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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T 24011-201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FZ/T 24011-2019

中文名称:羊绒机织围巾、披肩

标准类别:纺织行业标准(FZ)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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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羊绒 机织 围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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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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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号:FZ/T 24011-2019
标准名称:羊绒机织围巾、披肩
英文名称:Cashmere woven scarf and shawl
标准格式:PDF
发布时间:2019-05-02
实施时间:2019-11-01
标准大小:1957K
标准介绍: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标准代替FZ/T24011-2010《羊绒机织围巾、披肩》,与FZ/T24011-2010相比主要技术变化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删除了对GB/T3921-2008、FZ/T01048和FZ/T01053的引用,增加了对GB/T12490-2014、GB/T29862、GB31701的引用
安全性要求中增加了对婴幼儿及儿童羊绒机织围巾、披肩的要求
修改单条重量偏差率的考核指标
染色牢度指标中增加了互相沾色牢度
增加了深色印花产品的色牢度指标。
修改了外观统点和印花疵点部分项目疵点程度的要求及疵点程度说明
修改了部分印花疵点名称。
修改了单条重量偏差率试验方法的表述
修改了耐洗色牢度的试验方法。
使用说明中增加了示例。 本标准规定了羊绒机织围巾、披肩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及验收规则、使用说明、包装、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纯山羊绒和含山羊绒30%及以上的围巾、披肩。其他特种动物纤维纯纺或混纺的围巾、披肩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单位面积重量为50g/m2及以下的超薄山羊绒围巾披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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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59.08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24011—2019
代替FZ/T24011-2010
羊绒机织围巾、披肩
Cashmerewovenscarf andshawl
2019-05-0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19-11-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FZ/T24011—2019
本标准代替FZ/T24011—2010《羊绒机织围巾、披肩》,与FZ/T24011—2010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删除了对GB/T3921一2008、FZ/T01048和FZ/T01053的引用,增加了对GB/T12490—2014、GB/T29862、GB31701的引用。安全性要求中增加了对婴幼儿及儿童羊绒机织围巾、披肩的要求。修改单条重量偏差率的考核指标。染色牢度指标中增加了互相沾色牢度。一增加了深色印花产品的色牢度指标。修改了外观疵点和印花疵点部分项目疵点程度的要求及症点程度说明。修改了部分印花疵点名称。
修改了单条重量偏差率试验方法的表述。修改了耐洗色牢度的试验方法。使用说明中增加了示例。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羊绒制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209/SC9)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羊绒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鄂尔多斯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国家羊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纤维检验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友、田君、王冬青、文天红、白雪松、孟令红、杨桂芬、梁竹青、许琳、曹渭芳。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FZ/T24011—2010。
1范围
羊绒机织围巾、披肩
FZ/T24011—2019
