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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7602-199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7602-1998

中文名称:工业己烷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Industrial hexane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8-12-08

实施日期:1999-05-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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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工业 己烷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化工技术>>有机化学>>71.080.15芳香烃

中标分类号:化工>>有机化工原料>>G17一般有机化工原料

关联标准

采标情况:≠ASTM D1836-91(94)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15670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10, 字数:13千字

标准价格:10.0 元

出版日期:2004-04-15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8-12-08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归口单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己烷的技术条件。本标准所属产品适用于通常称为己烷类的系列产品,可做为制备粘结剂、涂料、油墨、化学合成工艺的原料及包括植物油脂在内的各种萃取过程的溶剂。本标准涉及某些有危险性的材料、操作和设备,但是无意对与此有关的所有安全问题都提出建议。因此,用户在使用本标准之前应建立适当的安全和防护措施并确定有适用性的管理制度。 GB 17602-1998 工业己烷 GB17602-199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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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GB17602—1998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标准ASTMD1836--1991(1994)制定。本标准与ASTMD1836—1991(1994)标准的生要差异:1,取消了苯胺点指标。
2.将比重(15.6/15.6℃)换算为20℃密度。3.将贝壳松脂丁醇值指标暂订为“报告”。4.干点订为不高于71℃。
5.气味和贝壳松脂丁醇值两项目,除作为植物油脂抽提溶剂外,可执行协议指标。本标准中附录A附录B和附录C均为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本标雅主要起草人:王飞、卢其平。215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工业已烷
Commercial hexanes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已烷的技术条件。GB 17602— 1998
本标准所属产品适用于通常称为已烷类的系列产品,可做为制备粘结剂、涂料、油墨、化学合成工艺的原料及包括植物油脂在内的各种萃取过程的溶剂。本标准涉及某些有危险性的材料、操作和设备,但是无意对与此有关的所有安全问题都提出建议。因此,用户在使用本标准之前应建立适当的安全和防护措施并确定有适用性的管理制度。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标的一部分。除非在标准中另有明确规定,下述引用标准都应是现行有效标准。
GB/T 1884
GB/T 1885
GB/T 3143
GB/T 3555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密度计法)石油计量表
