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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F 1435-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JF 1435-2013

中文名称:水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考核必备条件

标准类别:国家计量标准(JJ)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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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水表 制造 计量 器具 许可 考核 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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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F 1435-2013 水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考核必备条件 JJF1435-2013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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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1435—2013
水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
考核必备条件
Examination Specfication for China Metrological Certificate-Water Meters
2013-10-25发布
2014-01-25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JJF1435-2013
水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
考核必备条件
Examination Specificationfor ChinaMetrological Certificate-Water MetersJJF1435-2013
代替《水表制造计量器bzxZ.net
具许可证考核必备条件》
归口单位:全国流量容量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中国计量协会水表工作委员会
本规范委托全国流量容量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JJF14.35—2013
詹志杰(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黄朝晖(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李红卫(中国计量协会水表工作委员会)引言
1范围·
引用文件
3生产设施
3.1生产设备…
工艺设备
3.3检测设备
4出厂检验条件
检验场所、环境和检定介质
出厂检验人员
4.3检验依据
出厂检验设备
5技术人员
6安全要求
7其他要求…
7.1厂房面积
7.2厂房所有权和使用权
附录A
考核记录表
JJF1435—2013
JJF1435-2013
为了规范水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考核工作,保证考核工作的科学、客观、公平、公正和有效性,根据《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和《计量器具新“品管理办法》等计量法规,制定本规范。本规范是根据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考核的要求,结合我国水表生产行业现状即管理需求,对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水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必备条件》文件(质技监局量「2000]117号)进行修订。本规范适用于对水表生产企业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考核、有效期满后的复查以及日常监督检查。对水表材质,参照卫生部卫办监督发【20107134号《饮用水水表卫生安全评价规范(试行)》规定,水表生产企业下得将国家或行业明文禁止使用的材质用于水表制造,本规范对其将不做另行规定。本规范是对JJF1246-2010《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考核通用规范》的有关内享的补充规定,按规范附录A的要求和结构格式进行编写。1范围
JJF1435—2013
水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
考核必备条件
本规范适用于对生产水表企业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考核、有效期满后的复查以及日常监督检查。
注:本规范中,户用水表指常用流量Q≤16m/h的水表、非户用水表指常用流量Q>16m/h的水表,
2引用文件
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
JJIG162冷水水表
JJG686热水表
GB/T778.1一2007/ISO4064-1:2005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第1部分:规范
GB/T778.3-—2007/ISO4064-3:2005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表和热水水表第3部分:试验设备和试验方法GB/T25920-2010饮用冷水水表塑料表壳及承压件技术规范CI2662008饮用水冷水水表安全规则CJ/T1332012IC卡冷水水表
CJ/T224--2012电子远传水表
饮用冷水水
注: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3生产设施
生产设施包括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含模具)以及检测设备三部分。3.1生产设备
