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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 1919-199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 1919-1993

中文名称:家用汽化炉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英文名称: 家用汽化炉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4-01-06

实施日期:1994-08-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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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222416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家用电器、日用机具>>Y68炊事机具、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关联标准

采标情况:BS 3300-85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页数:8页

标准价格:14.0 元

出版日期:1994-08-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沈丽娟、乐志康、周永卫

起草单位:上海汽灯厂

归口单位:全国日用五金标准化中心

提出单位: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汽化炉(以下简称“汽化炉”)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煤油、柴油为燃料的汽化炉。 QB 1919-1993 家用汽化炉 QB1919-1993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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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家用汽化炉bzxZ.net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QB1919--1993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汽化炉(以下简称“汽化炉”)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煤油、柴油为燃料的汽化炉。引用标准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91
轻柴油
GB253煤油
GB/T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GB/T 2829
GB/T 5563
胶管液压试验方法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耐腐蚀试验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GB 5938车
GB5944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3术语
3.1工作压力
汽化炉能正常燃烧的压力范围。3.2额定工作压力
设计给定最佳的压力。
3.3泄压装置
迅速泄去油罐压力的装置。
4产品分类
4.1品种
4.1.1按使用燃料分为:
ML—以煤油为燃料的汽化炉;
b.CL-—以轻柴油为燃料的汽化炉;C、TL—-—煤油、柴油通用的汽化炉。4.1.2按结构型式分为:
a.整体式--一贮油罐和燃烧器连在一起,代号省略;贮油罐和燃烧器分离,代号用F表示。分离式-—
4.2产品代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4-01-06批准412
1994-08-01实施
4.3产品基本结构
QB1919—1993
设计代号
-结构型式代号
使用燃料代号
整体式产品结构示意及主要零部件名称见图1分离式产品结构图省略)。图1
1-逆止阀+2—贮油髓,3--打气简?4—点火器,5—喷嘴,6—炉架;7--燃烧装置;8—泄压装置:9—压力表4.4工作压力和额定工作压力
汽化炉的工作压力为0.05~~0.3MPa,额定.工作压力按产品品种要求取其值,并在产品说明书上标明该产品的工作压力和额定工作压力。5技术要求
5.1密封性
汽化炉在1.25倍最大工作压力(不小于0.21MPa)下不允许漏气、漏油。5.2火焰稳定性
