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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T 72002-201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FZ/T 72002-2019

中文名称:毛条喂入式针织人造毛皮

标准类别:纺织行业标准(FZ)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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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毛条 针织 人造毛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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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号:FZ/T 72002-2019 标准名称:毛条喂入式针织人造毛皮 英文名称:Sliver knitted faux fur 标准格式:PDF 发布时间:2019-05-02 实施时间:2019-11-01 标准大小:617K 标准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FZ/T72002-2006《毛条喂入式针织人造毛皮》,与FZ/T72002-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毛条喂入式针织人造毛皮的定义(见3.1); 将“平方米重量允差”修改为“平方米重量偏差率”,并调整指标(见表1,2006年版的表1); 删除了顶破强力考核指标(见表1,2006年版的表1); 增加了脱毛量考核指标及试验方法(见表1、5,4.4和附录A); 调整了水洗尺寸变化率指标(见表1,2006年版的表1) 调整了耐光色牢度一等品考核指标(见表1,2006年版的表1); 调整了耐皂洗色牢度考核指标(见表1,2006年版的表1); 一调整了耐摩擦色牢度考核指标(见表1.206年版的表1) 增加了“用于婴幼儿及儿童的产品还应符合GB31701的相关要求”(见4.33) 一细化并调整了外观质量要求(见4.42006年版的3.5); 修改了外观质量检验描述(见5.2,2006年版的4.2); 删除了复验规定(见2006年版的5.3); 修改了产品使用说明描述(见7.1,2006年版的6.1)。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针织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209/SC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宁波纬一长毛绒有限公司、天纺标(广东)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天纺标(深圳)检测 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承延、李博、陈建军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FZ/T72002-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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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59.08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72002—2019
代替FZ/T72002-2006
毛条喂入式针织人造毛皮
Sliverknittedfauxfur
2019-05-0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19-11-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FZ/T72002—2019
本标准代替FZ/T72002—2006毛条喂人式针织人造毛皮》,与FZ/T72002—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增加了毛条喂人式针织人造毛皮的定义(见3.1):将“平方米重量允差”修改为“平方米重量偏差率”,并调整指标(见表12006年版的表1):一删除了顶破强力考核指标(见表1,2006年版的表1):-增加了脱毛量考核指标及试验方法(见表1、5.4.4和附录A):一调整了水洗尺寸变化率指标(见表1.2006年版的表1);一调整了耐光色牢度一等品考核指标(见表1.2006年版的表1);一调整了耐皂洗色牢度考核指标(见表1.2006年版的表1);一调整了耐摩擦色牢度考核指标(见表1.2006年版的表1);增加了有机锡考核指标及试验方法(见表1及5.4.15):一增加了“用于婴幼儿及儿童的产品还应符合GB31701的相关要求”(见4.3.3):细化并调整了外观质量要求(见4.4.2006年版的3.5):一修改了内在质量抽样数量(见5.1.3,2006年版的4.1.3);修改了外观质量检验措述(见5.2,2006年版的4.2)一删除了复验规定(见2006年版的5.3);一修改了产品使用说明描述(见7.1,2006年版的6.1)。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针织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209/SC6)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宁波纬一长毛绒有限公司,天纺标(广东)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天纺标(深圳)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承延、李博、陈建军。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F2/T72002--2006.
