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T 72007-201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FZ/T 72007-2019
中文名称:经编针织人造毛皮
标准类别:纺织行业标准(FZ)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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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针织
人造毛皮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标准号:FZ/T 72007-2019
标准名称:经编针织人造毛皮
英文名称:Warp knitted faux far
标准格式:PDF
发布时间:2019-05-02
实施时间:2019-11-01
标准大小:579K
标准介绍: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FZ/T72007-2006《经编人造毛皮》,与FZ/T72007-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将“幅宽允差”修改为“有效幅宽偏差率”,并调整指标(见表1·2006年版的表1);
将“平方米重量允差”修改为“平方米重量偏差率,并调整指标(见表1,2006年版的表1);
·删除了弹子顶破强力考核指标(见表1,2006年版的表1)
增加了脱毛量考核指标及试验方法(见表1、5.4.4和附录B);调整了水洗尺寸变化率指标(见表1,2006年版的表1);
一调整了耐光色牢度一等品考核指标(见表1,2006年版的表1)调整了耐皂洗色牢度考核指标(见表1,2006年版的表
调整了耐摩擦色牢度考核指标(见表1,2006年版的表1);
增加了有机锡考核指标及试验方法(见表1及5,4.15
增加了“用于婴幼儿及儿童的产品还应符合GB31701的相关要求”(见4.32);
细化并调整了外观质量要求(见44,2006年版的35)
修改了内在质量抽样规定(见51.3,2006年版的4.13);
修改了外观质量检验描述(见5.2,2006年版的4.2)
删除了复验规定(2006年版的53);
修改了产品使用说明描述(见7.1,2006年版的6.1)。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针织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209/SC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常熟市群英针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宁波纬一长毛绒有限公司、天纺标检测认证
股份有限公司、天纺标(上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蒋建良、于承延、罗红利、邢云英。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FZ/T72007-2006。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经编人造毛皮产品的要求、试验方法、判定规则和产品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经编针织人造毛皮的品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10(所有部分)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
GB/T2912.1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3920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
GB/T3921-20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皂洗色牢度
GB/T3922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汗渍色牢度
GB/T4856针棉织品包装
GB/T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GB/T5713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水色牢度
GB/T7573纺织品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8427—20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
GB/T8628纺织品测定尺寸变化的试验中织物试样和服装的准备、标记及测量
GB/T17592纺织品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18885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
GB/T20385纺织品有机锡化合物的测定
标准内容
ICS59.08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72007—2019
代替FZ/T72007-2006
经编针织人造毛皮
Warpknittedfauxfur
2019-05-0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19-11-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FZ/T72007-—2019