汽化炉在额定工作压力下,火焰调整到最大时,正常燃烧30min不得出现回火、熄火。5.3热效率
汽化炉在额定工作压力下热效率应不低于50%。5.4噪声
汽化炉在额定工作压力下其噪声不大于75dB(A)。5.5表面温度
5.5.1使用时必须触及的部位的表面温度。413
金属材料制成的不大于58℃;
b.其他材料制成的不大于80℃。QB1919—1993
5.5.2使用时可能触及的部位的表面温度不大于105℃。5.6可靠性
5.6.1汽化炉的结构应稳定可靠,按6.6条方法试验均不得翻倒。5.6.2分离式汽化炉贮油罐与炉灶的连接管道应采用金属材料,当采用耐油、耐温、耐阻燃、耐压的非金属材料作连接管道时,其爆破压力应大于3倍的最大工作压力,连接处应有夹紧装置固定。5.6.3汽化炉的贮油罐上应装有泄压装置,泄压装置安全可靠、灵活。5.6.4汽化炉必须采用有止退结构的油阀。5.7喷嘴
喷嘴应可拆卸,需要专用工具拆卸喷嘴的汽化炉应提供专用工具。5.8打气筒
装有打气筒的汽化炉应有可拆卸的逆止阀,打气简的皮碗应能更换。5.9通针
装有通针的汽化炉,通针在疏通喷嘴时应露出喷嘴平面,保证喷嘴畅通。5.10表面处理
5.10.1用黑色金属材料制成的零件表面应进行涂镀处理。5.10.2贮油罐及炉灶面板用电镀防护时,表面经中性盐雾腐蚀试验8h,其基体耐腐蚀级别不低于5级。
漆层应有良好的附着力,经6.8条试验后底漆无脱落或面漆脱落不超过3个方格。5.10.3
5.11外观
5.11.1外表面应光洁,无伤害皮肤的锐边和毛刺。5.11.2电镀层表面不应有脱壳、气泡、锈迹及明显的露底等缺陷。5.11.3喷漆件表面色泽均匀,不得有气泡、皱皮、露底等缺陷。5.11.4糖瓷主要面瓷面光滑,目测无露金属的泡孔,无显著影响美观的凹面点粒、脱瓷,不应有鱼鳞爆等缺陷。
5.11.5产品上无明显的装配缺陷。6试验方法
6.1试验条件
6.1.1型式检验室温为15~~30℃。6.1.2煤油应符合GB253规定要求6.1.3轻柴油应符合GB252规定要求。6.1.4检测用仪器见表1。
检验项目
室温、水温
表面温度
热效率
仪器名称
温度计
测温仪
普通声级计
0~100℃
0~~200℃
0~120dB
最小分度值
6.2密封性能测试
将被测汽化炉加人三分之二容积的燃料,然后加压到压力表读数为最大试验压力时保压1h,检查414
QB1919--1993
是否渗漏。凡压力表下降,可将密将部位浸人水中观察,若发现螺纹密封处渗漏,允许用扳手扳紧再重复试验。
6.3热效率测试
6.3.1热效率测试装置见图2。
1一电子秤:2一汽化炉,3一加水后的铝锅;4--温度计;5-—搅拌器6.3.2搅拌器可按图3加工。
图3搅拌器
1一搅拌片;2螺母;3拉手
注:①D为铝锅直径,mm;H为铝锅高度,mm。②零件材料:搅拌片用1mm铝板;拉手用$4镀锌钢丝。6.3.3测试用锅可选用不同规格的抛光深锅,其直径选择应与燃烧器的直径相适应,加水量应按表2选择。
锅直径、cm
加热水量,kg
QB1919-1993
6.3.4测定时将汽化炉点燃并将压力保持在额定工作压力,待其稳定后,火焰调整到最大,将盛水的锅放在汽化炉上。水初温取水温加5C,水终温取初温加50℃,初温和终温前5℃均应搅拌(温度用温度计测).用精度为5g的电子秤测出使水升温50℃所需的耗油量。热效率按式(1)进行计算:G· c(tz-t)
式中:7-.-汽化炉的热效率,%;G-加热的水量,kg;
C—-…水的比热,4.18×10J/kgC;t ----水的初温,C;
水的终温,;
Q---煤油的燃烧值,J/kg,
AW…--升温50℃的耗油量,kg。(1)
当汽化炉的重量加盛水锅的重量大于15kg时,耗油量的测定可取下面的方法:将汽化炉正常点燃3h,测出单位时间的耗油量为D(kg/s),称重应用磅秤。把盛水的锅放在炉上加热,用秒表精确计数升温50C所用的时间T,为相对精确起见,可连续做5~10次,求得升温50℃平均耗用时间T,△W为D·r
6.3.5同样条件的热效率测试应进行两次,取其平均值,当大小值之差除以平均值大于0.05时,应再重复检验。
6.4噪声测试
在额定工作压力下,声级计离炉具中心1m处,水平方向环境噪声低于40dB(A)时,用普通声级计测其噪声,其结果应符合5.4条规定。6.5汽化炉各部位表面温度
在16°C标准室温下,点燃30min时用测温计测其各部位的表面温度,按式(2)计算修正过的表面温度。
C--Y-(X-16)
式中:C——修正过表面温度,℃X—-试验室的温度,C;
Y测得表面温度,C。
(2)
6.6可靠性
6.6.1分别对汽化炉处于空罐和满油时,放置于与水平线呈15°的倾斜的光滑木板上应不翻倒。6.6.2非金属连接管的爆破压力试验按GB/T5563规定进行。6.7电镀件防锈性能试验
电镀防锈性能试验方法按GB5938规定方法进行,按GB5944规定的方法评价。6.8漆层附着力试验
采用单面刀片(刀片刃口与漆层表面垂直)在平整的漆层上横竖垂直切割四条划痕至基体表面,形成9个小方格,每个方格的面积为1mm2。然后贴上医用的橡皮膏,待贴牢后缓慢地揭开(打腻子的漆件可用毛笔轻刷,无须贴橡皮膏试验),检查漆层是否脱落,应符合5.10.3条的要求。6.9其他项目
