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7424.24-202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7424.24-2020
中文名称:光缆总规范 第24部分:光缆基本试验方法 电气试验方法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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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光缆
规范
试验
方法
电气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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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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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B∕T 7424.24-2020 光缆总规范 第24部分:光缆基本试验方法 电气试验方法
GB∕T7424.24-2020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33.18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7424.24—2020
部分代替GB/T7424.2—2008
光缆总规范
第24部分:光缆基本试验方法
电气试验方法
OpticalfibrecablegenericspecificationPart 24:Basic optical cable test procedures-Electrical test methods(IEC60794-1-24:2014,Opticalfibre cables—Part1-24:Generic specification-Basicoptical cabletestprocedures-Electricaltestmethods,MOD)2020-12-14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1-07-01实施
GB/T7424.24—2020
2方法H1:短路电流试验(适用于OPGW和OPAC)次
3方法H2:沿电力线路的架空光缆(OPGW和OPAC)的雷电试验..4方法H3:光缆金属构件的电气连续性试验附录A(资料性附录)本部分与IEC60794-1-24:2014相比的结构变化情况GB/T7424分为以下9个部分:
光缆总规范第1部分:总则;
去总则和定义;
光缆总规范第20部分:光缆基本试验方法光缆总规范第21部分:光缆基本试验方法机械性能试验方法;
光缆总规范第22部分:光缆基本试验方法环境性能试验方法;
光缆总规范第23部分:光缆基本试验方法光缆元构件试验方法;
法电气试验方法;
一光缆总规范第24部分:光缆基本试验方法一光缆第3部分:分规范室外光缆;光缆第4部分:分规范光纤复合架空地线;一光缆第5部分:分规范用于气吹安装的微型光缆和光纤单元。本部分为GB/T7424的第24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B/T7424.24—2020
GB/T7424.20~GB/T7424.24共同代替GB/T7424.2一2008《光缆总规范第2部分:光缆基本试验方法》。本部分代替GB/T7424.2—2008中第36章和第37章。本部分与GB/T7424.2—2008的第36章和第37章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短路电流试验H1中对受试光纤长度的要求(见2.2.1);一增加了短路电流试验H1中待规定细节的内容“允许的光纤附加衰减值”(见2.6.1和2.6.2);一增加了雷电试验H2中对试样长度的要求(见3.3);增加了方法H3“光缆金属构件的电气连续性试验”(见第4章)。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EC60794-1-24:2014《光缆第1-24部分:总规范光缆基本试验方法电气性能试验方法》。
本部分与IEC60794-1-24:2014相比在结构上有较多调整,附录A中列出了本部分与IEC60794-1-24:2014的章条编号对照一览表。
本部分与IEC60794-1-24:2014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一—2.2.1中增加了短路电流试验H1中对受试光纤长度的要求;-2.3中增加了一句引导语;
-2.6.1和2.6.2中增加了短路电流试验H1“待规定细节”中的“允许的光纤附加衰减值”;-3.3中增加了雷电试验H2中对试样长度的要求;-3.7中增加了雷电试验H2“待规定细节”中的“允许的光纤附加衰减值”。-4.3中增加了光缆金属构件的电气连续性试验H3设备”中的“万用表”和“低电压电路试验灯的电源要求”;