液体化学产品颜色测定法(Hazen单位铂-钻色号)石油产品赛波特颜色测定法(赛波特比色计法)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
GB/T 4756
:烃类溶剂贝壳松脂丁醇值测定法GB/T 11134
GB/T 11136
GB/T 17474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石油烃类溴指数测定法(电位滴定法)烃类溶剂中苯含量测定法(气相色谱法)SH0164石油产品包装、贮运及交货验收规则SH/T0253轻质石油产品中总硫含量测定法(电量法)3技术要求
工业己烷应符合表1规定的要求。表1工业已烷技术要求
密度(20C),kg/m2
气味!”
【贝壳松脂丁醇值”
溴指数
颜色(满足下列两指标之一):赛波特色号
铂-钴色号
不大于
不小于
不大于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8-12-08批准216
质量指标
655~681
无残留异味
试验方法
GB/T 1884和GB/T1885
附录A
GB/T11134
GB/T11136
GB/T 35552
GB/T3143
1999-05-01实施
初馏点,℃
干点,℃
硫含量,mg/kg
不挥发物,mg/100 mL
苯含量,%(m/m)
不低于
不高于
不大于
不大于
不大于
GB 17602--1998
表1(完)
质量指标
1)除作为植物油脂抽提溶剂外,可执行协议指标。2)有争议时,该方法为仲裁方法。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附录B
试验方法
SH/T 0253
附录 C
GB/T17474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及交货验收按SH0164进行,但当其作为植物油脂抽提溶剂时,应用专门容器贮运。
5取样
取样按GB/T4756进行,取2L作为检验和留样用。217
A1范围
GB 17602—1998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挥发性溶剂和稀释剂气味测定法A1.1本试验方法通过检测挥发性有机溶剂和稀释剂的特征及残留气味来测定它们在溶剂系统中气味的可接受性。
A1.2本试验方法不适用于测定物质间细微的气味差别及气味强度。A1.3建议本方法不适用于测定室温下蒸发至干燥超过30min的液体残留气味。A2参考标样
特定检测产品试样的气味特征应满足买主和制造商的要求。A3意义及使用
A3.1通过对比气味特性,并结合其他检测方法,可以根据规格要求进行产品检验和评价。A3.2通过残留气味特性可以判断相对不挥发物的存在,这些物质可能与生产和污染物的分布有关。由于挥发性溶剂和稀释剂在多种类型的化学工艺中使用,其残留物会影响这些工艺的生产效率,所以本方法是一种根据规格要求为生产控制及评价提供的对比试验方法。A4危险性
A4.1许多溶剂和稀释剂,例如些芳香烃和脂肪烃都是有毒或有害的。在测定这些物质气味时应采取一些特殊的预防措施。做试验要象经常需要必要的控制一样,在暂短嘎觉的基础上加以评价,尽可能少吸入蒸气。
A4.2应提供足够的通风以保持溶剂和稀释剂的浓度低于物质安全系数表中提供的通常工作面积的人员暴露极限。
A4.3也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其他危险。A5试验步骤
A5.1特征气味一一将25mm×75mm无异味的快速定性滤纸条浸入盛在烧杯或其他合适容器的试样和参考标样中50mm,立即比较滤纸上两种物质的气味。A5.2残留气味一将25mm×75mm无异味的快速定性滤纸条浸入盛在烧杯或其他合适容器的试样和参考标样中50mm,室温下将滤纸在空气中干燥,在适当的时间间隔检查它们气味的差异(见A1.3)。若仅仅是测定样品的特征气味,蒸发步骤可以省略。A6报告
A6.1特征气味一一立即检查,若湿滤纸上试样的气味与参考标样的气味相近,卿以“特征的”报告。但如果试样的气味与参考标样的气味比较,样品不适宜作溶剂时,则报告“非特征的”。A6.2残留气味一假定供需双方都能接受的标样没有可察觉的残留气味。标样和试样滤纸干燥以后,若试样滤纸上无气味,则以“无残留异味”报告。若在标样滤纸上检查无气味,而在试样滤纸上留有气味,则以“残留异味”报告。
A7精密度及误差
GB 17602—1998
A7.1精密度一一由于试验结果只是主观判断试样气味是否与特定参考标样气味具有可比较的相似性,因此没有评价特征气味和残留气味的精密度。A7.2误差一一没有说明特征气味或残余气味的误差。一些分析者的嗅觉对某些物质不敏感,而另些分析者的嗅觉对主要或次要组分非常敏感。在这两种情况下,测定气味的精密度是令人怀疑的。由于供需双方存在不同的结果,由不少于三人的气味小组进行评价是有帮助的。专家小组应有如下考虑:对测定气味的熟悉性、主要的或令人怀疑的少量组分的暴露时间及检测环境附录B
