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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031-202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4031-2021

中文名称:环境管理 环境绩效评价 指南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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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031-2021 环境管理 环境绩效评价 指南 GB/T24031-2021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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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59.0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4252—2019
代替GB/T24252—2009
Silkquilts
2019-10-18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0-05-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B/T24252—2019
本标准代替GB/T24252—2009《蚕丝被》,与GB/T24252—200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一在范围中增加了“以其他蚕丝绵为主要原料制成的蚕丝被可参照执行”的规定(见第1章,2009年版的第1章);
一修改了“蚕丝被”蚕丝绵”的术语和定义,增加了“绢制丝绵”“绵点”术语和定义,删除了“长丝绵”中长丝绵”“短丝绵”术语和定义(见3.1~3.3、3.5,2009年版的3.1~3.5);一增加了“蚕丝被中的胎套和填充物的安全性能应符合GB18401要求,其中婴幼儿及儿童产品的安全性能应符合GB31701要求的规定(见4.3);修改了纤维含量、含油率、填充物质量偏差率和压缩回弹性要求,增加了填充物丝绵长度、残胶率和荧光增白剂的要求(见4.4,2009年版的4.3);一增加了“蚕丝填充物不得进行增重处理”的要求(见4.5);增加了填充物外观质量的要求(见4.6);一将外观质量中的缝针”要求并人工艺质量中的“缝制质量”(见4.7,2009年版的4.4、4.5);增加了“填充物质量500g及以下产品不考核均匀程度和四角、边\的规定(见4.7);增加了“蚕丝被中应无缝针、断针等对人体可能造成伤害的金属残留物”的要求(见4.9);修改了纤维含量、含油率、荧光增白剂和水洗尺寸变化率的试验方法(见第5章,2009年版的第5章);
-增加了安全性能、丝绵长度及含量、残胶率、蚕丝绵增重鉴别、绢制丝绵清洁度和断针等金属残留物的试验方法(见第5章);
一修改了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见6.2.1,2009年版的6.2.1);修改了产品规格和纤维含量的标注规定(见7.3、7.4,2009年版的7.3、7.4);修改了附录A,增加了“填充物纤维含量试验结果的表示”(见附录A中A.5.2);附录B调整为“填充物压缩回弹性试验方法”,在原附录D的基础上对试验方法做了修改、增加了试验装置示意图,删除了原附录B“桑/椎蚕丝混合填充物中案蚕丝含量的化学测定方法”并改引用FZ/T40005(见附录B,2009年版的附录B、附录D);一附录C调整为“蚕丝绵增重定性试验酸溶解显色法”,删除了原附录C“含油率试验方法”并改引用FZ/T40006(见附录C.2009年版的附录C);一附录D调整为“蚕丝绵增重定性试验高温酸水解法”,将原附录D改为现附录B(见附录B、附录D2009年版的附录D):
