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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6513-200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B/T 6513-2002

中文名称:锅炉灭火保护装置

标准类别:机械行业标准(JB)

英文名称: Boiler fire protection device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2-07-16

实施日期:2002-12-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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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电气工程>>电工器件>>29.120.70继电器

中标分类号:电工>>输变电设备>>K45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JB/T 6513-1992

出版信息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页数:12 页

标准价格:16.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归口单位:全国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设备标委会

发布部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灭火保护装置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及包装、运输和贮存。 JB/T 6513-2002 锅炉灭火保护装置 JB/T6513-2002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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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29.120.7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6513—2002
代替JB/T6513—1992
锅炉灭火保护装置
Furnacesafeguardsupervisionsystem2002-07-16发布
2002-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前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产品分类.
型号及含义
交流电源额定值
外形及安装尺寸
4.4重量.
5技术要求
影响量和影响因素的标准基准值与试验允差影响量和影响因素标称范围的标准极限值对使用场所的其他要求
环境温度的极端范围极限值
炉膛清扫,
炉膛火焰监视
主燃料跳闸.
光照度响应范围,
光照度响应误差,
火焰脉动频率响应范围
火焰脉动频率响应误差
检测火焰响应时间
低温性能
高温运行,
功率消耗
最高允许温度
绝缘性能,
耐湿热性能..
承受振动能力,
承受冲击能力。
承受磁撞能力,
承受脉冲群干扰能力,
承受静电放电干扰能力
承受辐射电磁场干扰能力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承受快速瞬变干扰能力
触点性能,
机械寿命
结构及外观要求
JB/T6513—2002
JB/T6513-2002
检验方法,
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7.2定型试验..
7.3型式试验
7.4出厂检验..
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
包装、运输和贮存
10供货的成套性
10.1随产品供应的文件..
10.2随产品供应的配套件
11质量保证
表1影响量和影响因素的基准值与试验允差表2影响量和影响因素标称范围的标准极限值n
JB/T6513-2002
本标准是对JB/T6513一1992《锅炉灭火保护装置》的修订。在对JB/T6513一1992修订中,保留了原标准中经实践应用证明合理的内容,同时修改了一些不适合的内容,并增加了下列的新内容,主要如下:
一绝缘电阻值修订为100M。
一装置增加了承受振动响应能力、承受振动耐久能力、承受冲击响应能力、承受冲击耐久能力、承受碰撞能力、承受静电放电干扰能力、承受辐射电磁场干扰能力、承受快速瞬变干扰能力。一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等章改为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本标准代替JB/T6513-—1992。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起草人:高群英。
1范围
锅炉灭火保护装置