-4.4中增加了光缆金属构件的电气连续性试验H3“程序”的详细步骤。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将标准名称改为《光缆总规范第24部分:光缆基本试验方法电气试验方法》。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本部分由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5)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成都泰瑞通信设备检测有限公司、成都大唐线缆有限1
GB/T7424.24—2020
公司、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南方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赵秋香、罗毅、宋志佗、陈晓红、刘骋、李婧、薛梦驰、黄正欧、时彬、黄垫、段建彬、杨红蕾、王玉山、刘玉琴、刘修红。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7425(所有部分)—1987;GB/T8405(所有部分)—1987;-GB/T7424.1-1998(第3章和第6章);GB/T7424.2—2002、GB/T7424.2—2008(第36章和第37章)。Ⅱ
1范围
光缆总规范
第24部分:光缆基本试验方法
电气试验方法
GB/T7424.24—2020
GB/T7424的本部分规定了光缆电气性能试验的各试验方法的目的、试样、设备、程序、要求和待规定细节等。
本部分适用于通信设备和采用类似技术的装置中所使用的光缆和光电混合缆,也适用于光纤单元、微管光纤单元等。
2方法H1:短路电流试验(适用于OPGW和OPAC)2.1目的
本试验用于评定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在典型短路电流下的特性,或评定在吊线上的短路电流对附挂式光缆(OPAC)性能的影响。2.2试样
2.2.1OPGW试验
2.2.1.1两试样试验方法
用两个试样的典型装置见图1。
两个至少长10m的试样,两端应用合适的金具固定。在试样A中,应把一个或多个热电耦插到光单元的表面上,监测光单元温度。在试样B中,应把一个或多个热电耦贴在OPGW的金属线上,监测OPGW温度。应使用连接到试样B的受试光纤各端的光源和光功率计,监测光纤衰减变化。光纤的受试长度应至少为100m(当光纤长度少于100m时,应将光纤串接起来,来满足受试光纤长度受试)。2.2.1.2单试样试验方法
至少长10m的试样应在两端用合适的金具固定。应把一个或多个热电耦穿过OPGW的绞层插到光单元表面上,监测光单元温度。应把一个或多个热电耦贴在OPGW的金属线上,监测OPGW温度。应使用连接到受试光纤各端的光源和光功率计,监测光纤衰减变化。光纤的受试长度应至少为100m(当光纤长度少于100m时,应将光纤串接起来,来满足受试光纤长度)。2.2.2OPAC试验
用于试验OPAC的典型装置见图2。至少长10m的OPAC试样用合适的金具附着到供需双方同意的吊线上。应把多个热电耦贴在吊线上,记录试验期间达到的温度。此外,应把光源和光功率计连接到OPAC的受试光纤各端,监测光纤衰减变化。光纤的受试长度应至少为100m(当光纤长度少于100m时,应将光纤串接起来,来满足受试光纤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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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设备
OPGW短路试验设备的典型装置(采用两试样试验方法)见图1。OPAC短路试验设备的典型装置见图2。
说明:
热电耦:
热电耦记录仪;
—光源;
一功率计;
—记录仪;
说明:
热电耦(实测吊线温度);
热电耦记录仪;
光源;
一成圈光纤:
试样;
实测铠装温度;
实测光单元芯温度。
图1OPGW短路试验装置(两试样)一功率计;
记录仪;
成圈光纤;
图2OPAC短路试验装置
一附挂的光缆;
一吊线。
2.4程序
2.4.1OPGW试验
通用试验条件如下:
张力负载:
试样长度:
受试光纤长度:
试样起始温度:
-故障短路电流密度:wwW.bzxz.Net
(15士5)%的额定拉断力(RTS);>10m;
>100m;
按用户和供应商之间的商定;
按用户和供应商之间的商定;
按用户和供应商之间的商定;
故障短路电流持续时间:
脉冲冲击次数:
波形:
至少3次;
在第3周期之后是对称的。
GB/T7424.24—2020
电流脉冲应作用于金属电缆,在各次脉冲之间要使金属电缆冷却到起始温度5℃之内。在每次电流脉冲之前至少2min到之后至少5min,应连续监测受试光纤的衰减变化。应监测OPGW和光单元的温度。
2.4.2OPAC试验
通用试验条件如下:
张力负载:
试样长度:
受试光纤长度:
试样起始温度:
吊线最高温度:
按用户和供应商之间的商定:
>100m;
按用户和供应商之间的商定;
参照详细规范;
故障短路电流持续时间:
参照用户手册;
脉冲冲击次数:
波形:
至少3次;
在第3周期之后是对称的。
吊线起始温度应由用户和供应商之间商定。电流脉冲应作用于吊线,在各次脉冲之间要使吊线冷却到起始温度以下5℃之内。
在每次电流脉冲之前至少2min到之后至少5min,应连续监测受试光纤的衰减变化。吊线温度也应监测。
2.4.3OPGW和OPAC的通用程序
短路电流试验之后,应拆开OPGW和OPAC,把缆的各组件分开,检查是否有严重破损、变色、变形或断裂迹象。宜特别注意最接近终端金具和挡距中点的光缆段。2.5要求
试验的验收判据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试验完成时,OPGW中任何元件达到的最高温度,应在供应商为这个元件规定的允许温度范围之内。
