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762-201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50762-2012
中文名称:秸秆发电厂设计规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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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秸秆
发电厂
设计规范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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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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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B 50762-2012.Design code for straw power plant.
1总则
1.0.1 为了在秸秆发电厂(以下简称“发电厂")设计中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满足节约能源、用水、用地和保护环境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GB 50762适用于单机容量为30MW及以下的新建或扩建秸秆发电厂的设计。
1.0.3 发电厂的设计应积极应用经运行实践或工业试验证明的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材料和先进设备。
1.0.4 在秸秆资源丰富的地区,宜根据可利用秸秆资源情况建设凝汽式或供热式发电厂。
1.0.5 发电厂机组压力参数的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
1单机容量为30MW或25MW的机组,宜选用高压参数;
单机容量为15MW或12MW的机组,宜选用次高压或中压参数;
单机容量为6MW及以下机组,宜选用中压参数。
2同一发电厂内的机组宜采用同一种参数。
1.0.6发电厂规划容量不宜大于30MW,规划台数不宜超过两台。当经充分论证,秸秆供应量充足且采购成本合理时,发电厂规划容量也可适当增加;同一发电厂内的机组容量等级宜统一。同容量机、炉宜采用同一型式或改进型式,其配套设备的型式也宜一致。
1.0.7 发电厂应按规划容量做总体规划设计,统一安排。新建发电厂可按规划容量一次建成或分期建设。分期建设时,每期工程设计宜只包括该期工程必须建设部分。对分期施工有困难或不合理的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按规划容量一次建成。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0762 - 2012
秸秆发电厂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straw power plant2012—05—28发布
2012-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秸轩发电厂设计规范
CB 50762-2012
中国计别出版社出版
网址:jhprese.com
培址:北京西城区术挥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空层邮政编码:100098电话:(010)53906133(发行)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
北京世印务有限公可印到
850mm×1168mm1/325.5印张140个字2012年9月第1版2012年9月第1次印届☆
统—书号:1580177:903
定价:33.00元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按权举报电话:(010)63906404如有印设质基问题,请资本社出版部调游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98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
(秸秆发电广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秸杆发电广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762一2012,自2012 年10 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4、5,2.410, 2.3.15.1.10,15.2.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热行。本规范由我部标雅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山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67136号)的要求,由中国中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纽通过调查研究秸秆发电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总结了很多经验,将秸秆发电设计更趋光进合理,衍合国情,以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编制组认真总结了近几年秸秆发电项尽的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政和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8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秸秆资源与厂址选择、厂区及收贮站规划、主厂房布置,燃料输送设备及系统,秸秆钢炉设备及系统,除灰渣系统汽轮机设备及系统、水工设施及系统、水处理设备及系、出气设备及系统、仪表与控制、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建筑和结构、辅助租附属设施,环境保护,势动安企与职业卫生