1范围
毛条喂入式针织人造毛皮
FZ/T72002—2019
本标准规定了毛条喂人式针织人造毛皮产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判定规则和产品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毛条喂人式纬编针织人造毛皮产品的品质。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手本文件GB/T2910C所有部分)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GB/T 2912.1
GB/T3920
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GB/T3921-20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皂洗色牢度GB/T3922
GB/T4856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
针棉织品包装
GB/T5296.4
GB/T5713
GB/T7573
GB/T8170
耐汗渍色牢度
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色丰度试验耐水色牢度
纺织品
纺织品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8427—2008
纺织品
色年度武验耐人造光色牢度:鼠弧GB/T8628
GB/T14801
GB/T17592
GB18401
纺织品测定尺寸变化的试验中织物试样和服装的准备、标记及测量机织物与针织物纬斜和弓纬试验方法纺织品禁用偶氯染料的测定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18885
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
GB/T20385纺织品有机锡化合物的测定GB/T 29862
GB31701
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FZ/T01026
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多组分纤维混合物F2/T01057(所有部分)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FZ/T01095
GSB16-2159
3术语和定义
纺织品氨纶产品纤维含量的试验方法针织产品标准深度样卡(1/12)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FZ/T72002—2019
毛条喂入式针织人造毛皮sliverknitted fauxfur采用毛条喂人式纬编毛皮圆机,将毛条织人底纱形成坏布,再经染整加工,制成具有毛皮风格的针织绒面织物。
4.1要求内容
要求分为内在质量,外观质量两方面。内在质量包括有效幅宽偏差率,平方米重量偏差率,水洗寸变化率、脱毛量、耐光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致瘤芳香胺染料、纤维含量,有机锡化合物指标。外观质量包括局部性疵点和散布性鹿点。
分等规定
质量等级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4.2.1
内在质量按批评等,外观质量按匹评等,两者结合并以其最低品等定等,4.3
内在质量要求
内在质量要求见表1所示。
表1内在质量要求
有效幅宽偏差率/%
平方米重量编差率/%
水洗民寸变化率/%
脱毛量/mg/100cm)
耐光色牢度/级
耐皂洗色牢度/级
耐摩排色牢度/级
耐水色牢度/级
耐汗色牢度/级免费标准bzxz.net
甲醛含量/(mg/kg)
绒毛长度≤35mm
绒毛长度>35mm
可分解致癌芳香腰染料/(mg/kg)e
优等品
-3.0~+2.0
-2.0~+2.0
3(深色3)
一等品
-4.5~+3.5
3(深色2-3)
接GB18401规定执行
合格品
-6.0~+5.0
-5.0~+4.0
3深色2-3)
纤维含量/%
有机需化合物
表1(续)
优等品
一等品
FZ/T72002—2019
合格品
按GB/T29862规定执行
按GB/T18885规定执行
注1:色别分档接GSB16一2159标准执行>1/12标准深度为深色,≤1/12标准深度为钱色。注2:本色及漂白织物不考核色牢度(除耐光色牢度),4.3.2经滚球、滚束、汽蒸、剧花等工艺加工后,毛面纤维间产生纠结或毛向素乱类的产品不测试脱毛量。
