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757-199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1757-1993
中文名称:造纸机械横管连续蒸煮器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英文名称: 造纸机械横管连续蒸煮器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3-04-15
实施日期:1994-1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359344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轻工机械>>Y91造纸机械综合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页数:11页
标准价格:15.0 元
出版日期:1994-12-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天津轻工业机械厂设计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轻工机械标准化中心
提出单位:轻工业部技术装备司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ZJL5型横管连续蒸煮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竹片、竹丝、稻草、麦草、芦苇、荻、蔗渣、棉杆、麻杆等非木纤维为原料生产纸浆(也适用于以木片生产化学机械浆)的ZJL5型横管连续蒸煮器。 QB/T 1757-1993 造纸机械横管连续蒸煮器 QB/T1757-1993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造纸机械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横管连续蒸煮器
QB/T1757—1993
本标准规定了ZJL5型横管连续蒸煮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竹片、竹丝、稻草、麦草、芦苇、荻、蔗渣、棉杆、麻杆等非木纤维为原料生产纸浆(也适用于以木片生产化学机械浆)的ZJL5型横管连续蒸煮器。2引用标准
GB150钢制压力容器
GB/T 1804
GB/T 2100
GB/T 6414
GB/T 9439
GB/T 11335
GB/T 11352
公差与配合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不锈耐酸钢铸件技术条件
铸件尺寸公差
灰铸铁件
未注公差角度的极限偏差
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B/T 13306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755压力容器锻件技术条件
JB2536
压力容器油漆、包装、运输
JB 4700
压力容器法兰分类与技术条件
QB/T 1588.1
QB/T 1588.2
轻工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轻工机械切削加工件通用技术条件QB/T1588.3
轻工机械装配通用技术条件
劳动部颁发《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产品分类
3.1型号
ZJL5 - X
材料代号:SS-不锈钢
C-碳素钢(省略不标)
密封代号:S
设计顺序号
单机代号(见3.2条)
第五代造纸制浆连续蒸煮器
3.2本设备由如下单机(代号)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3-04-15批准1993-12-01实施
销鼓计量器(XJ)
双螺旋计量器(SI)
螺旋输送机(LS)
螺旋进料器(LJ)
T型管(TG))
压力浸渍器(YQ)
蒸煮管(ZG)
中间连接管(ZL)
卸料器(XL)
卧式卸料器(WX)
喷放阀(PF)
3.3单机型号和基本参数
3.3.1销鼓计量器
号和基本参数,见表1。
公称规格(销鼓直径),mm
计量能力,m3/r
转速r/min
量量,kg
3.3.2双螺旋计量器
型号和基本参数,见表2。
计鼠能力.m\/r
转速,I/min
重键.kg
3.3.3螺旋输送机
QB/T1757—1993
ZJL5-XJ1(SS)
ZJL5-XJ2
ZJL5-SJI(SS)
型号和基本参数根据用户需要确定。3.3.4螺旋进料器
型号和基本参数,见表3。
基本参数
ZJL5-LJ1
ZJI.5-LJ2
ZJL5-1.J3(S)
ZJL.5-LJ4
2JL.5-1.J5(S)
公称直径
mm,(in)
适用原料
木片、竹片、
木片、竹片
ZJL5-XJ3(SS)
ZJL5-XJ4
ZJL5-SJ2
0~~80
生产能力
最大转速
电机功率
110~225
110~225
110~225
110~225
基本参数
ZJ1L5-LJ7
Z3L5-LJ8(S)
ZJL5-1J9
ZJL5-IJ 10(S)
ZJI.5-LJ 11
ZJL5-LJ 12
ZJL5-LJ 13
ZJI.5-LJ 14
ZJL5-LJ15
公称直径
mm,(in)
(13号)免费标准bzxz.net
(13号\)
18\)