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将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避设部负责臂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化电力设计院负费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拟行本规范的过程中,硝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电力工程顾间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秸秆规范管理组(地址:长春市人民人街4368号;邮政编码:130021>,以便今后修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间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参编单位: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主要起草人:刘
付祥卫
于永志李向东
郑德开
陈德智
主要审查人:胡伯云
安旭东
刘香阶
马欣强
必佩生
王宏斌
任德刚
刘经燕
周曼毅
郑小毛
黄明胶
来小斌
宋长清
王桂华
韦迎旭
贾余宇
王佩华
陈添槐
穆江宁
高永芬
谭红军张立忠
王伟民
许松林
森佩建
翁毕庆
石会群
孙建平
郑惠民
王建荣
秸秆资源与厂址选
秸秤资源
3.2热负衔及电力须荷
3. 3厂址选拌
4厂区及收贮站规划
一般规定
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布暨
4.3交通运输
竖间布置及管线布觉
收站规划
5主厂房布置
5. 1 一般规定
主厂房布暨
检修设施
综合设璇
燃料输送设备及系统
一般规定
燃料厂外贮存技处理
6.3销籽及辅助燃料的卸及贮存
燃料输送系统
6.5°破辩系统
(12)
(16)
(21)
6.6燃料输送辅助设施及附属建筑了秸秤钢炉设备及系统
7.1锅炉设备
7.2粘秆给料设备
7.3送风机,一次风机,吸风机与烟气处理设备7.4 点火系统
7.5锅炉辅助系统及其设备
7.6启动锅护
8除灰渣系统
一般规定
8. 2机械萨灰渣系统
B, 3气力除灰系统·
8. 4控制及检修设施
!汽轮机设备及系统
9.1汽轮机设备
9. 2 热力系统及设备
10水工设施及系统
10,1水T设施及系统
10.2生活、消防给水和排水
10.3水T建筑物
11水处理设备及系统
11.1水的预处理
11.2钢矿补给水处理
11.3给水、炉水饺正处理及热力系统水汽样11.4其地系统及设备
12电气设备及系统
12.1电气接线
22.2厂用电系统
(32)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34)
·(35)
(37)
(41)
(45)
(45)
(47)
(48)
(49)
12.3离压配电装觉
12.4电气主控制楼或网络继电器室12.5直流系统及不问断电源系统12.6其他电气设备及系统··
12.7过电压保护和接地
12.8火灾自动报密系统
12.9系统保护、通信及远动
13仪表与控制
13. 1 —般规定
13.2自动化水平及控制方式
13.3控测室和电子设备间
13. 血 检测与仪表
13.5模抵盘控制
开关量控制及联锁与报警
13. 8 控制 :
14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14.1燃料输送系统建筑
14.2主要建筑及附屑建筑
15建筑利结构
15.1一般规定
152防火、防爆与安全疏散
15.3室内环境、建筑构造与装修15.4生活与卫生设施
15. 5 建筑物与构筑物
16辅助和附属设施
环境保护
“—般规定
(54)
(56)
(61)
(63)
(66)
(71)
17.2污染防治
17.3环境管理和监测
18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木规范用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1 General provisions
Contents
Straw Iesources and site seleetion3.1Strawrcsources
3, 2 Tlhiermal load and eleetric loudl3. 3 Site selection
4 Planning of site area and storage ststion4, 1 General rcquirernenmts
d. 2 Arrangement of main buildinge and struciures4.3Transportation
4. 4 Vertical arrangement and piping artangement4. 5Planning of storage station5 Lay out of main building
5.1 General requirements
5. 2 Lay out ol main building5.3 Mnintenance facilities
5. 4 Comprehensive facilitics6 Fuel conveying device end system -6. 1 General reguirements
6. 2 Off-site fuel xtoragc and trealinent6. 3 Unloading and storage of straw and auxiliary fuel6. 4Fucel conveying system
6.5Crushing aystem
6, 6 Auxiliary farilitics and accessory buildings far fuel(13
(16)
(16)
(18】
(18)
(22)
(2G)
conveying
7 Straw boiler cguipment and system7.1Boiler equipinent
7.2 Straw fceding equipmenl
7. 3 FD/PA/ID fnn and flue gas treatrent facilities7.4Ignitionsystem
7.5 Boiler Auxiliary system and eqitipmcnt7.6Steit-upboiler
8Ash handling system
8. 1 General reauiremcnts
8.2Mcchanical ash rernoval systemB.3Pneutatic ash removal syslem8.4Cantrol and maintenance facilities9 Turbine equiprnent and system \9.1 Turbine equipment
