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Z/T 090-201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MZ/T 090-2017
中文名称:街道管理与服务的信息化
标准类别:民政行业标准(MZ)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下载大小:2626925
相关标签:
管理
服务
信息化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标准号:MZ/T 090-2017
标准名称:街道管理与服务的信息化
英文名称:Information technobgy for management and service of subdistrict
标准格式:PDF
发布时间:2017-09-21
实施时间:2017-09-21
标准大小:5811K
标准介绍:本标准规定了街道管理与服务的信息化的术语和定义、系统、数据、接口与信息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街道管理与服务的信息化技术开发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6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2261.1-2003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第1部分:人的性别代码
B/T2261.2-2003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第2部分:婚姻状况代码
GB/T2261.5-2003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第5部分:港澳台侨属代码
GB2312-1980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
3304-1991中国各民族名称的罗马字母拼写法和代码
B/T4658-2006学历代码
GB/T4761-2008家庭关系代码
B/T4762-1984政治面貌代码
B/T7027-2002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GB/T7408-2005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GB11643-1999公民身份号码
GB/T21062.2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第2部分:技术要求GB/T21062.3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第3部分:数据接口规范GB/T21062.4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第4部分:技术管理要求T21063.2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2部分:技术要求
T517-2004常用证件代码
MZ/T02-2014民政业务数据共享与交换编码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
MZ/T090—2017
街道管理与服务的信息化
Informationtechnologyformanagementandserviceofsubdistrict2017-09-21发布
2017-09-2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街道管理与服务的信息化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5数据
6接口
7信息安全支撑
附录A总体框架
系统运行模式.
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流程示例
数据采集流程.
数据类型.
数据元值表示格式中使用的字符含义..数据元属性..…
通用数据元
代码集.
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接口结构
数据接口模型构成
数据结构
数据集构成
附件集构成。
社区低保信息数据格式示例..
错误!未定义书签。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提出并归口。MZ/T090-2017
本标准起草单位: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南京市民政局、智汇神州信息发展有限公司、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南京标准化学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越良、汤晋苏、徐贻珠、吴凤祥、龚毅诚、陈骏、管宏、张爱萍、聂彦岭、郝海波、李振家、贺更行、李亚娟。本标准于2017年9月21日首次发布。IV
