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157-1992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工程>>P65铁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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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B 50157-1992 地下铁道设计规范GB50157-92 GB50157-1992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50157—92
地下铁道设计规范
Codeforthedesignof metro
1992-06-13发布
国家技术监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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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01-01实施
联合发布
W.bzsoso:cOn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地下铁道设计规范
GB50157—92
主编部门: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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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地下铁道
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2]372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建委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的《地下铁道设计规范》已经会审。现批准《地下铁道设计规范》GB50157一92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北京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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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通知,由主编单位北京市城建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组成规范编制组共同完成。
本规范在制订过程中,调查总结了我国二十多年来地下铁道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经验,以及历年来的科研成果,同时,借鉴了国外地下铁道有关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技术。在规范制订的各个阶段曾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规范的组成内容基本定型后,又在国内几座城市地下铁道的规划设计中试用检验,几经修改,最后由我办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规范是我国首次编制的地下铁道工程设计国家标准,共分十三章和一个附录。规范中各章的条文规定,均基于可靠的技术依据和成熟的经验基础,对于部分限于当前国内没有实践经验或处于发展阶段技术尚不够成熟的内容,如车辆采用架空接触网受电方式的各种限界的规定和综合自动化系统技术要求等,本规范首版本暂时没有作出规定或仅作出原则性的规定。为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热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和积累资料,随时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寄交北京市城建设计研究院《地下铁道设计规范》管理组[北京西二环路甲1号(邮政编码100037)),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一九九二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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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
第二章限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限界确定的原则
第三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四章
一般规定·
线路平面
线路纵断面……
车站建筑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五章
-般规定
车站出入口
工程结构及防水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六章
-般规定
工程材料
结构形式
计算原则
通风、
空调和采暖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一般规定
隧道通风与空气调节
局部通风
第四节
第七章给水和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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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37)
(39)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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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第二节
一般规定
第三节
第八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九章
一般规定
变电所
牵引电网
电缆与接地..
动力与照明
供电系统管理自动化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第一节
第二节
第十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一般规定
工艺布置
-般规定
专用通信
公务通信
通信线路
通信电源及接地
通信用房技术要求
第十一章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十二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固定信号
行车指挥及列车运行控制
一般规定
建筑防火技术要求
消防给水和灭火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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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
(56))
(59)
(61)
(74)
(78)
W.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七节
第十三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策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事故通风与排烟
疏散指示与救援救护
防灾报警与监控系统
防水技术要求
车辆段及其它基地
-般规定
运用整备设施
检修设施
救援设施
