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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0952-202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20952-2020

中文名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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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加油站 大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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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B 20952-2020.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 for gasoline filling stations.
1适用范围
GB 20952规定了加油站在汽油( 包括含醇汽油)卸油、储存、加油过程中油气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GB 20952适用于现有加油站汽油(包括含醇汽油)油气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加油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建成后的油气排放管理。
新的排放标准实施后,现有企业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与新标准不一致的,应当在新标准规定生效的时限前变更排污许可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352.6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T 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 38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T 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 212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T 37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97固定 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604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 733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
HJ 8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 1118排污许 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储油库、加油站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加油站 gasoline flling station
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的专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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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13.04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0952—2020
代替GB20952—2007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 forgasoline filling stations(发布稿)
2020-12-28发布
2021-04-01实施
生态环境部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适用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油气排放控制要求
排放限值.
大气污染物监测
实施与监督.
附录A(规范性附录)液阻检测方法附录B
附录C
附录D
附录E
(规范性附录)密闭性检测方法(规范性附录)气液比检测方法.目
(规范性附录)油气处理装置检测方法(资料性附录)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要求次
附录F
(资料性附录)在线监测系统准确性校核方法附录G
(资料性附录)加油站检测报告:rKaeerKAca-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加油站在卸油、储存、加油过程中油气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加油站排放水污染物、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7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一一调整适用范围为汽油(包括含醇汽油);一一增加了加油站对油气回收系统检查维护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相关指标监测的要求:一一增加了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油气泄漏浓度的限值要求:一一增加了加油站企业边界油气浓度限值要求:一一增加了卸油油气排放控制操作规程;一一增加了加油油气排放控制与车载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兼容的要求;一一增加了附录B中对非联通埋地油罐密闭性检测要求:一一增加了附录C中对一个真空泵带多条加油枪气液比检测的要求:一一增加了资料性附录E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要求:一一修改了油气回收系统技术评估的具体要求:一一修改了在线监测系统预报预警条件,删除了通过数据能够分析油气回收系统的密闭性、油气回收管线的液阻的要求
一一修改了油气处理装置停止运行的压力感应建议值:一一修改了原标准附录E在线监测系统压力和气液比校核方法,变更为附录F;一一删除了附录D中对油气处理装置排放浓度检测应在环境温度不低于20℃进行的要求。本标准是对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本标准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附录A~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附录E~附录G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编制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0年12月21日批准。本标准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rKaeerKAca-
