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015.2-201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J 1015.2-2019
中文名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铀矿冶退役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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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环境影响
评价
技术
矿冶
退役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标准号:HJ 1015.2-2019
标准名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铀矿冶退役
英文名称: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uranium mining and milling decommissioning
标准格式:PDF
发布时间:2019-01-21
实施时间:2019-04-01
标准大小:974K
标准介绍:本标准规定了铀矿冶退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一般性原则、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铀矿冶退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铀矿地质勘查退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范铀矿冶退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定本标本标准规定了铀矿冶退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一般性原则、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
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9年1月21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1015.2-201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矿治退役Technical guidelinesforenvironmental impactassessment-uraniumminingandmillingdecommissioning(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集团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9-01-21发布
生态环境部
2019-04-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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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退役的工程分析
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退役治理的环境管理
退役治理后的长期监护计划
10结论
附录A(规范性附录)退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与内容附录B(规范性附录)退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格式与内容HJ1015.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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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1015.2-2019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范铀矿治退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铀矿冶退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一般性原则、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9年1月21日批准。本标准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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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铀矿冶退役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铀矿治退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一般性原则、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铀矿治退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铀矿地质勘查退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本标准执行。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1215
GB14586
GB15848
GB18871
GB23726
GB23727
HJ/T61
术语和定义
核辐射环境质量评价一般规定
铀矿治设施退役环境管理技术规定铀矿地质勘查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规定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铀矿冶辐射环境监测规定
铀矿冶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壤环境(试行)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铀矿冶uraniumminingandmilling含铀系放射性核素矿石的开采、选矿和水治过程或处理活动的简称。铀矿地质勘查uraniumgeologicalprospecting为了寻找和查明铀矿资源,而利用各种勘查手段了解地下的地质状况,认识铀成矿条件和环境,综合评价铀成矿远景,确定有利地区,找到铀矿带,探明铀矿规模,搞清含铀层情况和产出能力的过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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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decommissioning
铀矿冶设施利用寿期终了或其它原因停止服役后,在充分考虑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健康与安全和保护环境的前提下所进行的各种活动。3.4
尾矿库tailingspond
贮存水治厂尾矿浆中矿砂和矿泥的专用设施,由堤坝围截而成,库内设有排水(洪)构筑物以排除库内的尾矿澄清水和雨水。3.5