(23\)
注:带括号的英制尺寸暂不转化为公制。3.3.5T型管
型号和基本参数,见表4。
规格(内径×高),mm
公称容积,m3
设计压力,MPa
设计温度,℃
重量,
加水后总重,
3.3.6压力浸渍器
型号和基本参数,见表5。
规格(内径×高),mm
公称容积,m2
设计压力,MPa
设计温度,℃
重量,t
期水后总重,
3.3.7蒸煮管
型号和基本参数,见表6。
QB/T 1757—1993
表3(完)
适用原料
木片、竹片、
木片、竹片
竹丝等非
木原料
ZJL5-TG1
生产能力
$720×2585
最大转速
电机功率
110~250
110~250
110~250
110~250
110~250
90~200
90~~200
150~225
150~225
ZJL5-TG2
$915×2585
ZJL5-YQ1
$976×5 600
ZJL5-ZG1(SS)
ZJL5-ZG2
ZJL5-ZG3(SS)
ZJI5-ZG4
ZJ1.5-ZG5(SS)
ZJL5-ZG6
ZJL5-ZG7
ZJ5-ZG8
ZJL5-ZG9
中间连接管
型号和基本参数,见表7。
规格(内径×高)mm
设计压力,MPa
设计温度,
重基,t
加水后总重,t
3.3.9卸料器
型号和基本参数,见表8。
规格(内径×高),mm
公称容积,m3
设计压力,MPa
设计温度,C
重量,t
加水后总重,t
3.3.10卧式卸料器
型号和基本参数,见表9。
规格(内径×高),mm
公称容积,m
QB/T 1757—1993
有效容积
设计压力
ZJL5-ZL1(SS)
设计温度
$720×2400
ZJL5-XL1(SS)
720×1660
ZJL5-WX1(SS)
$484X889
螺旋转速
ZJL5-ZL2
ZJL5-XL2
ZJL5-WX2
加水总重
设计压力,MPa
设计温度,℃
重量,t
加水后总重,
3.3.11喷放阀
型号和基本参数,见表10。
阀口直径.mm
设计压力,MPa
设计温度,C
重量,kg
4技术要求
4.1通用技术要求
QB/T1757-1993
表9(完)
ZJ5-WX1(SS)
ZJL5-WX2
ZJL5-PF1
4.1.1本设备所属压力容器的制造和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以及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的规定外,还应符合GB150和劳动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规定。4.1.2本设备非压力容器部分的制造和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以及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的规定外,还应符合QB/T1588.1~1588.3的规定。4.1.3材料
4.1.3.1压力容器所用材料
材料应符合GB150的规定;
材料必须同时具有质量合格证明书和材料标记,否则应进行复验;主要受压元件的材料代用必须征得原设计单位同意,并附证明文件。4.1.3.2非压力容器部分所用材料应符合该种材料最新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明书。4.1.4铸件技术要求
4.1.4.1铸件
不锈耐酸钢铸件应符合GB/T2100的规定;一般工程用碳素钢铸件应符合GB/T11352的规定,灰铸铁件应符合GB/T9439的规定。c.
4.1.4.2铸件毛坏尺寸公差应不低于GB/T6414规定的CT12级精度,且公差带应对称分布;最大错型值不得大于1.5mm。
4.1.4.3碳素钢铸件毛坏应进行退火或正火热处理,奥氏体不锈钢铸件毛坏应进行固溶处理;灰铸铁件应进行消除应力热处理。
4.1.4.4所有铸件不加工表面均应进行喷砂处理或打磨光洁,浇口凸出部分要磨至与母体平齐。4.1.5锻件
压力容器用锻件应符合JB755的规定。4.1.6尺寸公差及粗糙度
QB/T1757—1993
4.1.6.1机械加工表面和焊接结构件的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应分别符合GB/T1804规定的14级和16级精度,如有其他规定,可在图纸上说明。4.1.6.2机械加工件的未注公差角度应符合GB/T11335规定的m级(中等级)精度。4.1.6.3凡外露切割表面粗糙度R.值均不得大于50μm并应将毛刺修磨于净。4.1.7装配
4.1.7.1所有外购配套元器件都应符合其标准规定,并应有合格证明书。4.1.7.2所有零部件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装配。4.1.7.3零件的配合表面及相对摩擦表面不应有伤痕、锈蚀,如有轻微擦伤,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情况下,允许用油石等工具修磨后使用。4.1.7.4装盘根处必须清洁,润滑油孔应与套环对正,以保证盘根处润滑;盘根长短应合适,接头处应无间隙,也无重叠,采用斜面接头,见图1。各圈的接头应相错120°。图1
4.1.7.5压力容器拼接法兰的制造和检验应符合JB4700的规定。4.1.7.6有防腐要求的奥氏体不锈钢件表面应进行酸洗钝化处理;压力容器奥氏体不锈钢焊缝不应有晶间腐蚀倾向,焊缝应进行酸洗钝化处理。4.1.7.7压力容器大开孔插管在壳体内的管端应磨圆、磨光,见图2。图2
4.1.7.8压力容器法兰密封面的堆焊堆焊层应不少于两层,内层所含的合金元素应比面层稍高;面层最少在2mm深度范围内的化a.