3.1.1根据企业声明或产品图纸所列的自制零部件清单,企业应具备相应的加工设备,设备应完好,数量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所有生产设备应列人生产设备一览表。3.1.2机械式水表的机芯总成或机芯部分零件自行生产的,必须具备与生产能力适应的注塑机和模具。对基于电子或电磁原理工作的水表,如测量传感器自行生产的,应有相适应的生产设备。
3.1.3水表外壳、机芯总成、电子装置以及测量传感器外协加工的,企业应提供对外协方设各能力和管理进行评定的记录,并与外协方签订质量保证合同。3.2工艺设备
如果自行生产部件的,根据加工装配工艺的要求,企业应具备相应的工艺设备,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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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应完好,数量与生产能力相适应。部分工艺设备要求见表1。表1工艺装备清单
工艺装备名称
注塑件加工工装
金属件加工工装
整体机芯装配工装
计数器液封工装
整机密封工装
电路老化工装
3.3检测设备
配备塑料粒子预热工装,毛坏塑料件加工工序需切削、钻孔的,应配备专用夹具、定位工具
加工应配备专用夹具、定位工具组装应有专用的定位工具和夹具应有专用的抽真空设备和封装工具如果采用机器自动进行水表表罩旋紧或干式水表密封件旋紧,应配备扭力扭矩可调控的设备
生产带电子装置水表应有电子部件或整机的老化工序所需的老化试验箱(房)和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箱
适用于液封水表
适用于带电子装置
3.3.1根据本企业检验工艺的要求或国家行业的规定,企业应具备相应的部检测设备,且数量和完好状况与生产能力相适应。部分检验设备见表2。注:所有检测设备应列入检测设备一览表。3.3.2按CJ266一2008要求,饮用冷水水表应有接管、螺母、表壳、表罩、玻璃等影响水表安全性能的部件检测仪表或设备。CJ2662008中未包括的水表类(如塑壳水表)的部件也应根据强度安全检验要求,配备检测工具。3.3.3对户用水表的部件(水表机芯、控制阀门,插卡及卡座)寿命类检测目,复查时企业应提供这些部件的检测报告。对生产远传水表、IC卡水表等带电子置水表的企业,如果选用的基表为制造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制造的产品,可以用该企提供相应的耐久性试验报告,否则应配备耐久性试验设备自行检测。3.3.4所有检测设备均应有连续有效检定/校准证书或检测报告。电子功能性检套装置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参数要求。对功能性检测设备和检测软件,企业可自行定规范进行功能检测或软件测评,并出具报告。表2检测设备清单
检测设备名称
游标卡尺、蝶螺纹环
规,寒规等常规量具
释或天平
表玻璃耐压台
检测接管、螺母、表壳、表罩、表玻璃
检测接管、表壳、表罩
检测湿式水表表玻璃
按CJ266-2008要求,适用金
属外壳类水表
按CJ266一2008要求,适用金
属外壳类水表
也可使用水表整机耐压式验台
检测设备名称
橡胶硬度计
机芯部件检测设备
磁传功能检验设备
电参数检测设备
控制阀门开关性能试
验设备
控制阀门寿命试验
压力损失测试设备
IC卡和卡座的寿命
试验设备
耐久性试验装置
出厂检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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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续)
检测密封橡胶件
检测机芯质量
磁钢部件与计数器传动功能
电子装置的元件或模块
检测控制阀门开关性能
水压要求应满足行业标准要求
检测控制阀门使用寿命
检测阀门或水表压力损失
检测IC卡和卡座
检测水表机芯使用寿命:可按水表整机耐久性试验装置要求,设备参数应符合JJG162-2009表
A.2的要求
4.1检验场所、环境和检定介质
按企业工艺文件要求
适用干式水表
与工艺检验要求相符
适用于带控制阀门永表
适用于带控制阀门水表
也可使用带压力损失测试设备
的水表检验装置
适用插卡式IC卡水表
适用户用水表,系列产品可只
对预计磨损最严重的规格进行
4.1.1应有独立的检验场所,待检与已检、合格与不合格区域划分(或流转箱架)应清晰。
4.1.2环境应清洁、整齐:布局合理,物流通畅,工位器具和流转器具应配备齐全4.1.3环境温度应在5℃~55℃:环境相对湿度应在0~100%,如有远传读数装置则为0~93%。
4.1.4温度等级为T30和T50的冷水水表的试验水温应在0.1℃~30℃之间,热水水表的试验水温应为50℃士10℃范围内。4.1.5对带电子装置水表和基于电磁或电子原理工作的水表,试验场所不得有明显的外部电磁场影响和振动影响。
4.1.6检定介质要求为清洁水。使用循环水的,应配备过滤装置,并有定期更换水的制度和记录。
4.2出厂检验人员
企业应配备能满足生产和出厂检验要求的检验人员,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培训考核,并实际从事水表检验的计量检验人员或相应资质的计量检定员。生产户用水表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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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要求至少4人:生产非户用水表的企业,要求至少2人。检验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岗位职责明确,熟悉水表产品标准和计量检定规程4.3检验依据
出厂检验必须依据GB/T778.3—2007第11章或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制定检验文件,检验项目必须覆盖包括静压试验和示值误差等检验项目在内的所有检验内容。4.4出厂检验设备
4.4.1根据产品标准要求和本规范对生产规模的规定,企业应具备相应的出厂检验设备,且数量和完好状况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检验设备应符合表3的要求。所有验设备应列人出厂检验设备一览表,