其它基地
附录—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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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为了使地下铁道设计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符合国情,特制定本规范。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的地下铁道工程设计。第1.0.3条地下铁道工程设计,应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地下铁道路网规划进行。
第1.0.4条地下铁道在满足交通需求的前提下,人防要求可由城市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第1.0.5条地下铁道的设计年限分为近、远两期。近期宜为交付运营后第10年;远期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规定的年限,但不宜少于交付运营后25年。
第1.0.6条地下铁道工程的规模、设备容量,以及车辆段的用地面积,应按预测的远期客流量和通过能力确定。对于可分期,建设的工程和配置的设备,应考虑分期扩建和增设。地下铁道工程建设,在有条件的地方应考虑综合开发利用。第1.0.7条地下铁道线路应为右侧行车的双线线路,并应采用1435mm标准轨距。
第1.0.8条地下铁道线路远期的最大通过能力,每小时不应少于30对列车。
近期和远期列车编组的车辆数,应分别根据预测的近期和远期客流量和车辆定员数确定。车辆定员数为车厢座位数和空余面积上站立的乘客数之和,车厢空余面积应按每平方米站立6名乘客计算。
第1.0.9条在客流量不均匀的线路上应组织区段运行。列车运行交路应根据远期全线客流分布确定。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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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的每个终点站和区段运行的折返站,应设置折返线或渡线,其折返能力应与该区段的通过能力相匹配。当两折返站相距过长时,宜在沿线每隔3至5个车站的站端加设渡线或车辆停放线。
第1.0.10条地下铁道每条线路宜设一个车辆段。当一条线路长度超过20km时,可设一个车辆段和一个停车场。当技术经济合理时也可两条或两条以上线路共用一个车辆段。第1.0.11条车辆段出入线设置双线或单线,应根据远期线路的通过能力计算确定。尽端式车辆段出入线宜采用双线。当为贯通式车辆段时,可在车辆段两端各设一条单线。第1.0.12条在地下铁道路网中,至少应有一个车辆段设置连接地面的铁路专用线。连接地面的铁路专用线,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铁路规范的规定。
第1.0.13条设计地下铁道浅理、高架及地面线路时,应采取降低噪声和减少振动的措施。第1.0.14条地下铁道工程设计,应符合逐步实现运营管理综合自动化的要求。
第1.0.15条地下铁道设备的选型和设计,应符合标准化和系列化要求,引进国外设备应立足于能够实现产品国产化。第1.0.16条地下铁道的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工程2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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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限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2.1.1条地下铁道的限界应根据车辆的轮廓尺寸和性能、线路特性、设备安装以及施工方法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综合分析确定。
第2.1.2条地下铁道的限界应包括车辆限界,设备限界,建筑限界,接触轨和接触网限界。第2.1.3条本章规定适用于直线地段限界。曲线地段的限界,应在直线地段上,按不同曲线半径和超高以及车辆的有关尺寸分别进行加宽和加高。
第2.1.4条双线地下铁道,当两线间无墙柱及其它设备时,两设备限界之间应有不小于100mm的安全量。第二节限界确定的原则
第2.2.1条车辆限界应根据车辆主要尺寸等有关参数,并考虑在静态和动态情况下所达到的横向和竖向偏移量及偏转角度,按可能产生最不利情况进行组合计算确定。接触轨受电的车辆主要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车辆长度:
车体长度为19000mm,
两车钩中心距离为19520mm;
二、车辆最大宽度为2800mm;
三、车辆高度为3515mm;
四、车辆定距为12600mm;
五、固定轴距为23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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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地板面距轨顶面高度为1100mm;七、受流器安装尺寸:
受流器端部距车体横向中心为1473mm,受流器中心距轨顶面高度为140mm。第2.2.2条设备限界应根据车辆限界、轨道状态不良引起车辆的偏移和倾斜,并计及适当的安全量等因素计算确定。第2.2.3条隧道建筑限界应按下列要求确定:一、区间直线地段各种类型的隧道建筑限界与设备限界之间的间距,应能满足各种设备安装的要求。二、曲线地段矩形和马蹄形隧道建筑限界,应按直线地段的建筑限界分别进行加宽和加高,其加宽和加高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曲线内侧加宽
E=}+a?
?+Xcosa+Y sina-X
(2.2.3-1)
2.曲线外侧加宽
E外 =-
(+a) +Xgcosa-Yssina-Xe (2.2. 3-2)8R
3.顶部加高
E高=Yicosα+Xina-Y
α= sin-(h/s)
Lo—车体长度(mm);
li一车辆定距(mm);
a一一车辆固定轴距(mm);
R—圆曲线半径(mm);
h——超高值(mm);
s—一内外轨中心距离(mm));(2.2.3-3)
(2.2. 3 —4)
(Xi、Yi),(X、Y),
(X、Y.2分别为计算加宽和
加高的控制点坐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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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用盾构施工的圆形隧道,应按全线最小曲线半径确定隧道建筑限界。
四、道岔区的建筑限界在直线地段上,应根据不同种类的道岔和车辆有关尺寸计算出的加宽量和安装设备所需的加高量,分别进行加宽和加高。在道岔导曲线范围内的加宽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内侧加宽
2.外侧加宽
Ro—道岔导曲线半径(mm)。
(2.2.3—5)
(2.2.3—6)
五、竖曲线地段的建筑限界,应在直线地段上根据不同竖曲线半径及车辆的有关尺寸计算的加高量进行加高,其加高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凹形竖曲线
2.凸形竖曲线
(2.2.3—7)
(2.2.3 —8)
式中R1,R2—一分别为凹凸形竖曲线半径(mm)。六、车站直线地段的站台高度应低于车厢地板面,其高度差宜为50~100mm。站台边缘距车厢外侧面之间的空隙宜采用100mm。
第2.2.4条接触轨限界应根据受流器的偏移、倾斜和磨耗、接触轨安装误差、轨道偏差、电间隙等因素确定。第2.2.5条直线地段隧道限界与坐标值规定如下:、区间直线地段圆形隧道限界(图2.2.5一1);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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