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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 443-199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MT 443-1995

中文名称:煤矿井下环境监测用传感器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煤炭行业标准(MT)

英文名称: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sensors used for underground coal mine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6-03-08

实施日期:1996-08-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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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206681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矿业>>矿山机械设备>>D98煤矿专用设备器材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煤炭工业出版社

页数:6页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1996-08-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缪亚新

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

归口单位: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气体检测救护设备分会

提出单位: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环境监测用传感器(以下简称传感器)的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 用于煤矿井下环境监测用的各种传感器。 MT 443-1995 煤矿井下环境监测用传感器通用技术条件 MT443-1995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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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煤矿井下环境监测用传感器通用技术条件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MT443-1995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环境监测用传感器(以下简称传感器)的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环境监测用的各种传感器。2引用标准
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GB2423.1
GB2423.2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GB/T 2423. 4
GB 2423. 5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Ea:冲击试验方法GB2423.8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Ed:自由跌落试验方法GB2423.10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Fc:振动(正弦)试验方法GB3836.1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GB3836.2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GB3836.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GB3836.4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GB/T4942.2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隔爆型电气设备“”
增安型电气设备\e”
本质安全型电路和电气设备“i”GB10111利用随机数般子进行随机抽样方法MT/T408煤矿用直流稳压电源
3术语
3.1环境监测
envirornent monitor
对煤矿井下大气环境中有毒、有害气体、粉尘、温度、湿度、气压、风速、风量等参数进行监视、测量和数据处理。
3.2清洁空气fresh air
不含有被测气体和其他污染物质的空气。4.技术要求
4.1产品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4.2般要求。
4.2.1工作条件
温度:0~40℃;
相对湿度:≤98%(25℃);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1996-03-08批准1996-08-01实施
大气压力:80~110kPa;
速.0~8m/s。
4.2.2贮存温度为-40~60℃。
MT443--1995
4.2.3传感器应采用本质安全型或本质安全兼隔爆型的防爆结构且满足GB3836.1、GB3836.2、GB3836.3、GB3836.4中的有关规定。4.2.4电源
应符合MT/T408的要求。
4.2.5输出信号制式:
4.2.5.1开关量传感器如果是机械接点式,其断开时的电阻应大于100kQ2;如果是电子式时,其高电平应不低于3V,其低电平应不高于0.5V。4.2.5.2模拟量传感器应选用如下信号制式电流:DC1~5mA(优选),4~20mA(负载电阻0~500Q)。频率:5~15Hz,200~1000Hz(脉冲宽度大于0.3ms)。数字编码:传输速率为300,600,1200,2400,4800,9600b/s,电平木小于3V。4.2.6模拟量传感器应优先选用数字式指示器显示测量数值,其分辨能力应满足传感器所测参量准确度的要求,
4.2.7传感器应有适合井下安装的悬挂或支撑结构。4.2.8传感器外壳防护性能应符合GB4942.2中IP54防护等级规定。4.2.9传感器外接电缆的截面积应不大于1.5mm;传感器的传输距离应不小于1km。4.2.10传感器外壳、接插件和零件应采取防腐措施,涂、镀层应均匀、牢固、颜色一致,印制电路板应至少涂覆两次三防(防腐、防霉、防潮)绝缘漆。4.2.11应提供必要的附件。
4.3传感器的基本误差应符合相应产品的技术条件。4.4传感器的负载电阻在0~5000范围内变化时,其输出信号值的变化应不超过基本误差的规定。4.5传感器的稳定性应符合相应产品的技术条件。4.6传感器的响应时间应符合相应产品的技术条件。4.7警报功能:
4.7.1具有警报功能的传感器应能在测量范围内任意设置警报点,警报值与设定值的差值应符合相应产品的技术条件。
4.7.2具有声光警报功能的传感器,在距其1m远处的声响信号的声压级应不小于80dB(A),光信号应能在黑暗环境中20m处清晰可见。4.8传感器在8m/s风速条件下其指示值的漂移量应符合相应产品的技术条件。4.9传感器在工作温度试验时,其性能应符合相应产品的技术条件。4.10传感器经贮存温度试验后,其性能应符合相应产品的技术条件。4.11传感器经湿热试验后,其性能应符合相应产品的技术条件。4.12传感器经振动试验后,接插件和零部件应无松动和脱落;其性能应符合相应产品的技术条件。4.13传感器经冲击试验后,应无损坏痕迹,接插件和零部件无松动脱落其性能应符合相应产品的技术条件。
4.14传感器经跌落试验后,接插件和零部件应无松动脱落现象;其性能应符合相应产品的技术条件。5试验方法
5.1环境条件:
除环境试验或有关标准中另有规定外试验应在下列环境条件中进行:276
度:15~~35℃;
相对湿度:45%~75%;
大气压力:86~106kPa。