本标准代替FZ/T72007—2006经编人造毛皮,与FZ/T72007—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一将“幅宽允差”修改为“有效幅宽偏差率”,并调整指标(见表1.2006年版的表1):一将“平方米重量允差\修改为“平方米重量偏差率,并调整指标(见表1,2006年版的表1);一删除了弹子顶破强力考核指标(见表1.2006年版的表1):-增加了脱毛量考核指标及试验方法(见表1、5.4.4和附录B):-调整了水洗尺寸变化率指标(见表1,2006年版的表1);一调整了耐光色牢度一等品考核指标(见表1.2006年版的表1);-调整了耐皂洗色牢度考核指标(见表1.2006年版的表1);一调整了耐摩擦色牢度考核指标(见表1.2006年版的表1);一增加了有机锡考核指标及试验方法(见表1及5.4.15):一增加了“用于婴幼儿及儿童的产品还应符合GB31701的相关要求”(见4.3.2);一细化并调整了外观质量要求(见4.4.2006年版的3.5):修改了内在质量抽样规定(见5.1.32006年版的4.1.3):-修改了外观质量检验措述(见5.2.2006年版的4.2);一删除了复验规定(2006年版的5.3);一修改了产品使用说明描述(见7.1,2006年版的6.1)。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针织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209/SC6)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常熟市群英针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宁波纬一长毛绒有限公司,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天纺标(上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特建良、于承延、罗红利,邢云英。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FZ/T72007-2006。
1范围
经编针织人造毛皮
FZ/T72007—2019
本标准规定了经缩人造毛皮产品的要求,试验方法,判定规则和产品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贴存,本标准适用于鉴定经编针织人造毛皮的品质。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910(所有部分)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GB/T 2912.1
GB/T3920
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GB/T3921-20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皂洗色牢度GB/T3922
GB/T4856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汗溃色牢度针棉织品包装
GB/T5296.4
GB/T5713
GB/T7573
GB/T8170
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水色牢度纺织品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20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GB/T 8427-
GB/T8628
GB/T17592
GB18401
纺织品
测定尺寸变化的试验中织物试样和服装的准备标记及测型纺织品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18885
GB/T 20385
GB/T29862
GB31701
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
纺织品有机化合物的测定
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FZ/T 01026
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多组分纤维混合物F2/T01057(所有部分)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FZ/T01095纺织品氨纶产品纤维含量的试验方法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经编针织人造毛皮
warpknittedfauxfu
采用双针床经编机,将纱线或长丝吸人,织成由一一定长度延展线连接的双面织物,然后将延展线从中副开.再经染整加工,制成具有毛皮风格的绒面织物。1
FZ/T72007—2019
4要求
要求分为内在质量,外观质量两方面。内在质量包括有效幅宽偏差率,平方米重量偏差率、水洗尺寸变化率、脱毛量、耐光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纤维含量,有机锡化合物。外观质量包括局部性症点和散布性点。
分等规定
质量等级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4.2.1
4.2.2内在质量按批评等,外观质量按匹评等,两者结合并以其中最低品等定等。4.3
内在质量要求
内在质量要求见表1所示。
有效幅宽偏差率/%
平方米重量偏差率/%
水洗尺寸变化率/%
脱毛量/(mg/100cms
耐光色牢度/级
耐皂洗色牢度/级
耐摩擦色牢度/级
耐水色牢度/级
耐汗溃色牢度/级
甲醛含量/(mg/kg)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纤维含量/%
有机化合物
内在质量要求
优等品
-3.0~+1.0
-2.0~+1.0
注:本色及漂白织物不考棱色牢度(除耐光色牢度),一等品
-3.0~+2.0
—2.0~+2.0
按GB18401规定执行
按GB/T29862规定执行
按GB/T18885规定执行
用于婴幼儿及儿童的产品还应符合GB31701的相关要求。N
合格品
—4.0~+3.0
—4.0~+3.0
4.4外观质量要求
4.4.1外观症点及评等
