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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5483-201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5483-2018

中文名称:荧光增白剂 ER-II

标准类别:化工行业标准(HG)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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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荧光 增白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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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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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HG/T 5483-2018.Fluorescent whitening agent ER-II.
1范围
HG/T 5483规定了荧光增白剂ER-II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HG/T 5483适用于荧光增白剂ER-II的产品质量控制。
分子式: C24H16N2
相对分子质量: 332. 40 (按2015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CAS RN: 13001-38-2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83-2014 粉状染料筛分细度的测定
GB/T 2386-2014 染料及染料中间体水分的测定.
GB/T 6678-2003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mod ISO 3696:1987)
GB/T 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21876-2015 溶剂染料及染料中间体灰分的测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有效成分 effective ingredient
有效成分指荧光增白剂ER-I、荧光增白剂ER-I、荧光增白剂ERIl三种异构体结构的荧光增白剂总称。
本标准中涉及的有效成分相关物质的名称、简称、CAS RN、结构式参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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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71.100.01;87.060.10
备案号:6522965233-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5479~5483—2018
C.I.酸性黄23、C.I.酸性黄99、C.I.酸性蓝185、酸性黑ACE
和荧光增白剂ER-Ⅱ
(2018)
2018-10-22发布
2019-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HG/T5479—2018
HG/T5480—2018
HG/T5481—2018
HG/T5482—2018
HG/T5483—2018
C.I.酸性黄23
C.I.酸性黄99
C.I.酸性蓝185
酸性黑ACE
荧光增白剂ER-II
(31)
ICS71.100.01;87.060.10
备案号:65233—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5483—2018
荧光增白剂ER-Ⅱ
FluorescentwhiteningagentER-I2018-10-22发布
2019-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4)归口。HG/T5483-—2018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传化华洋化工有限公司、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染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艳茹、吕双、诸叶青、姬兰琴。(43)
1范围
荧光增白剂ER-Ⅱ
HG/T5483—2018
本标准规定了荧光增白剂ER-Ⅱ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荧光增白剂ER-ⅡI的产品质量控制。结构式:
分子式:C24H1gN2
相对分子质量:332.40(按2015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CASRN:13001-38-2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383—2014粉状染料筛分细度的测定GB/T2386—2014染料及染料中间体水分的测定
GB/T6678—2003化工产品采样总则GB/T6682—2008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modISO3696:1987)GB/T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21876-—2015
5溶剂染料及染料中间体灰分的测定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有效成分effectiveingredient
有效成分指荧光增白剂ER-I、荧光增白剂ER-IⅡ、荧光增白剂ER-Ⅲ三种异构体结构的荧光增白剂总称。
本标准中涉及的有效成分相关物质的名称、简称、CASRN、结构式参见附录A。要求
荧光增白剂ER-I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45)
HG/T5483—2018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紫外吸收
有效成分/%
荧光增白剂ER-Ⅱ纯度/%
荧光增白剂ER-I含量/%
荧光增白剂ER-Ⅲ含量/%
挥发分的质量分数/%
灰分的质量分数/%
表1荧光增白剂ER-I的质量要求
优等品
细度(通过75μm孔径筛余物的量)/%5采样
一等品
白色至淡黄色粉末
≥1800
合格品
试验方法章条号
以批为单位采样,一次拼混均匀的产品为一批。每批采样件数应符合GB/T6678一2003中7.6的规定。所采样产品的包装应完好,采样时不应使外界杂质落入产品中。用探管从上、中、下三部分采样,所采样品总量不应少于100g。将采取的样品充分混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密封良好的避光容器中,其上粘贴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号、生产厂名称、取样日期、取样地点。一个供检验,另一个保存备查。
6试验方法
6.1警告
使用本标准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标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6.2一般规定