1适用范围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本标准规定了加油站在汽油(包括含醇汽油)卸油、储存、加油过程中油气排放控制要求、蓝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加油站汽油(包括含醇汽油)油气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加油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建成后的油气排放管理。新的排放标准实施后,现有企业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与新标准不一致的,应当在新标准规定生效的时限前变更排污许可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352.6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38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212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37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604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一气相色谱法HJ733泄漏和敲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HJ8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11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储油库、加油站《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加油站
5gasolinefillingstation
nrKaeerKAca-
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的专门场所。含醇汽油ethanolormethanolgasoline含有10%及以下乙醇燃料的汽油(E10)或含有30%及以下甲醇燃料的汽油(M30、M15等)。油气gasolinevapor
加油站加油、卸油和储存汽油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本标准采用非甲烷总烃作为油气排放控制项目。
油气排放浓度vaporemissionconcentration标准状态下(温度273.15K,压力101.325kPa),排放每立方米干气中所含非甲烷总烃的质量,单位为g/m3。
油气泄漏检测值vaporleakagedetectionvalue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检测仪器探测到油气回收系统泄漏点的油气浓度扣除环境本底值后的净值,以碳的摩尔分数表示。
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
vaporrecoverysystemforgasolinefillingstation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由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汽油密闭储存、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在线监测系统和油气处理装置组成。该系统的作用是将加油站在卸油、储油和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通过密闭收集、储存和送入油品运输汽车罐车的罐内,运送到储油库集中回收变成汽油。3.7
卸油油气回收系统vaporrecoverysystemforunloadinggasoline将油品运输汽车罐车卸汽油时产生的油气,通过密闭方式收集进入油品运输汽车罐车罐内的系统。
加油油气回收系统vaporrecoverysystemforfillinggasoline将给汽车油箱加汽油时产生的油气,通过密闭方式收集进入理地油罐的系统。3.9
溢油控制措施overfillprotectionmeasurement采用截流阀或浮筒阀或其他防溢流措施,控制卸油时可能发生的溢油。3.10
埋地油罐underground storagetank完全埋设在地面以下的储油罐。3.11
压力/真空阀
司pressure/vacuumval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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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称P/V阀、通气阀、机械呼吸阀,可调节油罐内外压差,使油罐内外气体相通的阀门。液阻dynamicbackpressure
凝析液体滞留在油气管线内或因其他原因造成气体通过管线时的阻力。3.13
密闭性vaporrecoverysystemtightness油气回收系统在一定气体压力状态下的密闭程度3.14
气液比airtoliquidvolumeratio加油时收集的油气体积与同时加入油箱内的汽油体积的比值。3.15
vacuum-assist
真空辅助
加油油气回收系统中利用真空发生装置辅助回收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3.16
在线监测系统on-linemonitoring system在线监测加油油气回收过程中的气液比以及油气回收系统的密闭性是否正常的系统,当发现异常时可提醒操作人员采取相应的措施,并能记录、储存、处理和传输监测数据。3.17
油气处理装置vaporrecoverydevice针对油气回收系统收集的油气,通过采用吸附、吸收、冷凝、膜分离等方法对油气进行处理回收的装置。
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位vaporrecoverysystemclosedbindingsites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在正常状态下应保持紧密的部位,如人工量油口端盖、卸油口、油气回收口盖帽、集液罐管口、加油机油气回收管和阀门处、排放管压力/真空阀(关闭状态时)、与油气处理装置连接的管道连接法兰、阀门等部位以及在卸油过程中应与油品运输汽车罐车等卸油工具密闭连接的接口、管道等点位。
车载油气回收系统onboardrefuelingvaporrecoveryORVR指安装在汽车上的控制加油过程中油气(碳氢化合物)排放的污染控制装置。3.20
现有加油站existingfacility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加油站企业或生产设施。3.21
新建加油站
newfacility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加油站建设项自。加油3
-rrKaeerKAca-
站新建、改建、扩建油气回收设施按新建企业要求实施。4油气排放控制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加油站卸油、储油和加油时排放的油气,应采用以密闭收集为基础的油气回收方法进行控制。4.1.2加油站应建立油气回收施工图纸、油气回收系统测试校核、系统参数设置等技术档案,制定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管理、操作规程,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维修并记录留档。4.1.3加油站应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采样口或采样测试平台。
4.1.4油气回收系统、油气处理装置、在线监测系统应采用标准化连接。4.1.5在进行包括加油油气排放控制在内的油气回收设计和施工时,应将在线监测系统、油气处理装置等设备管线预先埋设,
4.2卸油油气排放控制
4.2.1应采用浸没式卸油方式,卸油管出油口距罐底高度应小于200mm。4.2.2卸油和油气回收接口应安装公称直径为100mm的截流阀(或密封式快速接头)和帽盖,现有加油站已采取卸油油气排放控制措施但接口尺寸不符的可采用变径连接。4.2.3连接软管应采用公称直径为100mm的密封式快速接头与卸油车连接。4.2.4所有油气管线排放口应按GB50156的要求设置压力/真空阀,如设有阀门,阀门应保持常开状态;未安装压力/真空阀的汽油排放管应保持常闭状态。4.2.5连接排气管的地下管线应坡向油罐,坡度不应小于1%,管线公称直径不小于50mm。4.2.6卸油时应保证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密闭。卸油前卸油软管和油气回收软管应与油品运输汽车罐车和理地油罐紧密连接,然后开启油气回收管路阀门,再开启卸油管路阀门进行卸油作业。4.2.7卸油后应先关闭与卸油软管及油气回收软管相关的阀门,再断开卸油软管和油气回收软管。4.3储油油气排放控制
4.3.1所有影响储油油气密闭性的部件,包括油气管线和所连接的法兰、阀门、快接头以及其他相关部件在正常工作状况下应保持密闭,油气泄漏浓度满足本标准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位限值要求。4.3.2采用红外摄像方式检测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位时,不应有油气泄漏。4.3.3埋地油罐应采用电子式液位计进行汽油密闭测量。4.3.4应采用符合GB50156相关规定的溢油控制措施。4.4:加油油气排放控制