一附录E调整为“蚕丝氨基酸含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法”,将原附录E“检验抽样方案”改为现附录F(见附录E、附录F,2009年版的附录E)。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丝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01)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丝绸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江苏鑫缘丝绸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桂华丝绸有限公司、国家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桐乡)、苏州市纤维检验院、苏州天学、浙江凯喜雅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方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南充银海丝绸有限公司、苏州慈云蚕丝制品有限公司、淄博大染坊丝绸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蚕缘家纺有限公司、达利丝绸(浙江)有限公司、浙江银荣丝绸家纺有限公司、浙江巴贝丝业有限公司、湖州千思家1
GB/T24252—2019
用纺织品有限公司、浙江理工大学、桐乡市腾飞被絮有限公司、江苏苏丝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京九丝绸股份公司、辽宁采逸野蚕丝制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颖、顾红烽、潘世俊、伍冬平、茅明华、孙晨晓、王祥荣、卢受坤、顾虎、刘雨、李建华、何国君、周佳园、张晓光、胡毓芳、倪学林、雷斌、朱金毛、徐连荣、屠永坚、傅雅琴、蔡英仙、陈松、李开典、田驰、洪家纲。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24252—2009。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蚕丝被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GB/T24252—2019
本标准适用于以桑蚕丝绵、蚕丝绵为主要原料,经制胎并和胎套固定(包括机缝和手工缝)制作而成的蚕丝被。以其他蚕丝绵为主要原料制成的蚕丝被可参照执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250
GB/T2828.1一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2910(所有部分)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GB/T3920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GB/T3921—20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皂洗色牢度GB/T3922
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
GB/T5296.4
GB/T5713
GB/T6529
GB/T6682
GB/T8170
GB/T8629
GB/T8630
GB/T9994
GB/T9995
GB18401
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水色牢度
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纺织品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纺织品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2017
纺织品洗涤和干燥后尺寸变化的测定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纺织材料含水率和回潮率的测定烘箱干燥法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24121
GB/T29862
GB31701
纺织制品断针类残留物的检测方法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2016
GSB16-3452
蚕丝氨基酸的测定
机制蚕丝绵外观等级标准样照
FZ/T01137-2016纺织品荧光增白剂的测定FZ/T40004
FZ/T40005
FZ/T40006
FZ/T40009
FZ/T41003
蚕丝含胶率试验方法
桑/椎产品中桑蚕丝含量的测定化学法蚕丝含油率试验方法
蚕丝绵纤维长度试验方法
桑蚕绵球
GB/T24252—2019
FZ/T41004
作蚕绵条
FZ/T41005—2017蚕丝绵
3术语和定义