本标准规定了羊绒机织围巾、披肩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及验收规则、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纯山羊绒和含山羊绒30%及以上的围巾、披肩。其他特种动物纤维纯纺或混纺的围中、披肩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单位面积重量为50g/m及以下的超薄山羊绒围巾、披肩。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50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2828.1一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2910(所有部分)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GB/T3920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GB/T3923.1纺织品织物拉伸性能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条样法)GB/T4841.3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2/1、1/3.1/6、1/12、1/25GB/T5296.4
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四氯乙烯干洗色牢度GB/T5711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水色牢度
GB/T5713
GB/T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8427—20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GB/T8628纺织品测定尺寸变化的试验中织物试样和服装的准备、标记及测量GB/T8629—2017纺织品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GB/T9994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GB/T9995纺织材料含水率和回潮率的测定烘箱干燥法GB/T12490一2014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家庭和商业洗涤色牢度机织物与针织物纬斜和弓纬试验方法GB/T14801
特种动物纤维与绵羊毛混合物含量的测定GB/T16988
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19981.2一2014纺织品织物和服装的专业维护、干洗和湿洗第2部分:使用四氯乙烯干洗和整烫时性能试验的程序
GB/T29862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FZ/T01026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多组分纤维混合物FZ/T01057(所有部分)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1Www.bzxZ.net
FZ/T24011—2019
3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包括安全性要求、分等规定、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的评等。3.1安全性要求
羊绒机织围巾、披肩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至少应符合GB18401中B类产品的规定。婴幼儿羊绒机织围巾、披肩的基本安全性能应符合GB31701中A类产品的规定,儿童羊绒机织围巾、披肩的基本安全性能至少应符合GB31701中B类产品的规定。3.2分等规定
羊绒机织围巾、披肩的品等以条为单位,按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的检验结果中最低一项定等,分为一等品和合格品。
内在质量
物理指标按表1规定评等。
水洗尺寸变化率
干洗尺寸变化率
单条重量偏差率
经向断裂强力
纤维含量偏差
一等品
+3.0~—2.0
+2.0~-2.0
合格品
+4.0~-2.5
+3.0~-2.0
一等品
+4.0~-2.0
+2.5~-3.5
按GB/T29862规定执行
合格品
+5.0~-3.0
+2.5~-4.5
注1:尺寸变化率按照使用说明上标注的项目考核,使用说明上标注可水洗,也可干洗的产品只考核水洗尺寸变化率。
注2:半精梳产品按精梳产品考核。注3:精梳、半精梳60Nm/2以上薄型,松结构等特殊产品的断裂强力按合约要求执行,3.3.2染色牢度按表2规定评等。表2
耐光色牢度
耐洗色牢度
耐水色牢度
3-4(深色印花3)
单位为级
合格品
耐干洗色牢度
耐干摩擦色牢度
耐湿摩擦色牢度
互相沾色牢度
表2(续)
一等品
4-5(深色印花4)
4(深色印花3-4)
注1:按GB/T4841.3规定,颜色>1/12标准深度为深色,颜色≤1/12标准深度为浅色。注2:使用说明上标注不可水洗的产品不考核耐洗色牢度与水洗尺寸变化率。注3:使用说明上标注不可干洗的产品不考核耐干洗色牢度与干洗尺寸变化率。3.4外观质量
规格尺寸允许偏差
规格尺寸充许偏差要求见表3。
规格尺寸偏差
对称边互差
穗长互差
规格尺寸
长度≤120
120<长度<180
长度≥180
宽度≤30
30<宽度<70
宽度≥70
长度≤120
长度>120
宽度≤30
宽度>30
注:国中、披肩长和宽相同时按长度规定考核。3.4.2外观症点
外观症点按表4规定评等,印花产品按表4和表5规定评等。一等品
FZ/T24011—2019
单位为级
合格品
3-4(深色印花3)
单位为厘米
合格品
+3.0~-2.0
+4.0~-2.5
+5.0~-4.0
+1.5~-1.0
+3.0~-3.0
FZ/T24011—2019
异色毛
缺经、缺纬
破洞、破边
条痕(起毛痕)折痕
经档、纬档
薄厚档
白斑、色点
修补痕、磨损
边不齐
月牙边、荷叶边、条花、刺果痕经纬斜
穗子不良
一等品
分散不明显
不允许
不允许
平铺不明显
平铺不明显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明显
不明显
平铺不明显
允许范围及考核标准
穗子整齐,粗细比较均匀
注1:不明显是指点比较轻微或模糊,隐约能看到。注2;轻微明显是指疵点比较容易发现,但症点不严重。表5
一等品
对花不准(错位或露底)
花型不对称(对称花型)
深浅版
糊花(溢浆、渗化)
花型变形
花型整体位置移位
印染污斑
断线条纹
注1:外观疵点说明见附录A。
不明显
±1.0cm以内
不明显
不明显
不明显
不明显
轻微变形
位移不超过1.0cm
不明显
不允许
不允许
合格品
分散且明显
不允许
不允许
2处以上轻微明显
轻微明显
不明显
轻微明显
不明显
轻微明显
经向无断纱
轻微明显
轻微不齐,轻微粗细不匀
合格品
轻微明显
超过土1.0cm但不影响整体外观
不明显
不明显
轻微明显
轻微明显
轻微明显
位移超过1.0cm但不影响整体外观轻微明显
不明显
不充许
注2:概点程度描述:不明显是指截点比较轻微或模糊,隐约能看到。轻微明显是指症点比较容易发现,但抵点不严重,不影响整体外观。
3色差