4.4.1加油产生的油气应采用真空辅助方式密闭收集,4.4.2油气回收管线应坡向油罐,坡度不应小于1%,受地形限制无法满足坡度要求的可设置集液器,集液器的凝结液应能密闭回收至低标号的汽油罐中。4.4.3加油软管应配备拉断截止阀,加油时应防止溢油和滴油4.4.4当辖区内采用ORVR的轻型汽车达到汽车保有量的20%后,油气回收系统、在线监测系统应4
irKaeerKAca
兼容GB18352.6要求的轻型车ORVR系统。4.4.5新建、改建、扩建的加油站在油气管线覆土、地面硬化施工之前,应向管线内注入10L汽油并检测液阻。
4.5在线监测系统
4.5.1在线监测系统应能够监测每条加油枪气液比和油气回收系统压力,具备至少储存1年数据、远距离传输,具备预警、警告功能。在线监测系统监测功能、技术要求和预报警条件等见附录E。4.5.2在线监控系统可在卸油口附近、加油机内/外(加油区)、人工量油井、油气处理装置排放口等处安装浓度传感器监测油气泄漏浓度。4.5.3在线监测系统可在卸油区附件、人工量油井、加油区等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测用高清摄像头,连续对卸油操作、手工量油、加油操作等进行视频录像并存储。可整合利用加油站现有视频设备,视频资料应保持3个月以上以备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并预留接入到环保管理平台的条件。4.5.4在线监测系统应能监测油气处理装置进出口的压力、油气温度(冷凝法)、实时运行情况和运行时间等。
4.6油气处理装置
4.6.1油气处理装置启动运行的压力感应值宜设在+150Pa,停止运行的压力感应值宜设在050Pa,或根据加油站情况自行调整。
4.6.2油气处理装置排气口距地平面高度不应小于4m,具体高度以及与周围建筑物的距离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排气口应设阻火器。油气处理装置回油管横向地下油罐的坡度不应小于1%4.6.3油气处理装置在卸油期间应保持正常运行状态。5排放限值
5.1加油油气回收管线液阻检测值应小于表1规定的最大压力限值。表1加油站油气回收管线液阻最大压力限值通入氮气流量/(L/min)
最大压力/Pa
5.2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压力检测值应大于等于表2规定的最小剩余压力限值。表2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检测最小剩余压力限值单位:Pa
储罐油气空间/
受影响的加油枪数
nrKaeerKAca-
储罐油气空间/
受影响的加油枪数
注:如果各储罐油气管线连通,则受影响的加油枪数等于汽油加油枪总数。否则,仅统计通过油气管线与被检测储罐相联的加油枪数。
5.3各种加油油气回收系统的气液比均应在大于等于1.0和小于等于1.2范围内。5.4油气处理装置的油气排放浓度1小时平均浓度值应小于等于25g/m。5.5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以甲烷或丙烷为校准气体)检测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位,油气泄漏检测值应小于等于500μmol/mol。5.6加油站企业边界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应满足表3要求6
iiKaeeiKAca-
污染物项目
非甲烷总烃
大气污染物监测
排放限值
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
限值含义
监控点处1小时平均浓度值
单位:mg/m3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参照HJ/T55规定
6.1加油站应按照有关法律、《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和HJ1118、HJ819等规定,依法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对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依法公布监测结果。6.2液阻监测检测方法见附录A,6.3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压力监测检测方法见附录B。6.4加油油气回收系统的气液比监测检测方法见附录C。6.5油气处理装置排放浓度监测检测方法见附录D。6.6在线监测系统应每年至少校准检测1次,校核方法见附录F。6.7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位油气泄漏监测采样和测定方法按H733的规定执行,监测频次与液阻、密闭性和气液比监测要求相同。6.8加油站企业边界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监测采样和测定按HJ/T55和HJ604的规定执行,监测频次与液阻、密闭性和气液比监测要求相同。6.9加油站大气污染物监测应按照HJ/T373的要求进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7
实施与监督
7.12021年4月1日起,执行本标准卸油油气排放控制要求7.22021年4月1日起,新建加油站执行本标准储油、加油油气排放控制要求;2022年1月1日起,现有加油站执行本标准储油、加油油气排放控制要求。7.32022年1月1日起,依法被确定为重点排污单位的加油站应安装在线监测系统。7.4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加油站规模、年汽油销售量、加油站对周边环境影响、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控制要求自行确定油气处理装置的安装范围。7.5油气处理装置排放浓度、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位油气泄漏和加油站企业边界油气浓度检测,按照监测规范要求现场测得的检测值超过本标准规定的限值,判定为超标。7.6现场测得的任意加油枪气液比满足表4条件判定为超标。在加油站数量较大或臭氧超标严重、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控压力较大的地市,可以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本省域范围更为严格的判定条件,或禁止气液比超标情况出现,任意一条加油枪气液比不合格即可直接判定为超标。7
rKaeerKAca-
加油站在用汽油枪总数
6<加油枪数≤10
10<加油枪数≤15
15<加油枪数≤20
表4加油枪气液比超标判定条件
最少抽测基数
7.7本标准由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实施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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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条
气液比不合格枪数
A.1适用范围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液阻检测方法
本附录适用于加油机至埋地油罐的地下油气回收管线液阻检测,并应对每台加油机至埋地油罐的地下油气回收管线进行液阻检测。特别注意:检测时应严格执行加油站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A.2检测原理和概述
A.2.1以规定的氮气流量向油气回收管线内充入氮气,模拟油气通过油气回收管线。A.2.2用压力表或同等装置检测气体通过管线的液体阻力,了解管线内因各种原因对气体产生阻力的程度,用来判断是否影响油气回收。A.3偏差和干扰www.bzxz.net
A.3.1相关油气管线的任何泄漏会导致液阻测量值偏低。A.3.2如果等待氮气流量稳定的时间少于30s就开始检测,会产生错误的液阻测量值。A.4检测设备
A.4.1氮气和氮气瓶。使用商用等级氮气,带有两级压力调节器和一个6.9kPa泄压阀的高压氮气瓶。A.4.2压力表。使用A.5.1、A.5.2和A.5.3描述的压力表。A.4.3流量计。使用A.5.4描述的流量计,与压力表共同组装成液阻检测装置(见图A.1所示)。A.4.4秒表。使用A.5.5描述的秒表。A.4.5三通检测接头。预留在加油油气回收立管上用来检测的设备(见图A.2所示)。A.4.6软管。用于液阻检测装置氮气出口与三通检测接头的连接,通过软管向油气回收管线充入氮气。A.4.7接地装置。设备和安装方法应符合有关规定。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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