FZ/T41005一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FZ/T41005—2007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3.1
蚕丝被
silkquilts
填充物含蚕丝50%及以上的被类产品。注:蚕丝被分为纯蚕丝被和混合蚕丝被两类。填充物含100%蚕丝(包括各种蚕丝混合)的为纯蚕丝被,填充物由50%及以上蚕丝与其他纺织原料组成的为混合蚕丝被。3.2
蚕丝绵
silkfloss
以蚕茧、壳或制丝加工的副产品为原料加工而成网状或絮状产品。注:按加工方式可分为手工丝绵和机制丝绵;按蚕丝长度可分为长丝绵、中长丝绵和短丝绵。3.3
绢制丝绵
spun silk floss
采用纺工艺,对蚕茧、长吐等原料进行除油、脱胶、开绵、切绵、梳理而成的用作填充物的丝绵注:其蚕丝呈单纤维状、伸直。3.4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wadding covers
用于直接包覆、固定填充物的被套3.5
绵点silkflossnep
蚕丝卷缩粘结形成的点状疵点
[FZ/T41005—2017定义3.2]
silkflossblock
蚕丝未充分伸直,卷曲形成的团块状疵点。按手感分为硬绵块和软绵块[FZ/T41005—2017.定义3.3]
丝筋silkflossstripe
多根蚕丝粘结形成的条状疵点。按手感分为软丝筋和硬丝筋,按粗细分为粗丝筋和细丝筋。[FZ/T41005—2017.定义3.4]
4要求
1蚕丝被的要求分为安全性能、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和工艺质量四个方面。4.1
2蚕丝被的质量等级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三个等级4.2
4.3蚕丝被中的胎套和填充物的安全性能应符合GB18401要求,其中婴幼儿及儿童产品的安全性能应符合GB31701要求
4.4蚕丝被内在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2
纤维含量
丝绵长度
填充物
纯桑蚕
纯作蚕
桑、作
蚕丝混合
含油率/%
回潮率/%
质量偏差率/%
残胶率/%
含杂率/%
荧光增白剂
压缩回弹
性/%》
蚕丝绵
绢制丝绵
蚕丝绵
制丝绵
压缩率
回复率
表1内在质量要求
优等品
100%桑蚕丝或100%椎蚕
丝,允差符合GB/T29862
分等要求
一等品
含桑蚕丝或(和)作蚕丝
100%,允差符合GB/T29862
GB/T24252—2019
合格品
标称填充物蚕丝含量应达
到50%及以上,允差符合
GB/T29862要求
符合产品标识明示值,允差按GB/T29862要求不含明显粉尘;外观色泽
均匀,色差不低于4级;手
感柔软,撕拉韧性好;无明
显气味;不污损;不发霉、
不含明显粉尘;外观色泽
基本均匀,色差不低于3
4级;不污损;不发霉、变质
长丝绵
长丝绵;
长丝绵;
网状中长丝绵
网状中长丝绵;
絮状丝绵,20cm以上的中
长丝绵含量≥60%,5cm
以下短纤维含量≤10%
长丝绵;
网状中长丝绵
不得检出
不含明显粉尘;不污损;不
发霉、变质:色差不低于
3级;
绢制丝绵色差不低于4级
长丝绵:
网状中长丝绵:
絮状丝绵,20cm以上的中
长丝绵含量≥50%,5cm
以下的短纤维含量≤10%
5.cm以下短纤维含量≤10%
长丝绵;
网状中长丝绵;
絮状丝绵,20cm以上的中
长丝绵含量≥50%,5cm
以下的短纤维含量≤10%
纤维平均长度≥4.5cm
3cm以下短纤维率≤20%
GB/T24252—2019
耐皂洗”
耐汗渍
耐干摩擦
水洗尺寸变化率/%
丝绵长度规定见FZ/T41005—2017优等品
表1(续)
优等品和一等品的填充物不允许使用制丝绵。分等要求
一等品
荧光增白剂种类见FZ/T01137-2016附录A,检测低限按FZ/T01137—2016附录B执行使用说明标注填充物质量在500g及以下的产品不考核。仅考核产品使用说明注明可水洗的产品。4.5
合格品
蚕丝填充物不得进行增重处理。蚕丝总氨基酸含量实测结果应不低于95%.或蚕丝中丝氨酸(Ser)、甘氨酸(Gly)、丙氨酸(Ala)、酪氨酸(Tyr)四种主要氨基酸含量实测结果合计应不低于77%。4.6
蚕丝被外观质量要求应符合表2规定表2外观质量要求
尺寸偏差率/%
填充物
耐久性标签
优等品
外观好于或接近于
GSB16-3452机制蚕丝绵外观
等级标准样照优等品。丝胎中
无明显的硬、软绵块和硬丝筋
无破损、无污渍;色花、色差不低于3—4级;纬斜、花斜不大
于3%;明示为A、B类产品不
应有明显表面疵点
分等要求
一等品
外观好于或接近于
GSB16-3452机制蚕丝绵外观
等级标准样照一等品。丝胎表
面不允许出现明显的硬绵块和
硬丝筋
无破损、无污渍;色花、色差不低于3一4级:纬斜、花斜不大
于5%:明示为A、B类产品不
应有明显表面疵点
合格品
