
综合性能,
主要技术性能.
安全要求.
电气要求..
外观质量
使用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
试验方法
试验条件
空运转试验
综合性能检验,
主要技术性能试验
安全要求检验
电气要求检验
噪声测量,
外观检验...
6检验规则.
出厂检验.
6.2型式检验,
7标志、包装、运输与贴存
7.1标志.
7.2包装..
7.3运输.
7.4处存
图1叶片视图
噪声测量点位置图wwW.bzxz.Net
基本参数
JB/T11464—2013
JB/T114642013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印刷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2)归山。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丝彩特印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浙江幼豹机械有限公司、温州市飞豹网印机械有限公司、苍南县龙港新峰网印机械有限公司、北京印刷机械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宏富印刷机械实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虞顺昶、张翔、戴国中、杨仲件、黄耀华、韩国锋、王晓智、刘建防。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范围
印刷机械叶片翻页式烘于机
JB/T11464—2Q13
本标准规定了叶片翻贞式烘干机的型式、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患、包装、运输与存
本标准适用于叶片翻贞式烘干机(以下简称烘干机)。本标准不适用于平送式烘干机。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91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
GB4208一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4879防锈包装
GB5226.1-2008机械电气安全
GB/T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9969
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GB/T13306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3384
GB/T14436
JB/T3090
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
印刷机械产品命名与型号编制方法3型式、基本参数
3.1型式
按运动方式分:
a)连续式一一一连续式烘干机动力传动装置设有外接链轮,机器可白行运转,也可经链条与印刷机同步联动;
b)间歌式一一问歇式烘于机是在光电检测到承印物输入后,自动运转,其运转传送速度光级可调。3.2基本参数
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其中叶片支杆结构如图1所示。3.3
3型号与名称
烘干机的命名与型号编制应符合JB/T3090的规定。1
JB/T114642013
最人纸张
叶片支杆
最小直径
烘道空间
热喷温度℃
烘道长度
叶片领角
说明:
1主杆:
2——副杆:
3—叶杆。
4要求
一般要求
≥890
≥630
表 1基本参数
≥950
≥650
≥970
≥710
≥1070
≥710
≥190
≥850
最短13m,以2.5m间幕档次递增(级差2.5m一挡)75±2
图1叶片视图
烘机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4.2综合性能
4.2.1烘箱应设有温控调节装置。1050
≥860
4.2.2烘干机应工作正常,运转平稳,所有零部件动作应准确,灵敏可靠,光异常声响,无卡滞现象4.2.3印品进入时叶片应夹紧可靠,按节拍移动,一组叶片只允许夹一张纸。4.2.4叶片运动时应平稳,不应有抖动现象,4.2.5开闭牙机构动作可靠,不应有抖动现象2
6送风工作时,印品不应有飘浮现象。4.3主要技术性能
4.3.1启动性能:烘干机烘箱温度达到50℃的时间应小于1h。4.3.2温度均衡性:加热烘箱各点温度均匀度误差应为土5℃。4.3.3温控装置控制精度:设定温度与加热通道温度误差应为土2℃C。4.3.4外壳最高温度不应大于40℃。4.3.5
5轴承温升不应大于30℃。
4.4安全要求
外露的运动零部件应有防护装置或警示标志。4.4.1
安全防护装置应牢周可靠。
外壳或所有可能触及到的边角都应倒钝4.5电气要求
JB/T11464—-2013
电气系统应布线整齐,排列有序,接头牢固:各种标记应齐全、清晰和正确。2电气系统应工作正常、灵敏、可靠。4.5.2
3所有外露可导电部分都应按GB5226.1-2008中8.2.1的要求连接到保护联结电路上,保护联结4.5.3
电路的连续性应符合GB5226.1—2008中8.2.3的规定。4.5.4在动力电路导线和保护联结电路间施加500Vd.c时,测得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Q24.5.5在动力电路导线和保护联结电路之问施加1000V的电压、时问近似1s,不应出现击穿放电现象。4.6噪声
机器噪声不应大于75dB(A)。
4.7外观质量
4.7.1外露零件加工表面不应有锈蚀,磕碰和明显划痕。4.7.2外露零件非加工表面不应有气孔,凸瘤,凹陷等缺陷4.7.3外露焊缝应牢固,呈光滑均匀的鳞片状波纹表面。4.7.4外露镀件镀层应细致,均匀,不应有剥落,起泡,局部无镀层等缺陷。4.7.5外露氧化件氧化膜应均匀致密,色泽一致,不应有未氧化的斑点等缺陷。4.7.6涂漆件表面漆层应牢固,表面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明显突出颗粒,黏附物,不应有起层、起泡、流挂等现象。