JB/T6513-—2002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灭火保护装置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及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锅炉灭火保护装置(以下简称装置)。该装置是燃煤、燃油和燃气电站锅炉的主要保护装置,能监视炉膛火焰,并能指导燃料安全、经济,稳定地燃烧,确保机组安全运行。本标准仅适用于新的装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2900.1一1992电工术语基本术语(neqEC60050)GB/T2900.49—1994电工术语电力系统保护(eqvEC60050-448)GB/T72612000继电器及装置基本试验方法GB/T14598.3一1993电气继电器第五部分:电气继电器的绝缘试验(eqvEC60255-5:1977)JB/T7828一1995继电器及其装置包装贮运技术条件JB/T9568—2000
3术语和定义
电力系统继电器、保护及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B/T2900.1一1992、GB/T2900.49一1994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4产品分类
4.1型号及含义
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
4.2交流电源额定值
a)风机用额定电压为三相交流380V,频率50Hz。b)机柜用额定电压为单相交流220V,电压偏差为一15%~十10%,频率为50Hz。4.3外形及安装尺寸
装置的结构型式、外形及安装尺寸,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4.4重量
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
5技术要求
5.1影响量和影响因素的标准基准值与试验允差影响量和影响因素的标准基准值与试验允差见表1。5.2彩响量和影响因素标称范围的标准极限值影响量和影响因素标称范围的标准极限值见表2。JB/T6513-2002
影响量和影响因素
环境温度
大气压力
相对湿度
工作位置
外磁场磁感应强度
电源频率
交流电源波形
交流中的直流分量
表1影响量和影响因素的基准值与试验允差基准值
86kPa~106kPa
45%~75%
垂直安装于与地平面垂直的立面0
正弦波
“在试验期间,当温度变化时,只要不出现凝露,此湿度范围可以超过。表2
影响量和影响因素标称范围的标准极限值影响量和影响因素
环境温度
大气压力
相对湿度
工作位置
外磁场磁感应强度
电源频率
交流电源波形
交流中的
直流分量
标称范围
0℃~45℃
80kPa~110kPa
试验允差
±2℃
任一方向倾斜不超过2°
任一方向不超过0.5mT
畸变因数不大于5%
不大于峰值的5%
不大于峰值的2%
最湿月的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为90%,同时该月平均最低温度为25℃,」且装置表面无
偏离基准位置任一方向不超过5
任一方向不超过1.5mT
不超过额定值的土2%
畸变因数不超过5%
不大于峰值的10%
不大于峰值的5%
对使用场所的其他要求
使用场所不应有超过本标准规定的振动和冲击。使用场所不应有火灾、爆炸危险的介质,不应有腐蚀、破坏绝缘的气体及导电介质,不应充满水蒸气及有严重的霉菌。
使用地点应具有防御雨、雪、风、沙的设施。c)
环境温度的极端范围极限值
环境温度极端范围极限值为一25℃和70℃。在极限值下不施加激励量的装置,不应产生任何不可恢复的损伤,温度恢复到正常使用条件后,装置应能可靠工作,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本标准5.5~5.12的要求。5.5炉膛清扫
当装置满足下列条件时,起动“清扫按钮”,5min后炉膛清扫完成,允许点火:油喷嘴阀及油跳闸阀关闭:
给粉机全停:
c)一次风挡板关闭;
三次风门关闭:
炉膛风量大于30%;
火焰检测器指示无火焰:
无锅炉跳闸指令:
根据设备、燃料及用户要求的其他条件。5.6炉膛火焰监视
火焰检测器监视炉膜火焰,并有灯光显示。当有主燃料进人炉膛而出现全炉膛灭火时,发出灭火信号。5.7主燃料跳闸
JB/T6513—2002
当满足下列任条件时,装置发出主燃料跳闸信号至现场设备,切断所有进入炉膛的燃料并进行相应的停炉操作:
a)炉膛失去火焰:
b)炉膛压力高:
c)炉膛压力低:
d)手动危急跳闸;
e)联锁跳闸;
f)根据设备、燃料及用户要求的其他跳闸条件。5.8光照度响应范围
光照度响应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5.9光照度响应误差
在基准条件下,光照度响应误差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5.10火焰脉动频率响应范围
火焰脉动频率响应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5.11火焰脉动频率响应误差
在基准条件下,火焰脉动频率响应误差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5.12检测火焰响应时间
5.12.1有火焰响应时间
有火焰响应时问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5.12.2失火焰响应时间
失火焰响应时间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5.13低温性能
温度为0℃,历时16h,装置应正常工作。光照度响应误差和火焰脉动频率响应误差,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5.14高温运行
温度为45℃、相对湿度不超过50%的条件下,连续运行72h,装置应正常工作。光照度响应误差和火焰脉动频率响应误差,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5.15功率消耗
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
5.16最高允许温度
