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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34015-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NB/T 34015-2013

中文名称:生物质炊事大灶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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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炊事 大灶 通用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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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34015-2013 生物质炊事大灶通用技术条件 NB/T34015-2013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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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27.060.10
备案号:43513-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NB/T34015-—2013
生物质炊事大灶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biomass institutional stoves2013-11-28发布
国家能源局
2014-04-01实施
前言·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型号表示方法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储存和使用寿命
NB/T34015—2013
NB/T34015—2013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能源行业农村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8)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节能炉具专业委员会、北京中研环能环保技术检测中心、昆明融霞炉具有限公司、义乌市安东电器有限公司、迅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王安产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贾振航、郝芳洲、杨明珍、曾巨泓、朱宏锋、张焰、王安。H
1范围
生物质炊事大灶通用技术条件
NB/T340152013
本标准规定了生物质事大灶的术语和定义,型号表示方法,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储存和使用寿命等。本标准适用于饮事火力强度大于10kW,燃用生物质及其成型燃料的灶具。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NB/T34014—2013生物质炊事大灶试验方法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炊事火力强度cookingpower
单位时间锅水升温和蒸发所吸收的热量。3.2
炊事热效率cookingefficiency
生物质饮事大灶输出的有效热量(锅水升温和蒸发所吸收的总热量),与投入大灶内生物质燃料发热总量的百分比。
4型号表示方法
4.1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和罗马数字表示。4.2型号由五部分组成:
a)第一部分表示炊事大灶:CZ炊事大灶:b)
第二部分表示燃料类型:S生物质及其成型燃料:第三部分表示生物质大灶的炊事火力强度,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单位为千瓦(kW):c)
第四部分用罗马数字表示生物质大灶的改进序号,在第三、第四部分之间加短划“一”d)
第五部分用字母Y表示生物质大灶具有余热水箱。e)
示例:
表示有余热水箱
表示改进序号
表示炊事火力强度为15kW
表示燃用生物质燃料
表示炊事型大灶
表示该产品为炊事大灶,燃用生物质燃料,炊事火力强度15kW,改进序号为IⅡI型,具有余热水箱。1bzxz.net
NB/T340152013
5技术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结构要求
结构应设计合理、操作方便、安全可靠,并应装设通往室外的烟肉接口。不应采用炉灶分离的生物质气化燃烧结构。
5.1.2外观要求
造型美观,表面光滑,无毛边毛刺,应防锈,保温材料不外露。5.1.3热性能指标
a)炊事火力强度P≥10kW,且不低于标称值;b)炊事热效率n≥35%。
5.1.4烟气污染物排放指标
烟气污染物排放指标见表1。
表1烟气污染物排放指标
污染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氧化碳
林格曼烟气黑度
5.2灶体制造要求
5.2.1铸造件应无裂纹、变形、砂眼,表面光滑。5.2.2焊接件应平整、均匀,不应有烧穿、未焊牢等缺陷。5.2.3冲压件不应有裂纹、起皱、飞边等缺陷。指标
≤150
5.2.4钣金件表面应平整、无裂纹、皱裙、凹凸等缺陷。机械加工表面不应有磕、碰、划伤等缺陷。5.2.5铆接件应牢固,铆钉不应松动、歪斜。5.2.6灶膛应能耐高温,不应有残缺,其尺寸、形状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5.2.7余热水箱应不承压,无泄漏。5.2.8大灶的辅机、附件、隔热保温材料等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5.3安全使用
5.3.1生物质饮事大灶应装设烟肉通往室外,并保证室内空气通畅。5.3.2正带工作时,灶体侧壁面最高温度不应超过60℃。5.3.3余热水箱不应封闭使用。
5.3.4使用电器设备的大灶,应有漏电保护等安全用电措施。6检验方法
6.15.1.1、5.1.2、5.2采用视检方法。2
NB/T34015—2013
6.25.1.3、5.1.4、5.3.2按NB/T34014—2013的规定进行。试验结束后,大灶内部结构应无明显变形和开裂,铸造件、焊接件、铆接件等应符合5.2的要求。7检验规则
7.1总则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2出厂检验
每台大灶经制造单位的质量检验部门按6.1的各项规定检验合格并出具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的项目及要求见表2。
表2出厂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灶体制造
7.3型式检验
技术要求
型式检验除出厂检验外还应包括热性能和烟气污染物排放试验。型式检验机构须经过国家计量认证:并具有相应的检测资质。7.3.2
检验方法
型式检验机构应提供正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的每个项目,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如有两项指标不7.3.3
合格时,可抽双倍数量产品进行复验。如仍有两项不合格项时,则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生物质炊事大灶在下列情况下进行型式检验,每次随机抽取2台:7.3.4
批量生产的产品每2年应进行一次: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生物质炊事大灶的性能时:新产品正式投产时:
停产超过1年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
国家有关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8标志、包装、储存和使用寿命
8.1标志
生物质炊事大灶应在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志。生物质炊事大灶标志的基本内容:8.1.2
制造厂名:
b)产品名称:
c)商标:
规格型号:
事火力强度:
制造日期:
g)出厂编号:
h)执行标准号。
8.2包装
8.2.1包装应符合与用户的约定要求。3
NB/T34015—2013
随同产品提供的文件
a)产品合格证: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出厂清单;
d)产品保修单。
8.3储存和使用寿命
a)储存场所应防潮:
b)生物质炊事大灶在正常条件下使用寿命不应低于3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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