FZ/T72007-—2019
以匹为单位,分为局部性外观症点和散布性症点两种,按其影响服用性能的程度,分别予以结辩放码和定等。
4.4.2结规定
4.4.2.1局部性外观疵点按规定结辩,服装用织物每辩放码10cm,家纺毛毯用织物每辫放码20cm,其他用途每辨放码5cms
4.4.2.2局部性外观症点,原则上不开剪,但有大于5cm的破洞、超过50cm的刷伤和剪伤、超过50cm的缺毛,严重毛面不齐、严重横路、连续1m内结辩5只,及净长200cm及以上的连续底点应开剪。应开剪未开剪,不允许。
4.4.2.3优等品充许每米结辩0.1只,一等品允许每米结辨0.2只,合格品允许每米结辫0.3只。4.4.2.4
外观疵点结辫规定见表2。外观疵点说明参见附录A。表2外观症点结辫规定
概点名称
布边不齐
稀路针
底部反毛
涂胶不匀
概点程度
不大于5cm者,
直向5cm及以内1只~3只
直向5cm及以内3只以上,每3只
直向5cm以上,每5cm1只3只
散布全匹
单针不连续者,
10cm及以内
大于10cm,每10cm
散市全匹
明显5cm~20cm
大于20cm.每20cm
明显散布全匠
10cm~30cm及以内
大于30cm,每30cm
散希全园
明显50cm~100cm
大于100cm,每100cm
明显散布全园
明显5cm~30cm
大于30cm,每30cm
明显散布全园
明显50cm~100cm
大于100.cm,每100cm
明显散布全园
结攀规定
不充许
不允辞
不充许
不充许
不允许
不充许
不允许
大于5m者接4.4.2.2执行,开剪
连续2针及以上,按破润计。
回进3cm以上按不齐评定
仅用于考核需进行复合加工的产品3
FZ/T72007-—2019
概点名称
烫烘焦
剧伤及剪伤
刷毛不良
毛面不平齐
倒顺毛
剪花歪斜
毛面染斑
截点程度
明昱50cm~100cm
大于100cm.每100cm
明昱散市全园
明显50cm及以内
大于50cm.每50cm
明显教布全园
不大于50cm者,
明昱10cm及以内
大于10cm,每10cm
明昱散布全匠
不大于50cm者,
5cm~20cm及以内
大于20cm,每20cm
散布全园
明显50cm及以内
严重散布全园
不大于100cm者,
明显50cm及以内
大于50cm,每50cm
明昱散布全园
明显10cm及以内
大于10cm,每10cm
明昱散布全园
明显50cm及以内
大于50cm,每50cm
明显散布全园
不大于100cm者,
明昱20cm~50cm
大于50cm,每50cm
明昱散布全四
明显100cm及以内
大于100cm,每100cm
明昱散布全园
50cm及以内
大于50cm,每50.cm
明星敬布全四
注1,“1\代表结藓一个。
表2(续)
结馨规定
不允许
不充许
不允辞
不充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充许
不充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充许
大于50cm者,按4.4.2.2执行,开剪大于50cm者,按4.4.2.2执行,开剪大于100cm者算严重毛面不齐,按4.4.2.2执行,开剪
大于100cm者算严重横路,按4.4.2.2执行,开剪
注2:“不允\指优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不允许,产品降为不合格品。注3:疵点程度描述:
轻微:疵点在直观上不明显,通过仔细辨认才可看出,明显不影响总体效果,但能感觉到髋点的存在,严重:能点程度明显影响总体效果,注4:既点长度以最大极限值计。注5:外观就点中,若遇到超出上述规定的特殊点,可按其影响服用性能的程度,会照美似概点结辫评等。注6:打卷包装或库存时要防止折痕的产生。5试验方法
5.1抽样数量
5.1.1以相同原料成分、纱支、机号、组织结构、整理方法为同一品种。FZ/T72007—2019
5.1.2外观质量按同一品种随机采样1%~3%,最低不少于3匹。不同色号应均匀搭配抽取,5.1.3内在质量应在同一品种的成品中抽取,水洗尺寸变化率试验样品中从3匹中分别取500mm×500mm三块,其他项目试验样品取1000mm全幅一块。5.2外观质量检验
5.2.1检验机法
将织物放在与垂线成15角的检验机台面上,在正常北光下(或一定灯光照射下)检验。检验者在机台侧前方1m处进行目光检验。产品应穿过检验机的下导辑,以保持检验幅面的平行和角度。5.2.2检验平台法
将织物平放在平台上,在照度不低于6001x的光源下检验,检验者目光距布面35cm以上,平台宽度应大于织物幅宽,长度应至少1.5m。检验时,织物运行可手动,也可使用专用设备保持织物运行。5.2.3运行速度
检验附织物的运行速度不超过16m/min。3内在质量检验条件
5.3.1试样必须在距匹头端5m以上部位裁取,载取时不可歪斜,不得带有影响试验结果的表面疵点。5.3.2试验室内温度为(20土3)℃,相对湿度为(65土4)%,5.3.3试验前试样要展开,平放在室内暴露16h以上。5.4
内在质量试验项目wwW.bzxz.Net
5.4.1有效幅宽偏差率
钢板尺(分度值毫米)。
操作方法
将1m全幅试样平铺在台上·在试样直向每隔30cm处各测量有效幅宽1次,共测3次,取其平均值.准确到0.1cm。测量时可在试样上加压重物以使试样平贴台面,准确测量(压于高测量位置1cm左右处)。
注:有效幅宽指除去布边、标志、针孔或其他非同美区域后的织物宽度,5.4.1.3计算方法
有效幅宽偏差率的计算按式(1)计算:C-C×100%
(1)
FZ/T72007—2019
式中:
C有效幅宽偏差率;
Ci—试样的有效幅宽,单位为厘米(cm);C。—规格标注的有效幅宽,单位为厘米(cm))。5.4.2平方米重量偏差率
5.4.2.1工具
剪刀、钢板尺(分度值毫米)、天平(精度0.01g)。操作方法
5.4.2.2.1裁取10cm×10cm试样2块(沿横列和纵行拆剪)。5.4.2.2.2将试样平铺在台面上,在试样中心和两边测量实际长度和宽度各3次,精确到0.1cm。测量时可在试样上加压重物以使试样平贴台面,准确测量(压于高测量位置1心m左右处)。记录试样直、横向长度,并称其重量。
5.4.2.2.3将称重后试样的底纱和绒毛拆开,并分别称其重量(两者的总和与整块试样重量相差不得超过±1%)。
5.4.2.2.4将毛绒和底纱放入105℃~110烘箱内,烘至恒重后,分别测试其干燥重量。5.4.2.3计算方法
平方米重量按式(2)计算。结果取两块平均值,按GB/T8170修约,保留一位小数m1+W.)+m(1+W.)