尾渣库drytailingspond
堆放及贮存水治厂排出的干尾矿、渣的专用场所,由堤坝拦截山沟(谷)而成,设有排泄暴雨洪水的防洪设施
有限制开放或使用
月restricted releaseoruse
设备、器材、建(构)筑物和场址等因其潜在的放射性危害而限制其开放或使用:这种限制通常以禁止某种特定活动(如建房居住、种植或收获特定食物、破坏性或损坏性开发及其进入食物链的行为等)或规定某种特定方式(如规定某种材料只能在某一设施内循环或再利用等)来约定。3.7
无限制开放或使用
unrestricted release or use
污染或潜在污染水平足够低的设备、器材、建(构)筑物和场址不受任何放射性限制的开放或使用。
4总则
4.1基本原则
铀矿治退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类,应按照现行的国家相关分类要求的规定来确定。
说明退役治理后的治理目标,明确各设施需要达到的退役深度,分别给出退役治理后达到有限制或无限制开放或使用的项目,以及有限制开放或使用项目的具体限制内容。矿治退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与内容见附录A,铀矿地质勘查退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格式与内容见附录B。其中,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统一格式要求执行。4.2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在环境状况调查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结合铀矿冶退役项目退役过程和退役终态的特点,进行环境影响识别。
根据退役项目的特点、环境影响的主要特征,结合区域的环境功能要求、环境保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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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评价标准和环境制约因素,筛选确定退役过程中和退役终态下的评价因子。4.3评价标准的确定
4.3.1剂量约束值和剂量控制值
公众个人剂量限值应符合GB18871的规定,并在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基础上,提出退役治理过程中和退役终态的公众剂量约束值。给出事故工况下的公众剂量控制值。4.3.2退役管理限值和管理目标值根据GB23727中规定的限值,给出液态流出物中各放射性核素排放限值。确定退役治理的相关管理目标值,包括氢析出率、表面污染控制水平、土壤中污染物残留水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地下水环境修复目标值和地表水环境修复自标值等。4.3.3非放射性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非放射性环境质量评价应根据铀矿治退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相应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标准及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手项目所在地没有明确环境功能区划的,其执行标准须经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认。4.4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4.4.1辐射环境
辐射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一般是以对周围居民影响最大的气载污染源为评价中心,半径为20km的区域。若该项目各区域间的污染源距离较远,以上确定的评价范围不足以涵盖可能的关键居民组,则应以各区域的主要排放点为中心、半径为20km分别确定评价范围。地下水评价范围根据设施的类型和场址特点确定。地浸采铀工程退役应重点关注地下水评价。
辐射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子区划分是在评价范围内按半径为1km、2km、3km、5km10km、20km划分为同心圆,再将这些同心圆划分成22.5°扇形段,以正北向左右各划分11.25°为起始段,共分96个评价子区,并附评价范围子区划分图。4.4.2非放射性环境
非放射性环境要素的评价范围应分别按照HJ2.2、HJ2.3、HJ2.4、HJ19、HJ610、HJ964中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评价范围。4.5环境保护目标的确定
以图表的形式说明各环境要素的保护目标、功能,与评价中心的相对位置关系以及环境保护要求等。
5退役的工程分析
5.1退役设施概述
简要描述退役设施的创建历史、规模、运行史、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件或事故、采治工艺及三废处理工艺、废水的排放方式及受纳水体、矿石(废石、尾矿、尾渣)运输路线、运输方式、关停原因、各类铀矿冶设施整体关停(终产)后遗留设施及废物暂存现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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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退役源项调查
简要说明退役项目的范围,并给出源项调查的范围,说明确定退役项目及源项调查方案的原则。
说明源项调查的监测单位、调查时间和调查方案,给出监测布点图及调查结果,说明污染现状和污染水平等。
说明需要治理的设施及其确定方法5.3退役治理
5.3.1治理方案
说明制定退役治理方案所考虑的影响因素和依据的原则,给出退役总体方案,并对治理方案的比选进行说明。
详细说明尾矿(渣)库、废石场、水冶设施、露天采场、坑井口、蒸发池、工业场地、地浸采场等各类轴矿治设施、污染场地的退役治理方案,分析治理方案的可行性描述退役项目实施后各退役项目达到的退役终态。退役终态分为无限制开放或使用和有限制开放或使用两种类型。5.3.2退役废物管理
说明退役治理过程中和退役治理终态废气、废液和固体废物的产生、处理和排放情况。说明各类污染物的产生环节、产生量和排放量,从管理和技术措施方面说明关于废物最小化、废物处置集中化、尽可能实现场址无限制开放或使用等原则的考虑。5.3.3退役项目中的新建、扩建设施如果退役项目涉及新建、扩建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如废石场、尾矿(渣)库和废水处理设施等,应按照新建、扩建项目的相关要求进行评价。对新建设施的选址过程和建设方案比选进行详细说明。
5.4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详细说明退役治理过程中和退役治理后拟采取的具体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说明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处理能力和处理效率,描述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和处置设施,分析其能力。
对于与其他工程共用的环境保护措施,应重点分析废物贮存、处理和处置能力,例如,尾矿(渣)库的剩余库容等。分析论证拟采取措施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长期稳定运行的可靠性、满足生态保护和恢复效果的可达性。各类措施的有效性判定应以同类或相同措施的实际运行效果为依据,没有实际运行经验的,可提供工程化实验数据。6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