FZ/T24011—2019
同一条产品的色差不低于4级,同批产品与确认样的色差不低于3-4级。同批产品条与条之间的色差不低于3级。
3.4.4缝制和熨烫
3.4.4.1缝制线迹平直,无脱线、线头、跳针、漏针、浮针。3.4.4.2绣花部位平服,不漏印迹。水洗尺寸变化率应与其他部位保持一致。3.4.4.3装饰物(如烫贴、珠片、动物毛皮等)应固定牢固,不易脱落。3.4.4.4熨烫平整,无极光、无死折痕。4检验方法
4.1内在质量检验
4.1.1水洗尺寸变化率
水洗尺寸变化率的测定按GB/T8628和GB/T8629—2017中4H程序执行,干燥程序选择程序A。
2干洗尺寸变化率
干洗尺寸变化率的测定按GB/T19981.2一2014表1中特敏材料程序执行,整烫方法选择8.1.9中的方法B:使用熨斗压烫。
3单条重量偏差率
4.1.3.1将抽取的若干条样品按GB/T9995中的烘干方法烘干,逐条称重,精确至0.5g,计算平均值,得到单条成品的平均干重。按GB/T9994计算单条成品的公定回潮重量m1。4.1.3.2按式(1)计算单件成品重量偏差率,计算结果按GB/T8170进行修约,精确至0.1%。ml=m×100
式中:
单条成品重量偏差率,%;
单条成品公定回潮重量,单位为克(g);mi
单条成品规定的公定重量,单位为克(g)。m
4.1.4断裂强力
断裂强力的测定按GB/T3923.1执行。4.1.5
5纤维含量
纤维含量的测定分别按FZ/T01057(所有部分)、GB/T2910(所有部分)、GB/T16988、FZ/T01026执行。
FZ/T24011—2019
4.1.6耐光色牢度
耐光色牢度的测定按GB/T8427—2008方法3执行。4.1.7耐洗色牢度
耐洗色牢度的测定按GB/T12490一2014(试验条件B1S,不加钢珠)执行。4.1.8耐水色牢度
耐水色牢度的测定按GB/T5713执行。4.1.9耐干洗色牢度
耐干洗色牢度的测定按GB/T5711执行。4.1.10耐摩擦色牢度
耐摩擦色牢度的测定按GB/T3920执行。4.1.11互相沾色牢度
互相沾色牢度的测定按GB/T12490—2014(试验条件B1S,不加钢珠)或GB/T5711执行。4.2外观质量检验
4.2.1检验条件
应在正常北向自然光线或灯光下进行。如采用灯光时,应保持被检样品表面照度不低于6001x。4.2.2规格尺寸的测定
将披肩、围巾平摊在检验台上,用分度值为1mm的钢卷尺测量。方巾测量位置在有效边长的四分之一和四分之三处,长,宽测量结果分别取平均值,其他形状的产品测量各有效边长,精确至0.1cm。4.2.3对称边互差的测定
将成品对称部位重叠,测量多余部分(斜角)的最大值。精确至0.1cm。4.2.4色差的测定
人射光与样品表面约成45°角,检验人员的视线大致垂直于样品表面,距离约45cm。与GB/T250色卡对比后评定级数。
4.2.5经、纬斜的测定
按GB/T14801执行。
检验及验收规则
5.1抽样
5.1.1以相同原料、同一品种、同一品等为一检验批。6
FZ/T24011—2019
5.1.2单件重量偏差率试验的样本抽取数量按批抽取3%(最低不少手10条),其他理化性能的抽样方案根据试验需要,一般不少于3条。5.1.3外观质量抽样和判定执行GB/T2828.1一2012中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一般检验水平Ⅱ、接受质量限AQL=2.5,具体见表6规定。表6
批量N
91~150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3201~10000
5.2判定
样本量n
合格判定数Ac
单位为条
不合格判定数Re
5.2.1各品等产品如不符合GB18401或GB31701标准的相关要求,均判定为不合格。按3.3.1和3.3.2对批样样本进行内在质量的检测,印花产品色牢度需检测单条产品中所有颜5.2.2
色,各项色牢度以所有颜色色牢度中最低一级判定。所有检验项目符合对应品等要求的,为该批产品内在质量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按3.4.1~3.4.4对批样样本进行外观质量的检验,符合对应品等要求的,为外观质量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如果不合格样本数小于或等于表6的Ac,判定为该批产品外观质量合格,如果不合格样本数大于或等于表6的Re,则判定为该批产品不合格。5.2.4整批产品的综合质量判定按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抽样检验中的最低等评定。6
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贴存
使用说明
每一单条围巾、披肩的使用说明按GB/T5296.4和GB18401或GB31701的规定执行。其中规格应以厘米为单位标注其外形几何尺寸。如长方形围巾、披肩标注:长×宽(不包括穗长),三角围巾、披肩标注三边长(不包括穗长)。示例:长方形披肩:200×100或200cm×100cm。三角形披肩:190×120×120或190cm×120cm×120cm。7
FZ/T24011—2019
包装、运输、购存
内包装可采用塑料袋,外包装可采用纸盒或纸袋。2运输和贮存包装采用纸箱,纸箱内应衬垫具有保护产品作用的纸板或其他防潮材料。纸箱盖、6.2.2
底封口应严密、牢固。
6.2.3包装件运输时,应防潮、防破损。包装件在仓库内堆放时,库房应干燥、通风。6.2.4
产品贮存时注意防蛀。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印花外观疵点说明
A.1对花不准(错位或露底):印花织物上现的花纹彼此相对位置没有对准。A.2花型不对称(对称花型):对称花型产生的花型偏离中心线或某一边线。A.3深浅版:印制时用力不匀或台版不平等造成织物得色深浅不勾。A.4拖浆:色浆被拖沾在印花织物的花型以外区域。A.5印透:刮刀压力大或刮印次数多造成织物反面印透。FZ/T24011—2019
A.6糊花(溢浆、渗化):织物上呈现花纹轮廊不清,花型周边毛糙,不光洁,色与色之间相互渗溢,花型模糊或变粗,与原样不符。
A.7花型交变形:印制时织物没有铺平整产生花型变形。A.8花型整体位置移位:印花花型距边缘位置改变,与原样不符,部分印到穗子上或花型整体没有印在规定的位置。
A.9串色:印花的颜色沾染到织物底色上,或花型深色沾染到浅色上。A.10印染污斑:在印花织物上出现一块颜色均匀但色调错误的区域。如印花之前坏布没有洗干净,蒸化处理之后未印花部分出现面积大小不等的黄斑,以及其他的污渍如色斑、锈斑、水渍等。A.11断线条纹:数码印花织物在印制过程中出现的一个或几个墨水喷头堵塞后,因颜色缺少而形成的色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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