(标准的附录)
工业已烷馏程测定法
B1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工业已烷馏程。B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一部分。除非在标准中另有明确规定,下述引用标准都应是现行有效标准。
GB/T 6536—1986(1991)
石油产品蒸馏测定法
B3术语
参见GB/T6536第3章。
B4方法概要
参见GB/T6536第4章。
B5仪器
B5.1蒸馏烧瓶:200mL硼硅酸盐玻璃烧瓶,其尺寸见图B1。219
281~921
内420~~22
GB 17602---1998
加固卷边
97~103
外75~77
图Bl200mL.蒸馏烧瓶尺寸
B5.2蒸馏烧瓶支板:孔径32mm。B5.3温度计:符合表B1规格的分漫温度计。表1
、温度计规格
测量范围
浸人深度
刻度标志:
细线分度
长线分度
数字刻度间隔
刻度允许最大误差
膨胀室允许加热的最高温度
总长度
棒(外)径
感温泡长度
感温泡外径
刻度定位:
感温泡底至最小刻度温度
感温泡底至最小刻度
刻度线范围长度
B5.4其他蒸馏仪器参见GB/T6536第6章。仪器的准备
温度计规格
48~102℃
130℃
390~400 mm
6. 0~~8. 0 mm
15~20 mm
不大于棒径
125~145 mm
190~235 mm
除设定冷凝管温度0~10℃和试样温度10~20℃外,其他准备工作均参见GB/T6536第8章。220
B7试验步骤
GB 17602--1998
B7.1用量简量取100mL士0.5mI.已调整好温度的试样。从仪器上取下烧瓶,将新鲜试样直接倒入烧瓶中,允许倒干时间为15~20s。B7.2将烧瓶与冷凝管连接并插入温度计,温度计在蒸馏烧瓶中的位置参见GB/T6536图1。将不经干燥的量简放在冷凝管的出口,使冷凝管伸入量筒至少25mm,但不要低于100mL刻度线。将量筒浸入一个透明浴中并在整个蒸馏过程中维持浴温1020℃。在量简顶部放一平盖以防止冷凝的湿气进入量筒。
B7.3加热速率:从开始加热至出现第一滴液体的时间为5~10min,瓶颈处蒸气上升至支臂的时间为2.5~3.5min。记录出现初馏点时蒸馏温度计的读数。B7.4调节输入热量使蒸馏速率按4~5mL/min(大约每秒2滴)进行。在出现第一滴液体后移开量简,使冷凝管尖端与量筒壁接触。按以上加热条件,在95%点以后继续蒸馏至干点出现。记录出现干点时蒸馏温度计的读数。
B7.5记录大气压力。
B7.6冷凝管排干后,读出蒸馏液体积并将它作为回收量,蒸馏物总回收率不应小于97%。如果回收率不在此范围之内,应重新试验。B8计算
参见GB/T6536第10.3条。
B9报告
报告初馏点和干点的试验结果。B10精密度
本方法暂不规定试验结果的精密度。附 录C
(标雅的附录)
工业已烷中不挥发物测定法
C1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工业已烷中的不挥发物测定。C2仪器
C2.1烘箱:温度控制在105℃士5℃。C2.2铂蒸发皿:125mL;最好采用铂蒸发Ⅲ,也可用铝或瓷的蒸发皿。注:精密度数据只是通过铂蒸发血测定得到。C2.3量简:100mL。
c2.4分析天平:感量0.1mg。
C3试验步骤
C3.1将一个125mL的铂蒸发皿放入105℃士5℃的烘箱中干燥,并在干燥器中冷却。重复以上操作,221
直到前后两次称重之差在0.1mg以内。GB17602-1998
C3.2在室温下,用有刻度的量筒量出100mL试样并放入恒重的铂蒸发Ⅲ中,将样品放在蒸汽浴上蒸发至干。用块干净不起毛的布将铂蒸发血的外部擦干,在105℃士5℃的烘箱中干燥约1h,并在干燥器中冷却,称量铂蒸发皿和内容物的重量,精确到0.1 mg。C3.3将蒸发和内容物再放回烘箱中干燥15~30min,冷却后再称重。如果有必要,重复以上操作,直到前后两次称重之差恒定在0.1mg以内。C4报告
将样品中的残渣作为不挥发物,以mg/100 mL表示。C5精密度
按下述规定判断试验结果的可靠性(95%置信水平)。C5.1重复性:同一操作者在不同日期得到的两个结果(每个结果是重复试验的平均值)之差大于0.9mg/100mL,则应认为可疑。
C5.2再现性:不同实验室的操作者得到的两个结果(每个结果是重复试验的平均值)之差大于2.4mg/100mL,则应认为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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