当环境温度为表2规定标称范围标准极限值(上限值),装置输人激励量为1.1倍额定值时,能长期工作,不致对绝缘或其他电气元器件造成热损坏,各线圈最高允许温度为150℃。5.17绝缘性能
5.17.1绝缘电阻
装置各电路分别与地(即金属外壳或外露的非带电金属零件)之间,以及装置中无电气联系的各电路之间(由企业产品标准指明),用开路电压为500V的测试仪器测定其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100M2。
5.17.2介质强度
5.17.2.1装置的下列部位应进行介质强度试验:JB/T6513—2002
a)各电路分别与地(即金属外壳或外露的非带电金属零件)之间b)无电气联系的各电路之间(由企业产品标准指明部位及检验电压值)。5.17.2.2按本标准5.17.2.1所列部位,应承受企业产品标准规定的频率为50Hz的交流检验电压值(其值由企业产品标准按GB/T14598.3的要求,根据额定绝缘电压确定)、历时1min的试验。5.17.2.3作出厂检验时,允许检验缩短至1s,但此时检验电压值提高10%。5.17.2.4合格判据:检验时装置各部位不应出现绝缘击穿或闪络现象。5.17.3冲击电压
装置各电路与地(即金属外壳或外露的非带电金属零件)之间,以及无电气联系的各电路之间(由企业产品标准指明),应能承受标准雷电波的短时冲击电压检验,检验电压的峰值(由企业产品标准按GB/T14598.3一1993中8.2及附录D规定)为0、1或5kV。承受冲击电压后,装置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企业产品标准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要求。在检验过程中,允许出现不导致绝缘损坏的闪络,如果出现闪络,则应复查绝缘电阻及介质强度,但介质强度检验电压值为规定值的75%
5.18耐湿热性能
装置在最高温度为40℃、检验周期为两周期(48h)的条件下,经交变湿热检验,在检验结束前2h内,用电压等级为500V的测试仪器,测定本标准5.17.1规定部位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1.5MQ,测试本标准5.17.2介质强度,检验电压为规定值的75%。5.19承受振动能力
5.19.1承受振动响应能力
装置应能承受JB/T9568一2000中5.12.4规定的严酷等级为1级的振动响应试验。试验时,装置输入激励量及合格判据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5.19.2承受振动耐久能力
装置应能承受JB/T9568一2000中5.12.4规定的严酷等级为1级的振动耐久试验。试验时,装置的合格判据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
5.20承受冲击能力
5.20.1承受冲击响应能力
装置应能承受JB/T9568一2000中5.12.5规定的严酷等级为1级的冲击响应试验。试验时,装置输人激励量及合格判据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5.20.2承受冲击耐久能力
装置应能承受JB/T9568一2000中5.12.5规定的严酷等级为1级的冲击耐久试验。试验时,装置的合格判据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
5.21承受碰撞能力
装置应能承受JB/T95682000中5.12.6规定的严酷等级为1级的碰撞试验。试验时,装置的合格判据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
5.22承受脉冲群干扰能力
静态型装置应能承受JB/T9568一2000中5.18.1.1规定的严酷等级为II级的衰减振荡波的试验。试验时,装置输人的激励量及合格判据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5.23承受静电放电干扰能力
静态型装置应能承受JB/T9568一2000中5.18.1.2规定的严酷等级为III级的试验电压。试验时,装置输入的激励量及合格判据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5.24承受辐射电磁场干扰能力
静态型装置应能承受JB/T9568一2000中5.18.1.3规定的严醋等级为III级的试验场强。试验时,装置输人的激励量及合格判据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4
5.25承受快速瞬变干扰能力
JB/T6513—2002
静态型装置应能承受JB/T9568一2000中5.18.1.4规定的严酷等级为II级的试验电压。试验时,装置输人的激励量及合格判据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5.26触点性能
5.26.1装置对外输出的触点应能断开电压不大于250V、时间常数为(5土0.75)ms或(40±6)ms的直流有感负荷电路和电压不大于250V的交流电路(功率因数cosΦ=0.4士0.1),触点的断开容量由企业产品标规定。
5.26.2电寿命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5.27机械寿命
对装置的输出触点不施加负荷,应能可靠动作和返回不小于10次。对于输出电路采用电磁式继电器的装置,如果电磁式继电器已经过试验证明满足机械寿命要求,则装置可不进行机寿命试验。
5.28结构及外观要求
5.28.1装置应有外壳防护,并有防尘措施。外壳上的盖子应透明,不打开盖子也能清楚地观察到整定值刻度及灯光信号。
5.28.2装置的外壳应有供铅封的设施,只有打开铅封后,才能对装置进行调整与整定。5.28.3装置的接插件应接触可靠,插拔方便。插拔时不应出现与外壳相碰或发卡等现象,且应设有锁紧机构。
