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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Z/T 109-201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MZ/T 109-2018

中文名称:地名标志用支撑件

标准类别:民政行业标准(MZ)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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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地名 标志 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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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号:MZ/T 109-2018 标准名称:地名标志用支撑件 英文名称:Support for signs of geographical names 标准格式:PDF 发布时间:2018-11-05 实施时间:2018-11-05 标准大小:427K 标准介绍:本标准规定了地名标志用支撑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等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钢构件地名标志用支撑件的生产、使用和质量评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8.1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GB/T1732漆膜耐冲击测定法 GB/T2406.1塑料用氧指数法测定燃烧行为第1部分:导则GB/T8162结构用无缠钢管 GB/T11547塑料耐液体化学试剂性能的测定 GB/T13793直缝电焊钢管 GB/T16938紧固件螺栓、螺钉、螺柱和螺母通用技术要求GB17733-2008地名标志 GB/T1 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 GB/T26941.1-2011隔离栅第1部分:通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地名标志 signs of geographical names 标示地理实体专有名称及相关信息的设施。 GB17733-2008,定义3.2] 3.2 支撑件 support 支撑、连接和紧固地名标志牌的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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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93.08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
MZ/T109—2018
地名标志用支撑件
Supportfor signs of geographical names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2018-11-05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发布
2018-11-05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MZ/T109—2018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3)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民政部地名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范晨芳、教明铭、罗剑兴、李森、李欢书。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1范围
地名标志用支撑件
本标准规定了地名标志用支撑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等。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钢构件地名标志用支撑件的生产、使用和质量评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
MZ/T109—2018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28.1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GB/T1732漆膜耐冲击测定法
GB/T2406.1塑料用氧指数法测定燃烧行为第1部分:导则
GB/T8162结构用无缝钢管
GB/T11547
GB/T13793
GB/T16938
塑料耐液体化学试剂性能的测定直缝电焊钢管
紧固件螺栓、螺钉、螺柱和螺母通用技术要求GB17733—2008地名标志
GB/T18226
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T26941.1-2011隔离栅第1部分:通则理信总履务平台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地名标志signs of geographicaiemes[GB17733—2008,定义3.2]
support
支撑件免费标准bzxz.net
支撑、连接和紧固地名标志牌的构件。4要求
4.1设置
4.1.1地名标志用支撑件一般采用立柱式、悬臂式等方式设置。4.1.2根据设置需要选择预理或直埋的方式。1
MZ/T109—2018
4.2结构
4.2.1支撑件一般应采用金属钢构件,也可根据需要采用铝合金型材、钢筋混凝土柱或木柱等。金属钢构件采用不耐腐蚀材料时,应进行镀锌或涂塑等防腐处理4.2.2金属钢构件的形状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结构用无缝钢管的外径、厚度、弯曲度应符合GB/T8162的要求,直缝电焊钢管的外径、厚度、弯曲度应符合GB/T13973的要求4.2.3根据需要加盖涂有防腐层的柱帽,柱帽结构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4.3外观
4.3.1支撑件表面应光滑无污垢,不应存在明显的锈蚀、裂纹、破损、划痕、变形、离层、结疤等缺陷。4.3.2支撑件外观颜色应与标志板协调一致。4.3.3镀锌层应均匀完整、颜色一致、光滑,不应有流挂、滴瘤或多余结块、漏镀及焊缝等缺陷。4.3.4涂塑层应均匀光滑、连续,无肉眼可分辨的小孔、空间、孔隙、裂缝、脱皮等缺陷。4.4涂层性能
4.4.1镀锌量