X10000
式中:
平方米重量,单位为克每平方米(g/m):一绒毛的干燥重量,单位为克(g);W.绒毛的公定回潮率,%:
一底纱的干燥重量,单位为克(g):一底纱的公定回潮率,%:
L试样直向长度,单位为厘米(cm):-试样横向长度,单位为厘米(cm)。平方米重量偏差率按式(3)计算,结果按GB/T8170修约,保留一位小数:m一证×100%
M平方米重量偏差率;
平方米重量,单位为克每平方米(g/m2):ma
-规格标注的平方米重量,单位为克每平方米(g/m\)。5.4.3水洗尺寸变化率
5.4.3.1试验的准备、标记和测量.-(2)
(3)
按GB/T8628执行。按照图1表示的方法·将3块试样置于调台上,在底部上缝制出标记,直向,在距布边50mm处,做3对标记。横向.同样在距布边50mm处,做3对标记。6
试验操作
标记位置示例
FZ/T72007-—2019
单位为毫米
5.4.3.2.1
将试样以自由状态分散开浸于温度20C~30C的水中1h·使之充分授透水中,可加适量的平平加.即1000g水加1g平平加。5.4.3.2.2将试样取出,投人脱水设备脱水。5.4.3.2.3将脱水后的试样在展开状态下绒毛向上,平铺在水平筛网架上晾干,不得拉伸或绞。5.4.3.2.4将晾干后的试样,放置在温度为(20土2)℃,相对湿度为(65土4)%条件下的平台上,停放6h以上,轻轻拍平折痕.再进行测量。5.4.3.2.5结果计算:按式(4)计算直向或横向的水洗尺寸变化率,以负号(一)表示尺寸收缩,以正号(十)表示尺寸伸长,以全部试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检验结果。若同时存在收缩与伸长试验结果时,以收缩(或伸长)的两件试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检验结果。最终结果按GB/T8170修约,保留一位小数。A
式中,
直向或横向水洗尺寸变化率:
L,一直向或横向水洗后尺寸的平均值(精确至0.1cm),单位为厘米(cm):一直向或横向水洗前尺寸的平均值(精确至0.1cm),单位为厘米(cm)。La
5.4.4脱毛量
按附录B规定执行。
5.4.5耐光色牢度
按GB/T8427—2008方法3执行。
5.4.6耐皂洗色牢度
按GB/T3921-2008的试验条件A(1)规定。(4)
FZ/T72007—2019
5.4.7耐摩擦色牢度
按GB/T3920规定执行,只做直向。5.4.8耐水色牢度
按GB/T5713规定执行。
5.4.9耐汗渍色牢度
按GB/T3922规定执行。
甲醛含量
按GB/T2912.1规定执行。
按GB/T7573规定执行。
2异味
按GB18401规定执行。
3可分解致瘤芳香胺染料
按GB/T17592规定执行。
4纤维含量
按GB/T2910(所有部分)、FZ/T01057(所有部分)、FZ/T01026、FZ/T01095规定执行。5有机锡化合物
按GB/T20385规定执行。
6判定规则
外观质量批量判定
6.1.1局部性症点百米漏辫5只以内者,判定该匹产品合格。否则,判定该匹产品不合格,6.1.2凡不符品等率在5%及以内者,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内在质量批量判定
内在质量按4.3要求,有一项不符合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其中,色牢度项目不符合按色别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3单件判定
若产品检验件数低于批量判定的抽样件数时,外观质量和内在质量参照6.1、6.2规定只对被检样品进行判定,并在检验报告中注明。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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