1范围
街道管理与服务的信息化
MZ/T090-2017
本标准规定了街道管理与服务的信息化的术语和定义、系统、数据、接口与信息安全。本标准适用于街道管理与服务的信息化技术开发。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26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1.1-2003
GB/T 2261.2-2003
GB/T 2261.5-2003
GB2312-1980
GB 3304-1991
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第1部分:人的性别代码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第2部分:婚姻状况代码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第5部分:港澳台侨属代码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中国各民族名称的罗马字母拼写法和代码GB/T 4658-2006
GB/T4761-2008
GB/T4762-1984
GB/T 7027-2002
GB/T7408-2005
GB11643-1999
GB/T 21062.2
GB/T21062.3
GB/T 21062.4
GB/T21063.2
GA/T 517-2004
MZ/T_012-2014
3术语和定义
学历代码
家庭关系代码
政治面貌代码
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公民身份号码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第2部分:技术要求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第3部分:数据接口规范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第4部分:技术管理要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2部分:技术要求常用证件代码
民政业务数据共享与交换编码
下列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街道管理与服务management and service of subdistrict为了维持社区居民的正常秩序,满足社区居民物质和文化活动等需要,街道办事处面向所辖社区居民而进行的一系列的行政管理与公共服务活动。3.2基础数据baseddata
描述街道及所辖社区的人口、房屋、地理位置和组成机构等基本属性的信息。3.3 业务数据Communitybusinessdata描述街道事务、业务和服务等专题属性的信息。3.4数据交换dataexchange
MZ/T090-2017
独立于具体应用,通过统一接口规范完成数据的可靠、安全传输,实现不同部门垂直系统与街道信息系统之间双向、异构、不同格式数据的获取、存储及应用的过程。3.5交换域exchangedomain
解决特定应用主题需求建立的系统环境,由多个交换管理中心和若干前置交换系统构成。3.6交换中心exchangecenter
街道信息化平台的交换管理中枢,管理交换数据和交换流程,实现街道及所辖社区信息资源的交换及监控管理。
3.7数据交换平台dataexchangeplatform为互相之间联网的不同计算机系统集中分发、中转、传输、接收数据的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4系统
街道管理与服务信息化应面向街道及所辖社区工作者,服务辖区居民和企业,辅助政府部门进行街道、社区综合管理与服务。
总体框架应体现各个子系统、功能以及相互关系,其框架图参见附录A。4.2.1用户层
互联网门户
互联网门户可在市级集中建设,成为全市所辖街道门户网站群的统一入口,集中展现部署在互联网上街道管理与服务的重要信息和应用,其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围绕街道服务对象的需求,梳理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公众参与等内容,提供个性化服务;提供用户管理、运行监控、服务受理、办理状态查询、办理结果反馈、服务投诉等功能,支撑街道管理与服务整合;
按照一点受理、抄告相关、限时反馈的模式,实现网上办事统一入口受理;其他公共及商业服务网站经核准后可实现与街道服务网站的对接,面向居民提供服务:街道服务机构可通过信息亭、办事服务大厅、社区服务站等渠道为用户提供信息服务:支持用户通过个人电脑、手机、平板、电话、数字电视等终端设备获取街道及所辖社区信息服务:
可通过专用网关等方式实现呼叫中心、广电媒体、移动服务平台与门户网站的信息交互。4.2.2政务网门户