4.7.7护罩应表面平整,棱角挺直,门隙均勾,圆弧光滑,不应有凸起,凹陷和翘曲。4.8
使用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
4.8.1使用说明书的编写应符合GB/T9969的规定。4.8.2
2产品合格证的编写应符合GB/T14436的规定。5试验方法
5.1试验条件
试验可在装配部分叶片的状态下进行。3
JB/T11464—2013
5.2空运转试验
烘干机应做不少于1.5h由低速到高速的空运转试验,其中最高速运转不少于0.5h。5.3综合性能检验
5.3.1目测并检查烘箱温控调节装置。5.3.2检查烘干机T作时机器的所有动作。5.3.3检查印品进入叶片时的动作情况。5.3.4检查叶片的作情况。
5.3.5检查开闭牙机构动作。
5.3.6检查送风工作时印品的状态。5.4主要技术性能试验
5.4.1在加热烘箱完全冷却的情况下,启动输送系统后,启动一组加热,将控制装置的温度设定为55℃用秒表让算加热烘道的温度到达50℃的时间,应符合4.3,1的规定。5.4.2在加热烘箱的温度到达40℃后,在两个热风口中问位置测取叶片中心、四角及各边中心共九点的温度值,并计算各点温度测试值与平均值的差值,应符合4.3.2的规定。5.4.3测试温度控制传感器周边50mm范用内温度值,该温度值与温度控制装置显示温度的差值,应符合4.3.3的规定。
5.4.4开启所有加热装置、散热装置,输送系统,连续运转30min后,测试机器外壳温度,应符合4.3.4的规定。
5.4.5空运转试验后,立即用红外线测温仪测量轴承温度并计算其温升。5.5安全要求检验
5.5.1目测并检查烘干机外露的运动零部件。5.5.2目测并检查烘干机的安全防护装置。5.5.3目测并检查烘干机的外壳或所有可能触及到的边角。5.6电气要求检验
5.6.1切断电源,目视检查电气系统布线、各种标记等情况。5.6.2反复启动、停止烘干机五次,检查烘干机电气系统的运行情况。5.6.3按GB5226.1--2008中18.2.2的试验方法,检查保护联结电路的连续性。5.6.4按GB5226.1一2008中18.3的试验方法,检查绝缘电阻。5.6.5按GB5226.1-2008中18.4的试验方法,进行耐压试验。5.7噪声测量
开启所有噪声源,在烘干机最高运转速度下空运转,用普通声级计测量A声级噪声。测量点水平位置(见图2),噪声测量点距地面高度为1.5m,距机器四周外轮席线1m处,测量点之间的距离为(2士0.5)m,图示测量点为参考点,可根据测量轨迹长短增加或减少测量点,其中第i点为巡回测量最大噪声点,各测量点噪声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烘干机的噪声值。5.8外观检验
目视检查机器的外观质量。
噪声测量点。
避回测量最人噪声点,
测量点轨迹线:
4机器外轮扇线
6检验规则
出厂检验
2噪声测量点位置图
每台产品应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6.1.1
JB/T11464—2013
6.1.2每台产品应按4.2、4.3.1、4.3.3~4.3.5、4.4~4.5、4.7的规定进行检验(应在装配部分叶片、未喷漆、叶片末镀锌的状态下进行)。若有一项不合格,该产品为不合格产品。6.1.3每批产品抽一台应按4.3.2、4.6的规定进行检验。若有一项不合格,应再抽两台进行检验:再不合格,则应对该批产品逐台进行检验。6.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应在装配全部叶片的状态下进行。6.2.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在首台、首批或生产批中抽一台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和老产品转厂生产时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T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e)停产一年以上又谈复生产;
d)连续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发生较大差异。6.2.3型式检验应按本标准规定的全部内容进行。7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7.1标志
7.1.1每台产品应在明显部位固定标牌,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内容至少应包括:a)制造厂名称、产品原产地:
b)产品型号、名称:
c)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d)产品主要技术参数:
JB/T11464—2013
e)出厂编号:
f)出厂日期。
7.1.2对易造成人体伤害的位置应设置符合GB2894的安全标志。如:当心触电、注意安企、当心机械伤入、当心烫伤等标志。
7.1.3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7.1.4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应符合GB/T6388的规定7.2包装
7.2.1产品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7.2.2装箱前机件、T.具备件、附件的外露加工面应进行防锈处理,应符合GB/T4879的靓定。7.2.3每台产品出厂时应附有下列随机文件:a)产品合格证:
b)使用说明书:
c)装箱单(含总装箱单和分装箱单)。B运输
产品在运输起吊时,应按包装箱外壁箱面的标志稳起轻放,防止碰撞7.4购存
7.4.1产品包装箱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受潮。室外贮存时应有防雨措施7.4.2贮存期超过一年应在出厂前进行开箱检验,若包装损坏影响产品出厂时应更换包装,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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