g. 2 Thermal power system and cquipmentlo Hydraulic facilities and system10.1 Hydraulie freilitics &nd gystern10.2Water supplyand drainegc for living/lirelighting10.3Hydraulicconstruction
ll Waler treatment equipment and system -...1l.I Water pretreatment
1l.2 Boiler makeup water trcalmentIl.3 Corrcetion treatment of feedwatcr and boiler water andwater/steam sampling of thermal syylemIl.4 Other systems and tquipment12 Electrical equipment and system12.1 Main cleelrical ronnections12.2Auxiliary power systcm
(28)
(28)
(29)
(31)
(32)
(35)
(41)
(41)
12.3IIighvoltage distribution installation.12. 4 Electric cantrol building at network relay room12. 5 DC Power system & UPS ...12. G Other eleririeal equipment and systems12.7 Overvoltage protection and grounding12.8Automatic firealarmsysteml2.gSystem protection,cominunicntion and remote-actiongystem
13Instrumcntationandcontrol
13.1 General requirements
13.2Autamatian level and control mode13.3Control roouand clectricequipmentroom13.4Measurement nnd instrumeni13.5Anslogquanticycontrol
13.6On-pff control and interlock and alarming13.7 Protcetian
13.8Control
11 Heating,vc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14,1 Buildings of fuel conveying systen14.2Mein buildinge and auxiliary huildings15 Architecture and structure(51)
(55)
(61)
15. 1 General rcquirements
15. 2Fire prevenlionexplosion prevention and safe evncuation -.... ( 70 )15, 3 Indoor environmnent,building structure and decoratiun -*.* (71)(71)
15.4 Living and sanitetion facilities15,5Buildings and structuresl6 Auxiliaries fucilities and accessories17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17,1 Gcncral requiremenls
17.2Pollution preventian
17.3Environtnental managementand monitor18 Labour safety and occupational health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List of quoted standrds
Additian:Explanation of provisians(79
(84)
1.0.1为了在秸秆发电厂(以下简称“发电厂\)设计中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逊、经济适用,满足节约源、用水、用地和保护环境的要求,制定本裁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单机容量为30MW及以下的新建或扩建秸秆发电厂的设计。
1.0.3发电厂的设计应积极应用经运行实践或工业试验证明的先进技术、先逆工艺、先进材料和先进设备。1.0.4在秸秆资源半富的地区,宜根据可利用秸秆资源情况建设凝汽式或供热式发电厂。
1.0.5发电厂机组压力参数的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1单机容迈为30MW或25MW的机组,宜选用高压套数;单机容量为15MW或12MW的机组,宜选用次高压或中压参数;单机容量为6MW及以下机组,宜选用中压参数。2同一发电厂内的机组宜采用同一种参数。1.0.6发电厂规划容量不宜大于30MW,规划台数不宜超过两台。当经充分论证,猎杆供应量充且采购成本合理时,发电厂规划容最也可适当增加;同一发电厂内的机组容量等级宜统一。同容量机、炉宜采用同一型式或改进型式,其配套设备的型式也宜一致。
1.0.7发电厂应按规划容做总体规划设计,统一安排。新建发电厂可按规划容量一次建成或分期建设。分期建设时,每期工程设计宜只包括该期工程必须建设部分。对分期施工有困难或不合理的项目,可狠据具体情况按规划容量一次建成。1.0.8扩建和改建的发电厂设计应结合原有总平面布罩、源有生产系统的设备布置,原有建筑结构和运行管理经验等方面的特点全面考虑,统一协调。
1.0.9发电厂的机炉配置、主要辅机选型,主要生产工艺系统及主厂房布置,应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在满足安全、经济、可靠的条件下,发电厂的系统和布置应适当简化。1.0.10在确保安全生产和技术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当条件合适时,发电厂可与邻近的工业企业或其他单位协作,联合建设部分工程设施。
1.0.11发电厂的主要工艺系统设计寿命应达到30年,1. 0. 12
发电厂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 1秸秆slraw staik