4.3.3用于婴幼儿及儿童的产品还应符合GB31701的相关要求。4.4外观质量要求
4.4.1外观疏点及评等
以匹为单位,分为局部性外观鹿点和散布性症点两种,按其影响服用性能的程度,分别予以结辩放码和定等。
4.4.2结辩规定
4.4.2.1局部性外观疵点按规定结辩,服装用织物每放码10cm,家纺毛用织物每辫放码20cm,其他用途每辨放码5cm
4.4.2.2局部性外观概点,原则上不开剪,但有大于5cm的破洞、超过5个点状修痕、局部超过10%的纬斜和号纬,超过50cm的刷伤和剪伤、超过50cm的缺毛严重横路,连续1m内结辩5只.及净长200cm及以上的连续症点应开剪。家纺毛毯用织物连续200cm内结辩,优等品2只,一等品3只,合格品4只应开剪。应开剪未开剪,不允许。4.4.2.3优等品允许每米结0.1只,一等品允许每米结辫0.2只,合格品充许每米结0.3只。4.4.2.4
外观症点结辩规定见表2。外观概点说明见附录A。表2外观症点结辫规定
概点名称
漏针(单针))
鹿点程度
不大于5cm者,
直向5cm及以内1只~3只
直向5cm及以内3只以上,每3只
直向5cm以上,每5cm1只~3只
散布全园
20cm~50cm
大于50cm,每50cm
散布全匹
单针不连续者,
10cm及以内
大于10cm,每10cm
散布全匹
结警规定
不允许
不充许
不允许
大于5m者,接4.4.2.2执行,开剪单纱产品不考接此项
连续2针及以主,按破洞计
FZ/T72002—2019
概点名称
直向断纱/断针
布边不齐
底部纬斜和弓纬
稀路针
底部反毛
涂胶不勾
烫麒焦
刷伤及剪伤
概点程度
10em以内
大于10cm,每10cm
明显10cm及以内
大于10cm,每10cm
明显50cm内1~5个
明显5cm~20cm
大于20cm,每20cm
明显散布全匹
10cm~30cm及以内
大于30cm,每30cm
散布全愿
5%~10%及以内者
直向100cm及以内
表2(续)
结普规定
不充许
不允许
直向100cm以上,每100cm
明显50cm~100cm
大于100cm每100cm
明显散布全园
明显5cm~30cm
大于30cm,每30cm
明显散布全匹
明昱50cm~100cm
大于100cm,每100cm
明昱散布全匹
明显50cm~100cm
大于100cm每100cm
明昱散布全匹
明显50cm及以内
大于50cm.每50cm
明昱敬布全匹
不大于50cm者
明显10cm及以内
大于10cm,每10cm
明显散布全园
不大于50cm者,
5cm~20cm及以内
大于20cm,每20.cm
散布全匹
不允许
不充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充许
不充许
不充许
影响毛面按明显评定。用于复合的产品接复合后是否彩响布面平整评定影响毛面按期显评定。超过5个者,按4.4.2.2执行,开剪
回进5m以上按不齐评定
超过10%者,按4.4.2.2执行,开剪如用于玩具,鞋料等可现具体要求处理仅考核用于复合加工的产品
大于50cm者,按4.4.2.2执行,开剪大于50cm者,按4.4.2.2执行,开剪美别
鹿点名称
刷毛不良
倒颜毛
剪花壶斜
毛面染斑
症点程度
明显50cm及以内
严重散布全匹
明显10cm及以内
大于10cm,每10cm
明显散布全匹
明显50cm及以内
大于50cm,每50cm
明显散布全匹
不大于100cm者,
明显20cm~50cm
大于50cm,每50cm
明显散布全匹
明显100cm及以内
大于100cm每100cm
明昱散布全匹
50cm及以内
大于50cm,每50.cm
明显散布全匹
注!,“1\代表结辩一个。
表2(续)
结解规定
不充许
不充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充许
不允许
注2,不允许指优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不允许产品降为不合格品,注31宽点程度描述:
轻微痣点在直观上不明显,通过任细辨认才可看出明显:不影响总体效果,但能感觉到癌点的存在,严重:囊点程度明显影响总体效果,注4:疵点长度以最大极限值计。FZ/T72002—2019
大于100cm者算严重路,按4.4.2.2执行开剪
注5:外观痣点中,若遇到超出上述规定的特殊疮点,可投其影响服用性能的程度,会照类似变点结餐,评等。5试验方法
5.1抽样数量
5.1.1以相同颜色、原料成分、纱支、组织结构、整理方法为同一品种。5.1.2外观质量按同一品种随机采样1%~3%,最低不少于3。5.1.3内在质量应在同一品种的成品中抽取,水洗尺寸变化率试验样晶中从3匹中分别取500mm×500mm三块,其他项目试验样品取1000mm全幅一块。5
FZ/T72002—2019
外观质量检验
5.2.1检验机法