5.2负载特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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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传感器稳定显示被测量,记录外接负载电阻为500Q和0Q时输出信号值之差,换算成被测量。5.3基本误差的测定方法按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5.4稳定性的测定方法按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5.5响应时间的测定方法按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5.6警报功能试验:
5.6.1警报值与设定值差值的测定。将传感器警报点设置在出厂时规定的数值上,待传感器零点稳定后,缓慢通入略大于警报点的试验介质,记录出现声、光信号瞬间传感器的指示值并计算警报点与指示值的差值。5.6.2警报声级强度测量。
警报声响性能用声级计测量,环境噪声应小于50dB(A)。将声级计置于传感器的警报声响器轴心正前方1m处,测量3次,取其算术平均值。5.6.3警报光信号。
试验在黑暗环境中距传感器20m处进行观察。5.7风速影响试验:
将传感器悬挂于测试风洞中,在风速为零时调整好传感器的基准点。然后将风速调整为8+°5m/s,人为使传感器绕悬挂轴线方向转动,寻找其受风速影响的位置。固定在此位置,每30s记录1次显示值,共记录3次,取其算术平均值和基准点的差值作为漂移量。5.8工作温度试验:
试验中需向传感器通入介质时,其温度应与试验要求温度一致。5.8.1低温工作试验。
按GB2423.1中试验Ab方法进行。在温度为0士3℃条件下,传感器通电,稳定2h后,测定基本误,差。以后每隔1h测定基本误差1次,共3次。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5.8.2高温工作试验。
按GB2423.2中试验Bb方法进行。在温度为40士2℃条件下,传感器通电,稳定2h后,测定基本误差。以后每隔1h测定基本误差1次,共3次。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5.9贮存温度试验。
5.9.1低温贮存试验:
按GB2423.1中试验Ab方法进行。在温度为一40土3℃条件下持续时间为16h(具有液体电解质电化学元件的传感器另定)。传感器非包装,不通电,不进行中间检测。试验后,在试验箱中恢复到5.1规定的条件下保持2h,再测定基本误差。5.9.2高温贮存试验。
按GB2423.2中试验Bb方法进行。在温度为+60土2℃条件下,持续时间为16h(具有液体电解质电化学元件的传感器另定)。传感器非包装,不通电,不进行中间检测。试验后,在试验箱中恢复到5.1规定的条件下保持2h,再测定基本误差。5.10湿热试验:
按GB2423.4中试验Db方法进行。温度为40±2℃,相对湿度93%±3%条件下,持续时间为12d。传感器非包装,不通电,不进行中间检测。试验后,在5.1条规定的条件下恢复2h,再测定基本误差。5.11振动试验:Www.bzxZ.net
按GB2423.10中试验Fc方法进行。严酷等级:扫频频率范围10~150Hz,加速度幅值为50m/s2,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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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动次数为5次。传感器不包装。固定使用的传感器不通电,不进行中间检测;机载移动使用的传感器通电,进行中间检测。试验后再进行外观检查和测定基本误差。5.12冲击试验:
按GB2423.5中试验Ea方法进行。严酷等级:峰值加速度为500m/s2,脉冲持续时间为11士1ms,3个轴线每个方向连续冲击3次(共18次),传感器不包装。固定使用的传感器不通电,不进行中间检测;机载移动使用的传感器通电,进行中间检测。试验后再进行外观检查和测定基本误差。5.13跌落试验:
按GB2423.8中试验Ed方法进行。严酷等级:跌落高度为0.5m,以正常使用方向自由落向平滑、坚硬的混凝土面上共2次。传感器非包装,不通电,不进行中间检测。试验后进行外观检查,再测定基本误差。
5.145.9~5.13每项试验后,检查功能前,允许重新校准传感器。5.15传感器的防爆性能试验方法按GB3836.1、GB3836.2、GB3836.3和GB3836.4的规定,由授权的防爆检验机构进行。
6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6.1.1应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逐台进行,检验合格并发给合格证后方可出厂。6.1.2出厂检验项目见表1和相应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6.2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试制定型鉴定时;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正常生产的传感器每2年1次;
停产2年以上再次恢复生产时;
出广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要求时。型式检验项目见表1和相应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型式检验应由煤炭工业部授权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负责进行。6.3抽样
技术要求条款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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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1
技术要求条款
型式检验
注:○表示必须进行的项目。
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传感器中按GB10111规定的方法进行。抽样基数不少于10台,抽样数量不少于3台。
6.4判定规则
受检传感器为3台。按相应传感器技术条件的规定执行。>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传感器的外壳明显处应设有“Ex”“MA”和计量器具标志。7. 1. 1
传感器的铭牌上应有下列内容:产品型号和名称;
右上角有“Ex”标志,
防爆标志;
防爆检验合格证编号;
煤矿安全标志编号;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编号;
关联设备型号;
主要技术参数;
防护等级;
制造厂名称;
出厂编号或日期。
包装标志:
发货标志应符合有关运输规定;作业标志应符合GB191的规定。
7.2包装
包装应采用复合防护包装类型,具有防雨、防潮、防尘、防振能力。包装箱内应有下列文件:
产品合格证;
产品使用说明书;
装箱单。
7.3运输
包装好的传感器应适于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运输279
7.4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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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存放在通风良好无蚀性气体的库房内。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气体检测救护设备分会归口。本标准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负渍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缪亚新。
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负责解释。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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