学成分不低于所要求堆焊的不锈耐酸钢的化学成分;b.堆焊层不得有裂纹、气孔、疏松等影响密封的缺陷;C.堆焊层表面应按GB150附录H(补充件)的规定进行渗透探伤。4.1.7.9压力容器筒体
压力容器简体同一截面上最大最小直径差不得大于设计内径的0.8%,蒸煮管且应不大于a.
压力容器筒体直线度不得大于筒体长度的0.8%。b.
4.1.7.10焊缝外部质量应符合GB150和《容规》以及QB/T1588.1的规定。4.1.7.11联轴器装配公差应符合QB/T1588.3的规定。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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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12设备运转应平稳可靠,无不正常噪声。4.1.8外观
4.1.8.1设备外观应平整,无明显凹凸;碳钢、型钢件不应有严重锈蚀,并要清除毛刺。4.1.8.2视镜盖板、油标盖板、手轮、手柄、仪表、接管等均应镀装饰铬。4.1.8.3螺栓、螺母、垫圈等标准零件均应镀锌或烤兰,装配后螺栓外露尺寸应均勾一致。4.2单机技术要求
4.2.1销鼓计量器
4.2.1.1装配后两销鼓轴应平行,其平行度在水平和垂直方向均不得超过0.25mm。4.2.1.2装配后两个齿轮的中心平面应重合,其误差不得大于齿宽的2%。4.2.1.3整机安装后,先用手转动,应平稳灵活无卡阻和受力不均现象。各轴承处润滑良好,各密封处和齿轮箱不漏油。
4.2.2双螺旋计量器
装配后,螺旋轴在装盘根处的轴颈对轴承公共轴线的跳动不得大于0.30mm。其他技术要求同螺旋输送机有关部分。
4.2.3螺旋输送机
4.2.3.1螺旋轴
螺旋螺距的偏差在其根部为土4mm,相邻螺距的允差在其根部不得超过6mm;螺旋叶面应与螺旋轴垂直,其误差不得大于4°;b.
螺旋最大回转半径不得超过其名义半径与机壳名义间隙的1/3之和。c.
4.2.3.2输送槽(机壳)
输送槽成型后,上端面应平整,与盖板贴合应紧密,两侧端面与壳体几何中心线垂直;b.
输送槽表面应平整,其局部凹凸量不得大于2mm。4.2.3.3装配
准确;
输送槽几何中心线与两端端盖的中心线应在同一直线上,应能保证螺旋安装后,位置对称螺旋轴在装盘根处轴颈对轴承公共轴线的跳动不得大于0.4mm;b.
整机安装后用手转动,其要求应与第4.2.1.3条的规定相同。4.2.4螺旋进料器
主要零部件材料代用同第4.1.3.1c条的规定。4.2.4.2进料螺旋
螺旋等径段部分和小锥端轴头以及螺旋大端定心孔三者应同轴,其同轴度不得大于g0. 05 mm;
b.在螺旋推进面应堆焊图样规定的合金粉末。4.2.4.3装配精度
螺旋锥壳防滑条与螺旋小端之间间隙值α,当螺旋公称直径为:\)时,a≤2mm;
230(9\)~340(13 -
430(17\)~~450(18\)时,a≤2.5mm;580(23\)时,a≤3mm。
其他应符合图样要求。
4.2.4.4整机安装后用手转动,应平稳、灵活,无卡阻和受力不均等现象,亦无漏油现象。4.2.5T型管
4.2.5.1T型管是第一类压力容器。271
QB/T1757—1993
4.2.5.2罐耳支座的上下孔应同轴,其同轴度不得大于2;上下孔的公共轴线应与T型管的几何中心线在同一平面内,并互相平行、对称,其平行度在简体素线上测量不得大于2mm,其对称度不得大于4mm。
4.2.5.3装配完毕,应使气缸活塞杆上的锥头处于全关闭位置时,其锥头与环座的密封间隙不得大于0.15 mm.