除非另有规定,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GB/T6682一2008中规定的三级水。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8170—2008中4.3.3修约值比较法进行。6.3外观的评定
在自然北昼光下采用目视评定。紫外吸收的测定
仪器设备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分析天平:感量土0.1mg。
6.4.1.3容量瓶:棕色,容量250mL、100mL。6.4.1.4单标线移液管:5mL。
6.4.1.5石英比色皿:光程长10mm。6.4.2试剂和材料
N,N-二甲基甲酰胺(DMF)。
6.4.3测定步骤
HG/T5483—2018
称取0.015g~0.02g(精确至0.0001g)荧光增白剂ER-Ⅱ试样,置于烧杯中,用DMF溶解。转移至250mL棕色容量瓶中,然后用DMF稀释至刻度摇匀,再用移液管吸取该溶液5.00mL,置于100mL棕色容量瓶中,用DMF稀释至刻度,摇匀。在25℃士5℃下,立即用10mm石英比色血,以DMF为参比溶液,于300nm~400nm处进行扫描检测,记录最大吸收波长入max和该波长下的吸光度值A。
注1:在测定过程中,从称样、溶解、稀释至测定吸光度必须连续操作,不应放置时间过长,以避免试样受光照而影响测定结果。
注2:在称样、配制、测定时,房间应适当避光,避免阳光照射。6.4.4结果计算
荧光增白剂ER-I的紫外吸收以El0g/表示,E1℃/为换算成浓度为10.g/L、用10mm比色血测得的吸光度值,按公式(1)计算:式中:
A——测定溶液的吸光度值;
m——样品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应不大于两次测定结果算术平均值的2%,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6.5有效成分、荧光增白剂ER-I纯度、荧光增白剂ER-I含量和荧光增白剂ER-Ⅲ含量的测定6.5.1测定原理
采用高效反相液相色谱法分离荧光增白剂ER-I、荧光增白剂ER-Ⅱ、荧光增白剂ER-Ⅲ及各有机杂质组分,经紫外检测器检测,用峰面积归一化法计算有效成分、荧光增白剂ER-Ⅱ纯度、荧光增白剂ER-I含量和荧光增白剂ER-Ⅲ含量。6.5.2仪器设备
6.5.2.1高效液相色谱仪:带紫外检测器。6.5.2.2色谱柱:250mm×4.6mm,硅胶色谱柱,粒径5μm。6.5.2.3色谱工作站或积分仪。
6.5.2.4微量注射器或自动进样器。(47)
HG/T5483—2018
分析天平:感量士0.1mg。
6容量瓶:棕色,10mL。
超声波发生器。
6.5.3试剂和溶液
正已烷。
二氧六环。
4色谱分析条件
流动相:正已烷与二氧六环的体积比=85:15。6.5.4.2
检测波长:370nm。
流速:2.0mL/min。
柱温:40℃。
5进样量:5μL。
试样溶液的制备
称取约0.01g(精确至0.0001g)试样,置于10mL容量瓶中,加人二氧六环溶解。待充分溶解后,再用二氧六环稀释至刻度,摇匀,避光备用。6.5.6
测定步骤
可根据不同仪器设备选择最佳分析条件,流动相摇匀后应用超声波发生器进行脱气。开启色谱仪。待仪器运行稳定后,用进样器吸取试样溶液进样。待组分流出完毕,用色谱工作站或积分仪进行结果处理。
注:在进行测定时,应适当避光,避免阳光照射测试样品。测定必须连续操作,不应放置时间过长,以避免样品溶液受光照而影响测定结果。
6.5.7色谱示意图
色谱示意图如图1所示。
说明:
未知物;
-荧光增白剂ER-I;
荧光增白剂ER-Ⅱ;
荧光增白剂ER-ⅢI。
3结果计算
HG/T5483—2018
14.0016.00
18.0020.00
22.0024.0026.00
时间/min
图1荧光增白剂ER-Ⅱ液相色谱示意图荧光增白剂ER-Ⅱ纯度、荧光增白剂ER-I含量、荧光增白剂ER-Ⅲ含量以W,计,按公式(2)计算:
式中:
..... (2)
A,—一试样溶液中荧光增白剂ER-I、荧光增白剂ER-I、荧光增白剂ER-Ⅲ的峰面积;ZA.
一试样溶液中荧光增白剂ER-Ⅱ及各有机杂质的峰面积之和。计算结果表示到小数点后2位。
6.5.8.2有效成分以w,计,按公式(3)计算:w=w,+w2+w3
式中:
试样中荧光增白剂ER-Ⅱ纯度;
试样中荧光增白剂ER-I含量;
试样中荧光增白剂ER-Ⅲ含量。
计算结果表示到小数点后2位。
6.5.9允许差
(3)
有效成分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的绝对值应不大于0.50%,荧光增白剂ER-工含量和荧光增白剂ER-Ⅲ含量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的绝对值应不大于0.20%,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6.6挥发分的质量分数的测定
按GB/T2386—2014中3.2烘干法的规定进行,烘干温度105℃土2℃。(49)
HG/T5483—2018
6.7灰分的质量分数的测定
按GB/T21876一2015的有关规定进行,灼烧温度650℃士25℃6.8细度的测定
按GB/T2383一2014的有关规定进行,标准筛的规格为孔径75μm。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本标准第4章所列的检验项目均为出厂检验项目。7.2出厂检验
荧光增白剂ER-Ⅱ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附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荧光增白剂ER-Ⅱ产品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7.3复检
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取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则整批产品判定为不合格8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8.1标志
荧光增白剂ER-Ⅱ的每个包装容器上都应涂印耐久、清晰的标志。标志内容至少应有:
a)产品名称、规格;
b)生产厂名称、地址;
c)生产日期;
d)净含量。
8.2标签
荧光增白剂ER-Ⅱ产品应有标签,标签上应注明产品生产日期、合格证明、执行标准编号、批号。
8.3包装
荧光增白剂ER-Ⅱ包装于内衬塑料袋的避光包装容器内,并加密封,每包装单位净含量25kg土0.2kg、10kg士0.1kg,其他包装可与用户协商确定。8.4运输
荧光增白剂ER-Ⅱ运输中应轻装和轻放,切勿曝晒和倒置,防止雨淋和碰撞。8.5购存
荧光增白剂ER-Ⅱ产品应密封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贮存期为2年。6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包括的相关物质的名称、简称、CASRN、结构式见表A.1。表A.1
系列名称
荧光增白剂ER-I
荧光增白剂ER-Ⅱ
荧光增白剂ER-IⅢ
HG/T5483—2018
有效成分包括的相关物质的名称、简称、CAS RN、结构式简称
13001-39-3
13001-38-2
13001-40-6
结构式
CH-CH-
CH-CH-
CH-CH-
CH-CH-
CH-CH-
CH-CH-
打印日期:2019年5月13日F009A中华人民共和国
化工行业标准
C.I.酸性黄23、C.I.酸性黄99、C.I.酸性蓝185、酸性黑ACE
和荧光增白剂ER-I
(2018)
HG/T5479~5483—2018
出版发行:化学工业出版社
(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南街13号邮政编码100011)
北京科印技术咨询服务公司海淀数码印刷分部880mmX1230mm
1/16印张3%字数79.4千字
2019年3月北京第1版第1次印刷
书号:155025·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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