OPAC所附着的吊线在试验期间达到的温度宜低于用户规定的最高温度。在接触电流脉冲之后,通过检查,应观察不到严重破损、变色、变形或断裂。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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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待规定细节
2.6.1OPGW试验
详细规范应包括如下内容:
所采用的程序(单试样或两试样试验方法));a)
试样起始温度;
故障短路电流密度;
故障短路电流持续时间;
脉冲冲击次数;
允许的光纤附加衰减值。
OPAC试验
详细规范应包括如下内容:
吊线张力负载;
试样起始温度;
吊线达到的最高温度;
故障短路电流持续时间;
脉冲冲击次数;
允许的光纤附加衰减值。
3方法H2:沿电力线路的架空光缆(OPGW和OPAC)的雷电试验3.1目的
本试验用于评定雷击对OPGW或OPAC的影响。3.2概述
对于OPGW光缆,雷电试验宜仅用于不同结构设计之间的比较。对于OPAC光缆,雷电试验宜用于确定OPAC护套未受严重损坏,雷电试验中光缆应安装在吊线上,以尽可能模拟真实安装情况3.3试样
试样长度应至少为10m,光纤的受试长度应至少为100m(当光纤长度小于100m时,应将光纤串接起来,以满足受试光纤长度)。对于OPGW光缆,试验应在试样的中点进行。对于OPAC光缆,试验应在附着在供需双方同意的吊线上的试样上进行。试样在拉线夹之间的长度应至少为1m。3.4设备
用于雷电试验的典型试验装置见图3。4
说明:
热电偶;
绝缘子;
拉线夹;
对称接地连接器;
最好是钨铜材质平面电极;
点火用金属熔丝;
张力计;
电极和光缆表面之间的间隙约为60mm;图3雷电试验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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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样(包含OPAC吊线)。
电极由铜棒或铁棒构成,它应位于金属缆上方。电极和金属缆应在它们自身之间用金属熔丝连接金属缆试样上施加的张力负载应是日平均运行张力(EDS),为15%25%的RTS。如果用户和供应商之间协商一致,则可施加其他张力负载。当试验OPAC时,金属熔丝应紧密接触到用绑扎绳连接的OPAC与吊线的点上。3.5程序
试样应经受产生熔融效应的模拟雷击。试验参数应根据光缆结构特征按照表1进行选择,或者由用户和供应商商定。缆的起始温度宜为23℃土5℃。试验应在相同条件下的不同试样上重复5次。表1试验参数
试验等级
电流/A
持续时间/s
电荷迁移/C
3.6要求
试验完成时,失效判据如下:
a)任何永久的或短暂的光纤附加衰减大于规定值,应构成一次失效(OPGW/OPAC)。b)对于OPGW而言,如果发现任何金属线断裂,则OPGW的残留强度应对保持不断的金属线计算。如果算得的残留强度小于最初宣称的RTS的75%,则构成一次失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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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待规定细节
详细规范应包括如下内容:
试验条件:0级、1级、2级或3级;a)
b)允许的光纤附加衰减值。
4方法H3:光缆金属构件的电气连续性试验4.1目的
本试验是为了验证光缆中的金属构件从头到尾是否电气连续。本试验只是一种连续性试验,通常考核电阻或电导率。各金属构件可以单个试验,也可以作为一个总体组试验。除非另有规定,通常对金属构件组进行测试。
4.2试样
试样是待试的整条光缆。由于本试验是非破坏性的,因此试验后的合格光缆仍可以交货。4.3设备
设备可以是任何能测量电气导通的装置。例如:欧姆表或万用表;
—低电压电路试验灯,其电源通常采用标称电压为9V或24V的直流电池组。4.4程序
除非另有规定,应按如下步骤进行:把光缆两端剥开足以进行电气连接的长度。a)
把试验装置串联到光缆中要求检验的单个金属构件或金属构件组的两端,构成试验回路。b)
采用欧姆表或方用表试验时,其电阻值为低于1kQ或按照标称尺寸计算的电阻值的1.6倍:则可判为电气连续,或者当有要求时记录电阻值。采用低电压电路试验灯时,灯亮即判为电气连续。
4.5要求
要求被测的单个金属构件或金属构件组应是电气连续的。当有电阻值要求时,实测的电阻应不大于规定的最大值。
4.6待规定细节
详细规范应包括如下偏离标准试验的内容:a)单个的或成组的检测金属构件;b)有电阻值要求时的最大允许电阻值;c)不同于本部分规定的任何其他特殊判据。6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与IEC60794-1-24:2014相比的结构变化情况GB/T7424.24—2020
本部分与IEC60794-1-24:2014相比在结构上有较多调整,具体章条编号对照情况见表A.1。表A.1本部分与IEC60794-1-24:2014的章条编号对照情况本部分章条编号
附录A
对应 IEC标准章条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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