政务网门户应对政府部门发布的信息资源目录以及跨部门、跨层级应用系统实现统一入口和集中展现,其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依托共享交换平台,整合各类街道、社区管理与服务信息资源目录、应用系统等,为各级政府部门和街道工作人员提供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决策支持等服务:提供用户管理、单点登录、内容管理、个性化定制、查询检索、目录导航、服务导航、运行监控等功能,支撑资源整合和业务协同;2
MZ/T090-2017
街道服务机构可通过信息亭、办事服务大厅、社区服务站等渠道为用户提供信息服务:支持用户通过个人电脑、手机、平板、电话、数字电视等终端设备获取街道及所辖社区信息服务:
可通过专用网关等方式实现呼叫中心、广电媒体、移动服务平台与门户网站的信息交互。4.2.3应用层
应用层应面向居民提供公共服务事项办理、面向政府部门提供数据上报以及其它管理服务工作。4.2.4支撑层
4.2.4.1基础支撑
应支持汇集人口、组织、房屋、设施等基础信息资源,并为政府部门或第三方提供街道及所辖社区信息资源:为街道各类应用系统提供可复用的身份认证、单点登录、表单管理、查询检索、统计分析等基础功能组件。
4.2.4.2业务支撑
应封装特定业务应用共性功能和特征,提供可扩展、可定制、可复用的业务组件和服务,其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应根据业务模型的分析设计,提炼业务领域通用组件:应具备服务整合功能,为上层应用提供粗粒度的服务,并将封装后的粗粒度构件和服务进行注册,实行统一管理;
应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服务、构件管理服务和安全服务提供的公共组件和服务实现。4.2.5数据资源层
数据资源层应提供街道、社区业务应用所涉及的各种基础数据库、专题数据库和交换数据库。4.2.6基础设施层
基础设施层应提供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各类物理保障。包括网络、服务器、存储备份等一系列硬件设施和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一系列基础软件设施。4.2.7部门接入层
部门接入层宜接入涉及居民的公共服务的政府部门业务系统。4.2.8标准规范体系
标准规范体系应建立信息化系统顺利运行所需的标准规范和制度。4.2.9安全支撑体系
安全支撑体系应建立保障街道管理与服务信息化网络、硬件、信息和应用安全的规范、指南和评估体系。
系统基础功能
4.3.1数据采集
数据采集应实现但不限于以下功能:MZ/T090-2017
采集信息项管理,通过定义,设置需要采集的信息项的元数据:采集模板管理,通过模板定制,设置所需采集信息项在人机交互界面上的布局位置;一采集信息填报模块,用户可使用定制的采集模板进行信息填报。4.3.2流程管理
流程管理应由相关中间件(BPM)提供,对各种工作流程进行定制、执行、监控,应优先实现以下功能:
工作流建模,进行流程定义,生成可执行的工作流模型;工作流引擎,为执行工作流模型提供支持。4.3.3报表与表单
报表与表单服务应实现以下功能:为街道管理与服务报表定制和查询提供支持。为街道管理与服务自定义表单提供支持。4.3.4身份管理与访问控制
身份管理与访问控制应为实现基于街道系统的各应用系统的统一身份认证与访问控制提供支持。身份认证服务应支持标准协议LDAP和数字证书。4.3.5元数据服务
元数据服务应提供标准的元数据服务接口,对系统中的元数据进行统一管理,实现元数据定义、元数据查询、元数据维护和元数据关联分析。4.3.6资源目录服务
资源目录服务应符合GB/T21063.2的要求,为街道系统与相关部门及其它外部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交换提供资源目录基础支撑。
4.3.7数据交换服务
数据交换服务应符合GB/T21062.2的要求,为街道系统与相关部门及其它外部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交换提供基础支撑。
系统对接
民政系统对接bzxZ.net
应按照民政部门在街道业务处理或信息采集的需要,通过后台数据交换平台将信息与现有系统实行数据交换,并实现业务受理流程全过程跟踪。4.4.2社会保障系统对接
可采用网闸方式与社会保障系统进行准实时交互,迁移至统一界面进行办理。4.4.3卫生与计划生育系统对接
应通过数据交换或信息采集与当前系统对接,迁移至统一界面进行办理,并实现业务受理流程全过程跟踪。
4.4.4残疾人保护事务系统对接
MZ/T090-2017
应通过数据交换或信息采集与当前系统对接,迁移至统一界面进行办理,并实现业务受理流程全过程跟踪。
4.4.5住建房产系统对接
应通过数据交换或信息采集与当前系统对接,迁移至统一界面进行办理,并实现业务受理流程全过程跟踪。
4.4.6司法行政系统对接
应通过数据交换或信息采集与当前系统对接,移至统一界面进行办理,并实现业务受理流程全过程跟踪。
4.4.7妇幼权益保护系统对接
应通过数据交换或信息采集与当前系统对接,迁移至统一界面进行办理,并实现业务受理流程全过程跟踪。
运行模式
街道管理与服务信息化系统所需数据和业务办理流程应通过数据交换接口实现。系统运行模式图参见附录B。
业务流程
4.6.1图形符号
业务流程图的图形符号应符合但不限于表1所示的规定。MZ/T090-2017