4.2.5.4水压试验合格后,将压力降至设计压力,然后进行活塞的往复动作试验,活塞杆应移动灵活,无卡阻现象,填料应安装正确,密封良好。4.2.6压力浸渍器
4.2.6.1压力浸渍器是第一类压力容器。4.2.6.2内套简体横截面形状用内样板检查,间隙不得超过4mm;内套筒体和防滑条工作面的直线度不得大于1/1000。
4.2.6.3外筒体的下法兰与筒体几何轴线应垂直,其垂直度不得大于0.5/1000;筒体上装汽缸端的法兰密封面和装螺旋进料器扩散管的接头端面要平行,其平行度不得超过0.15mm,并与下法兰密封面垂直,其垂直度不得超过0.1/1000。4.2.6.4法兰密封面如需进行不锈耐酸钢堆焊时,应符合第4.1.7.8条的规定。4.2.6.5立螺旋
a螺旋轴的$90轴头与92轴孔应同轴,其同轴度不得大于40.15mm;螺旋叶螺距偏差在其根部为士4mm;b.
螺旋面与轴应垂直,其误差不得大于4°。c.
4.2.6.6装配
a、汽缸装配后,应使汽缸活塞杆上的锥头处于全关闭位置时,其锥面与螺旋进料器扩散管的密封间隙不得大于0.15mm,
b.立螺旋装配后在装盘根处的轴颈径向跳动不得大于0.25mm。c.立螺旋底部轴套和轴颈法兰之间的轴向间隙应为8~14mm。4.2.6.7水压试验合格后,将压力降至设计压力,然后进行活塞的往复动作试验,活塞应移动灵活,无卡阻现象,填料密封良好,启动电机时,应无金属摩擦、撞击声,并应检查电机电流是否正常。4.2.7蒸煮管
4.2.7.1蒸煮管是第一类压力容器。4.2.7.2简体
简体内防滑条工作面的直线度不得大于简体长度的0.8/1000;进出料口法兰密封面应互相平行,其平行度不得大于0.40mm。4.2.7.3送料螺旋
螺旋叶的螺距偏差,在其根部为土4mm;螺旋叶面应与螺旋轴垂直,其误差不得大于4°;螺旋叶焊后,螺旋轴两端装耐磨轴套处对公共轴线的径向跳动不得大于0.4mm;螺旋叶片的对接焊缝应焊透,叶片表面应光滑平整,高出母材的焊肉应铲磨平滑。4.2.7.4装配
送料螺旋与简体装配后,螺旋叶片不应与筒体相碰;a.
鞍形支座底面应在同一平面上,并与进出口法兰密封面平行,其平面度和平行度均不得大于2 mm。
装配后,一个人使用1m长的杠杆应能盘动螺旋轴,螺旋轴转动应无卡阻现象。c.
4.2.8中间连接管
4.2.8.1中间连接管为第一类压力容器。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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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2法兰密封面如需进行堆煤时,应符合4.1.7.8条的规定。4.2.9卸料器
4.2.9.1卸料器为第类压力容器。4.2.9.2搅拌器安装后,其搅拌叶径向摆动量不应大于0.2mm。4.2.9.3搅拌轴安装填料密封处轴颈的径向跳动不应大于0.1mm。4.2.9.4整机运转平稳可靠,各转动部位润滑密封良好,不漏油、不漏水。4.2.9.5整机在水压试验后,开机前应进行充水试运转,试运转应在设计压力下进行,运转时间不得少于30min,试运转结果应符合第4.2.9.4条的规定。4.2.10卧式卸料器
4.2.10.1卧式卸料器为第一类压力容器。4.2.10.2螺旋
螺旋焊后,螺旋叶应与轴垂直,其误差不得大于4°。4.2.10.3装配后螺旋轴在装盘根密封段的径向跳动不得大于0.12mm。4.2.10.4装配后螺旋叶片不应与简体相碰,用手转动螺旋轴时应无卡阻现象,密封良好,无渗漏。4.2.10.5整机在水压试验后,开机前,应进行充水试运转,试运转应在设计压力下进行,试运转结果应符合第4.2.10.4条的规定。
4.2.11喷放阀
4.2.11.1阀体
a,阀体为不锈耐酸钢铸件;
b.对加工后存在缺陷的修整和焊补,应符合下列规定:当修整缺陷后,缺陷的挖削深度不大于5%原厚度时,可不必进行焊补,但挖削面必须与周围平面加工成圆滑过渡;
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允许进行焊补:缺陷深度不大于1/3原厚度;缺陷面积不大于25cm2;当具有蜂窝状气孔或成品试压渗漏且焊补后无法保证质量者,不允许焊补。4.2.11.2装配完毕应达到执行机构动作灵活,在两个极限位置,阀门应能全开全闭,节气门接触良好。4.2.11.3对阀体应进行1.5倍设计压力的水压试验,保持15min应无渗漏。4.2.11.4凡经焊补修整的受压阀件,应重新进行水压试验。5试验方法
5.1通用技术要求部分的试验方法5.1.1压力容器焊接试板与试样的检验与评定应符合GB150第10.5条和《容规》第64,71,72,73条的规定。
5.1.2压力容器焊缝探伤
壳体上所有A、B类焊缝都应根据GB150和《容规》的规定进行射线探伤。5.1.3压力容器应根据图样要求进行耐压试验,试验压力的大小和试验方法应符合GB150和《容规》的有关规定。