5.28.4装置中各部分的机械连接或电气连接应牢固、正确、可靠、无松动现象,装置经调整出厂时,对有关部位应予漆封。
装置所有焊接处应牢固可靠,无虚焊现象,焊接处应清理干净,不允许对所连接的零部件和元器件产生腐蚀作用。
5.28.5装置的金属零件应经防腐蚀处理,无锈蚀现象:绝缘零件应完好、光洁、无裂纹、无缺损现象,所用材料应当不会使其他零部件产生锈蚀及影响触点的接触性能。5.28.6连接外部导线的装置接线端子应当在不取下外壳即能连接,并应能保证连接两根2.5mm导线5.28.7装置中所采用的电子元器件均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的要求。6检验方法
如无特殊要求,试验条件按GB/T7261的有关规定进行。6.2
按GB/T72612000第5章的有关规定进行结构和外观检查。6.3
测试本标准5.4,按GB/T7261一2000第21章的方法进行。测试本标准5.5~5.12,其检验方法与检验接线图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6.4
测试本标准5.13~5.14,按GB/T7261一2000第11章和第12章的方法进行。6.6
测试本标准5.15,按GB/T7261一2000第9章的方法进行。6.7
测试本标准5.16,按GB/T7261一2000第10章的方法进行。6.8
测试本标准5.17,按GB/T72612000第19章的方法进行。6.9
测试本标准5.18,按GB/T72612000第20章的方法进行。6.10
测试本标准5.19,按GB/T7261一2000第16章的方法进行。6.11
测试本标准5.20,按GB/T7261一2000第17章的方法进行。6.12
测试本标准5.21,按GB/T7261一2000第18章的方法进行。6.13
测试本标准5.22,按GB/T7261一2000中的25.1的方法进行。6.14
测试本标准5.23,按GB/T7261一—2000中的25.2的方法进行。6.15测试本标准5.24,按GB/T7261—2000中的25.3的方法进行。JB/T6513--2002
6.16测试本标准5.25,按GB/T7261—2000中的25.4的方法进行。6.17测试本标准5.26,按GB/T7261—2000第23章规定的方法进行。产品的输人激励量和检验速率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
6.18测试本标准5.27,按GB/T7261一2000第24章规定的方法进行。施加的输人激励量和检验速率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检验结束后,装置应无永久性机械变形,或出现紧固件松动等现象:本标准5.5~5.12产生的变差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介质强度应能承受本标准5.17.2.2规定检验电压值的75%。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装置的检验分为定型试验、型式试验和出厂检验。7.2定型试验
7.2.1以下情况应进行定型试验
a)新产品定型前。
b)正常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元器件、工艺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装置性能时。c)装置因不合格而停产,首次恢复生产时。7.2.2装置定型试验项目为本标准4.5~4.22全部内容,如有特殊要求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7.2.3装置定型试验的全部项目均合格,才判定定型试验合格。7.3型式试验
7.3.1在下列任情况下,装置必须进行型式试验:a)正常生产后的定期检验,检验周期为4年。b)装置停产超过上述规定周期后再恢复生产时、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要求时(检验项目按相应规定):7.3.2型式试验包括的内容:
型式试验包括的内容为本标准4.5~4.13、4.15、4.17、4.20、4.22,如有特殊要求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
7.3.3抽样及合格判定
装置采用两次抽样,每次抽样一台。第一次合格判定数A为0,第二次抽样合格判定数A。为1,不合格判定数为2。
7.4出厂检验
7.4.1每台装置均应进行出厂检验。7.4.2装置出厂检验项目为本标准4.6~4.11、4.15.2、4.22。7.4.3出厂检验的合格判定为全部检验项目合格,如有特殊要求,由企业产品标准规定。8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
由企业产品标准按JB/T9568-2000规定。9包装、运输和购存
由企业产品标准按JB/T7828~-1995中5.4.8规定。10供货的成套性
10.1随产品供应的文件
出厂产品应配套供应以下文件:a)质量证明文件,必要时应附出厂检验记录;6
b)产品说明书(可按供货批次提供):c)产品安装图(可含在产品说明书中):d)产品原理图和接线图(可含在产品说明书中):e)装箱单。
10.2随产品供应的配套件
随产品供应的配套件应在相关文件中注明,一般包括:a)易损零部件及易损元器件:
b)产品附件;
c)合同中规定的备品、备件。
质量保证
JB/T6513—2002
除另有规定外,在用户完全遵守本标准、产品标准及产品说明书规定的运输、贮存、安装和使用要求的情况下,自出厂之日起2年内,如发现继电器及其配套件损坏,制造厂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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