4.4.2水表检定/校准装置和耐压试验装置均应有有效检定/校准证书。功能的检验装置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参数要求,企业可以自行制定规范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检测软件至少应有本企业测评报告或提供具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测评报告。表3出厂检验设备清单
检测设备名称
水表检定装置
水表射压试验台
最少数量要求
用户水表
①机械式水表:一般为30个表
位:只生产DN40及以上口径水
表的为3表位,
②带电子装置水表:10个表位
非户用水表
③1套试验口径和流量与申请项
目出厂检验相适应的水流量标准装置
热水表
①对标称口径50mm及以下的
热水表,应有1套试验口径、流
量和水温与申请项目出厂检验相适应的热水流量标准装置。
③对标称口径超过50mm的热
水表,原则上应有热水流量标准装置,如采用冷水进行试验,需有申请项目的冷热水对比试验报告,并有1套试验口径和流量与
申请项目出厂检验相适应的水表检定装置
与生产能力匹配
误差试验
误差试验
误差试验
静压力试验
检验能力(表位
数)核算法详见
本规范4.1.4
无表位数要求
无表位数要求
耐压试验色可与水
表示值误差装置合
为一体。对热水表
需要满足温变要求
检测设备名称
信号转换试验设备
断电保护检验设备
(或检验工序)
功能检验设备
4.4.3水表示值误差检定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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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续)
最少数量要求
检验机电信号转
换的可靠性
检验断电保护
检测产品标准规
定的显示、充
值、预警、防攻
击等性能
适用于远传水表、
IC卡水表等带电
子装置水表
适用IC卡水表等
带体积电子记录显
示和保存的水表以
及基于电磁和电子
原理工作的水表
适用于远传水表、
IC卡水表等带电
子装置水表以及基
于电磁和电子原理
工作的水表
4.4.3.1水表检定装置或校准装置形式可以是收集法(标准器为量器或秤)、标准表法、流量时间法(包括双时间法)等。4.4.3.2冷水水表检定装置的扩展不确定度应不超过水表最大允许误差的五分之一:热水流量标准装置的扩展不确定度应不超过热水表最大允许误差的三分之一4.4.3.3水表检定装置的流量试验能力应不小于被校水表的常用流量Q。如果是串联试验的装置,被检水表连接管原则上应满足型式批准证书中被检水表的流速场敏感度(前后直管段)要求:如不满足,企业应提供有串联水表试验装置与单表位水表试验装置的比对报告。
4.4.3.4供水系统要求
a)供水系统及稳压设备可以供一套以上的水表检定装置使用。供水系统的水泵流量扬程和水池(箱)的大小应保证满足试验流量、供水压力稳定,稳压系统须满足水表上游相对压力变化不超过士10%。b)如果供水系统同时用于多套水表检定装置,则当其中二套装置工作时,其设定的试验流量应不受其他装置操作的影响,流量稳定性应符合GB/T778.3一2007第5.7.2的要求。
注:以上条件应在考核时安择的现场试验中同时到确认。4.4.4出厂检验能力要求和计算
4.4.4.1企业出厂检验能力按其所有水表检定装置可同时检验的水表表位数计算4.4.4.2每套试验装置按其同时可试验的水表数量折算至相应的检验能力。串联水表检定装置按其最小口径水表的审联表位数计,例如:某一型号DN15DN20的水表检定装置可串联检定DN15水表10台或DN20水表8台,则该套装置的检验能力按最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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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径水表的10表位计算,某型号DN40DN100标准表法检定装置,可串联检范DN40水表3台或DN50水表2台的,则该套装置的检验能力按最小口径水表的3表计算。注:部分水表内径小于15mm,但其外螺纹连接方式与DN15相同的,表位数可按DN15水表计。
4.4.4.3检验能力要求
(a)生产户用机械式水表(含同时生产带电子装置水表):至少30表位。(b)仅生产户用带电子装置水表(冷水远传水表、IC卡水表等):至少10表位。(c)生产非户用水表:单表位或串联表位型式均可。(d)生产热水水表:单表位或串联表位型式均可。5技术人员
企业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数应至少达到总人数的10%。对于生产带电子装置水表和生产基于电磁或电子原理工作水表的企业,至少有1名熟悉软件设计和用知识的技术人员。
6安全要求
根据国家《计量法》、《产品质量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有关产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水表的接管冲床、立式注塑加工、耐压强度检测等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管理制度。
7其他要求
7.1厂房面积
应有固定的生产场所。用于生产、检验、包装、储存、售后服务等功能且区域相对独立的厂房总面积,对只生产户用水表的企业一般不少于500m2(不含办么区域)对只生产非户用水表的企业一般不少于800m(不含办公区域),且各区域功能独立:对只生产热水水表的企业,一般不少于300m(不含办公区域)。7.2厂房所有权和使用权
自有厂房应具备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等厂房所有权的合法证明:租赁厂房应提供租赁合同。
附录A
一,生产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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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记录表
水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考核必备条件考核表考核内容
主要零部件:
外壳机加工设备
机芯加工设备
塑料件加工设备
计数器加工设备
电子线路板加工设备
其他加工设备
主要外协件:
外协方名单
外协方评定记录或报告
外协质量加工合同
注塑件加工工装
金属件加工工装
整体机芯装配工装
计数器液封工装
整机密封工装
电路老化工装
其他专用工装
考核结果
不具备
不适用
考核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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