用通用量具检验和手感目视检验。416
7检验规
7.1产品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QB 1919—1993
7.2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采用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品数(计件法)检验。7.3出厂检验按GB/T2828的规定进行。采用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7.3.1出厂检验的项目、不合格分类、检查水平和合格质量水平见表3。表3
检验项目
打气筒
外表面
电镀件
喷漆件
搏瓷件
装配质量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出厂检验的样本和判定数组见表4。7.3.2
不合格分类
批盘范围
91~150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样本大小
判定数组
样本大小
检查水平
判定数组
合格质量水平(AQL)
AQL 6. 5
样本大小
判定数组
7.3.3经出厂检验判定为合格批时,交货方应将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换成合格品后方可交给订货方,订货方应予收货。若判定为不合格批时,该批产品应由交货方返工整理后方可再次提交;出广检验若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能出厂或降级处理。7.4型式检验按GB/T2829规定进行,采用判别水平1的一次抽样方案。7.4.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一般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定型鉴定,正式生产后,当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正常生产时,每年不少于一次;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上级质量监督机构或收货单位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2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出厂检验的合格批中抽取,其检验项目、不合格分类、判定数组、不合格质7.4.2
量水平和样本大小见表5。
检验项目
密封性
火焰稳定性
热效率
稳定性
连接管
泄压装置
止退油阀
打气筒
表面温度
贮油罐耐腐蚀
炉灶面板耐腐蚀
漆层附着力
外表面
电镀件
喷漆件
塘瓷件
装配质量
技术要求
QB 1919—1993
试验方法
不合格分类不合格质量水平(RQL)A
判定数组
样本大小
7.4.3经型式检验被判为不合格时,有下列情况之时,并征得上级主管质量部门的许可,可重新进行型式检验。
因试验设备故障或操作错误而影响检查结果时;受检企业提出复验要求时;
企业采取必要的措施后。
7.4.4经型式检验合格后的试样一律不能作为合格品交付订货方。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标志
8.1.1产品标志应清晰完整,内容有商标、产品代号、制造厂名。8.1.2内包装工应有产品名称、产品代号、商标、制造厂名、制造日期等标志。8.1.3外包装上应有产品名称、产品代号、商标、制造厂名、出厂日期或批号等,并应按GB191的规定标出如下内容:
体积、数量、重量(毛、净);“向上”,“怕湿”,“小心轻放”及相应图案。在说明书上或内包装上应有标准号。8.2包装
QB1919--1993
8.2.1内包装用纸盒,盒内有合格证和说明书、附件等。8.2.2外包装箱应牢固可靠。
8.3运输
运输中严防剧烈震动和挤压,严禁雨淋受潮,装御时小心轻放。8.4贮存
8.4.1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不得有腐蚀性气体,不得露天存放,库房内相对湿度小于85%,箱距地面20cm以上。
8.4.2产品在符合8.3及8.4.1条情况下,产品自出厂之日起贮存保质期为--年。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日用五金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上海汽灯厂负责起草。本标主要起草人沈丽娟、乐志康、周永卫。本标准参照采用英国标准BS3300-—1985《家用无烟肉煤油空间加热器和烹调器具的技术规定》。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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