采用金属钢构件作支撑件,其涂层质量应符合GB/T18226的要求,按5.3.1规定的方法试验,其镀锌量应满足以下规定:
a)立柱、悬臂、法兰盘等大型构件,其镀锌量不应低于600g/m;b)紧固件等小型构件,其镀锌量不应低于350g/m。4.4.2镀锌层均匀性
按5.3.2规定的方法试验后,镀锌层表面应均匀,无金属铜的沉淀物。4.4.3镀锌层附着性能
镀锌构件的镀锌层和基底金属应连接紧密牢靠,按5.3.3规定的方法试验后,镀锌层不应出现剥离、凸起、开裂或起层到用裸手指可以擦掉的程度等现象。4.4.4涂塑层耐冲击性能
按5.3.4规定的方法试验后,除冲击部位,无明显裂纹、皱纹及涂塑层脱落等现象4.4.5涂塑层抗弯曲性能
按5.3.5规定的方法试验后,涂塑层应无肉眼可见的裂或服等现象卖
4.4.6涂塑层附着性能
按5.3.6规定的方法试验后,热塑性粉末涂层不低于2级,热固性粉末涂层不低于0级,4.4.7涂塑层耐化学药品性能
按5.3.7的方法试验后,涂塑层应无气泡、软化、黏结丧失等现象。4.4.8涂塑层阻燃性能
涂塑层和高分子塑料构件应为难燃材料,按5.3.8规定的方法试验后.其氧指数应大于27。2
4.5材料力学性能
MZ/T109—2018
立柱、悬臂、紧固件等支撑件的力学性能应符合GB/T8162、GB/T13793、GB/T228.1、GB/T16938及有关要求。
4.6环境性能
4.6.1耐候性能
按5.5.1规定的方法人工加速老化1200h试验后:a)支撑件应无裂纹、裂痕、锈迹、腐蚀、凹陷、气泡、剥离、粉化等现象;涂层性能应符合GB/T18226中的相关要求,b)
4.6.2耐盐雾腐蚀性能
按5.5.2的方法试验后,支撑件表面涂层不应有变色、起泡,金属钢构件不应有腐蚀现象。4.6.3耐高温性能
按5.5.3的方法试验后,支撑件表面涂层不应出现裂缝、软化、剥落、皱纹、起泡、翘曲等现象。4.6.4耐低温脆化性能
按5.5.4规定的方法试验后:
a)支撑件表面涂层不应出现变色、开裂等现象;b)按5.3.4规定的方法对支撑件进行冲击后,其性能应符合4.4.4的要求。4.6.5耐湿热性能
按5.5.5的规定方法试验后,支撑件表面涂层不应出现软化、剥落、皱纹、起泡、翘曲等现象。4.6.6抗风性能
地名标志用支撑牛在以下情况,不应出现开裂、变形及与地名标志板分离等现象:a)一般城市使用时,承要声福风级中的8级以上风1h;标准信息服务平
b)强风城市、沿海城市和非城市地区使用时,承受蒲福风力表中的12级以上风1h。5试验方法
5.1制备试样
根据需要按下列方法之一制备试样:a)以完整的支撑件产品作为试样;b)从支撑件产品中截取试验所需尺寸作为试样;c)使用支撑件原材料,按试验所需要求制成试样试验前,试样应在标准试验环境(温度23℃土2℃、相对湿度50%士10%)中放置24h5.2外观检查试验方法
在明亮的环境中(光照度不小于1501x)目测检查,外观是否存在缺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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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涂层性能试验方法
5.3.1镀锌量试验方法
镀锌层附着量采用重量法测定.按GB/T26941.1一2011中附录C方法试验5.3.2镀锌层均匀性试验方法
截取300mm的立柱试样,采用硫酸铜浸渍法,按GB/T26941.12011中附录A方法试验。5.3.3镀锌层附着性能试验方法
采用锤击试验测定,按GB/T26941.1—2011中附录B方法试验。5.3.4涂塑层耐冲击性能试验方法截取300mm的立柱试样,按GB/T1732规定的方法试验。5.3.5涂塑层抗弯曲性能试验方法制取300mm长的试样,在15s内以均一速度绕芯棒180°芯棒直径为试样直径的4倍。5.3.6涂塑层附着性能试验方法
按GB/T26941.1中规定的方法试验。5.3.7涂塑层耐化学药品性能试验方法按GB/T11547规定的方法试验,试验溶液浓度和浸泡时间见表1。表1涂塑层耐化学药品性能试验要求溶液类型
溶液浓度/%
浸泡时间/h
注:H,SO,NaOH和NaCI济液均为质量百金池度信息服务平
5.3.8涂塑层阻燃性能试验方法
涂塑层的阻燃性能按GB/T2406.1中的规定试验5.4材料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按GB/T8162、GB/T13793、GB/T228.1和GB/T16938等标准的要求进行试验5.5环境性能试验方法
5.5.1耐候性能试验方法
制取150mmX90mm的试样,按GB17733的耐候性能试验方法进行试验4
5.5.2耐盐雾腐蚀性能试验方法
MZ/T109—2018
制取150mmX90mm的试样按GB17733的耐盐雾腐蚀性能试验方法进行试验。5.5.3耐高温性能试验方法
制取150mmX90mm的试样按GB17733的耐高温性能试验方法进行试验。5.5.4耐低温脆化性能试验方法
制取150mm×90mm试样无遮挡放入调温调湿箱中,控制温度在-60℃士5℃,进行168h的试验。试验后在常温环境下放置2h,按5.3.4的规定进行耐冲击性能试验,与试验前结果进行比对。5.5.5耐湿热性能试验方法
制取150mmX90mm的试样按GB17733的耐湿热性能试验方法进行试验5.5.6抗风性能试验方法
用符合蒲福风力表的同等风力,持续作用于安装有地名标志的支撑件1h。6检验规则
6.1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条件
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产品停产一年或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d)
正常批量生产时两年一次;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型式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的项目包括第5章的全部要求6.1.3型式检验抽样
型式检验的样品应随机抽取一个完整的样品。6.2出厂检验
6.2.1出厂检验条件
向用户交货前,应由生产厂商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出厂检验6.2.2出厂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a)尺寸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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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
c)其他性能。
6.3判定规则
按照GB17733—2008中7.2.3的要求进行。7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购存按照GB17733—2008中第8章的要求进行。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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