6.1环境现状调查原则
环境现状调查一般采用收集资料法和现场调查法。报告中给出的基本资料,应复核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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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使用,并说明资料来源。
6.2区域自然与社会环境概况调查区域自然环境调查
a)地理位置
简单介绍项目所在地的地理位置,给出场址地理位置图。b)地形地貌
阐述项目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特征。c)气候与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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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项目所在区域的主要气候类型、特征等,并给出场址附近代表性气象台站符合相关导则要求的常规气象参数,提供气象台站的有关情况。d)地质
概述退役项目所在地的区域地质和场址地质主要特征。e)地表水水文特征
简要描述评价范围内主要地表水体的水文特征、所属水系划分,并给出地表水水系图。说明受纳水体的水环境功能区划,列表给出相应的水文参数并说明季节变化情况。描述场址上下游一定范围内水利工程的基本特征以及调度运行情况。f)地下水水文特征
描述项目所在区域及场址的水文地质条件,不同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系,地下水类型、水位、流速或渗透系数、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地下水的出露点等。重点描述与项目相关的地下水情况。
g)土地和水体利用
描述评价范围内土地和水体的利用现状h)生态和资源开发利用
简要说明退役项目所在区域的生态功能区划、陆生和水生生态情况,以及生态敏感目标与场址的相对位置和距离。简要说明评价范围内的主要自然资源及开发利用情况,并说明与工程之间的相互影响。
6.2.2社会环境调查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a)人口分布
以最新的国家和地区人口普查为依据,结合实地调查,给出评价区域内各子区的人口分布,给出人口自然增长率、评价年份的人口数,以及各年龄组的比例或人口数。给出3km范围内居民点与评价中心的距离、方位和人口数,以及学校、医院、疗养院、企事业单位的人口数。
b)居民生活习性与饮食结构
列表给出各年龄组的食谱、年消费量及其来自评价区域内的份额,说明居民生活习性。
6.3环境调查与分析
6.3.1辐射环境本底
给出退役设施生产运行前的辐射环境本底,包括天然贯穿辐射和环境介质中的放射性比活度,给出调查时间、监测单位、调查方案和调查结果。对缺少建矿前辐射环境本底资料的场址,应给出地区的参考本底或对照点的值。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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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环境现状调查
环境现状调查包括辐射环境现状调查和非放射性环境现状调查。铀矿治退役项目的辐射环境现状调查按照GB23726和HJ/T61的要求进行。非放射性环境现状调查,根据项目退役治理前所排放的非放射性污染物进行调查,调查和评价依据HJ2.2、HJ2.3、HJ2.4、HJ19、HJ610、HJ964中的相关规定。可收集已有监测数据资料,若已有数据资料不满足要求,应对缺项内容进行现场实测。按环境要素列表给出监测方案,给出环境监测布点图。给出各项监测结果并进行分析,对异常数据进行原因分析。根据调查结果对环境现状进行评价。
7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1退役治理前的环境影响
分析退役治理前的放射性和非放射性环境影响因素及其影响。根据退役治理前的环境现状调查结果进行现状评价。说明退役治理前气载和液态放射性源项。阐述对公众产生照射的各种途径,并用文字和示意图表示。
列表给出各子区不同年龄组、不同照射途径叠加的公众个人有效剂量和集体剂量。剂量估算的要求参照7.3。给出关键居民组、关键核素和关键照射途径:给出退役治理前的辐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地浸采铀工程的退役应重点关注地下水途径环境影响,评价的时间范围为从地浸采铀工程关闭后开始到完成退役。给出退役治理前的非放射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综合现状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给出退役治理前的辐射环境和非放射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7.2退役治理实施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分析退役治理实施过程中的放射性和非放射性环境影响因素及其影响。分析确定退役治理实施过程中的放射性源项并进行剂量估算,剂量估算的要求参照7.3。说明拟采取的非放射性环境保护措施,分析非放射性污染物是否能达标排放,说明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7.3退役治理后的环境影响
根据退役治理情况,分析给出退役项目完成后仍然存在的源项,并进行剂量估算。剂量估算主要包括气载途径、地表水途径和地下水途径:a)气载途径的剂量估算应给出各子区的空气中核素年均浓度、各年龄组个人有效剂量和集体剂量。
b)地表水途径的剂量估算应给出排放口下游不同距离的河段中核素年均浓度、相关子区各年龄组个人有效剂量和集体剂量。c)地下水途径应给出退役治理后核素在不同时段的影响范围、程度,最大迁移距离,并说明核素浓度随时间变化的规律。在评价范围内,当地下水下游有水体利用时,应给出下游取水点的最大核素浓度及所致个人有效剂量。明确估算模型、方法、参数选取的依据和来源,分析其适用性给出退役治理后的辐射环境影响,分析比较辐射影响的变化情况。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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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退役治理后的非放射性环境影响因素,给出退役治理后的非放射性环境影响,分析比较非放射性环境影响的变化情况。对手采用建库、建坝、覆土填理等治理措施的,应进行应的环境风险评价。7.4事件/事故的环境影响
根据退役治理实施方案等退役设计文件,说明退役治理过程中和退役项目实施后,可能发生的事件/事故。
分析事件/事故原因,给出事件/事故景象、释放源项、设计上采取的预防和缓解措施,分析其对退役项目的潜在影响和后果,给出公众潜在照射途径,并估算其后果。根据事件/事故估算结果,给出事件/事故的环境影响结论。8退役治理的环境管理
8.1环境管理机构
说明铀矿冶退役环境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和制度8.2污染物和环境管理计划
分别给出退役治理过程中和退役治理后的污染物排放清单,明确污染物排放的管理要求。
给出退役治理过程中和退役治理后有针对性、具体可操作的环境管理计划,明确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的建设、运行及维护费用保障计划8.3监测计划
说明退役治理过程中开展监测工作的目的和监测原则,给出退役治理过程中的监测项目及布点情况。