成熟农作物收获籽实后的剩余部分和核状林作物的统称,分为硬质秆和软质秸秆两类。
2.o.2独质秸秆hardslalkand woodyplant棉花、大豆等茎干相对坚便的农作物秸秆及树枝、木材加工下脚料的统称。
2.0.3软质秸秆straw and non-hard stalk玉米,小麦,水稻、高粲、比蔗等挚干相对柔软的农作物秸秆的统称。
2.0.4辅助燃料supplerrentary fuel农作勒籽实外壳,杯作物籽实外壳和木屑等碎料。2.0.5燃料fuel
秸秆与辅助燃料的统称。
2.0.6秸发电厂slrawstalkpowerplant以秸秆为主燃料的发电!。
2.0.7 收站 collection&storage station秸籽发电厂用收集,贮存、加工燃料的厂外工作站。2.0.8爵天堆场apen\airIcpository无征何建筑物或构筑物遮盖的燃料证放场地。2.0.g 半露灭天堆场 half open-air rcpository其有完整项棚、其余围铲结构面积不大汀30%的燃料储存建筑物。
2.0.10秸杯仓库strawstalkstorehouse.3
具有完整项棚、其余围护结构面积大于30%的燃料储存建筑物。
2. 0.11 活底料仓surge bin with push floor底部带有给料机械的料仓
3秸秆资源与厂址选择
3.i秸秆资源
3.1.1发电厂应建在猜秆产地附近,所在区域应有丰富的猜群资源、可靠的秸秆产过及待续的可获得最。3.1.2发电厂所书燃料宜在半径50k范围内获得。3.1.3项目建设单位应调查研究厂址附近多年秸秆产迅,刘秸秤产量进行分析,保证在农业款年可获得秸秆量能够满足电厂的年粘秆消耗量。
3.1.4发电厂可燃用辅助燃料。
3.1.5项目建设单位应充分重视秸秆发电厂的燃料及其分析数值,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后合理确定燃料及其分析数值。3.2热负荷及电力负荷
3.2.1热负荷的确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19的有关规定。
3.2.2电为负荷的确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的有关规定。
3.3厂址选择
3.3.1发电」一的厂址选择应根据地区土地利用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及区域秸秆分布、现有生产量、可供应量,并结合厂址的自然环境条件、建设条件和社会条件等因衰,经技术经济综合评价后确定。3.2.2厂址位置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选择在秸秆丰产区的城镇附近,应有保证发电厂连续运行的猜征用量。
2应利用荒地和劣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不宜占用一般农田。应按规划容量确定用地范围,按近期建设规模征用,3不得设在危岩、滑坡,岩溶强烈发育、泥石流地段、发震断裂带以及地震时易发生滑坡、山崩和地陷地段。:4择在地基承载力较商,宜采用天然地基的地段。5应避让重点保护的文化遗址和风景区,不宜设在居民集中的居住区内和有开发价值的矿藏上,并应避开拆迁大量建筑物的地区。6宜设在城镇居民点和重点保护的文化遗址及风景区常年最小癫率风向的上风侧。
7收贮站应布置在地势高,地下水位低,地形平坦,具有良好的自然排水条件的地段。
8城市建成区、环境质量不能达到要求且无有效削减措施,或可能造成敏感区环境保护目标不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区域,不得新建发电厂。
3.3.3发电厂的秸秤运输宜采用公辞运输方式。有较好水路运输条件时,可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采取水路运输戴水陆联运。秸和运输路径不宜穿越城镇,不宜与主要公路平面交叉。3.3.4选择发电厂厂址、确定供水水源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供水水源必须露实、可靠。在确定水源的给水能力时,应掌握当地农业、工业和居民生活用水情况,以及水利、水电规划对水源变化的影响。
2采用直流供水的发电厂,宜靠近水源,并应考虑取排水对水域航运、环境、养殖、生态和城镇生活用水等的影响。3当采用江、河水作为供水水源时,其取水口位置必须选择在河床全年稳楚的地段,且应避免泥沙、草木、冰凌、漂流杂物,排水固流等的影响。
4当考地下水作为水源时,应进行水文地质勘探,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现行的供水水文地质助察规范的要求,提出水文地质勘探评价报告,并应得到有关水资源主管部门的批。.6
3.3.5灰渣应全部综合利用,不设永久赔灰场。厂址选择时,可结合灰渣综合利用实际情况,按下列原则选定周转或事故备用干式灰场:
1贮灰场容景不宜超过6个月的电厂设计灰滴量。2忙灰场选择应本差节约耕地的原则,不占,少占或缓占耕地、果园和树林,避免证移居民。宣选用山谷、注地、荒地,滩地、竭陷区和废矿坑等,并宜靠近厂区。3贮灰场选择应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选在工业区和居民集中区主导风间下风侧,场界距居民集中区500m以外;
2)禁止选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3)禁止选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4)应避开地下水主要补给区和饮用水源含水层。4所选贮灰场的场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贮灰场征地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的具体情况办理。3.3.6确定发电厂厂址标高和防洪、防涝提顶标高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址标高应高于重现期为50年一巡的洪水位。当低于该水位时,厂区必须有防祺谢堤或其他可靠的防洪设施,并应在初期工程中按规划规模一次建成。
发电广的防洪,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作好防排洪(涝)规划,充分利用现有的防排洪(涝)设施。当必须新建时,经比选可因地制宜采用防洪(涝)堤、排洪(涝)沟和挡水围墙等构筑物。同时,要防止破坏山体,注意水土保持。2主厂房区域的室外地坪设计标高,应高于50年一遇的洪水位以上0.5m。厂区其他区域的场地标商不得低于50年一避的洪水位,厂址标高高于设计水位,但低于浪高时可采取以下措施:厂外布置排泄洪渠道厂内加强排水系统的设:布置防浪围墙,墙顶.7.