图形符号
4.6.2业务流程图
业务流程图形符号规定
符号名称
业务流程环节
判定条件
状态转移
业务流程示例图应体现但不限于:参加活动的角色主体;
业务流程的开始。
业务流程的终结。
业务流程中的活动
业务流程流转的判断条件
业务流程中角色之间交互的文档业务流程不同活动之间的状态转移在业务流程图中,根据不同角色的职责划分的组活动。
角色为完成其职责而执行的关键活动或角色之间发生件:伴随事件活动交互的业务信息:确保业务流程的活动链一环紧扣一环;每个业务流程图应完成一项明确的业务目标。4.6.3业务流程图描述
业务流程图描述应采用表格的形式描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明确参与业务流程图中业务环节:明确参与业务环节的角色:
明确业务环节中角色之间交互的业务文书:明确业务环节中交互的主要业务信息;明确业务环节完成的衡量指标。4.6.4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流程
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流程示例参见附录C。5数据
采集规则
数据采集应符合但不限于以下规则:MZ/T090-2017
街道管理与服务信息化系统涉及的数据项应源于街道及所辖社区实际情况或政府相关部门具有一定效力的文件,非权威数据不做采用:街道管理与服务信息化系统应提供统一的数据采集服务和交换接口服务,可按需定制数据采集模板,按需采集和交换数据:
街道工作人员应直接使用街道管理与服务系统采集数据:一街道管理与服务系统应以自身采集的数据为准,可参考但不依赖业务部门的业务数据。采集流程
数据采集流程图参见附录D。具体采集流程如下:相关政府部门向街道或所辖社区提出数据采集要求:系统管理人员根据数据采集要求类型做不同处理,常规性的数据采集固化为常规采集任务,作为街道系统常用功能,临时性数据采集任务由系统管理人员使用街道系统定制功能临时采集:-街道及所辖社区工作人员根据要求进行数据采集:采集的数据通过数据交换或导出等方式提供给相关部门。数据元
5.3.1组成要素
5.3.1.1数据项名称
数据项名称应赋予数据项的单个或多个中文字词指称。5.3.1.2数据类型
数据类型应表示数据项类型的符号、字符,参见附录E。数据类型取值应包括但不限于表2所列。表2数据类型
数据类型
字符型(string)
数字型(number)
日期型(date)
日期时间型(datetime)
布尔型(boolean)
进制(binary)
5.3.1.3数据格式
通过字符形式表达的值的类型
通过从“0”到“9”数字形式表达的值的类型通过yyyymmdd 的形式表达的值的类型通过yyyymmddhhmmss的形式表达的值的类型两个且只有两个表明条件的值,如:On/off、True/False上述无法表示的其他数据类型,如图像、音频数据格式应规定数据项值的格式要求,包括允许的最大和最小字符长度、数据项值的表示格式。如果“数据类型”是“二进制”,在属性中应标识出该数据类型的具体格式,如“JPEG”。数据格式中使用的字符含义见附录F。
5.3.1.4值域
MZ/T 090-2017
值域应根据数据元属性中规定的数据类型、数据格式界定数据元的允许值集合。数据元的属性参见附录G。
5.3.1.5数据项说明
应对数据项的具体含义进行说明。5.3.1.6数据来源
应对数据项的来源给予判定。
5.3.1.7备注
应对需要延伸解释的数据项给予附加注释。5.3.2通用数据元
街道管理与服务信息化数据元应符合通用数据元规定。通用数据元参见附录H。代码
5.4.1编码规则
应为每个业务信息的编码预留一定的扩展空间,以适应街道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与发展的需要。5.4.2编码方法
编码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
-应依据GB/T7027-2002的编码原则与方法,采用阿拉伯数字编码。一应采用统一的数字编码。代码取值均为一位数时,将9作为其他或未说明项:取值均为两位数,三位数、四位数等时,将99,999,9999等如此类推作为其他或未说明项预留,所有代码从1开始编码。
数据项应参照各级主管部门已下发的相关政策文件、各类统计分析报表、调查问卷等文档,依照代码对象的产生时间先后、使用(出现)频率由高到低、重要程度由高到低等顺序编写。对于没有顺序规则的代码对象按照其首字母顺序排列。涉及级别的代码,按照其级别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5.4.3代码集
街道管理与服务信息化涉及的代码在代码集中已有规定的应符合代码集的规定。代码集参见附录6接口
交换平台接口架构
交换平台接口架构图参见附录J。其功能应包括但不限于:一目录服务,支持对信息资源目录的统一管理,为用户提供信息资源的检索和定位服务:交换服务,支持对信息资源交换功能和流程的统一管理,为跨部门层级信息交换提供服务:基础信息服务,支持汇集人口、组织、房屋、设施等基础信息资源,并为政府部门提供街道及所辖社区信息资源共享服务:
监管服务,支持对信息资源的跨部门、跨层级共享交换情况进行监管。6.1.1交换网络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