蚕丝绵外观好于或接近于
GSB16-3452机制蚕丝绵外观
等级标准样照二等品。制丝
绵清洁度≥90分
无破损、无明显污渍;色花、色差不低于3级
缝线、拉链、扣子、耐久性标签等各种辅料的性能和质地应与面料相适宜,无毛刺,拉链咬合良好松紧适宜,A类、B类产品的拉链不宜露在胎套外面字迹清晰、耐用,缝制平服
蚕丝被工艺质量要求应符合表3规定。项目
填充物均匀程度
四角、四边
缝制质量
优等品
工艺质量要求
分等要求
一等品
厚薄均勺匀,差异率不大于10.0%蚕丝充分延伸,纵横分布全幅成网状
四角方正(或圆正),角质量差异率不小于一20.0%,四边充实
厚薄均勾,差异率不大于20.0%
四角方正(或圆正),角质量差GB/T 24252—2019
合格品
厚薄差异率不大于25.0%
异率不小于一30.0%,四边基本四角方正(或圆正)充实
胎套应四边缝合不脱散,胎套与填充物固定不相互移位针迹密度:胎套缝不小于10针/3cm;机器缝不小于8针/3cm跳针、浮针、漏针每处不超过2针,整件产品不超过3处缝纫轨迹要匀、直、牢固
缝纫起止处应打0.5.cm~1cm回针,接针套正;手T绗缝外露线头不大于3.cm卷边拼缝平服齐直,宽狭一致,不露毛嵌线应松紧适当,粗细均匀.接头要光绗缝针迹平服,无折皱夹布
绗缝图案分布均匀、基本对称
绣花平服,无明显漏绣
填充物质量500g及以下产品不考核4.8
一等品允许缝制质量项目中有一项内容不符合要求,合格品允许缝制质量项目中有两项内容不符合要求。但胎套与填充物应固定,不允许胎套缝合脱散。4.9
蚕丝被中应无缝针、断针等对人体可能造成伤害的金属残留物。试验方法
安全性能
按GB18401、GB31701执行。
内在质量
纤维含量
胎套纤维含量的测定按GB/T2910(所有部分)等执行,填充物纤维含量的测定按附录A执行。5.2.2
填充物色差
采用北空光照射,或用6001x及以上等效光源。人射光与样品表面约成45°角,检验人员的视线大致垂直于样品表面,距离约60cm目测,与GB/T250标准样卡对比评定色差等级GB/T24252—2019
5.2.3丝绵长度及含量
网状蚕丝绵长度测定采用目测并结合丝绵加工工艺判定,絮状蚕丝绵长度测定按FZ/T40009执行。绢制丝绵长度的测定按FZ/T41003或FZ/T41004执行。5.2.4含油率
按FZ/T40006执行,每份试样质量3.0g士0.3g。5.2.5回潮率
按GB/T9995执行。
5.2.6填充物质量偏差率
将蚕丝被胎套拆开,取所有填充物,用分度值≤2g的秤称重,按式(1)计算公定回潮率质量,按式(2)计算质量偏差率,结果按GB/T8170修约至0.1m=
式中:
式中:
m2(i+w)
填充物公定回潮率质量,单位为克(g);填充物质量实测值,单位为克(g);填充物公定回潮率,按GB/T9994规定;填充物实测回潮率,按5.2.5的测定值ml-m×100%
填充物质量偏差率;
填充物公定回潮率质量,单位为克(g);填充物质量规格设计值,单位为克(g)。5.2.7残胶率
取两份试样,每份试样质量3.0g士0.3g,先按FZ/T40006规定的方法去除油脂,再按FZ/T40004进行试验,按式(3)计算残胶率,结果按GB/T8170修约至0.1。mco-mcl×100%
式中:
残胶率;
脱胶前试样干重,单位为克(g);脱胶后试样干重,单位为克(g)。mci
5.2.8含杂率
(3)
将被胎分成四等份,每份在距被胎边20cm以上任意1个部位取试样2g以上,试样应包含被胎的各层。试样合并称重后用手扯松,手栋出目测可见的非纺织纤维杂质,用分度值≤0.01g的天平称重,按式(4)计算含杂率,结果按GB/T8170修约至0.1。mz×100%
.(4)
式中:
Z—含杂率;
mz—杂质质量,单位为克(g);
mz—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5.2.9荧光增白剂
GB/T24252—2019
按FZ/T01137—2016执行,试样应包含被胎的各层。日常检验可在波长为365nm紫外光下进行,若试样可见显著荧光,可判定样品含荧光增白剂。部分蚕丝可能存在天然荧光,目测判定荧光增白剂需要检验人员具备一定的经验。若有异议,以FZ/T01137一2016的检测结果为准。5.2.10填充物压缩回弹性
按附录B执行。
5.2.11色牢度
5.2.11.1耐皂洗色牢度试验方法按GB/T3921一2008执行,采用试验条件A(1),采用单纤维贴衬。5.2.11.2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按GB/T3922执行,采用单纤维贴衬5.2.11.3耐水色牢度试样方法按GB/T5713执行,采用单纤维贴衬。5.2.11.4耐摩擦色牢度试验方法按GB/T3920执行。5.2.12水洗尺寸变化率
按GB/T8630执行,采用GB/T8629—2017中A型标准洗衣机,洗涤程序4G.干燥程序A。绗缝产品以整条被子进行试验。产品洗涤说明标注拆卸胎套洗涤产品,拆下胎套进行试验。5.3外观质量