标高按浪高确定。
3对位于江、河、潮旁的发电厂,其防洪提的堤顶标高,应高于50年一遇的洪水位0.5m。当变风、浪、潮影响较大时,尚应再加重现期为50年的浪爬高。防洪堤的设计应征得当地水利部门的同意。4对位于海滨的发电厂,其防洪堤的项标高,应按50年遇的高水位或潮位,加重现期50年累积频率1%的浪爬高和0.5m的安全超高确定。
5在以内涝为主的地区建厂时,防涝围提提顶标高应按50年一遇的设计内游水位加0.5m的安全超高确定。当雅以确定设计内涉水位时,可采用历史最高内涝水位;当有排涝设施时,则按设计内水位加0.5m的安全超高确定,带堤应在初期工程中一次建成。6对位于山区的发电厂,应考虑防山洪和排山洪的措施,防排洪设施可按频率为1%的标准设计。7企业自备发电厂的防洪标准,应与所在企业的防洪标准相协调。
3.3.7发电厂出线走廊的规划,应根据系统规划、输电出线方向、电压等级与回路数、厂址附近地形、地貌和障碍物等条件,按规划容量统一安排,并且避免交叉。高压输电线应避开重要设施,不宜跨越建筑物,当不可避开时,相互间应有足够的龄护间距。3.3.8发电厂的总体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以厂区为中心,在满足工艺流程的情况下,按规划容盘合理确定厂址的规划结构和发展方向。2厂区宜靠近秸秆收贮区城。
3收贮站宜布暨在公路或水路交通便利的地带,收购半径不宜大于15km,收购站距厂区不宜火于40km。4妥普处理厂内与厂外,生产与生活、生产与施工的关系。5合理利用自然地形、地质条件,减少工程的土石方工程置。6收贮站距居民点不应小于100m。7集约、节约用地。
4广区及收贮站规划
4.1一般规定
4.1.1厂区及收站的规划,应根据生产工艺、运输、防火、防爆、环境保护,卫生、施下和生活等方面的要求,结合厂区地形,地质,地和气象等自然条件进行统筹安排,合理布置,二艺流程顺畅:检修维护方便,有利施工,便于扩建。发电厂附近应设若平个燃料收贮站,负贵电厂燃料的政购和贮存。4.1.2厂区及收贮站的规划设计应合下列规宽:1广区及收贮站应按合理区域秸秆氧确定规划容量和本期建设规模,统一规划,分期建设。2扩建发电厂的厂区规划,应结合老厂的生产工艺系统和平面布置特点进行统筹安排,合理利用现有设施,诚少拆迁,并避免扩建施工对生产的影响。
3环境空间组织,应功能分区明确,布局策巾紧漆,空闻尺度合适,满足安余运行,方使检修。4建(构)筑物宜按生产性质和使用性质采用联合建筑,成组和合并布置。
5厂区规划应以主厂房为中心进行合理布置。6石在地形复杂地段,可结合地形特征,选择合适的建筑物、构筑物平面布局,建筑物,构筑物的主要长轴宜自然等商线布置。7根据地震烈度需要设防的发电厂,建筑场地宜布置在有利地段,建筑物体形宜简洁规整。4.1.3主要建筑懒的方位,宜结合区位条件,日照、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等因索确定。
4.1.4厂区绿化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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