说明退役终态流出物监测和环境监测的布点原则和要求,给出监测介质、监测项目和监测布点。
退役治理后的长期监护计划
对于退役后需要进行长期监护的,应说明开展长期监护的目的和监护责任主体及职责,说明监护人员和物质、设备的配备情况。给出退役治理完成后开展长期监护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说明监护内容,给出相应的监护方式和频次。给出事故情况下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和跟踪监测的要求。
10结论
10.1结论
就报告总体内容,给出总结性结论意见。说明退役项目的基本情况、源项调查结果退役治理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公众参与的主要结论、退役治理的监测计划和长期监护等内容,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明确项目是否可行。对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环境影响不可接受或环境风险不可控、退役项目不满足长期生态保护要求、环境问题突出且不能满足管理要求的项目,应提出环境影响不可行的结论。
10.2建议
评价单位针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建议,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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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退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与内容A.1总论
A.1.1项目基本情况
简述项目名称、性质、实施单位、地点、规模、内容、总投资、进度安排、总目标及阶段目标等。
A.1.2退役原因和目的
A.1.2.1退役原因
说明项目退役的原因。
A.1.2.2退役治理目的
说明退役治理的目的。
A.1.3退役范围和深度
A.1.3.1退役治理内容
给出退役治理包括的区域,列表给出各类退役治理设施、污染场地。A.1.3.2退役治理深度
说明退役治理深度,分别给出退役治理后达到有限制或无限制开放或使用的项目,以及有限制开放或使用项目的具体限制内容。A.1.4编制依据
A.1.4.1法规和标准
说明环境影响评价所依据的国家、行业和地方主要法规和标准。A.1.4.2相关文件
列出立项文件、项目批文以及依据的主要技术文件等。A.1.5评价范围和子区划分
说明各环境要素的评价范围、子区划分方法及子区划分图。A.1.6评价因子
按退役过程中和退役终态两个阶段分别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识别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因素,结合退役项目特点确定评价因子。A.1.7评价控制指标及管理限值
A.1.7.1剂量约束值和剂量控制值公众个人剂量限值应符合GB18871的规定,并在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基础上,提出退役治理过程中和退役终态的公众剂量约束值。给出事故工况下的公众剂量控制值。A.1.7.2废水放射性排放浓度限值给出铀矿治退役项目排放废水中各放射性核素的浓度限值。A.1.7.3退役管理目标值
给出氢析出率、表面污染控制水平、土壤中放射性核素残留水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地下水环境修复目标值和地表水环境修复目标值等退役治理的管理目标值。A.1.7.4非放射性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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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出非放射性污染物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A.1.8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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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出评价范围内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包括大气、水、土壤、声、生态等环境保护自标,说明环境保护自标的主要情况,与评价中心的位置关系A.2区域环境概况
A.2.1地理位置
简单介绍项自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兼属行政区划,主要交通情况、与附近城镇的距离等。给出场址地理位置图。
A.2.2地形地貌
阐述退役项目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情况,包括海拔高度、地形特征、地貌类型等。A.2.3气候与气象
简述项目所在区域的主要气候类型、特征等,给出场址附近代表性气象台站符合相关导则要求的常规气象参数,并对气象参数做相应的分析。A.2.4地质
概述退役项目所在地的区域地质和场址地质的主要特征,说明区域地质与场址地质的关系。对于新建尾矿(渣)库的项目,应说明选址区域的地质条件是否适宜建设尾矿(渣)库。
A.2.5水文
A.2.5.1地表水
简要描述评价范围内地表水体的类型和基本特征,包括水体大小、流动方式及流域概况、与场址的相对位置,给出地表水水系图。详细描述场址附近区域的地表水体的情况,包括水系分布和汇水区域,以及与退役项目排水的相互关系。说明受纳水体的水环境功能区划,列表给出受纳水体1~12月的月均流量、流速、河宽、河深、水力坡度等水文参数;如果条件不允许,则至少提供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的平均流量、流速、河宽、河深、水力坡度等水文参数。描述场址上、下游一定范围内水利工程的基本特征以及调度运行情况。A.2.5.2地下水
如不进行与地下水直接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只需简要描述项自所在区域的水文地质条件,包括包气带、含水层、隔水层的主要特征;地下水类型、水位、流速或渗透系数、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等。如需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还应进一步描述不同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系,隔水层的特性与分布、地下水的物理化学特性等。对于地浸采钟工程的退役,还应明确区域内饮用水水源地、有供水意义的含水层及潜在供水可能的含水层,应重点说明含矿含水层的水文地质条件及地下水弥散特征、水文地球化学特征、含矿含水层与上下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系、地下水的出露点等。A.2.6土地和水体利用
描述评价范围内的土地和水体利用现状,简要说明场址半径3km范围内(包括场址所在区域)的土地和水体利用现状。对于土地利用说明土地类型,根据退役项目的环境影响途径或要素,给出主要农作物、蔬菜及其它经济作物的种类和种植面积等。图示并说明设施废水排放口下游的受纳水体使用情况。集中式饮用水应说明取水口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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