将织物放在与垂线成15角的检验机台面上,在正常北光下(或一定灯光照射下)检验。检验者在机台侧前方1m处进行目光检验。产品应穿过检验机的下导辊,以保持检验幅面的平行和角度。5.2.2检验平台法
将织物平放在平台上·在照度不低于6001x的光源下检验,检验者目光距布面35cm以上,平台宽度应大于织物幅宽,长度应至少为1.5m。检验时,织物运行可手动,也可使用专用设备保持织物运行。5.2.3运行速度
检验时织物的运行速度不超过16m/min。5.2.4底部纬斜和弓纬
按GB/T14801规定执行。
内在质量检验条件
5.3.1试样必须在距匹头端3m以上的部位裁取,不得带有影响试验结果的表面点。5.3.2试验室内温度为(20土2)℃,相对湿度为(65士4)%。试验前试样要展开,平放在室内平衡16h以上。
内在质量试验项目
5.4.1有效幅宽偏差率
钢板尺(分度值毫米)。
操作方法
将1m全幅试样平铺在台上,在试样直向每隔30cm处各测量有效幅宽1次,共测3次,取其平均值,准确到0.1cm。测量时可在试样上加压重物以使试样平贴台面,准确测量(压于离测量位置1cm左右处)。
注,有效幅宽指除去布边、标志、针孔或其他非同类区域后的织物宽度。5.4.1.3
计算方法
有效幅宽偏差率的计算按式((1)计算:C-G=C×100%
式中,
C有效幅宽偏差率:
Ch试样的有效幅宽,单位为厘米cm);C。—规格标注的有效幅宽,单位为厘米(cm)。6
5.4.2平方米重量偏差率
5.4.2.1工具
剪刀、钢板尺(分度值毫米)、天平(精度0.01名)。5.4.2.2
操作方法
5.4.2.2.1裁取10cm×10cm试样2块(沿横列和纵行拆剪)。FZ/T72002—2019
5.4.2.2.2将试样平铺在台面上,在试样中心和两边测量实际长度和宽度各3次,精确到0.1cm,测量时可在试样上加压重物以使试样平贴台面,准确测量(压手高测量位置1m左右处),记录试样直,横向长度,并称其重量。
5.4.2.2.3将称重后试样的底纱和绒毛拆开,并分别称其重量(两者的总和与整块试样重量相差不得超过士1%)。
5.4.2.2.4将毛绒和底纱放人105℃~110它烘箱内,烘至恒重后,分别测试其干燥重量。5.4.2.3计算方法
平方米重量按式(2)计算,结果取两块试样平均值,按GB/T8170修约,保留一位小数m(1+W.)+m(1+W)
X10000
式中,
平方米重量,单位为克每平方米(g/m2);一绒毛的干燥重量,单位为克(g):W,绒毛的公定回潮率,%:
一底纱的干燥重量,单位为克(g);W底纱的公定回潮率,%:
L一试样直向长度,单位为厘米(cm):L
一试样横向长度,单位为厘米(cm)。平方米重量偏差率按式(3)计算,结果按GB/T8170修约,保留一位小数:M=\二m=×100%
式中,
M平方米重量偏差率:
一平方米重量.单位为克每平方米(g/m\):。
一规格标注的平方米重量,单位为克每平方米(g/m)。5.4.3水洗尺寸变化率
试验的准备、标记和测量
-(3)
按GB/T8628执行。按照图1表示的方法,将3块试样置于测量台上,在底部上缝制出标记。直向,在距布边50mm处,做3对标记。横向,同样在距布边50mm处,做3对标记。7
FZ/T72002—2019
5.4.3.2试验操作
图1标记位置示例
单位为毫米
5.4.3.2.1将试样以自由状态分散开浸于温度20~30的水中1h,使之充分浸透水中,可加适量的平平加,即1000g水加1g平平加。5.4.3.2.2将试样取出,投入脱水设备脱水。5.4.3.2.3将脱水后的试样在展开状态下绒毛向上,平铺在水平筛网架上晾干,不得拉伸或绞拧。5.4.3.2.4将晾干后的试样,放置在温度为(20土2)℃,相对湿度为65%土4%条件下的平台上停放6h以上,轻轻拍平折痕,再进行测量。结果计算
按式(4)计算直向或横向的水洗尺寸变化率,以负号(一)表示尺寸收缩.以正号(十)表示尺寸伸长,以全部试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检验结果。若同时存在收缩与伸长试验结果时,以收缩(或伸长)的两件试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检验结果。最终结果按GB/T8170修约.保留一位小数。LLo
式中,
直向或横向水洗尺寸变化率:
直向或横向水洗后尺寸的平均值(精确至0.1cm),单位为厘米(cm);直向或横向水洗前尺寸的平均值(精确至0.1cm),单位为厘米(cm)。5.4.4脱毛量
按附录B规定执行。
5.4.5耐光色牢度
按GB/T8427—2008方法3执行。
5.4.6耐皂洗色牢度
按GB/T3921-2008的试验条件A(1)规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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