5.3.1检验条件
外观检验在自然北光或白色日光灯下进行,检验桌台面照度5001x~6001x,桌面平整光滑。5.3.2尺寸偏差率
将蚕丝被抖松呈自然伸缩状态,平摊在检验台上,用分度值为毫米的钢卷尺分别在蚕丝被长、宽方向的四分之一和四分之三处测量,分别取平均值,按式(5)计算偏差率,结果按GB/T8170修约至0.1。S_Li-Lo
式中:
尺寸偏差率;
L——尺寸实测值,单位为厘米(cm);Lo—尺寸规格标注值,单位为厘米(cm)。5.3.3绢制丝绵清洁度
按FZ/T41003或FZ/T41004执行。5.3.4其他项目
采用手感、目测,用分度值为毫米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或与标准样照对比。.....(5)
GB/T24252—2019
5.4工艺质量
厚薄差异率和角质量差异率
对外观质量检验用样品被胎目测、手感,取有不均匀感的样品至少1条。在单条被胎距边20cm以上均分8处取20cm×20cm的试样8块,在被胎四角取20cm×20cm的试样4块,见图1。用分度值0.01g的天平称取每块试样的质量(不包括胎套)。异率,计算结果按GB/T8170修约至0.1按式(6)计算厚薄差异率,按式(7)计算角质量差图1填充物均匀程度试样取样示意图m)
式中:
式中:
厚薄差异率:
中间试样的质量实测值,单位为克(g);8块中间试样的质量平均值,单位为克(g)。mjm
角质量差异率;
角试样中质量实测最低值,单位为克(g);X100%
-8块中间试样的质量平均值,单位为克(g)。5.4.2缝制质量
采用手感、目测,分度值为毫米的钢直尺测量。5.5蚕丝绵增重鉴别
(6)
(7))
采用聚甲基丙烯酰胺接枝技术增重的丝绵可参照附录C或附录D快速筛查。蚕丝氨基酸含量试验方法按GB/T32016中酸水解法或附录E执行。8
5.6断针类金属残留物
按GB/T24121执行,检测设备灵敏度采用1.0mm。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6.1.1蚕丝被成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1.2出厂检验在产品生产完毕交货前进行。GB/T24252—2019
6.1.3型式检验时机根据生产厂实际情况或合同协议规定,一般在转产、停产后复产、原料或工艺有重天改变时进行。
6.2检验项目
6.2.1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内在质量中的纤维含量、填充物品质、丝绵长度、含油率、回潮率、填充物质量偏差率、残胶率、胎套色牢度、水洗尺寸变化率、pH值、异味、断针等金属残留物、外观质量全项、工艺质量(除厚薄均匀率和角质量差异率外)全项6.2.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4章中的全部要求项目6.3组批
6.3.1出厂检验以同一合同或生产批号为同一检验批,当同一检验批数量很大,需分期、分批交货时,可以适当再分批,分别检验
6.3.2型式检验以同一品种、花色为同一检验批6.4抽样
6.4.1样品应从经工厂检验的合格批产品中随机抽取,外观质量工艺质量抽样数量按GB/T2828.1一2012中一般检验水平Ⅱ规定,采用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安全性能、内在质量检验用试样在样品中随机抽取至少1条。每份试样的尺寸和取样部位根据各检验项目对应的方法标准的规定。6.4.2当批量较大、生产正常、质量稳定情况下,外观质量、工艺质量抽样数量可按GB/T2828.1一2012中一般检验水平Ⅱ规定,采用放宽检验一次抽样方案。6.4.3外观质量、工艺质量抽样方案参见附录F。6.5检验结果的判定
6.5.1外观质量和工艺质量按条评定等级,其他项目按批评定等级,以所有试验结果中最低评等评定样品的最终等级。
6.5.2试样内在质量检验结果所有项目符合标准要求时判定该试样所代表的检验批内在质量合格。批外观质量和工艺质量的判定按GB/T2828.1一2012中一般检验水平Ⅱ规定执行,接收质量限AQL为2.5不合格品百分数。批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工艺质量和安全性能等均合格时判定为合格批,否则判定为不合格批。
6.6复验
如交收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进行一次复验。复验时出厂检验的组批可按6.3.2中型式检验规定,其他按首次检验的规定执行,以复验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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