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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6566-201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6566-2010

中文名称: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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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建筑材料 放射性核素 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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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号:GB 6566-2010
标准名称: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英文名称:Limits of radionuclides in building materials
标准格式:PDF
发布时间:2010-09-02
实施时间:2011-07-01
标准大小:8.73M
标准介绍: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和大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82、钾40放射性比活度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对放射性核素限量有要求的无机非金属类建筑材料。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建筑主体材料 main materials for building
用于建造建筑物主体工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
2.2
装饰装修材料 decorative materials
用于建筑物室内、外饰面用的建筑材料。
2.3
建筑物 building
供人类进行生产、工作、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室内空间场所。根据建筑物用途不同,本标准将建筑物分为民用建筑与工业建筑两类。
2.3.1
民用建筑 civil building
供人类居住、工作学习、娱乐及购物等建筑物。本标准将民用建筑分为I类民用建筑和Ⅱ类民用建筑
本标准代替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本标准与GB6566-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适用范围进行了修改
删除了原标准中的“检验规则”部分;
测量不确定度采用《国际计量学基本和通用术语词汇表》中术语定义;
将原标准中取样量每份不少于3kg改为每份不少于2kg——仪器中增加了对天平的规定,样品称量精确至0.1g结果计算保留一位小数
按照新的标准编写要求对部分章节进行了调整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放射性及有害物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湖北方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核(北京)核仪器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振珠、韩颖、王南萍、徐翠华、王玉和、李增宽、张永贵。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6566-1986、GB6566-2000GB6566-2001;
GB6763-1986、GB676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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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13.030.01
iiiKAa~cJouaKAa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6566—2010
代替GB6566-2001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Limits of radionuclides in building materials2010-09-0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1-07-01实施
iiiKAa~cJouaKAa
本标准中第3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代替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本标准与GB6566—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标准适用范围进行了修改;
删除了原标准中的“检验规则”部分;测量不确定度采用《国际计量学基本和通用术语词汇表》中术语定义;-将原标准中取样量每份不少于3kg改为每份不少于2kg;仪器中增加了对天平的规定,样品称量精确至0.1g;结果计算保留一位小数;
一按照新的标准编写要求对部分章节进行了调整。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归口。GB6566—2010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放射性及有害物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湖北方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核(北京)核仪器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振珠、韩颖、王南萍、徐翠华、王玉和、李增宽、张永贵。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6566—1986.GB6566—2000.GB6566—2001;GB6763—1986、GB6763—2000。1
1范围
iiiKAa~cJouaKAa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6566—2010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和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针-232、钾-40放射性比活度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对放射性核素限量有要求的无机非金属类建筑材料。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
main materials for building
建筑主体材料
用于建造建筑物主体工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2.2
装饰装修材料decorativematerials用于建筑物室内、外饰面用的建筑材料。2.3
建筑物building
供人类进行生产、工作、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室内空间场所。根据建筑物用途不同,本标准将建筑物分为民用建筑与工业建筑两类。2.3.1
民用建筑civilbuilding
供人类居住、工作、学习、娱乐及购物等建筑物。本标准将民用建筑分为I类民用建筑1和Ⅱ类民用建筑2。
工业建筑industrialbuilding
供人类进行生产活动的建筑物。如生产车间、包装车间、维修车间和仓库等。2.4
内照射指数internal exposureindex建筑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的放射性比活度与本标准中规定的限量值之比值。2.5
外照射指数
externalexposureindex
建筑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针-232和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分别与其各单独存在时本标准规定的限量值之比值的和。
放射性比活度specific activity物质中的某种核素放射性活度与该物质的质量之比值。表达式:C=A
1)I类民用建筑包括如住宅、老年公寓、托儿所、医院和学校、办公楼、宾馆等。2)Ⅱ类民用建筑包括:如商场、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和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1
GB6566-2010
式中:
iiiKAa~cJouaKAa
C——放射性比活度,单位为贝克每千克(Bq·kg-1);A—核素放射性活度,单位为贝克(Bq);m——物质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2.7
测量不确定度
uncertaintyof measurement
表征合理地赋予测量之值的分散性,与测量结果相联系的参数。2.8
空心率holerate
空心建材制品的空心体积与整个空心建材制品体积之比的百分率。3要求
3.1建筑主体材料
建筑主体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针-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应同时满足IRa≤1.0和1.≤1.0。
对空心率大于25%的建筑主体材料,其天然放射性核素铺-226、针-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应同时满足I≤1.0和I,≤1.3。
3.2装饰装修材料
本标准根据装饰装修材料放射性水平大小划分为以下三类:3.2.1A类装饰装修材料
装饰装修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针-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时满足1g≤1.0和I.≤1.3要求的为A类装饰装修材料。A类装饰装修材料产销与使用范围不受限制。3.2.2B类装饰装修材料
不满足A类装饰装修材料要求但同时满足IRa≤1.3和1,≤1.9要求的为B类装饰装修材料。B类装饰装修材料不可用于I类民用建筑的内饰面,但可用于Ⅱ类民用建筑物、工业建筑内饰面及其他一切建筑的外饰面。
3.2.3C类装饰装修材料
不满足A、B类装修材料要求但满足I.<2.8要求的为C类装饰装修材料。C类装饰装修材料只可用于建筑物的外饰面及室外其他用途。4试验方法
4.1仪器
4.1.1低本底多道能谱仪。
4.1.2天平(感量0.1g)。
4.2取样与制样
4.2.1取样
随机抽取样品两份,每份不少于2kg。一份封存,另一份作为检验样品。4.2.2制样
将检验样品破碎,磨细至粒径不大于0.16mm。将其放入与标准样品几何形态一致的样品盒中,称重(精确至0.1g)、密封、待测。4.3测量
当检验样品中天然放射性衰变链基本达到平衡后,在与标准样品测量条件相同情况下,采用低本底多道Y能谱仪对其进行铺-226、针-232、钾-40比活度测量。2
4.4计算wwW.bzxz.Net
4.4.1内照射指数
iiiKAa~cJouakAa=
内照射指数,按照式(1)进行计算:CRa
式中:
IR内照射指数;
GB6566—2010
(1)
CR——建筑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的放射性比活度,单位为贝克每千克(Bg·kg-1);200-
仅考虑内照射情况下,本标准规定的建筑材料中放射性核素镭-226的放射性比活度限量,单位为贝克每千克(Bq·kg-1)。4.4.2外照射指数
外照射指数按照式(2)计算:
Cra+Crh+
1,=3%+260+4200
式中:
I外照射指数;
(2)
CRa、CTh、Ck~——一分别为建筑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针-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单位为贝克每千克(Bq·kg-1);
370、260、4200
分别为仅考虑外照射情况下,本标准规定的建筑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针232、钾-40在其各自单独存在时本标准规定的限量,单位为贝克每千克(Bq·kg-1)。4.5测量不确定度
当样品中镭-226、针-232、钾-40放射性比活度之和大于37Bq·kg-时,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要求测量不确定度(扩展因子k=1)不大于20%。4.6计算结果数字修约后保留一位小数。5其他
5.1材料生产企业按照本标准第3章要求,在其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中注明其放射性水平类别。5.2在天然放射性本底较高地区,单纯利用当地原材料生产的建筑材料产品时.只要其放射性比活度不大于当地地表土壤中相应天然放射性核索平均本底水平的,可限在本地区使用。GB6566-2010
iiKAa~cJouaKAa
中华人民共和
国家标准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6566—2010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spc.net.cn
电话:68523946
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1/16印张0.5
字数8千字
2010年10月第一版2010年10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1-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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