5.1.44.1.4.2条应用卡尺、卡钳、钢板尺测量。5.1.54.1.6.1条应用卡尺、钢板尺、钢卷尺测量。5.1.64.1.6.2条应用角度尺测量。5.1.74.1.7.9a条应用内径千分杆测量。5.1.84.1.7.9b条应用细钢丝和钢板尺在筒体素线上测量。5.1.94.1.7.11条应用百分表、塞尺测量。5.2单机技术要求部分的试验方法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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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4.2.1.1条应用卡尺、百分表或高度尺测量。5.2.24.2.1.2条应用钢板尺、塞尺测量。5.2.34.2.2,4.2.3.3b,4.2.4.2a,4.2.6.5a,4.2. 6.6b,4.2,7.2b,4.2.7.3c,4.2.9.2,4.2.9.3,4.2.10.3条应用百分表测量。
5.2.44.2.3.1a,4.2.6.5b,4.2.7.3a条应用钢板尺、卡钳测量。5.2.54.2.3.1b,4.2.6.5c,4.2.7.3b,4.2.10.2条应用角度尺,或将角度换算成线性数值,用直角尺和钢板尺测量。
5.2.64.2.3.2b条用样板和深度尺测量。5.2.74.2.4.3,4.2.5.3,4.2.6.6a条应用塞尺测量。5.2.84.2.5.2条应用心轴进行测量。5.2.94.2.6.2,4.2.6.6c条应用钢板尺测量。5.2.104.2.6.3条应用铅垂线、钢板尺、直角尺、百分表测量。5.2.114.2.7.2a条应用细钢丝和钢板尺测量。5.2.124.2.7.4b条应由专用胎具保证。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2出厂检验
6.2.1产品应逐台进行检验
6.2.2检验项目
应对4.1.6,4.1.7.5~~4.1.7.12,4.1.8,4.2.1.3,4.2.3.3c,4.2.4.3,4.2.4.4,4.2.5.3,4.2.5.4,4. 2. 6. 6, 4. 2. 6. 7, 4. 2.7.4, 4.2. 9. 4, 4. 2. 9. 5, 4. 2.10. 4, 4.2. 10. 5, 4.2.11.2 ~~ 4. 2. 11. 4, 5.1. 1 5.1.3条进行检验,均应符合该条规定。6.3型式检验
6.3.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正式生产后,每累积生产50套时;d.产品停产五年恢复生产时。
6.3.2检验项目为本标准全部技术要求。6.3.3在该批产品中抽取10%,且不少于一套进行检验。6.3.4检验项目应全部合格。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a:在设备明显处应装钉产品铭牌,非出口压力容器产品尚需在产品铭牌座右侧焊上一个注册铭牌座,二铭牌座要连接牢固,铭牌内容应符合《容规》规定;b.在设备转向、启动、停止、注油、警报安全、吊装等部位应装订指示标牌,标牌的型式和尺寸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
℃.所有铭牌和标牌应用铝板制造,若为出口产品,则用黄铜板制造,其内容应有中、英两种文字。7.2压力容器包装、运输应符合JB2536的规定,非压力容器包装、运输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
QB/T 1757—1993
7.3所有法兰接口应采用与法兰外径相同的盲板和软橡胶垫,用螺栓紧固密封。各螺纹接口应用六角头螺塞堵上并密封。
7.4随机文件应包括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明书、装箱单,说明书内应有该产品的标准号。随机文件应用塑料袋封装并放在包装箱内,当产品分多箱包装时,随机文件应放在第箱内并在该箱上注明“随机文件在此箱内”
7.5在奥氏体不锈钢设备上涂写制造或发运数据标记时,应当用不溶于水、不含金属颜料和无硫、无氯的墨水。
7.6贮存
设备在贮存中应防止锈蚀和损坏,凡油封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到期应进行检查,并重新油封。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技术装备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轻工机械标推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天津轻工业机械厂设计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正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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